“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敲击声,把程旭远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不过他不愿意睁眼。
他还想在自己的美梦中,继续多睡一会儿。
至少,在睡梦中,不会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比如,即便你再怎么卖力的工作,也不如那些会溜须拍马的家伙,瞅准一次机会,就能搭上提拔升迁的顺风车,从此之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马平川,一路欢歌。
至少,在睡梦中,不会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比如,即便你头拱地的钻研多年,也不如那些小人上蹿下跳,嘴巴一张一合,就能轻而易举的鸠占鹊巢,抢了你的成果。
不会有……
“我为什么要甘于清贫!”
“我为什么在家里遇到困难的时候,拿不出一分钱来……”
“我为什么不能黑化!”
……
“咚咚咚……”
敲击的声音更加的清晰,程旭远终于睁开了眼睛。
“这位考生,就算你不会,也不能在考场上睡大觉啊!”
“这是高考!”
“为了这次考试,你知道大家经过了多少努力啊,这次难得的机会,你可一定要珍惜啊!”
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穿着一身灰色的中山装,左上衣口袋里,还别着一支钢笔的中年人。
中年人的中山装看上去很板正,但是袖子上的两块补丁,像是在冲着程旭远挤眉弄眼似的。
这种衣着打扮,好像在电视剧里才看过……
估计是因为昨天喝多了,才会出现这种幻觉。
就在程旭远发愣的时候,就听中年人道:“大家一定要把握住这次难得的高考机会,仔细审题,认真作答……”
程旭远这时,才有时间朝四周看去,他吃惊的发现,四周有很多穿着灰色或者蓝色衣服的年轻人,正在简陋的桌椅上奋笔疾书。
还有几个穿着土黄色的老式军装的。也不能说都是年轻人,在他左侧,正快速书写的男子,头顶已是地中海了。
这都有四十岁了吧,也参加高考?
这是高考?我做梦又开始高考了吗……
作文:难忘的一天!
第一题就是作文,这真不愧是梦中的高考……
第二题,解释词语:
诽谤,踌躇,明火执仗……
程旭远看着这些题目,有点无语,当即朝着卷子的上面看去,就见最上面赫然写着:一九七七年……
做梦参加七七年的高考,这个梦还真是创意无限啊!
就在程旭远哭笑不得的时候,四周沙沙的写卷子声,让程旭远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
特别是自己眼前那没有半点漆,不知道被哪个调皮捣蛋的学生用小刀刻的千沟百壑的瘸腿课桌,动一动就晃一晃……
还有,把屁股硌得生疼的长条连凳……
我不会是真的来参加高考了吧?
程旭远下意识的掐了一下大腿,想要让自己从睡梦中醒过来。
可是,随着他的掐动,无数的念头,一股脑儿的出现在了他的心头。
慢慢的消化了这些念头,程旭远终于可以确定一件事:他不是在做梦,而是穿越了!
他穿越到了一九七七年,一个叫程旭远的二十一岁的小伙子身上。
这个年轻小伙儿十五岁就初中毕业了,在李果屯公社程家庄大队修理了六年地球。
按说,恢复高考和他真的半点关系都没有。
毕竟,他从小学到初中,基本上都是在混日子……
可是,为了他那即将回城的知青老婆,他义无反顾的报了名,然后苦学了一个月……
看了考卷之后,发现自己基本上都不会,于是昨天晚上没睡好的他,就在失望中睡着了……
再然后,自己就成了同名同姓的自己!
要认真对待啊,要不然,恐怕自己就只能和本主一样,连滚带爬的赶回家修理地球了!
想到前世中关于七七年的记忆,程旭远的神色顿时凝重了起来。
当即飞快的朝着试题看了两眼,立马就提笔唰唰的写了起来。
诽谤:无中生有,说人坏话,败坏他人的名誉。
踌躇……
程旭远运笔如飞,也就是几分钟的功夫,就写了半页纸。
那监场的老师看着快速书写的程旭远,轻轻的摇了摇头。虽然这个年轻人经过自己提醒,把卷面全都写满了,但是他能考上的可能性,基本上等于零。
毕竟,这考试时间都已经过去一半了!
还有,他此时纯粹是瞎写嘛!
将一篇八百字的作文写好,程旭远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这才发现在本主的手上,竟然有一块表盖已经被磨平了的黄河手表!
这手表是从当村会计的二叔那儿借来的,因为他要高考。
距离考试结束还有十分钟!
在仔细的看了一遍考题之后,程旭远就开始翻阅本主的记忆。
在本主的记忆中,他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他的媳妇,来自燕京的女知青沈瑜墨。
沈瑜墨来到程家庄大队是在五年前,那时候的沈瑜墨看起来和周边的人就是不一样,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清亮见底,只是,不管见了谁,都是一副冰冰冷冷的模样。
就是这么一个豆芽菜似的姑娘,让本主一见倾心。
他觉得沈瑜墨身上有一种难得的安详静谧之美。那种美就像开在深山老林里的紫丁香,默默的、淡淡的,清雅而含蓄,没有丝毫的俗艳夸张。她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化妆和雕饰,但是看起来却干净清爽,素朴而又大方。
本主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但是内心里却早已经暗流涌动,于是就开始了各种追求。
然并卵,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一年前,当沈瑜墨突然说想要嫁给本主的时候,本主心中充满了狂喜。
可是沈瑜墨的话,却让本主被浇了一头冷水。
三年不同床!
