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蔷薇谢幕]
愿有一天,这星球上所有为爱而生的伤痕,皆被治愈。
那漩涡,缓慢静默,如同一场幻想电影,仙女、彩色海藻和小人鱼都转动着、转动着,一切美丽而充满诡异。海面上的少年架着白帆,即将远航,但那暗处的漩涡却想将他拖入海底。
蔷薇过世十年后。
江南的春天总是如水洗般湿润,黏稠的空气挡不住孩子们春嬉的脚步。
一场薄薄的晨雨过后,两个孩子一前一后奔出山间那排灰色的庙宇禅院,像灵活的松鼠一般,朝齐腰深的草丛里钻去。
每年的这时候,山顶上艳丽的山花,老树皮上长出的蘑菇,还有各种新鲜的野菜野果,都会成为十一岁的小姑娘封寻乐园寻宝的目标。
她一旦确认脱离了爷爷的视线,就兴奋得如同上了树的松鼠,欢呼着朝山顶奔去。
高高甩起的小马尾像调皮的小风车。
紧跟在她身后的,是她的双胞胎哥哥封信。
同样的年纪,封信看起来却比封寻沉稳许多。虽然急速地爬上山顶让他俊秀的小脸微微浮上了细汗,然而他的眼神却时刻追随着调皮的妹妹,目光里有着十一岁的男孩儿少见的温和。
“咦,这是奶奶做的鱼汤里放的香料啊,晚上和尚爷爷要做鱼吗?”玩耍了一阵后,封寻跑近哥哥,恶作剧般突然夺过他手中的一把叶子,小小的鼻尖闻到熟悉的清香。
她细软的发丝上沾上了一些红色的花瓣,圆圆的眼睛笑得光彩四溢。
“别乱说,爷爷听到会批评你的。”封信伸手摘掉妹妹头顶上的一片花瓣,顺手轻轻敲了一下她的额头。
“你忘了吗?这也是一种药材。”
“这也是药材?”老天,一听到“药材”二字,封寻就头皮发麻。
“紫苏,性辛温。能散寒解表,行气宽中……”小小的少年自然地背诵出医书上的知识,声线沉稳,像个学究。
一侧头间,他却看到妹妹偷偷做起的鬼脸,不禁一怔,继而笑出声来。
“好了,难得出来,咱们不看药,只看花。”他对她讨好道。
而半山腰的禅院里,佛堂上香烟袅袅,诵经阵阵,环绕着高高在上的金身法相,庄严祥和。
六十五岁的老中医师封柏南安静地跪在蒲团上,一段长长的诵经过后,他慢慢抬起已经花白的头,目光越过长明灯的微光,落在远处那一堆密密麻麻的往生牌上。
为逝去的亲人,在佛前点盏明灯,是虔诚的人们常做的祈愿。
而那些已经消散在尘世的名字里,他知道,至少有一个与他有关。那个名字,是一种美丽但带刺的花朵。
蔷薇。
许蔷薇。
封信和封寻的妈妈。
曾经,他们是多么美满的一家人。
变故,始于十年前。
他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儿子封华从医院里打来电话,一向沉稳有主见的封华,在电话里失控地号啕,向他求救。
他身为名中医,那时已救人无数,声名满天下,但留学归来的唯一儿子却选择了从商,并且生病只去西医院。
还有,封华在留学期间相识相爱约定携手一生的妻子许蔷薇。
初时,小小的分歧并不曾带来家庭的暗涌,封信和封寻的出生,更是为所有人平添了巨大的满足与喜悦。
然而,在两个孩子一岁生日后的第二天,蔷薇突发急病,送入医院,随即陷入原因不明的深度昏迷。
抢救到第三天,封华接到消息,蔷薇生死悬于一线,医院表示无力回天,要家属随时做好心理准备。
两个孩子不明世事,一时笑得天真一时哭得撕心裂肺,封华方寸大乱形若疯癫。他看在眼里,焦躁得一夜间头发白了一半。
关心则乱。他十余岁随师在乡间行医,这一生上至政要,下至村夫,什么样的生死争夺没见过?只是这一局,却是他至亲。
但,他是个医者,华夏几千年的医者文化融在他的骨血里,他的字典里,面对病人,没有“放弃”。
天亮后,他已查遍医案,开出药方。
在蔷薇的病床前,他曾严肃地问过封华,是否决定一搏。
封华抱头号泣,不停地哭喊“我不知道”。
他知已无法再等,最后一次,他把了把蔷薇的脉,面色庄重地开始给她喂自己亲手煎出的药汁。
两小时后,蔷薇自深度昏迷中苏醒。
然而十小时后,她再次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再没醒来。
蔷薇的葬礼后,封华疯狂地砸坏了父亲医馆里一切能砸坏的东西。
从此后,父子俩形同宿敌。
十年来,封柏南和老伴一起抚养着封信和封寻,每年清明前后,他会带着他们来这间禅院住上几天。
这里供着蔷薇的往生牌,常年为她点着一盏烛灯。
他带孩子们来看妈妈,为她祈福。
门外传来熟悉的笑声,他还未来得及回头,身体就被人从后面猛地撞了一下,腰板生疼。
果然是小封寻。
她眼见自己毛手毛脚撞到了爷爷,立刻吓得一溜烟躲到了哥哥身后。
没过几秒,她又偷偷伸出脑袋,继而笑嘻嘻地黏上前去,给爷爷揉揉刚才撞到的地方。
“一大早就溜上山玩儿了吧?”绷不住脸了,他问。
“山上开了很多漂亮的花儿,我还给奶奶摘了好吃的蕨子……”封寻机灵得很,一见阳光就灿烂,发现爷爷没生气,立刻眉飞色舞地说个没停,清脆的声音在佛堂里引起细小水波般的回响。
而封信则早已拉过一个小蒲团,学着爷爷的样子,默默跪拜起来。
封柏南看看两个孩子,面上渐渐浮起舒心的笑意来。
四月的穿堂风带着江南山间特有的植物清香,吹过他们的身旁。
