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刀插了进去。
根据过去的经验,她感到那一瞬间再熟悉不过了。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冰冷的刀柄,明晃晃的刀片直插入喉咙,一直插到了刀柄,直到她的手也碰到了喉咙。肉碰肉。先是夹克衫,然后是羊毛衫、棉衬衫或者是T恤,然后是身体。现在这个身体只不过是个躯壳,刀子正不停地随着身体颤抖,好像一个不停嗅着味道的小兽。温热的血液覆满了刀柄和一只手。(另一只手捂着猎物的嘴,以防猎物叫出声来。)这一时刻过去了。一场会面。真动人。身体还是热的,张着口子,沾满鲜血。体内翻腾的血液喷涌出来,好像沸腾了一般。这一刻结束得很快。
可她还是觉得饿。不该这样,通常不是这样的,但是她仍旧感到很饿。她脱了几层衣服。实际上,脱了不少,或者实际上用不着脱那么多。她做的都是必须做的事,刀子再次不安地蠕动起来。她死死地闭紧双眼,她不喜欢这一段情节。她从来就没喜欢过,当时不,现在也不。但当时尤其不喜欢。
终于,她取出了自己的牙齿,将它们放在白色的腹部,直到牙齿完美地咬合在一起,然后按照惯例,她轻声低语了四个字:
“游戏而已。”
*
乔治·福莱特接到电话时已经是傍晚了,周日的傍晚。周日本该是他好好喘口气的日子,享受着牛排和约克郡啤酒,跷着二郎腿坐在电视机前,文件从腿上滑落。但是那一天他总有一种感觉。中午在酒馆吃饭时就有这种感觉,肚子里好像有虫子在蠕动,小小的、看不见东西的白色虫子,饥饿的虫子,他满足不了那些虫子的欲望。他知道它们的本来面目,它们自己也再清楚不过。接着酒馆里抽奖,他中了三等奖——一个三英尺[1]高、白色和橘黄色相间的泰迪熊。在那一刻,就连那些虫子也在嘲笑他,他就知道那一天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现在可好了,电话一直响个不停,催命一样。只要打来电话通报坏消息,就等不到早晨换班那一刻。当然,他明白这个电话意味着什么。过去的几个礼拜,难道他不正是一直期待着这一刻吗?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还是有些不情愿地拿起听筒,把电话接了起来。
“我是福莱特。”
“又出现一起,长官。狼人。他又作案了。”拼搏野蛮的比赛而已。立在电视机旁边的是那只咧着嘴巴笑的酒馆战利品——泰迪熊。他要一只泰迪熊有什么鬼用?
“好吧,”他对着电话听筒说道,“告诉我地点……”
“毕竟,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雷布思笑了,冲着桌子另一端的英格兰人点点头。然后他盯着窗外,再一次假装对窗外模糊阴暗的景色感兴趣。如果这个英格兰人说过一次的话,那他就肯定说了不下十次。旅行中他几乎没说什么别的话题。而且这个英格兰人还总是悄悄地占领宝贵的空地,害得雷布思的腿没地方放。他喝了一大堆啤酒,空的啤酒罐子渐渐堆过桌子的这头,侵占了雷布思的空间,雷布思只好和一叠折得整整齐齐的报纸杂志为伴。
“请出示车票!”乘务员在车厢的另一端大声喊着。
雷布思叹着气翻出车票,自从离开爱丁堡这可是第三次查票了,他总是记不清自己把车票放哪儿了。在伯威克郡的时候他以为车票在自己的衬衫口袋里,可到头来却在哈里斯牌粗花呢外套的上衣口袋里。在达勒姆,他在外套口袋找车票,最后却在小桌子上面的那堆杂志下面找到了。现在,火车刚驶离彼得堡十分钟,车票却不知为什么跑到了长裤的后兜里。他把票拿了出来,等着列车员过来检票。
英格兰男人的车票倒是一直都在一个地方:半压在一个空啤酒罐下面。尽管雷布思已经几乎能够背出周日版报纸上面的每一个字,可他还是瞥了一眼报纸的背面。他把这份报纸放在那一摞杂志的最上面仅仅是出于恶作剧心理,看到报纸头条新闻上面加粗的黑色标题,他就感到兴奋——苏格兰人! 标题下面的故事讲的是几天前在莫利菲尔德举行的加尔各答杯[2]。那场比赛冲突不断:如果肚子经受不了撞击可不能打比赛,这种比赛是为那些心脏功能最强健,并且意志坚定的斗士们准备的。苏格兰队以13∶10的大比分获得冠军,而现在,雷布思却坐在周日傍晚的火车里,里面挤满了失望的英格兰橄榄球支持者,垂头丧气地回伦敦。
伦敦。从来就不是雷布思喜欢的地方。并不是说他经常来伦敦就不喜欢这个城市,而是因为来伦敦的经历并不令人感到愉悦。每次都是严格的公差,作为洛锡安和边境警队的代表,雷布思的一言一行都得严格守规矩。或者,像他的顶头上司简明扼要地对他说的那样:“约翰,别搞砸了。”
好吧,他会尽量做到最好。他算计着能做的事情可是不少,先不管做得是对是错,总之他会做他力所能及的。如果这意味着必须穿干净的衬衫、打体面的领带、脚蹬擦得锃亮的鞋,还有大方的夹克衫的话,那就这么办吧。
