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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作家

鬼作家

简介:
《鬼作家》是内森祖克曼文学探险系列作品的开篇之作。二十三岁的主人公内森祖克曼刚出版一批短篇小说,并收到了自己最崇拜的作家E.I.洛诺夫的邀请,前往对方位于伯克希尔山的家中做客。在那里,内森见到了洛诺夫夫妇与 鬼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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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作家》第一章 大师

    那是二十多年以前——我当时才二十三岁,刚刚写作了我的第一批短篇小说,并且得到了出版,像许多在我之前的Bildungsroman(1)中的主人公一样,已经在考虑自己的大部头Bildungsroman了——十二月的一个下午,天快要黑的时候,我到了这个伟人的隐居处去见他。那所木板农舍是在伯克希尔山上一千二百英尺高的一条土路的尽头,然而从书房里出来向我隆重表示欢迎的人物却穿着一套斜纹呢的衣服,一条丝织的蓝领带用一只没有装饰的银别针夹在一件白衬衫上,脚上是一双牧师穿的擦得锃亮的黑皮鞋,使我觉得他是刚从擦鞋摊上走下来,而不像是从艺术的祭坛上走下来。我定下神来以后,才注意到他抬着下巴颏儿的那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贵族气派,或者他坐下身去之前整一整衣服的那种细心的,甚至有点过分讲究的帝王风度——老实说,我当时只想到自己怎么会像碰到奇迹一样,凭我没有文学气息的出身,居然能到这里,来到他面前,因此根本没有工夫注意到什么——但是在这以前,我对E.I.洛诺夫的印象是他看上去应该像个地方上的督学,而不是像这一带自梅尔维尔和霍桑(2)以来最有独创性的小说家。

    这并不是说,纽约流传的关于他的闲话使我预计会遇到更加宏伟的场面。当我最近在出版商初次为我在曼哈顿举行的酒会上——我是搀扶着一位上了年纪的编辑的胳膊去赴会的,我兴奋得像个初上银幕的新星一样——在批评家们面前提到洛诺夫的名字时,在场的才子们几乎马上就把他一语带过了,就好像这是一个笑话一样:他那一代的一个犹太人,而且还是个移民之子,居然娶了新英格兰一家名门望族的闺秀,这些年来还一直住“乡下”——这就是说,住在鸟鸣兽语、树林密布的goyish(3)的荒野里,美国当初就是在那里发源的,也早已在那里告终了。但是,由于我在那次酒会上提起的别的名人,在那些熟知内情的人看来也都是有点可笑的;因此,我对他们在提起这位有名的乡间隐士时所说的嘲讽的话,也就抱有怀疑的态度。甚至可以说,根据我在那次酒会上的所见所闻,我开始明白,躲在一千二百英尺的高山上,只与鸟兽和树林做伴,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不管他是不是犹太人,未尝不是一个好主意。

    他带我进去的那间起居室整洁、舒服、简单:一块用钩针编织的圆形大地毯,几把套着椅套的安乐椅,一张旧沙发,靠墙长长的一排书架,一架钢琴,一部电唱机,一张橡木的大阅览桌,上面整齐地堆满了报纸和杂志。在白色的护壁镶板上面,淡黄色的墙上几乎是空空如也,只有五六幅水彩画习作,画的是不同季节里的这幢旧农舍。在放了靠垫的窗座和整齐地束起来的本色棉质窗帘的外面,我可以看到发黑的高大枫树上光秃秃的树枝和白雪皑皑的田野。纯洁。肃穆。简朴。遁世。你的全部精力、才华、创造性都留下来用在这绞尽脑汁的崇高超然的事业上了。我看了一下四周,心里想,这才是我要过的生活。

    洛诺夫把我带到壁炉前面的一对安乐椅前,让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后,便把炉前的挡板挪开,往里张望了一下,看一看风门是不是打开着。他用火柴点燃了引火物,那引火物显然早已放在那里,准备我们见面时用的。然后他把挡板又放回原地,分毫不差,仿佛是嵌到炉前一条槽里似的。在看清楚了木块已经燃着——确信他已成功地生起火而没有危及这所有二百年历史的房屋或其中的住户,他感到心满意足——以后,他终于准备就绪,可以同我谈话了。他用他那双动作敏捷纤巧得近乎女人的手,把两条裤腿的折痕一提,在他的椅子上就了座。对于像他那样肥胖壮实的人来说,他的动作显得特别轻快利落。

    “你喜欢怎么称呼你才好?”艾曼尼埃·伊萨多尔·洛诺夫问道,“叫内森,内德,还是内特?还是你喜欢有另外完全不同的叫法?”他还告诉我,他的朋友和熟人都叫他曼尼,我也应该这么叫他,“这样谈话就容易些。”

    我想未必能那样,但我还是用微笑表示:尽管这必然会使我感到多么轻飘飘,我还是遵命照办。做主人的接着为了进一步让我不感到拘束,要我谈谈我的经历。不用说,在一九五六年的时候,我的经历是没有什么值得一谈的,特别是对这么一个见多识广、思想深刻的人,我认为当然是没有什么值得一谈的。我在纽瓦克一个既不算富有也不算穷苦的居民区里,由溺爱的双亲扶养大的;我有个弟弟,别人都说他很崇拜我;不论在本地一所很好的中学里,还是后来在一所名牌大学里,我的学习成绩都没有辜负历代祖先对我的期望;毕业后我在离家一个小时车程的军队工作,为狄克期炮台(4)的一位少校写宣传稿,尽管那时征召我的躯体去供屠杀的那场战争在朝鲜正在血淋淋地结束之中。自从退伍以后,我一直住在百老汇南端一所没有电梯的五层楼上从事写作。我的女朋友来与我同居,收拾这屋子时,称它是一个不守清规的和尚的家。