回想起来,那一年的春光,也算和煦安宁。
1.孟七春啊满肚子都是胆
冬天的街景,已不知不觉中,浮起一点点嫣红,像害羞的姑娘,忙碌之余,偷偷为自己染上了一点儿春色。
明亮的橱窗里,高大的路灯上,绿化带里的植物们,私家车后窗露出的一角抱枕。
这些地方,都一点点换上了新年的喜庆色彩。
这一星一星的亮色为灰白的冬景增添了不少温暖,也重新勾起了人们对春节临近的期待。
这天是休息日,我因为想在过年前完成原定的那部分绘本计划,因而一早就起来继续工作。
虽然辞职后,我和七春一样成了自由职业者,但是居于同一屋檐下的我们,作息却完全不同。
用她的话来说,只有到夜黑风高时,她的灵感才如同尿崩。而到黎明破晓前,她就会如同吐尽丝线的春蚕,僵死在床上,直到夜幕降临再度复活。
而我则自认为是个俗人,没有艺术家那凛冽的气质。我仍然老老实实晨起而作,入夜而栖,完全保持了上班时的作息。
对我来说,除了工作地点变成家中,其他似乎一切照旧。
所以,当我开始坐在窗前,迎着早上八九点的阳光,在洁白的画纸上奋笔时,披头散发、双目乌青的七春突然重重地把头砸在了我的笔前。我难免因为意外而吓得手一抽,差点儿把马克笔捅进她的鼻孔。
“知道什么叫美人迟暮吗?”她幽幽地开口道。
我紧张地摸了一把自己的脸,不知道她在卖什么药。
“七春姐,我还没有嫁人,给我留条活路。”我哭丧着脸求饶。
我不就是最近有点儿劳心,生出了一点儿黑眼圈吗?也不至于就迟暮了吧。
她缓慢地伸出一根手指,在我面前摇了摇,那指尖上暗紫色的指甲油发出诡异的光。
“知道什么叫不作不死吗?”
我愣了一下,眨巴了一下眼睛。
“知道什么叫妖风四起吗?”
……
我忍无可忍地大喝一声,拿起笔作势要画她的脸。
七春终于销魂地发出一声娇软呻吟,顺势滑坐到地上,停止了胡乱用词对我的心灵摧残。
“程安之啊,这一切,说的都是我们家的老太后哪……”
一小时后,我和七春携手站在C城某国际百货前。
据七春说,她早上被尿憋醒的同时,刚好看到她家老太后,也就是她妈发来的信息,顿时吓得清醒了。
她妈告诉她,如果过年时不带一个最新款的某国际大牌包回来尽孝,就请在进门前献上膝盖,长跪别起。
同时附上了那个包的官网图片一张。
于是,珍爱膝盖的七春同学就癫狂了。
“因为发了七次春才怀上所以取名叫七春”的七春妈我在中学时代见过几次,这次回来后还一直没见到。
记忆里,那是一个风驰电掣的女子,曾经是我们这些小纯洁眼里的传奇,更是七春的骄傲。
她活得充满了力量,充满了自我,充满了对人生张牙舞爪绝不放弃的渴望。
虽然人到中年时为情所伤,从此单身,但却丝毫阻止不了她的人生一路高歌精彩每一天。
所以,以五十“高龄”,命令女儿带一个名牌包回来,实在不是什么新奇事。
七春一边吐槽自己的老妈,一边全力以赴地杀向某专卖店,不由得让人觉得孝感动天。我则被命令贴身跟上,作用是替她壮胆。
善解人意的我当然懂得,七春只有一种情况下,会需要壮胆,而在其他的时候,她自称满胸腔满肚子全是胆。
那就是,钱不够的时候。
一个小五位数的新款名牌包,对她的积蓄来说,是岌岌可危的一次考验。
七春工作多年收入不错,但几乎不存钱,这大概是性格大条的七春妈没想到的。
所以,这时候,在她眼里热爱储蓄生活简朴的我,就成了她的速效救心丸。
我跟七春进了那个专卖店,她立刻像兔子见到了新鲜蔬菜一样扑了上去,在一排排精美陈列货柜前颤抖地伸出手做抚摩状,紧紧跟着的帅气导购顿时有一种脸默默绿了的感觉。
虽然也是第一次来,但我对时尚并不太了解,也没有这方面需求,于是无聊地转了几圈,又看了看七春的架势,猜测可能半小时内她的眼里只看得见那些包包们,于是决定先去其他店看看。
受到感染,我突然也想给我妈买点儿什么。
这是我回到C城后将过的第一个春节,因为之前封信的事,和父母有了隔阂争执,又不知如何修补,于是在购买年货上很是费了些心思。
但至今准备的,都是一些吃的用的保健的东西,并没有想过父母也不过五十出头,也会爱美。
我怀着微微的内疚之心,在隔壁店面买了一条漂亮的丝巾,刚出门,就被人猛地撞了一下,摔倒在地。
“你怎么走路都不抬头呀!”一个珠光宝气的中年妇女生气地冲我嚷嚷。
我坐在地上想反驳明明是你突然从拐弯处冲出来的,但抬头看到那张嚣张的脸,顿时感觉争也无趣。
赶过来的保安把我扶了起来。
就在这一瞬间,我的心里突然传来一阵莫名的刺痛。
伴着眼前一黑。
像被人毫无防备地一把拉入海底,猝不及防间,周身被海水、黑暗和异样的轰鸣包裹,传递来巨大的恐惧。
几秒后,黑雾散开,我发现自己竟然紧紧抓着身边那个年轻的小保安的胳膊,而自己的手心满是冷汗。
那一刻,我的面色和举动一定有些异样,以至于那个原本趾高气扬的中年妇女都见势不妙准备开溜。
但我却完全不明白刚才那感觉是什么。
后来很多年陆续发生了一些事,让我渐渐发现,那并不是什么疾病,而是在封信遇到了某些危险的时候,我的一种预感。
但当时在商场里,我却只被这种稍纵即逝的不适感吓到。
直到七春惨叫着从店里奔出来扑向我,我才有了真实感。
她完全无视周围人的异样目光,大声地冲我叫喊着:“土豪安!姐姐血槽已空,快来帮我刷个零头!”