“请出示车票。”
雷布思把车票递了过去。前面头等和二等车厢之间的餐车里,从过道的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了念诗的声音,是诗人布莱克的《耶路撒冷》。雷布思对面的英格兰男人笑了。
“只是一场游戏,”他对着面前的啤酒罐子自言自语,“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五分钟后火车停靠在了国王十字车站的站台上,表上的时间是七点过一刻,雷布思时间充裕。已经有人帮他在伦敦市中心订好了酒店房间,这是伦敦警察厅的好客之道。夹克衫的口袋里有一张打印的单子,上面满是注意事项和指示,也是从伦敦这边寄过来的。雷布思并没带太多行李,因为他觉得警厅的礼节也就到这儿了,不能再派人帮他拿行李。他预计行程至多两三天,等到那个时候,他们自然就会发现,其实对于警厅所进行的调查,雷布思也帮不上什么大忙。所以雷布思只带了一个小行李箱、一个运动包和一个公文包。行李箱里有两套西服、一双换着穿的鞋、几双袜子、几条内裤,还有两件衬衫(和相配的领带)。运动包里有一个小小的洗漱用包、毛巾、两本平装小说(有一本读了一部分)、一个旅行闹钟、一架三十五毫米镜头的照相机、闪光枪和胶卷、一件T恤、折叠雨伞、墨镜、晶体管收音机、日记本、《圣经》,还有一瓶装了97片扑热息痛止疼片的小瓶子和另一瓶(用一件T恤包裹着的)上好的苏格兰麦芽威士忌。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了。公文包里放着一个笔记本、几支笔、一个私人录音机、几盘空白磁带、几盘录过的磁带、一个马尼拉纸文件袋,里面装的是伦敦警察厅文件的复印件,10英寸×8英寸的彩色照片用一个小小的活页报纸夹归置在一起。这一沓照片最上面贴着一张白色的标签,上面只写着一个词:狼人。
雷布思不慌不忙。这个夜晚——还有剩下的时光——都归他自己了。周一上午十点他要参加一个会议,但是他在首都的第一个晚上,可全凭他自己决定怎么过,他想或许自己会决定在酒店房间里打发时光。他没起身,直到其他乘客都下了车,才从行李架上将自己的运动包和公文包都拽下来。接着他走向客车厢的拉门,那头的另外一个行李架子上放着他的行李箱。将这些行李弄下了车,放在站台上,他在站台上停了停,喘口气。显然,国王十字车站和爱丁堡的韦弗利车站以及许多别的车站都不一样。空气没有那种难闻的味道,但是在雷布思看来,这儿的空气不知怎的有种被人呼进去又呼出来的用旧了的感觉。突然间他感到有些疲倦,而且鼻孔中有其他什么东西,甜甜的,可是又令人作呕。他不能确定那种味道让他想起了什么。
在车站广场,雷布思并没有直接去坐地铁,转而晃悠着进了一家书报亭。他买了一本伦敦大全,然后顺手放进了公文包。隔天一早最新一期的版本已经到货,但是他没去理会。今天是周日,可不是周一。周日可是主日,可能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把《圣经》和其他必需品一起装在了箱子里。他已经有几个礼拜没去教堂了……甚至几个月了。实际上,自从他去过帕默斯顿教堂以后就再也没去过教堂。帕默斯顿教堂可真是个好地方,阳光充足明亮,但就是离他家太远,申请去那儿有点困难。此外,那个教堂进行的都是有组织的宗教活动,他对有组织的宗教活动信任度可不高,这一阵子他比以前更加小心谨慎了。他还觉得有点饿,也许去酒店的路上应该找点什么东西吃……
他和两个亲密交谈的女士擦身而过。
“就二十分钟前我在收音机里听见的。”
“又作案了,是吧?”
“他们是这么说的。”
女人不禁抖了抖:“连想都不敢想。他们说肯定是他了吗?”
“不确定,可这不都明摆着么,你说呢?”
这话并非没有道理。这么说来,雷布思来得正是时候,整出大戏的一小部分又呈现在他的面前。另一起谋杀案,一共四起了。三个月来连续四起,他可真是挺忙的啊,他们管这个杀手叫作狼人。就在警厅警察决定管杀手叫狼人后,他们就给雷布思的头儿捎了信,说:“把你的人借给我们,看看他能不能帮上忙。”雷布思的上司,沃森高级警官把信递给了雷布思。
“最好想出点高招,约翰,”上司说道,“看样子你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然后他自己嗤笑了起来,他和雷布思一样清楚,其实他在这件案子上帮不了什么忙。但是雷布思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和这个整日坐在办公桌前的上司沉默相对。他会做他力所能及的,他会做他能够做的任何事,直到他们弄清楚他帮不上什么忙,然后送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