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奥兹应该说是时至目前中国学术界、创作界和新闻界最为熟悉的以色列希伯来语作家。
《地下室里的黑豹》是一篇记忆小说,其希伯来文版首发于1995年。它以作家的童年经历为基础,又融进了丰富的文学想象。用作家本人的话说,故事本身来自黑暗,稍作徘徊,又归于黑暗。在记忆中融进了痛苦、欢笑、悔恨和惊奇。
小说的背景设置于1947年夏天英国托管巴勒斯坦的最后阶段。那是巴勒斯坦历史上非同寻常的时期,因为数月后,即1947年的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将在纽约成功宣布巴勒斯坦分治协议,允许第二年在巴勒斯坦建立两个国家,一个阿拉伯国家,一个犹太国家,英国人很快就会结束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离开那片土地,以色列国将会建立,以色列与阿拉伯世界从此陷于无休止的冲突之中。在历史巨变的前夜,英国士兵、犹太人的地下组织、阿拉伯民族主义者纷纷行动:枪击、爆炸、宵禁、搜查、逮捕、迫在眉睫的战争与种种可怕的谣传不但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平添了许多不安定因素,也留下了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谜团。曾在《我的米海尔》、《恶意之山》(中译本名为《鬼使山庄》)和《爱与黑暗的故事》等作品中对这一历史进程做过不同程度触及与把握的奥兹,再次以这个特殊而复杂的历史时期为背景,借助奇巧的构思、睿智的分析、优美的行文在《地下室里的黑豹》中触及诸多发人深省的问题。
小说主人公首先以成年人的口吻交代“在我一生中,有许多次被人叫做叛徒”,给读者留下了悬念,随之回忆起自己在十二岁那年因为与当时犹太人的敌对方英国人交往,第一次被称作叛徒的情形。总体看来,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在家、东宫和特里阿扎丛林三个主要场景中展开的。
大家知道,奥兹素以破解家庭生活之谜见长。他在《地下室里的黑豹》中,再次运用爸爸、妈妈、孩子三个人物构成了家这个场景中的核心:爸爸、妈妈来自乌克兰,他们的亲人全死于希特勒之手,这一点显然与奥兹本人的经历有别。爸爸是学者,在爸爸的性格中,理性占了上风,“他讲原则,为人热情,对正义忠贞不渝”,具有强烈的仇欧情绪;而妈妈则喜欢追忆过去,故乡乌克兰的河湾、河面上星星点点的鸭群、缓缓漂流的蓝色百叶窗、河流和草地、森林和田野、茅草屋顶和薄雾中的悠扬钟声令她魂牵梦萦。熟悉奥兹的读者往往会觉得这一切似曾相识,但此次,作家的关注视点有所转移。我们在《爱与黑暗的故事》、《我的米海尔》和其他作品中看到的家庭悲剧和夫妻情感均被置放到了边缘地位,孩子则成了家中的中心人物,也成了整部作品的主人公。他在家中见证的不再是父母那痛苦而缺少生气的日常生活,而是他们颇有几分让人憧憬,甚至惊心动魄的地下活动(爸爸为地下组织编写标语,收藏违禁品,妈妈悄悄救助伤员),亲临了英国士兵前来搜查时的紧张局面。几乎所有的情节设置,都与孩子的所谓“背叛”行为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这个孩子年仅十二岁,他因酷爱词语而赢得“普罗菲”1绰号,说话的方式与众不同,并喜欢写诗拿给女孩子看。由于在家中受参加地下抗英活动的父母的影响,在学校和其他场合听成人进行民族主义宣传“我们生活在一个生死攸关的时期”、“希伯来民族要经受住考验”,他立志为民族的事业而战。他提议创办了“霍姆”2秘密组织,加盟这个组织的还有他的两个小伙伴本·胡尔和奇塔。他们想用旧冰箱里拆下的马达等材料制造火箭,打到英国的白金汉宫,把英国人赶出他们心目中的犹太人领土。他们还喜欢看好莱坞影片,模仿里面的英雄人物。普罗菲本人更是为影片中的英雄着迷,经常把自己比做“地下室里的黑豹”,意思是等待时机猛扑出去,为自己所谓的信念而献身。
但是,他的英雄梦屡屡受挫。在一个宵禁的夜晚,他被一个英国警察所救。这个英国人来自坎特伯雷,讲圣经希伯来语,崇拜古老的犹太文化,热爱耶路撒冷。普罗菲深受英国人的吸引,答应与他换课(相互学习英文和希伯来文),甚至天真地想借此机会,向英国警察套取情报,完成他所谓的民族主义理想。但事与愿违,小伙伴把他叫做叛徒,而他自己也无法确定自己与英国人的交往是否属于背叛行径,经常陷于灵魂的挣扎中。
围绕什么是“叛徒”问题的讨论首先是在小主人公的家中进行的。那是在某天早晨,家中墙壁上赫然出现了“普罗菲是卑鄙的叛徒”几个黑体字之后。爸爸认为“叛徒”是“一个没有廉耻的人。一个偷偷地、为了某种值得怀疑的好处、暗地里帮助敌人,做有损自己民族的事或伤害家人和朋友的人。他比杀人犯还要卑鄙”。而妈妈则认为“一个会爱的人不是叛徒”。父母的不同观点成为支撑普罗菲理解叛徒意义的两个支点。他自己也试图通过翻阅百科全书,弄清楚叛徒的诸多字面含义。他甚至对着镜子盘问自己究竟长着一副叛徒的模样,还是地下室里黑豹的模样。