……
2.注定失败的地方,有谁会傻傻起程
封家的医馆“风安堂”所在的地段,现在是C城最繁华的街之一。
各种嘈杂的声音带着城市特有的浮躁和喧闹,扬起看不清的细细烟尘,缓慢飘浮在有些灰暗的冬日天幕下。
在清一色的花坛灌木点缀的单调城市风景里,风安堂门口的十余株腊梅树,和它的建筑本身一样,显露出一种不动声色的清傲和沉静。
此时,正是梅花开放的时节,黄色的薄如羽衣的小小花朵在枝头兀自清雅,这看似纤瘦实则强大的植物,连香气也带着一种温暖却坚决的态度。
即使在这空气混浊的城市中心,也能未近其身,先闻其香。
我曾听七春八卦过,说这个地段现在房价不菲,她评价封家其实是真正的土豪。
但其实早在二十年前,封老爷子买下这一块地皮,初建起这座四层建筑时,它的周边,却还是蛙声一片的原始景象。
那时的封老爷子,名动江南,就连一方权贵约他看病,也要排队等候。
凡夫俗子,都逃脱不了野心,封老爷子的野心,就是以风安堂为中心,将封氏中医馆传承和发扬光大,开枝散叶到大江南北。
如果不是封信的妈妈突然过世带来巨大打击,或许现在的封老爷子,会是更风光的景象。
虽非本意,但已阑珊。
只是人最初的那点儿执念,始终如暗夜之灯,在角落里带来些许安慰。
因此现在的风安堂,在周边的商业地产已经开发得完全彻底的时候,仍然坚守着这一方净土,大概也是源于封老爷子的这点儿旧梦吧。
然而,此时此刻,我眼里所见的风安堂,却已非平日那般和煦景象。
远远地,就听见异样的喧闹,城市中心原本就整天被各种声音包裹着,形成一个闷闷沉沉的壳,但风安堂门口的声音和人群,却仿佛成了这个壳中突然伸出的一根尖刺,在麻木中带来一丝惊慌。
风安堂出事了,封信出事了。
“听说是封医生给人家孩子开药,把人家孩子治死了!”
“怎么会这样?!封医生很有名啊!”
“现在的医生有几个不黑心的!听说不许人家把孩子往医院送,非要自己开草药,拍着胸脯说自己能治,结果……”
“我孩子一直咳嗽,还想找号贩子买个他的号试试的……”
“封老医生不是都给大领导看病的吗?”
“那孩子真可怜……”
“这下医馆要关门了。”
……
我扒开人群冲进去。
身材颀长的男人穿着银灰的大衣,站在清冷的台阶下,弯腰对坐在地上的人说着什么。
坐在地上的一男一女深垂着头,看不清面容,手里抱着一小团东西,仔细一看是个孩子。
已经没有了生命的小孩子。
森森的冷气从四面八方包裹过来。
我一步步走近他们,感觉到似乎有人在用力拉我的衣服。
我顾不得回头。
“何欢。”我大声叫那个男人的名字。
他蓦地抬起头转向我。
是何欢。
我的妹夫何欢,封信的朋友何欢。
“你怎么来了?”他似乎有些意外,严肃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困扰的神色。
但我的目光,却凝在了地上坐着的那对困苦悲伤的夫妻脸上。
我见过他们的。
那个夜晚的片断,如幻灯片般在我眼前播放。
穿着脏得有些看不清颜色的旧棉衣的夫妻,抱着奄奄一息的小女孩儿,在医馆前苦苦哀求。
“求求你!医生!给孩子开点儿药吧……”哭泣的母亲抱着封信的腿,嘶哑的声音听起来在午夜里令人心碎。
“白血病……没有钱……孩子痛……”绝望的父亲捶打着自己的头。
“外面冷,不如先把孩子抱进来吧!”我脱口而出。
值班的小松护士焦急和反对的目光。
哦,就是那个夜晚,我和封信去了我们初遇的中学校园,然后被紧急电话催回医馆。
那晚分明人间宁静,四海温柔。
我有些呆滞地把目光移到他们怀里那张小小的脸上。
那天夜里,我还抱过她的。
她全身滚烫,高烧不退,始终不肯睁眼,却不时迷迷糊糊发出一两声小兽般的抽泣。
但是现在,她这么安静,安静得像一块小小的白石头。
“是他让我们吃他的药,是他说不要去医院……”坐在地上的男人似乎听不到周围的任何言语,也不需要与任何人交流,只是垂着头,机械地、高声地重复着这一句。
而女人抱着死去的孩子发出断断续续的悲鸣。
不,不是这样的。
我震惊地看着他们,胸口犹如被万千利箭穿透后又猛地被重锤击中。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说?!
