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愉快地晚餐之后,很晚才就寝。威廉姆爵士①告诉我,他的前任——老埃基波罗死后,确实走进了我的房间,这让我吓了一跳——但亊实上,我并没有因想要博君一笑而装出来的那般害怕。”
萨默尔·佩皮斯②
一六六一年四月八日
①Sir William Batter(1600——1667),英国海军官员。
②Samuel Pepys(1633——1703),英国政客,曾任皇家海军部长、皇家学会会长,着有《佩皮斯日记》,对伦敦大火和大瘟疫的描述详细,是一份非常丰富的历史生活文献。
01
“从前有个人,居住教堂墓地附近……”对一个尚未完结的故事而言,这不啻是个挺好的开端。从各种意义上讲,爱德华·史蒂文斯都说得上是居住墓地旁边,这是对事实的最朴素的描述,所以他隔壁当然就有片墓地——德斯帕德庄园的名望一直非比寻常,只是称不上“举足轻重”的大型墓地罢了。
爱德华·史蒂文斯和常人并无分别。此时,他正坐在开往阔街①的火车的吸烟车厢里,列车将于六点四十八分抵达。他年满三十二岁,任职于纽约第四大道的哈罗德父子出版社编辑部,职位勉强算是重要。他一般是住东七十街的出租公寓,周末则常常返回费城郊外克里斯彭②的小宅。他和太太都很喜欢乡间生活。今天刚好是周五,所以他打算傍晚时赶回去跟太太玛丽会合。(时值一九二九年暮春。)史蒂文斯的皮包里,装着高登·克罗斯最新谋杀小说的手稿。以上全都是对事实的平实描述。史蒂文斯无法否认,他目前真的只想考虑那些可以列表说明的事实,而不想考虑别的。
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此日无论昼夜,均都未见异常。史蒂文斯陷入乱局的机会,并不比别人更多。眼下,他无非是归家途中。而且,他是个相当幸福的男人,事业和家庭双全,对目前的处境很是满意。
列车准时抵站。史蒂文斯下了车,在车站里晃悠着,舒展腿脚。门上的时刻表用黑色数字标明:下一班去克里斯彭的列车将于七分钟后出发,是辆快车,第一站是奥德摩尔。搭乘干线列车,只需三十多分钟就能到克里斯彭,也就是哈福德的下一站。没人明白哈福德和布莱恩马威尔之间为何会设立该站——或者说,设立克里斯彭这一行政区划。要知道,当地只有十二户人家,彼此相隔甚远,稀稀落落地散布山间。但退一步说,它倒也算是自成天地,拥有独立的邮局和药店;而且,在国王大道蜿蜓直上、通往德斯帕德庄园处,在紫铜色山毛榉的掩映中,还开着一家茶馆;更有甚者,虽然此事既不合常理又缺乏象征意义,但当地确实有个殡仪馆。
该殡仪馆一直让史蒂文斯疑惑不解。他总爱琢磨为何会有这个殡仪馆,到底谁会去光顾呢?殡仪馆的橱窗上,印着J.阿特金斯的名字,低调得像是谁的名片。他从没见过该殡仪馆的橱窗后面有任何人影、任何动静,只看见几个形状模糊的小型大理石台——大概是插拜祭用的花的吧——以及用铜质窗帘环扣成半人高的黑色天鹅绒窗帘。当然,他深知殡仪馆通常都谈不上生意兴隆,更不会随时有顾客盈门。但一般的殡葬师,性格总是开朗而随和的,他却从未见过这位J.阿特金斯出门闲聊。这甚至给了他一些隐隐约约的侦探小说灵感。他构想的故事大纲里包括一个杀人如麻的殡葬师,他用殡仪馆来澄清家中堆积如山的尸体。
话说回来,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死,没准给J.阿特金斯送来了一桩生意呢。所以,最近……
克里斯彭的诞生,归根溯源是和德斯帕德庄园有关。辉煌的一六八一年间,当佩恩③先生亲抵此地、同斯库基尔和德拉沃尔间广袤森林中的人们和平相处之前,四名专员曾被派到这里,准备在这片新近获得的宾州大地上筹建城市。“克里斯彭”正是源自那四位专员之一——威廉姆·克里斯彭。他是威廉·佩恩的亲戚,死于一次出海远航,但其表兄弟德斯帕德——据马克·德斯帕德所说,他们家的姓氏源自法国,拼法令人迷惑地变过好几次——在乡间弄到了大片土地,建了德斯帕德庄园。而德斯帕德家的老迈尔斯·德斯帕德——高贵的花花公子、家族首领——死了才不到两周。
候车期间,史蒂文斯懒懒地想着马克·德斯帕德——家族新任首领——今晚会不会跟往常一样前来造访。史蒂文斯的小屋离庄园大门不远。大概是从两年前开始,他们渐渐建立了友谊。不过,马克和他妻子露西今晚大概不会来登门拜访了。没错,老迈尔斯的死——死因是胃炎,近四十年腐败的生活使他的胃壁烂若果肉——不会引起太多悲哀,因他主要居住海外,家族里的其他人基本和他不熟。但其过世毕竟带来了大把的待办事宜。老迈尔斯没结过婚,马克、爱迪丝和奥戈登都是他弟弟的孩子。史蒂文斯意兴索然地想着,这三人将会继承数之不尽的财产。
