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否认时间的连续,否认天文学的宇宙,是表面的绝望和暗中的安慰。我们的命运并不因其不真实而令人恐惧;它令人恐惧是因为它不能倒转,坚强似铁。时间是组成我的物质。时间是一条载我飞逝的大河,而我就是这条大河;它是一只毁灭的老虎,而我就是这老虎;它是一堆吞噬我的火焰,而我就是这火焰。不幸的是,世界是真实的;不幸的是,我是博尔赫斯。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
第一扇门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老子《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北京时间2005年5月27日夜晚9点30分
“黑色星期五。”
一大排书架的阴影下,叶萧的目光像山洞里的猎人,嘴里发出深沉的气声。
“什么?”
虽然被他一惊一乍搞得莫名紧张,但我仍故作镇定。
“今天是星期五,2005年的5月27日。”
“还好不是13号。”我又打开两盏灯,让房间变得更亮些,“这又如何呢?黑色星期五——拜托,每隔七天我们就要过一次,一年里我们要过五十多个星期五,我想我们的世界没那么多黑色日吧。”
我的表兄叶萧警官扬了扬眉毛,这些年他愈发成熟,肤色也有些深了:“但今天是2005年5月27日。”
“什么纪念日?”
“今天不是过去的纪念日——而是未来的纪念日。”
我忍不住摇了摇头。十分钟前叶萧风尘仆仆地敲开我的房门,背着鼓鼓囊囊的旅行包。他刚从浦东机场出来,坐了十几个小时的国际航班,身上还带着股英国的味道,就直接到他表弟家里来报到了。
“天哪,你也变得神神秘秘卖起关子了?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
“地——狱——天——堂——旋——转——门——开启之日。”
随着叶萧一字一顿的嗓音,这小小的书房霎时沉默了,宛如他黑得深不可测的眼珠。
忽然,微凉的夜风卷入窗户,把我双臂的汗毛揪了起来。我拉着自己的耳朵问:“嗯,什么——门?我亲爱的表兄,你能再说一遍吗?”
“地狱天堂旋转门!”
叶萧狠狠地重复一遍,短促有力的话语,再也不会使人产生歧义了。
“这个‘门’又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
“这算什么?你刚从英国千里迢迢飞回来,晚上跑到我的房间,就为了告诉我有一个叫什么的旋转门,会在今天这个黑色星期五打开?”
“开始我也觉得无比荒谬,但这几天思考了很久,越来越感到可怕。说来你也不会相信,你知道这是谁告诉我的?”
我摇摇头,这个地球上有60亿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吧。
然而,叶萧却说出了地球上现存的60亿人口之外的一个名字——
竟然是,那个人!
凉风从窗口钻进来,似乎把那个灵魂带到我眼前。
把窗户关小些,我生怕有人偷听到这荒唐的对话:“你知道你说的这个人是谁吗?”
“当然,天下看过你书的人都知道,而我叶萧就更知道了,我是看着那个人——。”
我不耐烦地打断了他:“是啊,我们都知道他早就死了,半年前死在冬天的雪夜里,这是个不可改变的事实——等一下,难道他是临死前告诉你的?”
“不,是三天以前,在万里之外的英国。”
“你都快把我弄糊涂了,你说你三天前在英国见到了——”
我又一次吐出那个名字。
这名字已留在地狱。
叶萧的眼神不置可否:“你听我慢慢说。”
他起身踱了一圈,最后又坐到书架下,目光投射到窗外的黑夜,穿越上海的城市森林,穿越中国辽阔的国土,穿越漫漫的欧亚大陆,最后跨过波涛汹涌的英吉利海峡,直到遥远的大不列颠群岛……
格林威治时间2005年5月24日下午3点
伦敦郊区。
叶萧微微颤抖了一下,天空的阴云就像那个人的黑发,整个天际似乎都是那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以纪念那人在此地度过的短暂时光。
阴霾下矗立着维多利亚时代的大门,黑色的狮子威风凛凛仰天长啸,露出征服者的傲慢目光。它既像威严的守护神,也像高举皮鞭的看守,俯视所有走进这扇大门的人,谁敢不老实便要被送入地狱。
没错,这是精神病院。
进门后分外静谧,除了高高的围墙,还有茂密的橡树林,深深的绿色——绿得有些可怕。
独自穿过这片树林,四周没看到一个人,只有天空下自己的影子。他好像回到了一百年前,病人们浑身肮脏发臭,在黑夜发出恐怖的呼救,然后在毫不留情的皮鞭下哀嚎。
