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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

秧歌

简介: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 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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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第一章

    一到了这个小镇上,第一先看见长长的一排茅厕。都是迎面一个木板照壁,架在大石头上,半遮着里面背对背的两个坑位。接连不断的十几个小茅棚,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但是有时候一阵风吹过来,微微发出臭气。下午的阳光淡淡地晒在屋顶上白苍苍的茅草上。

    走过这一排茅厕,就是店铺。一排白色的小店,上面黑郁郁地矗立着一座大山,山头上又现出两抹淡青的远山。

    极窄的一条石子路,对街拦着一道碎石矮墙,墙外望出去什么也没有,因为外面就是陡地削落下去的危坡。这边一爿店里走出一个女人,捧着个大红洋磁脸盆,过了街,把一盆脏水往矮墙外面一倒。不知为什么,这举动有点使女人吃惊,像是把一盆污水漏出天涯海角,世界的尽头。

    差不多每一爿店里都有一个杀气腾腾的老板娘坐镇着,人很瘦,一长焦黄的脸,头发直披下来,垂到肩上;齐眉载着一顶粉紫绒线帽,左耳边更缀着一颗孔雀蓝大绒毯——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兴出来的这样的打扮,倒有点像戏台上武生扮的绿林大盗,使过往行人看了很感不安。

    有一爿吃食店,卖的是小麻饼与黑芝麻棒糖。除这两项之外,柜台上还堆着两叠白纸小包,看不出是什么一类的东西。有人来买了一包,当场就拆开来吃,原来里面包着五只小麻饼。柜台上另外一叠纸包,想必是黑芝麻棒糖了——不过也许仍旧是麻饼。

    另一店柜台上一刀刀的草纸堆积如山靠门却悬空钉着个小玻璃橱,里面陈列着牙膏牙粉。牙粉的纸袋与发夹的纸板上,都印有五彩明星照片,李丽华、周曼华、周璇,一个个都对着那空的街道倩笑着。不知道怎么,更啬了那荒凉之感。

    几只母鸡在街上走,小心地举起一只脚来,小心地踩下去,踏在那一颗颗嵌在黑泥进而的小圆石子上。

    东头来了个小贩,挑着担子,卖的又是黑芝麻棒糖。

    不论是乡下,是城里,永远少不了有这么一香烛店,兼卖灯笼,一簇簇的红蜡烛,高挂在屋梁上,像长形的红果子,累累地垂下来。隔壁的一店堂里四壁萧然,只放着一张方桌,一个小女孩坐在桌子跟前,用机器卷“土香烟”。那机器是个绿漆的小洋铁盒子,大概本来是一只洋油桶,装了一只柄,霍霍摇着。

    太阳像一只只狗拦街躺着。太阳在这里老了。

    路上来了个老太婆,叫住了那小贩问他芝麻糖的价钱。她仰着脸觑着眼向他望着,忽然高兴地叫了起来:“咦,这不是荷生哥么?你们家两位老人家都好?荷生嫂好呀?你四婶好?”

    那小贩起初怔住了,但随即想起来,她是他四婶的娘家亲戚,仿佛曾经见过两面。她个子生得矮,脸型很短,抄下巴,脸色晒成深赭红,像风干的山芋片一样,红而皱,向外卷着。她戴着旧式的尖口黑帽匝,穿着补了又补的蓝布大袄。她总是迷缝着眼睛,仿佛太阳正照在脸上;说话总是高声喊叫着,仿佛中间隔着大片的田野。

    “你这位大婶,难得到镇上来的吧?”这小贩问她。

    “嗳,我今天是陪我侄女儿来的,”老妇人大声喊着。“侄女儿明天出嫁,嫁到周村,今天到区上去登记,那孩子可怜,爹娘都没有了,就一个哥哥,嫂嫂又上城去帮人家去了,家里就是一个可可。他们周家从多,今天他们都要到的。我们这边人太少了不像样,我只好也跟了来了。“她仰着脸觑着眼望着他笑。”嗳呀!也真是巧——怎么会碰见你的!我们刚来,正在那边路亭里歇脚。我对他们说,我说你们先在这儿坐一会,我去瞧瞧,看他们周家的人来了没有。不要我们比他们先到,显得新娘子太性急了不好。”

    “新郎来了没有?”

    “来了!来了我瞅见几个周家的人坐在区公所的台阶上。我得要走了,去把新娘子领来,让人家老等着也不好。你也不要老站在这里说话,耽搁了生意。生意好吧?你刚才说这糖多少钱一斤?”

    这小贩这次就不肯告诉她价钱了,他弯腰拣起两根棒糖,硬塞在她手里。“大婶,这个你拿去吃。尝尝,还不坏。”

    她虎起脸,推开了他的手。“嗳,不行,不行,没这个道理!这些年没见面,哪有一见面就拿人家的东西?”

    “你拿着,拿着。带回去给小孩子吃。”

    “这倒是想买点回去哄哄孩子们,不能叫你送。我自己是吃不动它了——老喽!牙齿一只都没有了喽!”

    两人推来让去好一会,那两根亮莹莹的白花点子小黑棒淅淅溶化了,粘在小贩手上。他虽然面带笑容,脸上淅淅泛出红色,有点不耐烦的样子。费尽唇舌,那老太太终于勉强接受了,满腔委屈地辞别了他,蹒跚地走开去。她这一转背,小贩脸上的笑容顿时移转地盘,在老太婆的脸上出现。他板着脸挑着担子走了,她却是笑吟吟的,小脚一拐一拐的,走过那一排店铺与茅厕,出了市镇,向官塘大路上那座白粉墙的亭子走去。

    “碰见一个人,”她老远就喊着。“再也想不到的!我不是有个表妹嫁到桃溪?这就是她婆家的侄子。我看着他好像眼熟,这些年不见,都不敢喊出口来!”

