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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换

不换

简介:
如果、如果能有再一次和他/她相遇的机会你会做些什么?试图改变什么?还是什么都不做,任由一切随风而去阔别三年,蔡智恒又一铭心之作!每个人心中或许都有一位深深在乎的人,一段如沙般沉淀杯底、但从未消失的眷念。 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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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换》1

    时间之于我,只有昨天、现在,以及一个月内的未来的差别。

    至于前天、上周、上个月、去年……

    无差别地放进谁也触不着、开不了的记忆仓库,任它尘封。

    但有些人、某些事,总能像凭空出现的钥匙,缓缓转动深锁之门。

    让我轻而易举地想起,几年又几个月前,发生了什么事。

    如果拿出我的智能手机,用里面的计算机App,

    我还能说出那是几千天前,或几十万小时前,

    或几百万分钟前,或几亿秒前发生的事。

    正如现在接到的电话,就像那凭空出现的钥匙,直接打开记忆仓库。

    于是我马上就能知道,已经有多久没听到这个声音。

    十四年又五个月,五千多天,十二万多个小时,七百五十几万分钟,

    四亿五千多万秒。

    “你现在可以看到彩虹吗?”

    转头看向窗外,刚下过一阵雨,远处天空挂着一道朦胧的彩虹。

    “看到了。”我说。

    “嗯。那能不能请你帮个忙?”

    “可以。什么忙?”

    “我E-mail告诉你。”

    “好。”

    然后我们同时沉默,时间很短,但已经足以让我惊讶刚刚的不惊讶。

    突然接到她的电话,我竟然可以流畅而自然地应对,

    完全没有慌张、兴奋、疑惑、恍惚、不真实、违和感。

    好像时间从没流逝,好像日子从没改变,

    好像逝去的十四年又五个月只是十四分钟零五秒,

    好像我们只是睡了很长很长一觉然后醒来,

    好像只是电影剪辑般剪掉一大段空白后重新接上,

    好像关于我们之间只是曾按了Pause而现在按下Play,

    好像我们只是从十四年又五个月前一起坐时光机来到现在,

    好像……

    好像我们从没分离过。

    “你在干吗?”她终于打破沉默。

    “跟你讲电话。”

    “可以说点有意义的话吗?”

    “什么有意义的话?”

    “就是不要废话。”

    我突然词穷,不知道该说什么。

    原来逝去的十四年又五个月还是有意义的。

    但如果我说我们已经五千多天没见面了,可能也是没意义的话。

    “快。我在等你说。”

    等我说?

    等我说为什么这十二万多个小时都没音讯?

    可是突然音信全无的人是她啊。

    难道是在等我问她为什么?或是等我骂她?

    “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码?”

    “我猜你没换号码。”

    “嗯,没换。但我的E-mail早换了,你知道我现在的E-mail?”

    “我当然不知道。”

    “咦?那你怎么E-mail给我?”

    “所以我在等你说你的E-mail呀。”

    噢,原来是指这种等。

    我念了我的E-mail给她,她要我看完信再说,就挂了电话。

    然后我想起她,还有我们之间,回忆的浪潮瞬间将我吞没。

    我突然忘了时空,忘了现在是何时,忘了我人在哪里。

    如果我是一只鸟,此刻一定忘了摆动翅膀,于是失速坠落。

    整个失速坠落的过程,跟遇见她的过程一样。

    收到她寄的信,口吻像个老练的项目人员,很客气清楚地说明公事。

    她承接一个计划,计划领域跟我的背景相关,想找我帮忙。

    以前我们之间完全没有公事可言,对于这样的她实在很陌生。

    反而刚刚那段莫名其妙的对话,不仅不陌生,还觉得很熟悉。

    信尾她留了手机号码,还加上几句话:

    “这计划不好做,但是找到你,我心安了许多。看完后跟我说,我打给你,感激不尽。”

    这几句话才是我所熟悉的她,但“感激不尽”还是让我觉得生疏。

    我很难静下心来厘清自己的思绪。

    因为只要想到她,她的声音总会在脑子里乱窜。

    有些东西是假的,比方吴宗宪说林志玲喜欢他。

    有些东西可能是真的,比方林志玲说她从没整过形。

    有些东西应该是真的,比方林志玲说她很想赶快结婚。

    但总有些东西是真的,而且是如同太阳般闪闪发亮地真。

    比方现在坐在计算机前看信的我,正毫无保留地想着她。

    终于看完简短的信,也读完信里夹带的附件。

    我打她手机,结果如我预期,她没有接听。

    她以前没手机,曾给我三组号码,家里的、住宿地方的、亲戚家的。

    我常循环拨打这三组数字,但通常找不到她。

    没想到她有手机了,我仍然找不到她。

    想用E-mail回她时,手机响了。

    “信看完了?”她说,“没问题吧?”

