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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期当游学

佳期当游学

简介:
【与志同道合者共余生】率性貌美复仇家女主,病弱藏拙恋爱脑男主。红筝是郦城最有名的花魁,也是罪臣之女隋妤君。十年过去,她厌倦了金主小郡王,打算假死脱身,寻个风水宝地隐居。她策划了一出绑架,可惜事与愿违,金主不仅不想付赎金,还想一箭射杀她。于是,她卷财水遁,拦下那位自京城游学至此的文弱书生,伪装远走。自由的风还未闻习惯,一路上斗恶人、救灾民、文试武比……忙得不亦乐乎。竟在无意中察觉父罪另有隐情……————元襄之带着三个学生游学到郦城,不料被土匪抓住,钱财被搜刮干净。游学路漫漫,学生张嘴就要花钱。所以当那位美丽又轻佻的姑娘拿银子砸他时,他一口答应她的要求。向来知己难寻,他愿以一生求之。注:1、女非男处,1V1,HE2、成长文,偏群像,不完美人设3、架空免考据,文中设定均为剧情服务。 佳期当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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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期当游学》花魁

    再过几日便可卷财归隐,为保证假死计划顺利实施,万不可被小郡王察觉,红筝心想。

    郦城,风月楼。

    春困梳洗迟,红筝懒懒地梳着头发,菱花铜镜中映出她娇美的脸庞,肤如白雪胜三分,眉眼秀丽含春水,淡淡胭脂点唇妆。

    江佑晖醒来看见美人梳妆,心情极好,外衫也顾不上穿,走上前从背后拥住她,道:“下午的游街我已安排妥当,花车、鼓乐一应俱全,今年的花魁还是你的。”温香软玉在怀,江佑晖脑袋靠在红筝肩颈间,舒服地眯起眼,“郦城花魁只有你才当得。”

    红筝放下梳子,轻声道:“多谢小郡王厚爱,只是长公主寿辰将至,小郡王该早早回京才是,何必为妾费心这小小的花魁选举。”

    “不急,三日后再走,母亲不会怪罪于我。倒是你啊,与我说说看,想要什么礼物?”江佑晖说到此,朝镜子里看去,怀中的女子低眉敛目,柔顺乖巧,叫人想把无数宝物堆到面前,任她挑选。

    “妾不要礼物,只祝愿长公主平安顺遂。”

    “若是时机合适,我去求母亲,让你入府。”

    红筝吓了一跳,面上维持镇静道:“妾贱籍之身不敢入郡王府。”

    若是十年前的家世她嫁入郡王府不成问题。那时她的父亲隋斐民官居兵部尚书,是当朝最年轻的尚书,在陛下面前也十分得脸,母亲是高门之女,素有贤名。

    只是世事无常,十年前的一个秋日,她正与父母在院子里吃饭,因院子里菊花开得甚好,她央求母亲将桌子摆在菊花旁,说一边赏花一边饮食岂不快哉,母亲拗不过她笑着答应。父亲也十分捧场,拿出菊花酒佐餐。

    正当她喝下一杯菊花酒准备点评一二时,一队人马高举圣旨,佩剑带枪闯了进来将他们团团围住,为首的江驸马站在阶前宣读圣旨。

    圣旨不长,可她听得费力,“贪污”、“军粮”、“押入大牢”、“抄家”,她脑子里嗡嗡作响,看着父亲被除去官服五花大绑押走,她跟母亲也被拖拽而出,钗环叮咚落地。

    不过一刻钟,院子里桌斜椅翻,酒洒满地香,只有菊花依旧开得热烈,像是要用尽生命绽放在秋日。

    很快,父亲午门处死,母亲狱中自缢,她自己落贱籍,入风月楼。

    “如今你的身份是低了些,但郡王府有个花魁舞姬,也不会有人说道什么。”江佑晖拍了拍红筝的手以示安抚。

    她从回忆中醒过神来,她不是隋家大小姐,是罪臣之后舞姬红筝。

    是啊,如今长公主权势滔天,作为长公主唯一的儿子——京城里尊贵的小郡王,还会有哪个不长眼的去议论,到时只怕借机攀附都来不及。

    长公主是皇帝的嫡亲姐姐,比皇帝大了五岁,皆是先贵妃所出。可惜先贵妃早逝,因此皇帝几乎是由长公主一手带大的,彼此感情深厚。皇帝登基后,自然给了亲姐姐无上尊荣,还力压百官破例让其参与朝政,道长公主之品德堪比禹舜。

    由此,有许多官员投到长公主门下,甚至连江驸马都在朝廷领了职位,更不必说长公主的独子江佑晖,一出生便封了郡王之位。自皇帝登基至今,长公主荣宠长盛不衰。

    “晚间我还安排了流水席,准备宴请全城百姓贺你连任花魁,我京中好友也在,届时你去跳上一曲,好叫他们开开眼。”

    江佑晖展开双臂,红筝顺势起身,从衣架上取下衣裳服侍他更衣,笑道:“是,妾一定给小郡王长脸,只怕您的好友见惯了京城的美人,瞧不上妾这种小地方出来的。”

    江佑晖站着不动,看她围着自己转,心中十分熨帖,轻声道:“不会,我喜欢你就好。”

    “外头一早便等着了,”红筝替他理好衣襟,嗔笑着送他出去,“小郡王快走吧。”

    游街的时辰还未到,红筝准备小憩一阵,侧卧于美人榻上,侍女在一旁打扇,动作有一搭没一搭的。

    “姑娘,小郡王要迎你入府呢,你不高兴吗?”德音小心翼翼地将心中疑问问出。

    红筝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答道:“力道大些,若是饿了,桌上还有小郡王带来的点心,尚品轩的。”