我这才看见,医馆门口的水泥地上,用红色油漆写的“杀人医馆”几个大字,触目惊心。
而医馆大门洞开,原本整齐美观的药柜药阁,像遭遇了什么洗劫,珍贵的药材散落一地。
坐诊的医生和熟悉的护士大概都躲进了里间。
我想张口声辩,但却发现周围愤怒的声浪越来越高,围观的人群已开始骚动,有些女人脸上淌着眼泪。
我知道我这样的声辩出口,只会火上烧油。
孩子已经死去,而最后一个接诊过她的医生,无论做过什么,都是错。
悲伤、震惊、慌乱、愤怒、自责……无数种情绪像被打翻了的颜料盘,哗啦啦地混在一起,瞬间分不清楚。
我竟然在这种时候,想起了那一天和封信一起接诊了这个孩子后,晚上做的那个梦。
那个梦里,大海凶恶,海中有岛,岛上小小的孩子悲泣求救,但死亡对每一个人都露出狰狞的笑。
没有人能救得了她。
注定失败的地方,有谁会傻傻起程?
“只有一线希望,也会百分百付出努力去救治的医生,才是病人最期待的吧。”那个人这样说。
封信,他现在在哪里?
围观的人群外围突然传来一阵明显的骚动,医馆前坪本来是一些停车位,但因为站满了人,车已无法进出,场面混乱。
但此刻人群却奇迹般地分出一个缺口,露出了缺口那里一辆银灰色的轿车。
我一眼看见车牌,是封信的车。
每个人都比我更快。
原本蹲在四周的据说是孩子亲戚的十几个彪形大汉,像得到某种暗示一样,集体冲向了封信的车,围观的人群受到了感染,一下子疯狂骚动起来,将封信的车围了个水泄不通。
何欢不知道何时已经站在了封信的驾驶室门口,在高声说着什么,就在他说话的同时,驾驶室门开了。
一个穿着大红色羽绒服的年轻男人,顶着一头金黄色的乱糟糟的头发,敏捷地一撩长腿钻了出来。
像个天真的小孩儿一样,他好奇地转动着他毛茸茸的脑袋看着四周。
他挥手笑嘻嘻地高声招呼道:“哟,大伙儿,在拍戏啊?”
这人是谁?
开着封信的车的人,竟然不是封信。
这一变故,连何欢也愣住了。
远处,有警笛呼啸而来。
3.何欢,你知道杀人的感觉吗?
那一天的时间过得仿佛格外漫长。
暮色四合的时候,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住处,手机上仍然一片空白,没有封信的电话。
何欢说封信一早送封老爷子回老家去了,路途不远,本计划今天去明天回。
封老爷子自乡野行医起家,在自己的家乡一带有着“活神仙”的美誉,据说人气之高不亚于明星之于追星少女。
这些年,封老爷子虽然长居C城,但自封信的奶奶过世后,他嫌冷清,因此每年过年前后,都会回祖屋住上一个多月,和那些尚还硬朗的老伙伴一起过年,图个热闹快活。
毕竟是八十高龄的老人,封信自然要护送过去。
他出发的时候,大概不曾想过这等变故发生。
而现在,他是不是接到了何欢的消息,在焦急赶回的路上呢?