    “嗯。没问题。”

    “没问题怎么不回信给我?”

    “我刚刚就在打你手机啊。”

    “我信里说:我打给你。是我要打给你。”

    “有差吗?”我说。

    “有。是我麻烦你,所以当然是我打给你。”

    “有差吗?”

    “有。电话费要算我的。”

    “有差吗?”

    “你再说这句我就挂电话。”

    “这是麻烦人帮忙的态度吗?”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态度,你可以不帮。”

    “噢,我好喜欢你的态度。”

    她没接话,停顿了一下。

    “你不要再突然挂电话了。”我说。

    “你记错人了。”

    “我没记错。”

    “少来。这么多年来你一定认识很多女生,记错很正常。”

    “你少无聊。”

    “如果你觉得无聊,我可以挂电话。”

    “我觉得好有趣哦。”

    她又停顿了一下。

    “不要再突然挂电话了。”我说。

    “又记错人。”

    “可不可以不要老是说我记错人?”

    “可以。只要你不记错人。”

    我叹了一口气,没有接话。

    “为什么叹气?如果不想再说,我可以挂电话。”

    “你挂吧。”

    “嗯。”

    电话断了,很干脆的响声。

    一如七百五十几万分钟前那样干脆。

    本来有种大概就这样又结束了的感觉,但想起这次是公事,

    可能会不一样吧。

    把她的手机号码加入通信录后,Line里面出现一个新好友,是她。

    她的头像是一张彩虹照片,很像我今天下午看见的那道彩虹。

    想起她今天下午的开场白,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那就是她的样子。

    下班开车、回家吃饭洗澡,不管做什么,脑子里总是荡漾着她的声音。

    几经挣扎,在睡觉前终于Line她。

    告诉她关于那个计划的一些想法,而这本来是那通电话该说的。

    没多久她就回Line,我原以为早已是上班族的她这个时间应该睡了。

    虽然四亿五千多万秒前我们都是夜猫子。

    她在Line里的文字,婉转多了,也健谈多了,

    甚至还用“谢谢你”的贴图。

    Line是我们以前从没用过的联络方式,这让我有种重新开始的感觉。

    时代变了。

    如果时代没变,那就是我变了。

    “最近好吗?”我回。

    “最近是指多近?”

    “一年内吧。”

    “工作很忙,其他还好。”

    “那你现在住哪儿?”

    “我搬回来跟我妈住了。”

    “你妈?”

    “对。亲生的妈。”

    啊?那我们又在同一座城市,仰望相同的天空了。

    “你搬回来多久了?”

    “忘了。好几年了。”

    “那你为什么没跟我说?”

    “有必要吗?我们又不用见面。”

    “见个面有那么罪大恶极吗?”

    “你眼睛有问题吗?我只说没必要,没说罪大恶极。”

    “那现在因为要做计划,总可以见面吧?”

    “还是没必要。有手机和Line就足够了,不用见面。”

    “可是我想见你。”

    “你记错人了。你想见的人不是我。”

    “我现在去找你。15分钟后,在你家楼下碰面。”

    “你疯了吗?现在是半夜两点!”

    “看过日剧《现在,很想见你》吗?”

    “没看过。”

    “里面有句对白:既然遇见了你,我就无法带着这份回忆去过另一种人生。所以现在,我下定了决心,去见你。”

    “这对白很无聊。”她回。

    “反正我现在去找你。”

    “请不要在半夜两点发神经。”

    “总之,我15分钟后到。”

    “你来了,我也不会下去。”

    “你可以不下来,但我会一直待在楼下。”

    “我不接受威胁。”

    “这不是威胁。我是在你家楼下把风,最近小偷多。”

    “那不叫把风。把风的是小偷的同伙。”

    “你说得对。这么晚了你脑筋还很清楚。”

    “很晚了。有事明天说。晚安。”

    “我要出门了,你可以开始计时。”

    “你听不懂吗?不要来。”

    “要开车了。”

    关掉手机屏幕,随手搁在一旁,我发动车子走人。

    在这城市开车的人,在街上跟陌生人的默契可能比跟老朋友还要好。

    尤其在这样的深夜,一到只闪黄灯的路口,谁要先走谁要等,

    只要车头灯互望一下,就有默契了。

    而我跟她,或许情感曾经浓烈,或许彼此有很多共同点,

    但似乎很少有默契可言。

    然而一旦有默契,那些默契就像誓言般神圣。

    其实只开十分钟就到了,不是我高估到她家的距离,也不是我开得快,

    而是她很讨厌迟到,只要迟到一分钟她就会抓狂。

    没想到过了十四年又五个月,高估她要等待的时间,

    或者在约定时间前到达,仍然是我对她的反射性动作。

    虽然正处于存储器不足、需要记得的事却不断增多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