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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简介:
《莫失莫忘》是石黑一雄一部具有反乌托邦色彩的科幻小说,曾入围2005年布克奖和美国书评人协会奖决选名单。英格兰乡村深处的黑尔舍姆学校中,凯西、露丝和汤米三个好朋友在这里悠然成长。他们被导师小心呵护,接受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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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第一章

    我的名字叫凯西·H,三十一岁,我做护理员已经有十一年了。听起来这时间很长,我知道,但实际上,他们还想让我再干八个月,直到今年年底。到那时我就总共干了差不多正好十二年了。我知道,我做护理员这么久倒不一定是因为他们觉得我做这工作做得太好。有些非常好的护理员,才干了两三年就奉命停止了。我也知道至少有一个护理员,根本就是白占地方,可是足足干满了十四年。因此我不是自我吹嘘。可我知道,事实上他们对我的工作很满意,总的来说,我自己也很满意。我的捐献者总是能比预计要好很多。他们恢复时间相当不错,即便是第四次捐献之前,他们中也极少有人被归到“不安”类别中。好吧,也许我的确是在自我吹嘘。但这对我很重要,能够做好分内的工作,尤其是涉及我的捐献者“平静”这一点。跟捐献者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经形成了一种本能反应。我知道何时应该待在他们身边,安抚他们,何时应该退后,让他们自己待着;何时倾听他们所有的心里话,何时仅是耸肩让他们闭嘴。

    总之,我不是为自己邀功请赏。我认识一些护理员,现在正在工作的,他们干得跟我一样好,可是没有得到哪怕一半的功劳。如果你就是其中之一,我能理解你为什么会心怀怨恨——对我的起居室,我的汽车,尤其是我能够挑选和指定护理对象这件事。何况我是黑尔舍姆的学生——有时候仅这一点,就足以让人看不顺眼了。他们说凯西·H可以挑挑拣拣,说她总是挑选跟她一样的人:黑尔舍姆的人,或者别的那些特权机构的人。难怪她的记录特别好。这种话我听得够多了,也许其中不无道理。但我不是第一个获准挑选指定护理对象的人,我怀疑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管怎么说,我照顾过各种地方长大的捐献者,做得够多了。须知道等我完结的时候,我将已经做这件事做满十二年了,只是到了后面六年他们才允许我挑选。

    何况他们为什么不让呢?护理员又不是机器。你尽力对每个捐献者做到最好,但到头来,这会让你筋疲力尽。你没有无穷无尽的耐心和精力。所以当你有机会挑选的时候,当然你会挑跟自己一样的人。这是自然而然的。如果我不是步步都替我的捐献者着想,我也不可能一直做这么久。总而言之,如果我一直没开始挑选,过了这么多年,我怎么还会有机会再跟露丝和汤米走得这么近呢?

    当然,现如今我记得的捐献者越来越少了,因此实际操作中,我也没有太挑挑拣拣。正如我说过的,如果不是你跟捐献者之间有深层的联系,这份工作会难做很多,而且,虽然我会想念做护理员的生活,但到年底就结束这一切,感觉也挺对。

    碰巧露丝就是我得以挑选的第三或者第四名捐献者。当时已经有个护理员分配给她了,我记得自己需要鼓起勇气才要到她的。但最终我成功了,我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在多佛的康复中心,突然间我们所有的分歧——尽管并没有完全消失——跟另外那些事相比起来,仿佛都变得无关紧要:比如我们一起在黑尔舍姆长大,我们知道并且记得一些没有别人知道的事。我猜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有意寻找过去跟我有关系的捐献者,只要有可能,首选黑尔舍姆的人。

    这些年里曾有过许多次,我对自己说,不应该总是盯着过去,我曾试着将黑尔舍姆抛到脑后。后来我终于放弃了抗拒。这跟我做护理员第三年的时候碰到的一个捐献者有关。当我说到我是黑尔舍姆来的时候,他的反应让我很受触动。他刚刚经过了第三次捐献,情况不太好,他一定知道自己撑不下去了。他几乎无法呼吸,但他望着我说:“黑尔舍姆。我猜那地方一定很美。”后来第二天早上,我有意找些话题将他的念头转开,于是问他是在哪里长大的,他提到多塞特的一个什么地方,这时他那长满疹斑的脸上出现了一种从来没流露出的古怪神情。这时我才明白,他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想起那地方。他宁愿想听听黑尔舍姆。

    于是接下来的五六天里,他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他了,他就躺在那里,身上接着各种仪器,面上却是温柔的笑容。他事无巨细都问到我。关于我们的导师,我们每个人都有收藏自己物品的箱子,放在床下面,足球,棒球,主楼外面那条环绕一圈的小径,绕过所有那些躲藏的小去处、小缝隙,有鸭子的池塘,那里的食物,有雾的早晨从艺术室向外望,看到田野的景色。有时候他会让我把同样的事说了一遍又一遍;我前一天刚刚跟他讲过的事,他又会像从没听我说起一样,又来问我。“你们有运动馆么?”“哪位导师你最喜欢?”开始的时候我以为这只是药物的作用,但后来我发现,其实他的意识很明白。他想要的不仅仅是听到黑尔舍姆的故事,而是要记住黑尔舍姆,当作他自己的童年一样。他知道自己接近完结,因此这就是他要做的:让我将一切为他描绘出来,让这些沉入他的记忆,也许在那些无眠的夜里,在药物、病痛和疲惫的共同作用之下,我的和他自己的记忆之间,界限会变得模糊。这时我才理解,真正地认识到,我们曾是多么幸运——汤米、露丝、我,所有我们这些人。