这时,通往月台的大门嘎吱打开,史蒂文斯登上干线列车,来到吸烟车厢。窗外,春天的夜色笼罩下来,天空从灰蒙蒙变成了黑漆漆。尽管车厢里的空气不流通,灰蒙蒙的顶灯将一切照耀得有些污浊,史蒂文斯依旧能嗅到一丝春意。这是乡间特有的、让人为之一振的味道。(这味道把史蒂文斯的思绪带到了玛丽身上。稍后,玛丽会开车来车站接他。)车厢中的空座逾半,乘客们懒懒地翻着厚厚的报纸,烟雾在肩头萦绕,气氛令人昏昏欲睡。作为一个心满意足的男人,史蒂文斯随兴琢磨着两件困扰了他一天的怪事。因性格之故,他不想分析这两件怪事,只打算想想可能的解释。
两件什么事?好吧,其中一件是他公文包里装着的高登·克罗斯的新手稿,等着他去阅读。高登·克罗斯——说来真怪,这是他的真名——编辑部头头儿莫莱发掘出来的作家。他是个一心要重述历史上真实谋杀案的隐士,其天才的地方是描述生动、活灵活现,仿佛目击者之口述一般。他有着那种近乎恶魔的天分,能把没亲眼看见的事情讲得栩栩如生。这种天分往往伴随着欺骗。一位著名的法官曾不慎如是写道:能在《陪审团的绅士》中将尼尔·克利姆案记录得这般生动,此人铁定在庭审现场。“众所周知,克利姆是一八九二年受审的,”《纽约时报》事后评论道,“而克罗斯先生据称年仅四十。很显然,若他确曾出席庭审的话,未免太早熟了。”这对该书的销售而言,自是一个不错的宣传。
然而,克罗斯先生的故事之所以大受欢迎,最主要的原因并非他描述得生动,而是他所选择的案例。他每本书都会选择一两宗著名案件,但主要还是围绕那些独特、怪异之事,而且是几乎没人听过的那种:案件发生时当然颇富传奇,如今看来则充满着戏剧冲突因子。他某些文字非常耸人听闻,虽有照片和文字资料佐证,却依然有批评家出面指责,称他记述的“真实”云云,纯属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这又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当然,对他的书又是一次不错的推销——最后,事实证明克罗斯没虚构任何情节。那次事件里,该批评家收到了来自布鲁塞尔市长的愤怒来信,因他称曰“骗局”的案例恰和十八世纪布鲁塞尔的一位著名恶徒有关,而市长大人对此深感自豪。全赖这些噱头,克罗斯虽非最畅销的作家或年度最佳作者,哈罗德出版社依旧将他放到主打之列。
这个周五的下午,史蒂文斯被编辑部头头喊进了办公室。莫莱的办公室里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没有响动。他端坐办公桌后,正对着面前软皮夹子里装着的一沓整齐的稿件眨巴着眼。
“这是克罗斯的新书,”他说道,“你这周末能否带回家去读读?五月的推销会上,我想让你去介绍这本书。你对这类故事总是挺热衷的。”
“你读过了?”
“对,”莫莱犹豫道,“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他迄今最好的作品。”
莫莱又犹豫了一下,补充道:“题目肯定要改。他拟了一个超长的、艰涩难懂的名字,对书籍推销可没好处,但这事以后再说。本书写的是一群女性罪犯,很够劲儿。”
“太好了!”史蒂文斯热切地说。
莫莱依然半是心不在焉、半是迷惑不解地四下打量着,很明显是心中有事。只昕他问道:“你正式见过克罗斯吗?”
“没有。我在办公室好像看到过他一两次,仅此而已。”史蒂文斯答道,依稀记得克罗斯宽阔的背影,或是刚好转进另一个角落,或是正推门走进某个房间。
“怎么说呢……他非同寻常,我是说他的合同。他坚持要给合同添加不寻常的条款。合同的其他部分他完全无所谓,简直连看都懒得看完。他坚持添加的条款是,每本书的腰封背面,必须印上他的大幅照片。”
史蒂文斯喉咙里嘀咕了两下。墙边堆满了腰封花哨的书籍。他站起来,抽出一本《陪审闭的绅士》。
“原来如此,”他说道,“我正纳闷呢,但好像没人提起这事。没有生平简介,光秃秃的一张大照片,下边印上名字——而且,这是他的第一本书。”他端详着照片,“怎么说呢,他这张脸让人印象深刻,显得挺睿智的,我想印出来还不错。但他为何竟会如此自豪,要把这个四处张贴——”
莫莱坐着摇了摇头:“不,并非如此。他可不想要这种私人推广,他此举另有缘故。”
莫莱再次疑惑地看着史蒂文斯,而后则从办公桌上拿起某样东西,转换了话题:“别管他了,带上手稿。小心点儿,上面还别着照片。哦,对了,周一上班后先到我办公室来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