我站在阳台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冬天干燥而尖锐的冷风穿过胸腔,凛冽的感觉仿佛刺入心脏。
肚子不合时宜地咕咕叫了起来,我才发现自己已经一天没有吃饭了。
我今天才知道,何欢是风安堂的法律顾问,有他全面处理这次的纠纷,应该能够放心。
但是,我怎能放心。
从来没有哪一刻,我的心里被一种叫冤屈的情绪死死填满。
那种感觉,就好像被人扼住咽喉,一口气息,呼不出来,沉不下去。
恨不得剖开自己的胸腔,才能感受到世间尚存氧气。
我不是一个太过于自苦的人,我某些时候固执如牛,但多数时候随遇而安。
多年前初遇封信,在漫画本事件里,我被好友唐嫣嫣“出卖”,我会伤心,但也感到能够不牵连他人的安心;
多年后在早教中心遇见姚姚和小圈圈,被小圈圈当场羞辱指认为勾引她爸爸的狐狸精,我震惊难过,但相信封信,痛后得安。
我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来做客的小朋友打破了家里的花瓶,她不敢承认,诬陷说是我做的,脾气暴躁的妈妈不问原由对我一顿胖揍。
过后才知道揍错了我,妈妈内疚地问我为什么当时不喊冤,我眨巴着眼睛说:妈妈弄错了,但是以后会知道的呀。
这件事被妈妈提了很多年。
长大以后,我依然如此做人,或许是呆傻之人自有老天护佑,我一路化险,竟也一直相信童言无忌的自己是对的。
然而,这次受冤的,是封信。
这世间,一定会有一人,比你的生命你的尊严,还要重要。
你的冤屈,你可以淡然一笑,他的冤屈,你却如烈火煎熬。
无论对于他人,他如何平凡普通,但对于你,他是神坛圣物,他是绝世珍宝。
他是属于你的星球上开出的唯一一朵玫瑰。
如果你不曾得遇,你便不会知道。
我甚至充满了张皇的懊悔与自责,那天夜里,是我主动将那奄奄一息的孩子迎入风安堂,是我开启了这场对他而言或许将毁损清白的祸。
那对夫妻求助时的字字句句我都记得清楚,但如今,他们说的都是假话。
我曾经生过大病,我知道那种绝望心情,我相信人性本善,他们的感受会如我所想。
但是,不是这样,竟不是这样。
白天时,七春说我这样想不对,她说封信既然是医者,无论我当时在或不在,他都不会见死不救。
她说我只是气话,我这样善良,再来一次,还是会伸手。
但她错了。
她不知道,关系到封信,我就是自私,我就是冷漠,我就是不要脸,我只要他好好的。
如果知道会给他带来灾祸,我会阻止他向那对夫妻伸出援手,哪怕会因此被唾骂歹毒。
我终于慢慢蹲下身去,掩面痛哭。
七春陪我回来后,一直沉默地站在我身后,现在看我这样,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程安之,你能不能振作一点儿,封信还没死呢!”
她抓住我的手臂,把我像拖尸体一样恶狠狠地拖回客厅,扔在沙发上。
我任她发挥,只顾大哭,哭得几乎听不清她的话。
像在学生时代一样,七春是个凶猛的行动派,她一边教训我,一边冲进冲出。不一会儿,我捂着脸的手便被她用力地拉开,一团热气腾腾的毛巾被塞到了手里。
“有哭丧的时间,不如开动你的猪脑子想想怎么能帮到他。”虽然用词难听,但总能让人在迷茫中找到一点儿方向,这就是孟七春。
我拿毛巾擦擦脸,带着哽咽开口道:“那对夫妻生活好像很窘迫,是不是为了讹钱?”
“我看没那么简单。”七春冷哼一声,“我观察过了,今天来闹的那些人,训练有素,看似凶恶,但其实有分寸,不像那对夫妻的乡下亲戚,也不像是单纯想要赔偿,倒像是故意闹给人看想搞臭风安堂。”
经她提醒,我顿时清醒了许多,暗骂自己果然愚蠢。
惹得了事,收不了场,这是我最不喜欢的人之一,我怎么自己也变成这样的人了呢?
我这下真的振作了起来,把脸擦干净开始和七春讨论。
这时,七春的手机短信铃突然响了。
“你什么时候和那个黄金头发勾搭上了,还交换了电话号码?”一边冲到门口穿鞋,我一边好奇地问七春。
刚才是那个穿着大红羽绒服染着金色头发开着封信的车的男人——自称封信师弟的慕成东发来的信息,他告诉七春,封信已经赶回医馆了。
“我男人又没出事,我当然有空到处撩骚,不然守着你个苦瓜脸一整个白天,不得活活闷死?”她扔我一个白眼,用力甩了甩她的秀发。
七春最近又换了新发型,剪了一个清爽的短发,染成了玫瑰色,大胆又妩媚。
“真的不要我陪吗?”她确认。
“真的不要,我是去约会见我男人,你跟着会被嫌弃。”我冲她故意做出很贱的表情摆摆手。
进电梯的那一刻,我又返回去抱住站在门口的七春的胳膊,摇一摇,由衷地说“好爱你哦七春姐”,被她傲娇地推开。
然后我下楼打车。
开车的大叔把流行的广舞场音乐开得很大声,理直气壮的词曲和错综复杂的人生真是相映成趣。
我无声地用力呼气。
虽然强打精神和七春开着玩笑,但越接近风安堂,我越心慌气短。
封信,他还好吗?
虽然离开不过短短的几小时,但风安堂门口,已经换了天地。
没有了围观怒骂的人群,但也没有了往日平静安宁的济世气息,原本已经花朵盛开的腊梅树被摧毁得枝残叶落,早被踩踏成泥的花朵在复杂的空气成份里绝望地发出最后的香气。
木质的虚掩的大门里透出暖色的光,我还记得那一夜陪着同事孙婷带着她发烧的儿子小土豆深夜来此,见到这一席灯光在黑夜里带来的温暖心情。
而此刻灯光仍然是那片灯光,却只感觉凄凉。
门口的大坪里,有几个身影在缓慢地移动,走近看,是小松、小岑那几个护士,在用汽油清洗着门口地上的“杀人医馆”几个血色大字。
她们平日里都是非常阳光可爱的姑娘,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们这样低落的模样。
恰好这时,慕成东从门里快步走了出来,长腿一晃伸手抢过了小松手里的工具,大声说:“说了你们不要弄了,明天一早就会有清洁公司的专业人员过来弄,快点儿回去!”
