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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

圣殿

简介:
《圣殿》出版于一九三一年,是福克纳第一部获得大量读者的小说。上世纪二十年代,南方小镇有一帮以金鱼眼为首的私酒贩子。天真的女大学生谭波儿被男友抛弃后混到这帮人中,惨遭强奸,后又被金鱼眼送进菲斯城的妓院。金 圣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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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第一章

    金鱼眼站在环绕泉水的屏障似的灌木丛外,望着那个在喝水的男人。一条不很明显的小道从大路通向泉水。金鱼眼看着这个男人——一个又瘦又高的男人,没戴帽子,穿着一条灰色法兰绒的旧裤子,胳臂上搭着一件粗呢上衣——从小路上走过来,在泉边跪下,喝起水来。

    泉水从一棵山毛榉树的根部边涌出来,在带旋涡和波纹的沙地上向四周流去。泉水周围有一片茂密的芦苇和黑刺莓藤以及柏树和胶树,阳光投射其中,显得散乱而又无根无源。在丛林里某个地方,某个隐蔽秘密而又很近的地方,有只鸟叫了三声就停下了。

    泉边,喝水的男人把脸俯向水中的倒影,由于他在掬水喝,倒影被弄得支离破碎、不计其数。他站起身来的时候,发现其中还有金鱼眼的草帽的破碎倒影,尽管他没有听见脚步声。

    他看见泉水对面站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两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嘴角斜叼着一支香烟。他身穿黑色西服,上衣高腰紧身。裤腿卷起了一截,上面粘结着泥土,下面是一双也粘结着泥土的鞋子。他脸上有一种古怪的、没有血色的颜色,好像是在电灯光下看到的颜色;在这宁静的阳光下,他那歪戴的草帽和略显弯曲的胳膊使他像是从铁板上冲压出来的,既歹毒又深不可测。

    在他身后,那只鸟又唱了起来,单调地重复着三声啁啾:这声音毫无意义却又十分深沉,出自随之而来的充满渴望与和平的宁静,这种寂静仿佛把这块地方孤立起来,与世隔绝,而过了一会儿,寂静中响起一辆汽车的马达声,它沿着一条大路开过去,马达声渐渐消失了。

    喝水的男人在泉边跪下。“我看你那个口袋里有把枪吧。”他说。

    在泉水的另一边,金鱼眼仿佛用两团柔软的黑橡胶端详着他。“是我在问你,”金鱼眼说,“你口袋里装的是什么?”

    对方的上衣还搭在胳臂上。他抬起另一只手朝上衣伸去,上衣的一个口袋里撅出着一顶压扁的呢帽,另一个口袋里插了本书。“哪个口袋?”他说。

    “别拿出来给我看,”金鱼眼说,“告诉我就行。”

    对方住了手。“是本书。”

    “什么书?”金鱼眼说。

    “就是本书嘛。大家都读的那种书。有些人读的书。”

    “你读书吗?”金鱼眼说。

    对方的手在上衣上方僵住了。他们两人隔着泉水相望。淡淡的香烟烟雾缭绕着金鱼眼的面孔,面孔一边的眼睛眯起来对付烟雾,好像一个面具上同时雕刻出两个不同的表情。

    金鱼眼从后裤袋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绢,铺在脚后跟上。然后他面向泉水对面的男人蹲了下来。这是5月的一个下午,四点钟左右。他们这样隔着泉水面对面地蹲了两个小时。那只小鸟不时地在沼泽深处啼叫几声,仿佛受着一只钟的指挥;又有两辆看不见的汽车沿着公路开过来又走远了。小鸟又叫了。

    “你当然不会知道这鸟叫什么名字的,”泉水对面的男人说,“我想你对鸟类一无所知,除了旅馆休息厅笼子里的鸟和放在盘子里价值4块钱一只的鸟。”金鱼眼一声不吭。他穿着紧绷绷的黑西服蹲在地上,右边的上衣口袋下垂着,紧贴着身子的右侧,一双洋娃娃似的小手把香烟不断地又拧又掐,还不时向泉水里啐唾沫。他的皮肤白里透青,带着死灰色。他的鼻子有点像鹰钩鼻,下巴则完全没有。他的脸一下子就到头了,跟放得离热火太近而又给忘掉了的蜡做的洋娃娃的脸差不多。他的西装背心上横挂着一根白金链条,像蜘蛛网似的。“听着,”另外那个男人说,“我叫霍拉斯·班鲍。我是金斯敦[1]的一个律师。我从前住在那边的杰弗生[2];我现在正要上那儿去。这个县里,人人都会告诉你我从来不伤人。如果是为了威士忌[3],我才不在乎你们酿了多少,卖了多少还是买了多少。我只不过在这儿喘口气,喝点水。我没别的目的,就是要进城,去杰弗生。”

    金鱼眼的眼睛像两团橡胶,好像一碰就会掉下,可是用大拇指一揿便又复原,但留下了拇指上的涡纹。

    “我要在天黑前赶到杰弗生,”班鲍说,“你不能这样把我留在这儿。”

    金鱼眼还是叼着香烟,往泉水里啐了口唾沫。

    “你不能这样拦住我,”班鲍说,“也许我会跳起身来就跑。”

    金鱼眼用他那橡胶似的眼睛盯着班鲍。“你想跑吗?”

