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啊,你想成为勇者吗?”
悠扬的晚钟响彻城市,夕阳斜照,群鸟归巢。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地穿过石板铺彻的街道,活泼的笑声与钟声交织,构成了这座城市傍晚时分再常见不过的光景。
起初,他们谁也没注意到街角的阴影里站着一个可疑的青年,就这样有说有笑地径直从青年面前走过。直到青年大声咳嗽了好几下,孩子们的小脑瓜才齐刷刷地转向他。
“先生,您身体不舒服吗?”一个年纪最长的孩子关切问道。
“不不,我很好,我就像问问你们愿不愿意成为勇者。”青年朝他们绽开一个热情的笑容。
他一身灰色长袍,戴着一顶尖顶巫师帽,肩上斜倚着一柄镶嵌了宝石的木杖。他面相年轻,发色却是初雪般的银白。夕阳为他镀上了一层神秘圣洁的光辉,使他看上去仿佛勇者传说中那些高深莫测的大贤者。
如果这个故事真是一部勇者传说,那么接下来故事的发展将是“少年在睿智贤者的引领下踏上冒险征程,寻找伙伴,砥砺自我,击败魔王,拯救世界”。
可惜的是,这个故事有点儿生不逢时。它诞生的时代比普通的勇者传说稍稍晚了一些——也不多,大概就晚了一百多年吧。
在勇者的时代,这座城市是宁静的边境小城,炊烟袅袅,牛羊成群,人们将夜壶随意倾倒在街道上。
可是现在,一座座工厂拔地而起,烟囱中喷涌着工业的浓烟,轰鸣的火车穿过城市,抽水马桶走进了千家万户。
那群孩子也不是什么淳朴的乡下少年。他们都是附近公立学校的学生,此刻刚刚放学。他们每天都生活就是一边咒骂老师留的作业,一边和同学打打闹闹,脑子里除了晚餐菜色外空无一物。
于是,这个故事接下来的发展就从“勇者传说”变成了这样——
“先生,您说的勇者,是那种去地下城或者大迷宫杀魔物的勇者吗?”其中一个孩子问。
“没错!”银发青年激动地说,“你们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也将获得无与伦比的荣耀!你将击败魔族,驱逐黑暗,拯救世界,赢得公主的芳心——”
“可是先生,”男孩打断他,“那也太危险了吧?人人都知道,冒险可是一不小心就会丧命的。”
其他孩子纷纷点头附和。
“就是,都什么时代了,哪还有人当劳什子的勇者?”
“再说现在根本没有公主吧?我们国家不是只有一个王子吗?而且都七老八十了。”
“您说的这个勇者,给买工伤保险吗?不能就算了。我爸说现在工厂也开始给工人买保险了,当勇者还不如找个厂子打工。”
银发青年的脸僵了僵:“可是你们已经被命运选中了……”
“那请您转告‘命运’,我们明天还要考试,就不当勇者了。”
“妈妈说不能随便跟可疑的陌生人说话,会被拐到棉花种植园去当苦力的。”
孩子们意兴阑珊,丢下这个可疑的陌生人,叽叽喳喳地朝街道另一端走去。
银发青年追了几步,高喊“留步啊少年”,却没有一个孩子为他回头。
夕阳没入地平线下,夜幕降临在这座被称为“学术之都”的城市中。一辆辆马车从银发青年身旁驶过,其中还夹杂着几辆汽车,那是本地的上流人士特地从王城买来的奢侈品。街道两侧新安装的电路灯渐次亮起,让银发青年身上那神圣而神秘的光辉黯然失色,同时也将他孤单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他叹了口气,无奈地摇摇头,拄着宝石拐杖缓步朝城外走去。
一路走出学术之都诺雷利亚的旧城墙,来到郊外的三叉路口。那儿竖着一块古老的路牌,分别指着三个方向。
路牌下站着一男一女,男的高大英挺,女的身材婀娜,两人都长着蝙蝠般的翅膀和细长的尾巴。如果此刻有一位神殿的圣职者刚巧路过,一定会飞快地拿出圣水瓶,尖叫道:“魅魔!魅魔!”
两只魅魔见到洛林,同时跪拜下去:“魔王大人!”
银发青年摘下尖顶巫师帽,扔给女魅魔,又将手中的宝石拐杖丢给男魅魔,疲倦地挥挥手:“起来吧,说了多少遍了,我们不搞这套封建玩意儿。还有,在地下城外不要叫我‘魔王大人’,叫我‘洛林’就行了。”
“是!魔……我是说洛林大人。”女魅魔毕恭毕敬,“您在城里找到勇者的好苗子了吗?”
洛林悲戚地看了她一眼。答案不言而喻。
来自蓝星的他怎么也没想到,勇者——这个在小说、游戏中只有主角才有资格从事的伟大职业,竟然有一天沦为了夕阳产业。
前世的洛林乃是蓝星一介普通打工人,在连续加班72小时后猝死,临死前唯一的愿望就是下辈子投个好胎,过得轻松一点儿。
再一睁眼,他发现自己站在一座宏伟的黑色大理石殿堂中,面前呼啦啦跪了一大片奇形怪状的生物。
白森森的骷髅,毛绒绒的狼人,“衣不蔽体”的魅魔……后面那一大坨半透明状的应该是史莱姆吧?