但是小松不应声,默默地又取过一组工具擦了起来。
她们那么用力,好像那些污渍不是泼在地上,是泼在了她们的心里。
我的眼泪一下子又充满了眼眶。
她们无力冲上前和暴徒对抗,但她们坚守她们的信仰。
慕成东又是挠头又是抓耳,一抬头看见我,正要招呼,我朝他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出声,随即自己走进了风安堂。
谁不痛苦?谁不受伤?即使是这些小护士,也知道逃避没有用,流着血泪,也要面对。
我又有什么资格矫情,只顾躺在沙发上悲伤。
接近封信办公室,我放轻了脚步,隐约听到人声。
他的办公室门没有关紧,大概是慕成东刚刚从里面出来。
从门缝里,恰好能够看到封信的侧影。
他站在桌边,身姿俊秀挺拔,仿佛平凡日子里的每一次相见时的模样。
我痴痴地看着他。
耳朵里依稀听到何欢的声音,他语速很快地向封信说明情况,有些字句不太清楚。
我不知道该进去还是该后退,我看着他的身影,像双脚被钉在了地上,挪不动分毫。
好想抱抱他。
用尽生命里全部的力气抱住他。
这时,何欢的声音停了下来,仿佛在等封信开口。
不知过了几秒,我听到封信低低地说:“何欢,你知道杀人的感觉吗?”
他的语气平静,甚至有些漫不经心,似乎只是在聊家常。
但我能感觉屋里的空气和我的心一样,瞬间凝结成冰。
“嫂子!怎么不进去啊!”按捺不住的慕成东终于冲了过来,一把推开了办公室的门。
屋里的两个男人一起看向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封信转过头来的那一刹那,眼睛里有什么情绪在迅速退潮。
“安之。”他温柔地叫我。
他是我想用生命去守护的男人,但是这世间法则让我知晓,有些人,就算你付出生命,也远远不够。
在那样仿佛天地倾覆的闹剧里,他仍然沉静得像一棵树,让人心里疼得狠狠地揪了起来。
人们常以为静者无情,却不知最静的人往往最痛。
他的表情里,没有愤怒,只有悲伤。
4.我盼你看到明媚的光,你眼里却只有冰冷恐慌
慕成东开着封信的车把我送回到和七春同住的地方,已经是半夜。
楼道的窗外挂着一轮昏黄的圆月,浅浅涩涩的光,显得病恹恹。
我怔怔地看了几秒,垂头丧气地拿出钥匙打开门。
我原本就是动作很轻的人,这个时间,更是加了小心。
进到客厅,也不想开灯,借着一点儿斜斜的月光,懒懒地摸进了自己的卧室。
意外的是,七春居然睡在我的床上。
我有些奇怪七春怎么没回自己房间,走近却突然惊住了。
不是七春,是彦一。
自从那天当着我的面和小叔彦景城发生激烈争吵后,彦一已经一周没有出现在我面前。
但在我陪伴他的那些日子里,我能够感觉到,彦景城是这个世界上真心爱着彦一的人。
远远胜过他的生父。
我相信,他们之间,只是需要碰撞和消融的时间。
我伸手想推醒他,但手伸到一半就缩了回来。
我惊异于他睡得这样熟。
彦一的精神状况一度脆弱到连续通宵失眠,即使靠着大剂量药物勉强入睡,也会因为一点点响动而蓦然惊醒。
当时在彦家工作的人,被彦景城变态地要求全部穿袜子在家中行走,连拖鞋也不许穿,可见一斑。
虽然这一次见他,他的情况似乎已经好了很多,但我对于他能够睡得这么沉仍感到隐隐不安。
我又仔细看了他几眼,伸手在他的鼻端探探,确认他的呼吸虽轻但平稳,终于放下一点儿心来。
他长睫如瀑,侧身蜷曲,不安又警惕。
他的睡颜像来自无名星球的小王子,我连叹气都不敢大声。
对于彦一,我的感情很复杂。
在他还是那个欺负我的调皮小男孩儿朱一强的时候,我和他之间,是有着孩子间的天真爱恨的;
但在他成为彦一后,我们再次相见,他和记忆里朱一强的巨大反差,他的消沉乖张恐惧绝望,让我震惊,也让我悲伤。
如果你见过一朵花开到最好,你又怎会忍心看它在你面前以残忍的方式被践踏掉。
正如遇见封信时的自己,心动乍起,还未仔细分辩那方向与意义,就已经全力在黑夜里向前奔跑。
而对那时的彦一,我只有一个信念,我要拉住他,死死拉住他,哪怕他的世界黑暗无边,我也不能让他这样沉默地被吞噬掉。
时至今日,我满怀内疚,不知当初这点儿私心,于他是对是错。
当日那树,已经亭亭,当日那云,流过四季,而当日那悲伤少年,眉间却依然阴郁。
我盼他终有一日看见明媚的光,却只在他眼里,见到冰冷恐慌。
我太累了,知道接下来还有许多事情需要体力面对,遂爬到七春床上迷迷糊糊卧了几小时,似乎还未睡着,天已蒙蒙放亮。
听到客厅里传来很轻的声响,我一个激灵睁开了眼,这也是那时看护彦一留下的后遗症,无论睡眠多少,一有状况,就能立刻清醒精神。
我走出去,看到彦一穿着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坐在阳台上,窗子大开着,微光倾泻洁净,有薄雾无声而缓慢地流淌,看来会是个好晴天。
他回头,看到我,隔着几步远,仿佛能感觉到他眼神一亮。
我不出声地拿过他手里的玻璃杯,没有意外果然是刺骨冰凉。
我转身去给他换热水。
“景城小叔不是说你们这周五的飞机回香港吗?也该过年了。”拿起沙发上七春扔的一床薄毯子给他罩上,把他捂得像个严实的大茧,我才在他身边坐下,开口问他。
他看着我忙活,目光跟着我寸步不离,像个小孩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在我身边时,我们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我照顾他,他依赖我,然后我逃离他,他追赶。
我突然想起他在彦景城面前说的话:“我要她执我之手,冠我之姓!”心里不禁一凛。
我这是在做什么?