说是培养感情,但是实际上,就是不愿意跟本主睡在一起。
当时说出这个条件的时候,沈瑜墨说的很淡然,她告诉本主,答应就结婚,不答应就算了。
于是,一片痴心的本主,还真的答应了这个条件。
结婚之后,本主慢慢的才明白,沈瑜墨之所以嫁给自己,完全就是拿自己当幌子,她的目的,只是为了躲避公社一个有权有势的有妇之夫的纠缠……
之所以选中本主,不但是因为本主对她一片痴情,更因为本主家在村里人多势众。
本主的爷爷弟兄五个,其中,二爷爷还当着大队的当家人。
到了本主老爹这一辈,人就更多了,老爹光堂兄弟,就有十四五个,更不要说在五服内的兄弟。
特别是本主的三叔,现在正在县里上班,地位还是炙手可热的。
结了婚的本主,自认为就算沈瑜墨是一块石头,被自己揣在怀里几年,也能把她给焐热了!
可惜的是,这才焐了一年多,就等来了一个喜忧参半的消息:自己那位名义上的岳父,已经恢复了工作待遇。
沈瑜墨要回京,工作也安排好了!
当沈瑜墨和本主说这个消息的时候,本主真的犹如五雷轰顶。他虽然一片痴心,却也不傻,知道这个从来都不曾和自己睡进一条被窝里的人,就要一去不复返了。
他不甘心!
可是再不甘心又能如何!
毕竟,他只是程家庄大队的一个泥腿子,根本就去不了城市!
就在他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恢复高考的消息来了。
就好像揪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他报名参加了高考,不过这种报名,在全村人看来,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他怎么会考上呢?
而就在本主疯狂复习的时候,同样报考的沈瑜墨告诉他,她已经请父亲出面,给他在燕京找了一份工作。
高考完,就可以一起去燕京上班。
不过,到了燕京之后,两个人就要各过各的。
这么说来,就算自己考不上大学,好像也不用继续扛着锄头修理地球了。
心中自嘲之余,他的脑海中,出现了沈瑜墨和本主说的话。
沈瑜墨说,本主是一个好人,可是她所追求的,是一种心灵相通。
两个人本来就不是一样的人,就像两条平行线,又怎么可能会有交汇在一起的那一天呢?
当家里人知道这个消息之后,虽然母亲觉得沈瑜墨在利用儿子,这种被人欺骗的滋味很让人恼火,可是作为大队当家人的二爷爷却觉得沈瑜墨挺仗义的。
毕竟当时,农转非是所有农村年轻人的梦想!
而这个梦想很难实现。
沈瑜墨当初嫁给本主的时候,就已经说了要用三年的时间先培养感情,培养不好就离。
本主也是答应了的。
现在临走还给本主找了工作,还能把户口迁回燕京,这已经足够报答了。
人要知足啊!
揣摩着二大爷的话,想着沈瑜墨平时冷冷淡淡的态度,程旭远觉得二大爷说的也有道理。
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沈瑜墨虽然长得如花似玉,但是人家喜欢的不是你,不愿意跟你过下去,你强行坚持只会让两个人更难受。
不是有大佬说过嘛,变了心的女人,留着她那就是仇人!
还不如好聚好散,更何况人家也不是拔剑无情,还给本主安排了工作,弄了燕京的户口……
老子在燕京干了七八年的九九六和零零七,也没有混上燕京的户口。
婚姻这东西,本来就没有谁对谁错。
“当,当,当……”
随着一阵金属敲击的声音,那穿着中山装的老师沉声的道:“考试结束,所有考生请停止作答……”
收回心神的程旭远看了一眼试卷上的名字,就跟着前排的考生,将卷子交了上去。
而就在他思索着下一步自己该干什么的时候,就有人重重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大远,高考考场上睡大觉,你可是独一份啊!”
“不过你那漂亮媳妇,这一次可就真的没有了!”
程旭远看着身后有点消瘦的年轻人,快速的翻动着本主记忆中关于这个人的消息。
陈江,程家庄大队的知青,是沈瑜墨的暗恋者之一。
平时喜欢到处显摆,好让人觉得他高人一等。
本主对于陈江虽然不喜欢,却也不愿意搭理他。可是前世的醉酒中,已经决定黑化的程旭远,可不想这么惯着他。
“陈江,你可要好好考,只要是能够考上大学,就没有人知道,你被咱村里那些大婶子给扒了裤子的事情了。”
程旭远的声音可不低!
再加上刚才陈江的话,已经让不少人注意了程旭远和陈江。
此时程旭远的调侃,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更有人噗嗤笑了起来。
而陈江的脸色,顿时涨得通红!
这是他记忆中的奇耻大辱,也让他这几年莫名其妙的丧失了择偶权。
本来以为,这高考的高场上没有人知道。
这个可恶的程旭远,他竟然给自己这样肆无忌惮的说了出来。
他怎么敢这样?
就在陈江脸色不断变幻的时候,程旭远已经迈步走出了用红砖垒成的教室。
教室外的操场上,到处都是乱哄哄的考生,有的兴高采烈,有的沮丧不语,有的……
不过在这乱糟糟的人群中,程旭远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穿着淡紫色的小袄,神色清冷的女生。
她站在人群中,亭亭玉立,却又很不合群。
在看到程旭远后,她稍作迟疑,还是迈步走了过来:“努力过就行。”
“燕京的工作,也挺不错的。”
说完这些,她也不等程旭远回应,就大踏步的离去。
她这话,应该是安慰吧。
看着离去的女人,程旭远摇了摇头,喃喃自语道:“这种女人,别说暖被窝了,看着都冷啊!”
“本主都能给梁静茹勇气了。”
自言自语的吐槽间,咕咕噜噜的声音,就从程旭远的肚子里传来!
饿了!
去干饭!
按照本主的记忆,程旭远本能的朝着学校食堂的方向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