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可卡犬雨
虽然不记得曾为自己的人生制订过计划,却每每想:这可是在计划之外嘛。委实可笑。分明没有计划,竟会有计划之外的事情发生。
和雨一起生活,也是这样开始的。雨是一条狗的名字。它很健康,性格率真得惊人。
去年十二月,从牙科诊所看完病回家,在途中买下了雨,十九万日元。那时雨在一家百货商店的屋顶上,鬼使神差地,我把它带回了家。这只小狗才出生两个月,有长长的焦糖色的毛,那副天真无邪的模样可爱得令人生恨。天真无邪。这是我几乎从不相信的概念,我丝毫也不喜欢的词儿。
许久没有饲养小狗了。雨精力旺盛无比,而我的心情,则如同受人之托照看小小孩的老婆婆一样。
雨旁若无人。再没有比毫不矫饰的旁若无人更能打动人的了。我被深深感动了,赞美雨。
“你呀,从骨子里透露出的旁若无人太让我着迷啦。”
雨一副开心的模样。它喜欢有人跟它说话,但并不认真倾听内容。不听也没关系。雨只是以它的躯体、以全部的诚意和欲望面对着我。
我知道这听起来十分滑稽——因为我不擅长语言以外的交流手段,所以面对着雨,自然而然地就会盲信语言,不由自主地说起话来。冲着雨说说这个问问那个,而且还希望尽可能地尊重雨的意志,结果导致我听任起雨的摆布来。
《关于雨的备忘录》
·喜欢山茶花。把它放到院子里,它便径直冲到山茶树底下,大吃散落在地上的花瓣。
·不理解挨骂是怎么回事。
·喜欢乘车兜风,不会晕车(条件是坐在人的膝盖上)。
·奔跑速度飞快。
·玩累了便跳到我的膝盖上,心满意足地喷出大大的鼻息,倒头便睡。这鼻息可爱得让人觉得天上仅有人间绝无。每当此时,我便想哭泣。
·它从不刁难人。
大概是觉得我对雨宠爱得太过分,一位朋友忧心忡忡,送了我一本书,叫《狗的习惯是前六个月养成的》。甚至还招来在养狗方面堪称行家的母亲的数落:“你呀,对狗也好对男人也好,都宠得太过分啦。”可是,事实当然恰恰相反,实际上是雨宠着我。我被娇惯着,享受着特殊待遇。
后来出现了一些情况,要把雨送进宠物学校时,不知所措的不是雨,而是我。雨一定在学校里受到其他狗的责怪了:看哪,都是你给惯的,所以你主人才会那副模样。每次去探望雨,我总是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然而……
雨是只美国可卡犬,我一直以为雨只是可卡犬。从前,叔祖母养过一只可卡犬,名叫杰丽。我清晰地记得它优雅的长脸上有一双聪慧的眼睛,性格温文尔雅。
但是,雨不太一样,长相与其说是优美,不如说是温柔;一双眼睛与其说是聪慧,不如说是和善。即便排除它是一只小狗的因素,那精力也实在太充沛,难以说它温文尔雅。
读了布鲁斯·法格尔博士撰写的《可卡犬》一书,我才明白缘由。根据此书所述,美国可卡犬比本家可卡犬额头更宽,脸蛋更圆,躯体略小,毛却很长,如“丝绸一般”,“精力极其充沛”,很适合做宠物狗。书中写道,这是“美国的宠物配种专家在研发这一新品种时,对这些幼儿般的特征有选择地加以强调的结果”。此外,还进一步说明“美国可卡犬今后大约将专门培育用于动物表演的新品种”。我大为惊讶,反复阅读了许多遍。这究竟是在干什么呀?对狗来说可太残忍了。
虽然好长一段时间都觉得深受打击,但如此说来,雨确实有“幼儿般的外貌”。
“你呀,原来是美国可卡犬。”
我越发觉得雨无比可爱了,甚至觉得仅仅因为相遇在雨天,便给它取名为雨,竟也是某种冥冥之缘。而且,我原本就不讨厌美利坚这个词不无轻率的余韵。
法格尔博士在这本书中还谈到了其他有趣的事情。比如说,主人外出时,为了避免让小狗感到无聊,可以在有孔玩具的孔洞内填上花生酱。
花生酱!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地道的美国式创意。
倘若依样照办,那只怕雨的毛、房间的地板都得变得黏糊糊的了。首先,如果要吃花生酱,我宁愿让小狗在更宽松的气氛和环境中品味。悠闲自在地品味。
不过,我对一本正经地如此建议的作者深怀好感,所以还把它读给雨听,然后一起吃花生酱,喝茶。
想起一件往事。
那是十二岁那年的事情。家里准备养一只小狗。想要小狗吗?想,我回答。于是父亲对我说,那你得答应爸爸。这种时候,父母一般会要求孩子每天带小狗出去散步,按时喂食,及时处理大小便等,让孩子学习饲养动物应当承担的责任。我通过读小说和看电视剧,已经有所了解。然而父亲却说出了另外一番话:不许像孤单寂寞的女人那样溺爱小狗;狗总有一天会死去,到那时不许像孤独的歇斯底里的女人那样又哭又闹。