有那么一刻,我突然对自己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强烈厌恶感。
“我不回去了。”像是觉察到我突然的顾虑,彦一缓缓转过头去,看着窗外的天空,语声轻缓地说。
“为什么?”虽然知道他突然到我这儿来睡肯定有原因,但我仍然吃了一惊。
他在C城早已没有家,也没有了亲人,因为生病,他甚至没有读大学,这些年一直闲赋,在我心里,他是完全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大孩子。
“不是因为你。”似乎看穿我的顾虑,他很少有表情的面容上,竟然闪过一丝苦涩。
我几疑是自己看错。
彦一的性格直接、尖刻,带着不给自己退路也不给别人退路的毁灭性,但现在的他,却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他有了对命运妥协的迂回与进退。
“不弄清朱雪莉的死因,我就不回去。”他说。
“彦一,你一定是想多了……”
我知道彦一一直疑心他的母亲朱雪莉在送他离开后不久即病逝另有隐情,但生活毕竟不是小说。
为了富贵放弃了自己的孩子,却不料命运薄凉,也未曾享受到华丽的转折——这样的剧情,是符合我年少时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美得有些妖冶的朱雪莉的。
从那个嚣张捣蛋的小男孩儿朱一强,变成多年后再见面时宛若活死人的少年彦一,岁月经年里的变迁与反差,强烈到令我这个未曾知晓全过程的路人,也在心里暗暗生出了对直接造成了这结果的彦一妈妈朱雪莉的复杂埋怨心情来。
虽然常常会安慰彦一,但其实我也曾在照顾他的那些夜晚,对着漆黑无星的暗淡世界,默默地问他去了天国的母亲:你为什么抛弃他?
用一个刻意得来的豪门私生子,换得后半生荣华,这真的是相依为命的母亲给予儿子的答案吗?
但朱雪莉已逝,再无答案。
渐渐地,我亦开始相信,彦一的疑心与不甘,不过是孩子对于母亲的那点儿执念,要去深挖,只能更痛。
“我怀疑,她是被彦景儒杀死的。”他声调平平地说出这一句,砸在我心里,真是石破天惊。
“你爸爸?彦一,你疯了吗?”我脱口而出。
记得他的主治医生曾经说过,如果他出现了臆症和幻觉,就是病情加重了。
“因为,小叔……彦景城,他也爱着朱雪莉啊……”他却并不是恍惚的样子,只有那个长长轻轻的尾音扫过时,有一丝不易觉察的颤抖。
轻轻摇一下头,少年的嘴角轻轻扯动了一下,露出了一个奇异的微笑。
彦一很少笑,我一直希望他能多些笑容,但这个笑,却让人指尖发凉。
我忽然想起了争吵的那天,他对彦景城说的话:“为什么你不相信我能为她做到?是因为你没有为朱雪莉做到吗?”
有什么古怪的猜想像散落的珠链奇诡地开始连接。
彦一的亲生父亲彦景儒,一个成功的香港商人,在多年前来C城经商时遇见风情万种的美丽女人朱雪莉,她成为有家室的他的情人。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雪莉并没有从此过上更好的生活,彦景儒也消失了。她独自生下了朱一强,相依为命地度日。
朱一强十二岁那年,一直未能育下子嗣的彦景儒重新找到了朱雪莉,用一笔巨款作为交换,带走了朱一强,给他改名彦一。
从那以后,他们母子再无联系。
只听说不久后朱雪莉病逝。
而多年后,被严重的抑郁症状所困扰几乎脱离了正常人生的彦一却发现,到香港后最照顾疼爱他的小叔,彦景儒的亲弟弟彦景城,与他又爱又恨的母亲朱雪莉当年曾有某种暖昧关系。
他甚至怀疑朱雪莉不是正常死亡,是自己的父亲杀死了朱雪莉。
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终于冲破了冬日薄雾,明亮如金色的蝶翼,在风里翩跹起对新生的向往。
彦一的话,却令我仿佛进入了一个扭曲的世界。
我感觉自己正站在那个世界的大门前,看不见蓝天晨光,感觉不到清风花香,只看到门里渐渐隐没于黑暗的他,身影无助而决绝。
我想要再次伸手拉住他,却害怕自己一旦跨入,也终无法回头。
5.“你就是封信?”彦一突兀地说。
一阵门铃音乐打断了令人窒息的沉闷空气,我站起身去开门。
正想着这么早会是谁来造访,却见原本应该整个上午雷打不醒的七春穿着露着半拉肩膀的豹纹睡衣冲在了前面。
我吓了一跳,看她半睁着眼睛走路的样子简直疑心她在梦游,但她竟然身手敏捷。
我还来不及阻止她,大门已经打开了,七春睡眼惺忪地斜靠在门框上,微挑起下巴,朝门外站着的人销魂地缓慢地勾了勾手指,还特故作地舔了舔嘴唇。
“哟,是个帅哥……”她傻呵呵地笑起来,那模样让我直接想人间消失。
我连滚带爬地扑过去抱住她的腰,也不管门外是谁,先把她往屋里拖。
“孟七春!你给我醒醒!”我悲愤地拧着她耳朵。
她吃痛地“嗷”叫一声,双目蓦地圆瞪,从我怀里挣出来,可算是真醒了。
“程安之,你为什么弄醒老娘,我好不容易在梦里遇见了一帅哥……”
不等她说完,我就把她推进了自己的房间,砰地把门关上。
再跑回门边,门外的人仍然如松如钟地站着,分毫未动。
也幸好来者是个非常隐忍的人,几乎可以说商界纵横多年练就的面瘫楷模,但饶是如此,我仍然从他微微闪动的镜片和默默抽搐的嘴角看出了以下内容。
“老天啊,我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真看不出来,程安之小姐竟然在做这种营生?