场景之二:东宫。名曰东宫,实为摇摇欲坠的棚屋,掩映在西番莲中。这是普罗菲和英国警察邓洛普军士换课并且交谈的地方。普罗菲在和英国警察交往时内心矛盾重重。尽管他不断提醒自己,一刻没有忘记英国人是敌人,不告诉对方自己的姓名,像地下战士那样称自己是“以色列土地上的犹太人”,有时为赢得对方信任才喝下他买的柠檬汽水,有时却不由自主地告诉对方,爸爸也懂拉丁语和希腊语,甚至对人家产生了某种“喜爱”的情感,随即又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我的心在胸膛里跳荡,犹如一只地下室里的黑豹。我以前从未做过如此杰出的益事,也许以后也不会了。然而几乎与此同时,我嘴里尝到了酸味,卑鄙叛徒的可耻滋味:如同粉笔刮蹭时的战栗。”
场景之三:特里阿扎森林。这是普罗菲和“霍姆”组织成员开会、请求批准他执行刺探任务的地方,也是他因犯有所谓的叛变罪而接受审判的地方。普罗菲的两个小伙伴本·胡尔和奇塔模仿美国影片对他进行了持续不到一刻钟的审判,既严肃,又滑稽,颇具黑色幽默的味道。一脸狐相的本·胡尔得出结论:“本庭相信叛徒所说他从敌人那里得到了一些情报。本庭甚至接受叛徒没有把我们泄露出去的说法。对叛徒所说他未从敌人那里得到任何报酬的错误证词,本庭表示愤慨并予以驳回:叛徒收了薄脆饼干、柠檬汽水、香肠肉卷、英语课、一本包括《新约》在内的《圣经》,《新约》攻击我们的民族。”普罗菲找理由为自己辩解,但无济于事。他一气之下,宣布解散自己创建的地下组织,与朋友们彻底决裂。
表面看来,小说在写少年故事,实际则是把个人命运和共同体前途放在一起来探讨个体身份,显示出作品的道德深意和作家的矛盾心态。作为一个希伯来孩子,普罗菲也和当时的多数犹太人一样,把英国人当成敌人,其人生致力于驱逐外国压迫者,但其灵魂又受压迫者困扰,因为这个压迫者也来自拥有河流与森林的土地,那里钟楼骄傲地耸立,风标平静地在屋顶上旋转。在和英国警察交往时,他很快便被他吸引了,甚至“具有一种冲动,要跑去给他拿杯水”。在某种程度上,审判他的伙伴对他的背叛指控并非子虚乌有:“你普罗菲爱敌人。爱敌人嘛,普罗菲,比泄密还要糟糕。比出卖战斗者还要糟糕。比告发还要糟糕。比卖给他们武器还要糟糕。甚至比站到他们那一边、替他们打仗还要糟糕。爱敌人乃叛变之最,普罗菲。”从某种意义上,小主人公已背叛了20世纪40年代晚期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心目中约定俗成的价值标准。在他看来,世上有非自私、非精心策划的背叛,也有不卑鄙的叛徒。背叛者爱他正在背叛着的人,因为没有爱就没有背叛。这些富有哲理性的话语揭示出仇英背后的荒谬与非理性狂热。
理智与情感、理想与现实、使命与道义、民族情感与人道主义准则等诸多充满悖论色彩的问题不但令小主人公费解,而且让已经成人的作家无法释怀。(“直至今天,我仍无法向自己解释那是怎么回事。”)当然,在作家开始创作《地下室里的黑豹》的1994年,英国人已经不再是犹太人的敌人,传说中与犹太人具有血亲关系的以实马利的后裔阿拉伯人会成为他们的新敌。作品中写道,人们会为旧日生活在那里的迦南人——指阿拉伯人——感到难过。“犹太人会崛起,打败他们的敌人,石造村庄会毁于一旦,田野和花园将会成为胡狼与狐狸出没的地方,水井将会干枯,农夫、村民、拾橄榄的、修剪桑树的、牧羊人、放驴的都将会被赶进荒野。”
英国警察这样说。犹太女孩雅德娜也这样说:“即便真的是别无选择,你必须去战斗,地下工作者也是极有害的。此外,那些英国人也许很快就会卷铺盖回家。我只希望他们走了以后,我们别后悔,痛悔。”雅德娜是小主人公偷偷暗恋的一个姑娘,比他大八岁。他曾经无意间在屋顶看到雅德娜换衣服,事后一直伺机想请对方原谅,但又羞于启齿,经常为此懊悔不已,由此引发出另一个层面的精神探索,即一个男孩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理期待问题,这里不再赘言。雅德娜的话与英国警察的说法具有某种关联,就像作家所说:“这些话酷似邓洛普军士所说的,阿拉伯人是弱方,很快他们就会变成新的犹太人。”这些讨论触及到了英国人走后巴勒斯坦何去何从的问题,预见到未来的潜在危险。普罗菲生雅德娜的气,认为雅德娜说出了最好秘而不宣的东西,也生自己的气,因为他没有看出这种关联。在某种程度上,雅德娜有点像他的精神导师,他向她倾诉自己所有的问题与困惑,而她则告诉他从父母和老师那里均无法得到的答案。“你跟我说的那个军士,似乎真的很好,他竟然连孩子都喜欢,但是我认为你不会有什么危险。”喜欢孩子的人懂得爱,会爱的人不会背叛。也许,这种幼年时期的心灵触动是日后形成作家的人道主义情怀的一个诱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