    “多谢姑娘。”德音听闻,立马笑道,“小郡王待姑娘真是极好,不说平日恩宠,单凭连续五年为姑娘包游街花车一事已经让郦城的姑娘眼红嫉妒了······”

    德音越说越起劲,手里动作也大起来,将红筝的长发扇了几丝到脸上。

    红筝眉头微微皱起,耳边德音还在继续:“楼里的恩客每一个比得上小郡王的,不对,整个郦城都没有比得上小郡王的,姑娘命真好——”

    红筝打断了德音的话,按下她打扇的手道:“好了,你先去歇着吧,下午且有的忙了,我这里无事。”

    德音咽下话头,关门出去,还不忘拿走桌上尚品轩的点心,心中雀跃:点心又是没拆封的。

    房间内安静下来,红筝重新闭上眼。

    风月楼是郦城最出名的青楼,楼里的姑娘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歌舞诗赋样样皆要学,很受文人雅士追捧。每年三月三上巳节,风月楼会举行花魁选举,姑娘们乘坐倾慕者贡献的花车在城内游行,若是喜欢哪位姑娘,便向哪位姑娘的花车撒花,最后回到风月楼时花多者为本届花魁,全城百姓皆可参加。郦城百姓好风雅,除却文人雅士,妇孺老幼也是极爱看这种热闹的。

    她十一岁入楼,同楼里的姑娘一道练舞,教习师傅很严格,手里常年捏着绣花针,稍有错误,针就朝姑娘们的胳膊上、腿上扎。练舞的第一个月,她疼得在床上流泪,仿佛骨头针扎穿了,丝丝寒风在往里灌。双亲家世已成云烟,此刻孑然一身,前路泥泞如沼泽,她有了自尽的念头。就在她偷跑到后院准备跳井的那天晚上,她听到了柴房里传出的声音,是几个新来的姑娘在哭。

    “你们别哭了,风月楼里吃穿不愁,有什么好哭的?”

    “你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是青楼啊,我那狠心的后母刚生了儿子就怂恿我爹把我卖到这里,我一辈子都出不去了,呜呜呜——”

    “出去做什么?我娘说人活一世,就混一口吃的、一身穿的。去年爹娘带我来城里做活,瞧见了花魁游街,好生气派,端糖果花生的丫鬟衣裳料子都比村里里正媳妇穿得衣裳料子好。我个子小,钻进人堆里捡了好多花生和花瓣。花生是炒花生,可香了,红衣我都不搓,直接放嘴里,我现在都还记得这个味儿。我荷包里还放着那天捡的花瓣呢,不信我给你们看。”

    “你根本不懂,进了青楼就一辈子是窑姐,清白名声全毁了。”

    “都活不下去了,要清白名声做什么。我娘临死前告诉我,要好好活着,过上吃穿不愁的日子。”

    少女的声音勾起回忆,父母音容笑貌不断在脑中回闪。

    “阿妤,跟娘钓鱼去,你爹上回钓了八条,这回咱们要超过他。对了,后日去外祖父家别说漏嘴了。”

    “阿妤,你是不是在书房偷偷喝酒了?衣袖沾墨的地方一股酒味。爹教你,光掩盖住颜色是不够的,气味也要一并遮过才不容易被发现。”

    ······

    “时辰到了,爹对不住你们,对不住恩师,诛般业障皆由我一人担,今日过后朝廷不会针对你们。若是清明还记得,只盼烧份史书与我。”铁链拖地叮当响,在昏暗的牢房里声音渐行渐小,像是生命的倒计时,最终归于平静。

    “生在世家也没什么好的,下一世愿做只飞鸟,自由自在。阿妤,好好活下去,娘一生都没有离开京城,你替我去看看,说不定在路上会遇到两只鸟儿一起向你飞来,你便当作是转世后的爹娘。”灰白的囚服布条穿过不算高的横梁,瞬间绷直,周遭一片寂静。

    ······

    夜半,在秋风送来的寒意中,伴着几声鸟鸣,叽叽叽——

    踏上井口的一只脚收了回来,她抬头,天上星光点点,有两只鸟儿在树上来回跳跃,晃动枝叶。

    “红筝,这么晚了还不睡,你来后院做什么?”教习师傅端着木盆过来打水。

    红筝抹了抹眼角,回身答道:“白日师傅教的还不大熟练,想来练习练习。”

    “合该如此,这一批姑娘属你姿容最佳,日后前途大好。”

    像是印证了教习师傅的话,红筝十五岁第一次登台,跳了一曲《踏春》便被江佑晖看上,最后小郡王豪掷千金,她一夜成名。此后江佑晖只要在郦城便流连在风月楼,连郦城江府老宅都甚少回去,衣食住行更是待她不薄。

    原道男子皆风流多情,如今六年过去,江佑晖未曾娶妻纳妾,只宠爱她一人,坊间传言她会飞上枝头当凤凰,成为郡王府的女主人,向来势利的老鸨更是深信不疑,对她格外宽容。风月楼里的女人多,这么多年她独占鳌头难免被说几句酸话,她从不在意这些,只是德音听见了必去对方理论,维护她。

    “姑娘,醒醒,该梳妆了。”德音端了水进来唤红筝起床。

    红筝缓缓起身,睡久了有些头疼,她走到窗前支起窗户,吹了会儿风,脑子清醒大半,又坐到梳妆镜前,简单插上几只发钗,磨得光滑的铜镜照出一张美人脸。

    “换身衣裳便可,将小郡王送来的衣裙取来。”

    德音去屏风后面找到了衣裙,还是前几日她送过来的模样,包袱都没打开过,她捧过来给红筝换上:“姑娘,这衣裳真好看。”

    红筝低头看了一眼,曳地织金石榴裙,浅绯广袖外衫,鸭卵青披帛,很符合她身份的装束。

    “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