呼吸着英国湿润的空气,叶萧走进那栋古老的楼房。二楼的办公室敞开着,一个秃顶老头打着瞌睡,想必就是维多利亚精神病院的院长了。
叶萧带着史密斯警长的介绍信,这封信使院长很热情,据说史密斯救过院长的命。院长从电脑里查到了四年前的住院名单,立刻就跳出了那个名字——Gao Xuan。
这个中国人的名字,在一大堆洋人名字里特别醒目,仿佛要从电脑里浮现出那张脸来——终于找到这个名字了,一个谜般的男人,长久来吸引着叶萧一窥他的过去。
当然,叶萧万里迢迢来到这里,不单是为来找这个早已死去的人。他是作为一名优秀的中国警官,被公安部派到英国参加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培训,这还是叶萧第一次到欧洲。
培训只有短短两周,包括如何对付高智商犯罪及跨国网络犯罪。幸好叶萧这两年英语进步不错,很快成了培训班教官史密斯警长的朋友——也拜那个早已进入坟墓的人所赐,叶萧用了三个晚上的时间,向史密斯警长讲述了半年前的故事……
无论哪个国家的警察,好奇心都是他们最大的优点——偶尔也会是缺点,史密斯警长被这个故事俘获了。叶萧告诉史密斯:那人几年前曾在英国生活过。
史密斯帮他找到了这座精神病院,据说在维多利亚时代,许多著名人物都在这被关过。
院长证实了叶萧的判断,那个人确实在此住过大约半年,从2001年的夏天到冬天。
叶萧的英文操练得更流利了:“院长,他在这里留下过什么东西吗?”(若无特别说明,本书一律以中文表示人物的英文对白)
“什么都没留下!”院长耸耸肩膀,但又拖出一句,“不过,除了——”
“除了什么?”
他讨厌这种吊人胃口的说话方式。
但院长依然保持着慢条斯理的风度:“除了他的房间。”
几分钟后。
医院被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包围着,看来更像个郊野公园,但矗立在中央的这栋房子,却保留着百年前的风貌。若不知道这是精神病院,还会以为是死囚犯的监狱。叶萧走在这监狱的走廊里,巴罗克式花纹的铁栏杆,使阳光以格子状投到眼中,就像一张黑色的网。走廊如此安静,除了偶尔从窗户飘出的幽幽哭泣声,几乎使人联想到停尸房。
院长肥硕的身体走在前面,宛如一堵移动的墙。他在走廊尽头打开一扇铁门。
“就像囚牢一样,他真在这里住过吗?”
叶萧往铁门里瞥了一眼。
“是,有半年时间。”院长的表情忽然有些僵硬,“在他离开以后,我们把他住过的房间保留了下来,没有安排其他病人住进来。”
“搞得像名人故居一样?”叶萧依然站在门口,没有急着进去,“为什么?”
“你进去看了就会知道。”
看着院长古怪的目光,叶萧的眉毛不自觉地跳了跳。他知道这是自己的老毛病,尽管所有的警官都要求喜怒不形于色,但眉毛却总是泄露了他的情绪。
他压低眉毛,神情凝重地跨进铁门。
“别去,里面是地狱……”
一个声音在心底浮起,但又被他强行按了下去——房间出人意料的大,足有三十多个平米,叶萧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病房,幽暗的光线穿透铁窗射进来,照亮了他的额头。
——也照亮了他的眼睛,瞳孔瞬间收缩了一下,像被什么锐器刺了进去。
刺痛他的不是光线,而是光线照射下的墙壁。
但墙壁不会伤人,伤人的是墙上的画。
是的,整面墙壁上都画满了画,确切的说是壁画。
在叶萧不由自主地合上眼皮的刹那,黑暗的房子里掠过无数影子,仿佛画中的人或鬼都一个个走了下来,扭起腰肢手舞足蹈,唱出撕心裂肺的歌谣,宛如回到了那个古老洞窟。
重新睁开眼睛,壁画依然如故。眼球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叶萧看清了这幅巨大的画——
画从窗口直至墙的尽头大约十米长,高度从地板直到天花板起码有三米,壁画中出现的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而是伦敦最著名的景致——大本钟。
壁画里是泰晤士河畔的大本钟,那如梦幻般的高塔,在直耸云霄的哥特式大楼一角,威严肃穆,是一个多世纪前“日不落帝国”的象征。大钟坐落在英国的国会大厦,巨大的钟面俯瞰着伦敦的芸芸众生,就连泰晤士河也只能歉卑地悄悄流过。
几天前,叶萧还和许多国家的警官学员们一起游览了伦敦市区,大本钟自然是必到的景点。当他在国会大厦脚下仰望大本钟时,却想起了上海的外滩,那面朝黄浦江的海关大楼的大钟。
走近几步,似乎嗅到了墙壁上油彩的气味。油彩早就凝固了,浓浓的笔墨像浮雕一样镶嵌在墙上,仿佛从墙壁里“生长”出来。这是任何书本或图片都无法表现的,惟有直面真正的油画才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