行吧,社畜猝死,穿越异世界,老题材了。
如果世上有神明,祂一定仁慈地实现了洛林的愿望,不仅让他重获新生,还让他降临到奇幻世界的地下城,成为了魔物们的“魔王”。
这四舍五入就是脱离打工人阶级,当上老板了呀!
可惜,洛林的春风得意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钟。
听完魔物们简单的“工作汇报”后,他才愕然发现神明跟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
像大多数奇幻世界一样,这个世界存在着许多魔物横行的迷宫,他所在的地下城就是其中之一。
地下城名叫“幽暗地宫”,处处是致命的陷阱和恐怖的魔物,只有最伟大的勇者才敢踏足,可就连他们也往往九死一生。
无数勇者在此地折戟沉沙。他们的装备——锋利的宝剑、坚固的铠甲、镶金带银的饰品——顺理成章成了魔物们的战利品。
而为了夺回这些“失落的宝藏”,更多的勇者慕名而来,然后如他们的前辈一样贡献更多的战利品。
魔物们甚至学会了可持续性地竭泽而渔,从不杀死勇者,而是把他们剥个一干二净后丢到荒野里,等待他们东山再起。
这种“良性循环”让魔物们足不出户就能过得滋滋润润。
然而自从人类发明那个叫“工业革命”的玩意儿,一切就变了。
年轻人们宁可进厂打工也不愿当勇者。而没有勇者,地下城就失去了经济来源。
魔物们不事生产,只能靠将缴获的装备卖给矮人、哥布林、妖精等非人种族过活。坐吃山空的下场就是越来越贫穷,到最后,连魔王都忍受不了苦哈哈的日子,抛弃了他忠诚的部下,带着地下城仅剩的值钱宝贝跑路了。
穷则思变,魔物们决定破釜沉舟,从魔界再召唤一位魔王,希望这位新主宰能扭转乾坤。
洛林就是被它们召唤来的倒霉蛋。
起初洛林还不信邪:勇者这么有趣的职业,怎么会没人干呢?要是换成他,就算砸锅卖铁也要凑一套装备,踏上史诗冒险之旅啊!
于是他伪装成贤者的模样,潜入幽暗地宫附近的城市,做了一番“市场调研”。
他跑了六所学校,见了几百个小孩,却没有一个人对“勇者”流露出半点儿兴趣。
是他说话的语气不对吗?还是打扮有问题?小说、游戏里的贤者们明明都是这么做的啊!要知道,甘道夫可是三言两语就忽悠了一个淳朴的乡下霍比特人踏上了寻宝之旅。同样的方法为何对城里的少年们不奏效呢?
不过话说回来,甘道夫那会儿也没有浓烟滚滚的工厂,没有轰鸣飞驰的火车,没有照亮夜色的路灯。
站在萧瑟的夜风中,洛林深刻认识到一个事实:时代,果然变了!
他裹紧长袍,转向两只魅魔。
“既然地下城很缺钱,那你们干脆也找个厂子打工好了。昨天你们不是说,你们伪装成人类的本事天衣无缝吗?”
这两只魅魔一对姐弟,姐姐名叫塞丽娜,弟弟名叫塞拉斯,是幽暗地宫中位阶最高的魔物,自称“魔王的左右手”。但前任魔王提桶跑路的时候显然忘记带上自己的手了。
洛林刚说完,塞丽娜就发出一声响亮的啜泣。
“洛林大人,我做错了什么吗?为何要用这么残酷的方式惩罚我?我们魔族怎么可以对人类卑躬屈膝?给人类打工是不可能的!一辈子都不可能给人类打工的!”
那给魔王打工就没问题吗?洛林腹诽。
塞拉斯附和:“没错,高贵的魔族绝不向人类低头!而且,洛林大人,给人类打工或许能赚到钱,但得不到魔力的供给,我们照样活不下去!”
“魔力供给?”洛林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
“您是魔王,您的魔力来自魔界,源源不断。但我们这些魔物的魔力来自地下城的核心。核心可以将勇者们激动、狂喜、愤怒、绝望之类的情绪转化为魔力,分配给魔物。可自从勇者不再到地下城冒险,核心中的魔力就越来越少,我们的力量也越来越衰弱。而最后一点儿魔力都用来……”
塞拉斯的声音小了下去,变成了含糊不清的嗫喏。
洛林懂了,最后的魔力用来召唤他了,现在核心里的魔力是一滴也没有了。
他想了想,问:“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找到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让人类既激动,又狂喜,同时还愤怒和绝望,最后心甘情愿地给我们送钱?”
两只魅魔点头如捣蒜,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洛林,就差在脸上写“饿饿饭饭”四个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