    “不想。”班鲍说。

    金鱼眼转移视线,不再看他。“嗯,那就别跑。”

    班鲍听见那鸟又叫了起来,他努力回忆当地人给这种鸟起的名字。又一辆汽车在那看不见的公路上驶过,声音消失了。在他们的所在地和汽车声传来的地方之间已经差不多没有太阳光了。金鱼眼从裤兜里摸出一块廉价的怀表,看了一眼后又随随便便地放回口袋,好像当它是个镚子儿似的。

    从泉水通来的小路和沙土岔路交会的地方,最近有人砍倒了一棵树,把路拦断了。他们跨过这大树继续向前走,公路现在已在他们的身后了。沙地上有两道浅浅的并行的凹痕,但没有蹄印。在泉水汇成的溪流渗透沙地的地方,班鲍看到汽车轮胎的痕迹。金鱼眼走在他的前面,绷紧的西服和硬邦邦的草帽使他有棱有角,轮廓分明,像个现代派的灯座。

    沙地走完了。前面是条上坡的弯路,从丛林里延伸出来。这时四周几乎断黑了。金鱼眼转过脑袋瞥了一眼。“老兄,出来吧。”他说。

    “我们干吗不直接翻山过去?”班鲍说。

    “从这么些树木里穿过去?”金鱼眼说。他低头朝山下望去,丛林已像一池黑黝黝的墨水,暮色中,他的草帽猛地动了一下,掠过一道暗淡而歹毒的微光。“耶稣基督啊。”

    天色几乎断黑了。金鱼眼的脚步已经放慢。他现在跟班鲍并肩而行,金鱼眼带着既狠毒又畏缩的神情东张西望,班鲍看见他的草帽随着他脑袋的转动而左右摆动。这草帽才够到班鲍的下巴颏。

    接着,有样东西,一个迅捷如风的黑影,对着他们俯冲过来又继续向前,带着一双无声无息的绷紧的羽毛翅膀,留下一阵疾风扑打着他们的面庞。班鲍感到金鱼眼的整个身子猛地一下靠在他身上,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他的上衣。“这不过是只猫头鹰罢了,”班鲍说,“没什么,就是一只猫头鹰。”接着他又说:“人家把那卡罗来纳鹪鹩叫做鱼鸟。对,就是叫鱼鸟。我刚才在泉水边就是想不起来这个名字。”这时金鱼眼还偎靠着他,拽着他的口袋,像猫那样透过牙齿发出嘶嘶声。他闻起来有股黑色的味道,班鲍想;那味道就像人们托起包法利夫人的脑袋时从她嘴里流出来又顺着她新娘婚纱流下去的黑乎乎的东西[4]。

    过了一会儿,在黑魆魆的、参差不齐的树丛上方,在日渐暗淡的天穹的衬托下,浮现出一座光秃秃的四四方方的大房子。

    这座房子是片废墟,内部破败不堪,兀立在一片未经修剪的柏树丛里,光秃秃的,荒凉无比。它叫老法国人宅院,在内战前修建,是这儿的一座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当初是坐落在一片土地中心的种植园宅院;原来的棉花地、花园和草坪早已还复为荒草杂树,邻近的老百姓五十年来不是把木料一块块拆下来当柴火,便是每隔一阵子暗暗怀着信心去挖掘金子,因为据说格兰特[5]发动维克斯堡战役经过该县时,宅主人曾经把一批金子藏在地下的某个地方。

    三个男人正坐在门廊一端的椅子里。敞开的过道深处看得见微弱的灯光。过道一直朝后穿过整座房屋。金鱼眼走上台阶时,那三个人看看他和他的同伴。金鱼眼没有停下脚步,便说:“教授来了。”他走进屋子,走上过道。他一直朝后走,穿过后门廊,拐个弯,走进有灯光的那间屋子。那是厨房。一个女人站在炉灶边,她穿了件褪色的印花棉布衣裙,光着脚穿着双男人的高帮劳动靴,没系鞋带,走动时啪嗒啪嗒地发响。她转过脸,看了金鱼眼一眼,又回过头去对着炉灶,灶上有一锅肉正在嘶嘶作响。

    金鱼眼站在门口。歪戴着的草帽遮住了半边面孔。他没掏出烟盒就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把香烟捏挤一番,然后插在嘴里,在大拇指甲上啪地划了根火柴。“屋前来了个家伙。”他说。

    女人并没有回头张望。她翻动着锅里的肉。“干吗告诉我?”她说,“我可不伺候李的顾客。”

    “这是位教授。”金鱼眼说。

    女人转过身来,手里悬空拿着一把铁做的叉子。炉灶后的阴影里有只木箱。“一位什么?”

    “教授,”金鱼眼说,“他带着本书呢。”

    “他来这儿干吗?”

    “不知道。我压根儿没想到要问他。也许读那本书吧。”

    “他上这儿来了?”

    “我在泉水边发现他的。”

    “他是存心来找这栋房子的?”

    “不知道,”金鱼眼说,“我压根儿没想到要问他。”女人依然盯着他看。“我会让他搭卡车去杰弗生的,”金鱼眼说,“他说要上那儿去。”

    “干吗跟我说这些事儿?”女人说。

    “你是做饭的呀。他也要吃的。”

    “好吧。”女人说。她转过身子对着炉灶。“我做饭。我做饭给骗子、食客和蠢货吃。不错。我是个做饭的。”

    金鱼眼站在门口注视着她,香烟烟雾缭绕着他的面孔。他两手插在口袋里。“你可以走。我星期天送你回孟菲斯。你又可以去拉客卖淫了。”他注视着她的脊背。“你在这儿长胖发福了。待在乡下歇工休息。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6]上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