    现在当我开着车子穿行在乡间时,仍会看到一些情景,令我想起黑尔舍姆。我可能途经一片雾蒙蒙的田野,从边角路过,或是沿着山谷下坡,依稀看到远处一所大房子,甚至当我看到山坡上一片白杨树排列的方式与众不同时,我都会想:“也许就是这里!我找到了!这真的就是黑尔舍姆!”然后我却发现这不可能是,于是我继续驾车前行,思绪又飘散到了别的地方。尤其是那些运动馆。我在全国哪里都能看得到它们,总是建在操场边上比较偏僻的一侧,预制板构造的小白建筑,一排排窗户设计得特别高,几乎就塞在屋檐底下。我猜在五六十年代他们大概盖了很多这样的房子,我们那幢可能就是那时候建的。如果我开车路过一幢,我总是尽量久地凝望,总有一天我会为此遭遇撞车事故,可我还是不能自已。不久之前,我开车路过伍斯特郡一片延绵的空地,发现一侧有个板球场,跟我们在黑尔舍姆的非常相像,我真的就调转车头开了回去,重新再看一遍。

    我们喜爱我们的运动馆,也许是因为它让我们想起小时候总在图画书里看到的那些人们居住的农舍小屋。我还记得我们读小学的时候,曾跟导师央求,下一堂课要去运动馆上,而不要在一般的教室。后来,等到我们读中学二年级的时候——十二岁,十三岁不到——运动馆已经变成了你想要避开黑尔舍姆的一切时、跟好朋友一起躲起来的地方。

    运动馆很大,足以容纳两个不同的群体,互不干扰——夏天里,还可以有第三群人在阳台上活动。但最理想的情况是,你跟三五好友可以独占运动馆,因此时常会有耍手腕、斗嘴的事情发生。导师总是教我们要文明有雅量,但实际情况是,你所在的团队中必须有人性格强悍,才有机会在休息或者空当时间得到运动馆。我本人虽不算是个孱头,但我想,其实是因为有了露丝,我们才能够经常占据运动馆。

    通常我们只是散坐在长椅或座位上——我们一共五个人,如果珍妮·B也来就是六个——痛痛快快讲八卦。有种对话,只有在你们躲起来,在运动馆里的时候才会发生。我们可能讨论一些自己担心的事,可能会以尖声大笑告终,或是愤怒吵闹。总之就是找到一个方式,跟最亲密的朋友一起,释放压力,舒缓片刻。

    那个特别的下午,我现在想到,我们都站在凳子上、长椅上,围着高窗挤在一起。那样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北操场上,我们年级和中学三年级共十二个左右的男孩子,正在一起踢球。阳光明亮,但当天早些时候想必下过雨,因为我还记得阳光照在草地泥水上闪闪发亮的样子。

    有人说我们不应该这么明目张胆地偷看,可几乎没人往后挪。然后露丝说:“他根本毫无察觉。看看他。真的,他毫无察觉。”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望着她,想找找看对于那些男孩要对汤米做的事,她有没有任何不赞同的表示。但是下一秒露丝就轻轻笑了,她说:“那傻瓜!”

    这时我意识到,无论那些男孩子选择做些什么,对于露丝和其他人来说,都是跟我们遥不可及的事;我们是否赞成完全不相干。我们在这个时刻聚集在一个个窗口,并不是因为很期待看到汤米再次受辱,而只是因为我们听说了最新的计划,隐约感到好奇,想亲眼看到这事发生。那些日子里,对于男孩子们彼此之间的事,我的想法也深不到哪里去。对于露丝和其他人来说,事情与己无关,很可能对于我来说也是一样。

    再不然,也许我记错了。也许即便在当时,我看到汤米绕场奔跑,毫不掩饰地满脸欣喜,因为终于再次被群体接纳,得以回归,可以玩他非常擅长的游戏,也许我当时就感到一丝心痛。我清楚记得的是,我留意到汤米当时穿着上个月拍卖会上买的一件浅蓝色POLO衫——那件衣服他可得意了。我记得曾心想:“他真傻,居然穿这衣服踢球。衣服肯定要毁了,那时他会是什么感觉?”我说出声来,却没有冲着任何特定对象:“汤米穿着衬衫呢。他最喜欢的POLO衫。”

    我觉得谁都没听见我的话,因为他们都在笑话劳拉——我们群体里的搞笑明星——正在模仿汤米一边跑动、挥手、叫喊和铲球时,脸上一边不停变换的表情。其他的男孩子在场内故意懒洋洋地跑动,就像热身活动那样,但汤米很兴奋,仿佛已经准备好全力出击。我开口了,这次比较大声:“如果他弄脏了衬衫一定会大发脾气。”这次露丝听到了我的话,但她一定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因为她漫不经心地笑了笑,接着又说了句嘲弄的话。

    后来男孩子们就不再将球到处踢了,而是大家一起在泥巴地里站着,胸膛轻轻地起伏着,等着开始选队员分组。出来的两个队长都是三年级的,虽然大家都知道汤米比他们年级任何人踢得都要好。他们抽签决定谁先挑人,随后赢的那个朝大家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