    为了维持生活,我一星期有三天过河到新泽西州去做工,那工作是我进大学的头一年暑假以来时断时续在做的。当时报上登了一个招聘广告,承诺积极推销可以获得高额佣金,我就前去应聘。每天早上八点钟,我们这一帮人就给送到新泽西州的某一个纺织小镇,挨家挨户去兜揽杂志的订户,下午六点等在一个指定的酒馆外面,由监工的麦克埃洛开车把我们送回纽瓦克市内。他是个长得漂亮的酒鬼,留着两撇细细的小胡子,总是不厌其烦地警告我们——两个把赚来的钱攒起来上大学的、一心求上进的小伙子和另外三个没精打采的老油条,他们的脸色苍白浮肿,什么倒霉的事情都经历过了,如今已颓唐不堪——不要同孤身在家、用夹子卷着头发的家庭主妇胡来:否则你就很可能不是被生气的丈夫揍死,就是遭到漫天要价的敲诈,或者染上五十多种不治的淋病中不知哪一种淋病,尤其是,一天只有这么几个小时。“或者陪人睡觉,”他不动声色地劝告我们,“或者就推销《银幕》。你们自己选吧。”我们两个大学生叫他“财神爷的祖先”。由于没有一个主妇曾有请我进门歇一歇脚的表示——而且不管是什么年龄的女人,只要她在纱窗门后哪怕是稍微愿意听我一句推销的话,我就特别提高警惕,生怕她会有勾引我的打算——我迫于生计,选择了工作上的完美无缺,而不是生活上的心情享受。一天奔波下来,可以赚到十元、二十元佣金,而前途仍空白一片。我后来放弃了放浪的生活——和我已不再爱的五层楼上的女朋友——在那位著名的纽约编辑的帮助下,作为一个通讯员,给请到夸赛休养地去过冬,这还只是几个星期以前的事。夸赛是艺术家们在乡间的一个隐居之地,同洛诺夫的山庄只隔一道州界。

    我从夸赛给洛诺夫寄去了刊登我的小说——至今一共四篇——的文学季刊,并附一信,告诉他“几年前”我在大学里读到他的作品时对他的敬仰之情。我还同时提到我读过他的“国人”契诃夫和果戈理的作品,接着用别的明确无误的方式,表露我是一个多么严肃的文人——而且又是多么年轻。但是,我发现我写什么东西都没有像我写那封信那样吃力。不可否认,这些话都是真话,但是我一写下来就觉得显然是假的,越是要显得真诚,效果就越糟。我最后寄出的信已是第十稿了,发出了以后又想伸手到邮箱里把它掏回来。

    我在那间陈设简单却很舒服的起居室里讲我的经历也并不成功。因为在洛诺夫的早期美国式的壁炉前面,哪怕是最不刺耳的脏话,我也无法说出口来,麦克埃洛是我的朋友中最叫我喜欢的一个,我模仿他的腔调确实没有什么可取之处。而且我也不能很自然地谈到麦克埃洛告诫我们要提防的全部危险,或者提到如果真的有机会我可能会多么经不起诱惑。听了我对原来已够平淡无奇的小传作了偷工减料的介绍以后,你大概会觉得,我这次前来,不是因为我接到了这位名作家的热情、有礼的信,邀我到他家中度过一个愉快的晚上,而是在最严格的审查者的面前,陈述一件对我个人极其要紧的事,我要是走错了一步,对我有无限价值的东西就会永远失掉了。

    情况差不多就是这样,即使我当时并不完全明白,我是多么迫切需要博得他的青睐,和为什么需要博得他的青睐。我羞羞答答地、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完了我的经历——虽然在那充满自信的年代里这是不合我的性格的——我一点也没有因此感到发窘,倒反而因为发现自己没有拜倒在他脚下的钩针编织的地毯上而感到奇怪。因为你瞧,我就是为了要想充当E.I.洛诺夫的精神上的儿子而来的,就是为了要祈求得到他道义上的赞助,如果能够做到的话,得到他支持和钟爱的神奇庇佑。当然,我有自己慈爱的父亲,不论什么时候去找他,他总是有求必应,但是我父亲是个治脚病的医生,不是个艺术家,而且最近因为我的一篇新小说我们家有了严重的分歧。他对我写的东西感到迷惑不解,就跑去找他精神上的导师,一个叫奥波德·瓦普特的法官,要这位法官帮他的儿子醒悟过来。结果是,二十年来我们无话不谈,几乎从未间断,如今却快有五个星期没有说话了,我也就到别的地方去找父辈的支持了。

    这种支持不仅要来自一个不是脚病医生而是艺术家的父亲,而且要来自美国最有名的那位文学苦行者,那位坚忍不拔和无私无我的巨人,他在第一本书和第六本书(为此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但他悄悄地婉谢了)之间的二十五年中,几乎没有读者,得不到赏识,即使有人提到他的名字,总是被当做旧世界犹太人聚居区里的一个遗老而不屑一顾,被当做一个不合时代步伐的民间传说作家,对当前文学和社会上的主流不问不闻,令人叹息。很少有人知道他是谁,究竟住在什么地方,在四分之一的世纪中,几乎谁都对此不放在心上。甚至在他的读者之中,也有些人认为,E.I.洛诺夫关于美国人的幻想作品,是他在沙皇俄国反犹迫害中受伤致死以前(像他父亲几乎因此丧生一样),在那里某个地方用意第绪文写的。使我极其钦佩的,不仅是他始终只写他自己那种小说的坚忍不拔精神,而且是他在“被发现”和流行起来了以后,婉辞一切奖金和学位,不参加任何名誉团体,不接受任何记者访问,不给照相,好像把他的脸同他的小说联系起来是件滑稽可笑的不相干的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