    她侄子金根听得有点不耐烦起来。“他们来了没有?周家的人。‘他问。他站在路亭的穹门下等着她。是个高大的年轻人,面貌很俊秀,皮肤是黯淡的泥土的颜色。宽肩膀,隔着一层棉袄都看得见。旧棉袄越穿越薄,而且洗褪了色,褪成极淡的蓝。

    “来了,我看见他们来的。来了。”

    “那我们去吧?”金根回过头向他妹妹说。

    他妹子金花像没听见似的。她坐在亭子里,背对着他,正在吐唾沫在手娟子上,替那小女孩擦手。小女孩是金根的女儿,他们今天把她也带了来了。那孩子正在那儿闹别扭,因为她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这里等着。她烦躁地在板凳上爬上爬下,又伸手去摸那扇形的窗户,把两只手摸得乌黑。不久她一定会把那些灰都抹到她姑姑的新衣服上去。金花今天穿着的三件紫红布棉袍,也就是明天的结婚礼服。

    金根看他妹妹不答话,他站在那里叉着腰望着她,透出没有办法的样子。

    老妇人喘着气走进路亭。“怎么不去?”她大声喊着。

    “走吧!我们走吧!”金根对他妹妹说:“别这么老脑筋。”

    “谁老脑筋?”她并没有回过头来。“也得让大娘坐下来歇会儿,喘过这口气来。才走来又走去,人家不累么?”

    “走吧!走吧!”谭大娘说。“别害臊了。现在这时世不兴害臊了!”

    “谁害臊?”金花赌气站起来,领着头走到镇上去。她今年十八岁,可是看上去还不到这年纪。稚气的秀丽的脸,嘴唇微微张开着,因为前面有一只牙略有点刨。她的头发前面蓬得高高的,额上一排大稀疏的前刘海,留得很长,直垂到眼睛里去,痒梭梭的,所以她总是迷缝着眼睛,从发丝里向外面望着,仿佛带着点焦虑的神气。

    这小小的行列,她走在最前面,老妇人在后面紧紧跟着,就像是怕她随时会转过身来逃走。金根抱着他的女儿跟在她们后面。快到区公所的时候,老妇人就本能地走近一步,托住金花的肘弯,搀着她走。

    “大娘,别这么封建,她自己会走。”金根说。

    区公所前面坐着蹲着的人群中起了一阵阵骚动。“他们来了!新娘子来了!”大家喃喃说着。有几个周家的人走上来,含笑和金根招呼。有个五十来岁的高高的妇人,一脸精明的样子,是新郎的寡妇母亲,朝着谭大娘走过来,抓住她两只手说“嗳呀!大远的路,让你走这么一趟,真不过意!”

    明天要做新郎的那男孩子站得远远地微笑着。谁也不朝新娘子看,但当然她还是被观察着的。她也微带着笑容,而仿佛心不在焉似地,漫无目的四面望着。

    大家招呼过了,就一同进去,先经过一番低声争论,要推出一个人来,出面和干部说话。当然应当由男方上前,而且刚巧新郎的母亲在一切有关方面是她最年长。但是她坚持着这不是女人做的事,要金根去。金根一定不肯。最后是新郎大大哥做了代言人。和干部说明来意之后,大家都挤在桌子前面,等着干部找出该填的表格,新郎新娘被推到最前方,低着头站在桌子跟前。

    “你名字叫什么?”干部问那年轻人。

    “周大有。”

    “是那里人?”

    “周村的人。”

    “你要跟谁结婚?”

    他很快地咕噜了一声:“谭金花。”

    “因为她能劳动。”

    金花也回答了同样的问句。实健拔什么要跟他结婚?”她也照别人预先教的那样,喃喃念着标准的答案:“因为他能劳动。”任何别的回答都会引起更多的问句,或许会引起麻烦?br>新郎新娘在表格下面捺了指印。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已经成立了,但是习俗相沿,明日还要热闹一下,暂时新娘还是跟着娘家人一同回去。周家和谭家的人在区公所外面分了手。

    “明天早点来呵,谭大娘。”新郎的母亲再三说。

    “你今天早点回去歇歇吧,明天有你忙的。”谭大娘说。

    谭家几个人在小镇上缓缓走着,一路看热闹。金花静静地,一句话也不说,手里牵着那小女孩。他们走过镇上唯一的饭馆子,是一座木板搭的房屋,那没油漆过的木板,是一条条不均匀的鲜明的橙黄色。门面很高大,前面完全敞着,望进去里面黑糊糊闹烘烘的。房顶上到处有各种食料累累地挂下来,一棵棵白菜,灰扑扑的火腿,长条的鲜肉。乳白的脆的豆腐皮,与淡黄色半透明的起泡的鱼肚,都挂在客人头上。跑堂的同时也上灶,在大门口沙沙地炒菜,用夸张的大动作抓把盐,洒点葱花,然后从另一只锅里水淋淋地捞出一团汤面,嗤啦一声投到油锅里,越发有飞沙走石之势。门外有一个小姑娘蹲在街沿上,穿着邮差绿的裤子,向白泥灶里添柴。饭店里流丽的热闹都满溢到街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