九年后,当那只狗死去的时候,我依然记得自己的承诺,没有在父亲面前哭泣。
但是事到如今,我不得不觉察到,无论是十二岁的时候还是现在,我并非孑然一身,却很寂寞,而且还是个孤独的歇斯底里的女人。若是父亲当真不知道这个事实,该有多好。
很快,美国可卡犬雨就要回来了。
凝固的奢侈
昨晚,和两位关系要好的编辑去吃荞麦面。我们喝啤酒,品尝鳞鲀鱼生鱼片,盐烤赤鲑、银杏,还有蚕豆天妇罗,各样都来了一点。啤酒喝得差不多时再改喝日本酒,慢悠悠地啜着木制方形小酒杯里宛如清水般滑润的那玩意儿。不知何故,话题转到葡萄干黄油上去了。
两位编辑都说爱吃葡萄干黄油,我兴奋起来,便提议:“今晚在这里喝完以后,再去吃葡萄干黄油。”
我由衷地认为,葡萄干黄油是极其美味的食物。不过声称爱吃葡萄干黄油的,除了这两位,直至昨晚为止我还没有遇到过。人们对生吞黄油似乎颇有抵触,比如我母亲和妹妹她们,便连碰也不愿碰。丈夫和高中时期的朋友们也都如此。不过,高中时期的朋友们原本就不喝酒,不吃葡萄干黄油也许是因为这个。
总之,我喜爱黄油。再也没有像黄油这般让人纯粹地感受到奢侈的食品了。这是凝固的奢侈。
孩提时代,全家人去西餐馆用餐时,我最大的乐趣便是黄油。银色的器皿中,圆形的黄油块毕恭毕敬地列着队,我拿黄油刀扎起一块来,就这么吃下去。冰凉的感觉滑过喉咙后,微微的咸味随即而来,之后便是浓郁的甘甜。这绝非甜腻,而是甘甜的蔓延和扩散。我觉得是黄油制造了我的躯体。人是由迄今为止所吃下去的食物构成的。
然而,我决不会把黄油涂抹在面包上。黄油不是用来涂抹的,而是用来添加的食材,因为至少它最初还是固体的。用于面包和黄油的动词,我认为应当是“加上”或是“放上”,若是要冠以修饰词,“牢牢地”或者“稳稳地”似乎更妥当。
当在面包或是叫克拉架、百时可的这类烤得硬硬的饼干上涂抹果酱时,把黄油排除在外的人占绝大多数,我对此颇为吃惊。除非是高级的、低糖的新鲜果酱——亦即自家制作的,否则肯定是加上黄油后品尝更美味。杏子果酱尤其如此。
我有一位爱好黄油的朋友。我常和这位友人一起吃饭。我们当然选择能提供美味黄油的餐厅。在热乎乎的面包上“规规矩矩”地放上那东西,在享受菜肴的过程中尽情地品尝。其间,还会让店家再上黄油。
当然,脑子里无疑会有关于卡路里的问题一闪而过。不过,我立即把这懦弱的念头一扫而光。如此奢侈、如此幸福的黄油,一定在我的体内铸造着光润健康的骨骼。我常常这样想象。
我的祖母于今年离世,父亲则在三年前过世。近年来去了两次火葬场。等到有一天我死去,火葬场的人看到我的遗骨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它准是结实、雪白而光润的。“真是个奢侈的人啊”,火葬场的人没准会这么赞叹有加。
所谓幸福的食物,恐怕就应该是这样的。
再说昨晚。
三个人尽情品尝刚做好的新荞麦面(白色的、加入青柚子的绿色的、加入黑芝麻的黑色的,共三种)之后,一般来说,无论多么喜欢黄油,平时也不会为了黄油再接再厉地冲向酒吧,但此时竟各自拿着手机向各处的酒吧打起了咨询电话。结果找到一家位于赤坂、号称绝对可以吃到葡萄干黄油的酒吧,便结伴前去。一盘分量十足、切得四四方方、香醇浓馥的黄油,作为晚餐的压轴戏,当然是无可挑剔的。
拥有栖身之地的心情
去年夏天,我看到了夜光虫。这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我以前甚至连它们的存在都不知道,于是被迷住了。
夜光虫是生活在海里的浮游生物,随着海水的荡漾泛出绿色的光亮。黑夜里,乘着小船划向大海,海水被船头劈开,泛起涟漪,绿色的光流淌开去,仿佛萤火虫被融化了似的。听说单个分开的话,夜光虫小得肉眼无法分辨,能够发出如此的光,总得有几千几万只夜光虫吧。把手伸进海水里,立即呈现出一个泛着朦胧绿光的手掌轮廓。在漆黑的天空和大海之间,手掌划开水流,那掌形的绿光便向后流去,手仿佛融化在了海水里一般。
我喜欢黑暗。在黑暗中眼睛和心灵更为灵敏,能更清晰地分辨事物。当然,这很有点悖论的意思。在黑暗中,即便是极其微小的东西,它的光亮甚至形状都清晰可见,只因为这一点,我喜欢这光亮。
大概是因为生在东京长在东京,我不了解没有光亮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