“这种生意原来已经开到了民居里……”
……
“彦先生!”我大喊一声,打断了他的沉思。
其实不该意外的,他这时候才到,才是意外。
那是彦一的小叔彦景城。
彦一不是普通少年,他的行踪从来都是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护着,所谓彻夜不归,不过是彦景城允许下的小放风。
“程小姐,又见面了。”他的尴尬不着痕迹地从眼里掩去,仿佛什么也没有看见,声音温润,态度谦和地伸出手来,像在鲜花红酒满屋的高级宴会厅里与我相见一样从容优雅。
他只对彦一失控。
“彦一昨天晚上睡在我这里。”我直截了当地说。
回头看去,不大的客厅一览无遗,坐在阳台上的彦一,逆着光,只余剪影,像一幅美丽而沉默的画卷。
彦景城点点头,表情微微黯然。
他说:“昨夜我一直守在楼下车里。”
我仔细看他的脸,果然是面色疲惫,眼圈发乌。C城的冬天,入夜后冰寒刺骨,即使是坐在豪华车里,一整夜熬着也不会太舒适。
一想他是四十来岁的人了,不禁心里叹息。
他对彦一,才像真正的父亲。
但他迅速换上了冷静面具。
“程小姐,现在我要带彦一回去了。”像在通知一件普通公务般,他微微提高声调,是说给我听,更是说给彦一听。
我不知如何是好,突然看到远处的彦一身体动了动,然后站了起来。
他一站起来,我之前裹在他身上的薄毯就自动松散,落在了脚边。
他看都没看直接跨了过去,向着门边走来。
我心肝儿颤地在脑内小剧场里大喊着“我的小祖宗啊,那是七春从印度淘来的宝贝啊”,一边跑过去捡,一边暗想着这叔侄俩都是演偶像剧的天然材料啊。
捡完毯子,那门边已是气压沉沉。
“小叔,我已经是成年人。”彦一说。
“不行。”彦景城轻轻把双手按在彦一肩上,像足慈祥又严肃的长辈,“你现在的状况不允许,我也无法和你父亲交代。”
彦一说:“不需要交代,你很清楚,他已经久不问起我。”
彦景城像被什么触动,语气里稍稍渗入了一点儿温柔:“等你病好了,他会开心的,你是他唯一的儿子。”
彦一似乎想说什么,但嘴唇又紧紧抿上。
“这次必须跟我回去,节后我再带你过来。”彦景城说。
“我要在这里过节。”彦一说,“我想陪她……陪朱雪莉过个节。”
明明门里门外都没有风,四周的一切也没有变化,但不知道为什么,当那个名字从彦一的口里吐出,一种空气陡然凝固的感觉忽至,猝不及防间,让我的皮肤起了一阵轻微的战栗。
我想要拔腿逃离这叔侄俩的谈话禁区。
就在这进退两难的当口,彦景城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彦先生,令侄如果暂时留在C城,欢迎与我同住,你上次拜托我的事,我也可努力看看。”
我惊呼出声:“封信!”
彦景城侧身回头,身后那如雪松般傲然清峻的身影不是封信是谁?
几个小时不见,风安堂里那个问着“你知道杀人的感觉吗”的阴郁封信,仿佛如冰雪消融般遍寻不见,又似乎只是我的一帘幻梦。
依然是清朗温润的眉眼,依然是干净含笑的表情,他伸出手来与彦景城紧紧相握。那一刻仿佛有光,从他的方向,缓慢而坚定地渗进我们刚才站立的地方,驱散了浓得喘不过气来的暗。
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嘴角在不受控制地往上扬,无论过去了多少年,只要他出现,他就仍是那个一身白衣走过操场惊艳了我的最初的少年。
他让我觉得幸福,觉得心跳,觉得每一个微小的呼吸都有意义,觉得活着真好。
爱上一个人,大概就是怕他的城市会下雨,怕他的城市下雨时他却没有带伞,怕他没有带伞时,自己不能及时赶到把伞送去。
可是啊,每一步患得患失的心情,每一分起起落落的煎熬,每一次相遇离别的泪水,都是甜,都是蜜。
我一直相信世间唯有两种感情,能给人以苦当歌的勇气。
一是父母对孩子,一是与他相遇。
等我感觉封信弯起手指在我头上轻轻一敲时,我才发现他们几个人已经站在门口聊了起来,而我这个主人竟然一直傻呼呼地堵着门。
我手忙脚乱地招呼他们进屋坐,彦景城却摆摆手。
我不知道怎么办了,讪讪地捏起了衣角。
一到封信面前,我就变弱智。
彦景城和封信怎么会认识?看起来他俩还挺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