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末年,
北境大灾,赤地千里;飞蝗遮日,遍地饿殍。
百姓流离,十不存一;群寇四起,天下大乱。
崇祯十四年,献贼以数千精锐奇袭襄阳。
城破;
十天后……
清县以南的树林,几个神色沮丧,满脸疲容的人来到了这里。
他们灰头土脸,眼神迷离,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仔细看,旁边两个穿着青色布衣的汉子身上还有刀伤。
倒是中间一个少年,虽然看起来有些疲敝,眼睛却闪烁着敏锐。
他襄王的小儿子,朱常淦。
襄阳突围,朱常淦一行,跟大军失散,流落到了清县境内。
清县位于襄阳几百里外的光州府,属于湖广和光州交界处。
此时侍卫刘庆和王虎在不远处低声商议着什么。
伴读梁再兴寸步不离。
“小王爷,您吃点东西吧;咱得快点赶路,不然闯贼追上了就麻烦了。”梁再兴摸出一张发黑的烧饼递过去。
“您放心,等到了清县,小的给您买些好吃的。我还有银子。”梁再兴拍了拍口袋,里面有二两碎银。
突围时非常混乱,包袱丢了,身上只剩下几两碎银。
烧饼还是前天在河溪镇买的,只不过,他们前脚刚走,献贼后脚就攻占小镇。
直到昨天,众人才甩开了追兵。
梁再兴是朱常淦乳娘的儿子,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在王府的时候,朱常淦对他非常照顾。
只是他现在担心,小王爷吃不惯这些食物。
不过,侍卫们并不知道襄阳突围的那天晚上,朱常淦就已经死了。
眼前的这位名叫唐龙,是一名穿越者。
来到这个时空之前,唐龙是雪狼雇佣军的队长,杀人如麻,令敌国闻风丧胆。
在一次保护国外农场同胞时,与敌国雇佣交手,被火箭弹击中,醒来发现自己身处明末。
唐龙只撕了一小块,剩下的还了回去:“这个时候,能有口吃的就算不错了,剩下的给大家分一分吧。”
经过几天的记忆融合,他终于接受了穿越的事实。
吃发黑的烧饼,又算的了什么?
前世在执行任务时,蜗牛、蚯蚓、蟑螂……只要能让人活下去的东西,什么没吃过?
当下最重要的是活下去。
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唯一让唐龙欣慰的是,他竟然多了两份农场的种子。小麦和玉米。
虽然每份种子只有大约一斤左右,但唐龙却明白这东西放在明末,比黄金还要珍贵。
若是放在没有战乱的年代,弄好了也能富可敌国。
放在明末乱世,或许是力挽狂澜的本钱。
记得农产的工人说,他们的小麦和玉米亩产能达到800—1000斤左右。
唐龙倒是觉得,别说一千斤,能种出亩产500斤,假以时日都能将黄台吉、李自成狠狠的按在地上摩擦。
得早点安顿下来,将种子种下去才行。
一斤左右的高产种子,最少得经过一两年时间,才能推广。
但是眼下,周围危机四伏,张献忠依然没有放弃对自己的追杀,他们突围时,因为太混乱还走错了方向。
原本计划去九江府,现在跑到了光州境内的清县,更要命的是,张献忠过几个月就会全面攻陷光州。
得了,还是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吧。
小命不保,有什么都是白塔。
“嗯!”
梁再兴没想到,小王爷如此开明,连忙点头,笑得露出一颗虎牙。
赶紧将烧饼给刘庆几个人送去。
“小王爷吃饱了吗?要是不够的话,都给他吧。”刘庆有些嫌弃的朝那一小块烧饼,眼神中带着鄙夷。
“刘侍卫,我已经吃饱了,你们大家都吃点吧,这一路,恐怕很难再找到粮食。”唐龙站起来,将最后一口烧饼塞入嘴里。
从襄阳出来,见多了生死,唐龙只希望大家都能平安的抵达九江府。
刘庆咧嘴笑道:“您吃饱了就好;兄弟们实在走不动了,也不想走了。小的斗胆跟小王爷借一样东西。”
噢……
唐龙眼神一愣,身为职业雇佣军的他,本能地嗅到刘庆释放出了危险的信号。
这是要背叛老子了?
“刘侍卫,你们护送本王出城有功,等到了九江府,想要什么本王都能赏赐给你。”唐龙道,出城的时候,刘庆几个倒也忠勇。
记得刚醒来,还很虚弱,刘庆几个轮流背着自己赶路。
倒是希望是误判。
“小王爷,去九江府太远,咱也不想去九江府了。其实,小的几个只想借您人头一用。”王虎笑声森冷,眼底闪过一抹凶残。
“刚才哥几个商量过了,拿着你的人头,去投张献忠或许还有一线生机,您别怪我们,要怪只能怪你是襄王府的人。”
咦——
梁再兴猛然一愣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他还是壮起胆:“大胆,李庆,你们想干什么?王爷平日对你们不薄,怎能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
刘庆和王虎几个都是侍卫中的狠角色,要是没这样的人护着,也难以杀出重围。
可现在,这几个人突然反水,如何是好?
刘庆面色平淡:“张贼的追兵就在附近,与其大家一起死,倒不如用他的人头换我们活。”
“梁再兴,看在咱们一起出城的份上,如果你愿意过来跟我们一起,哥几个也不为难你。”
“刘庆,你这逆贼,想杀小王爷,除非从我尸体上踏过去。”梁再兴摊开手,护在唐龙身前。
“刘庆哥,既然这小子不识抬举,那就成全他。”李彪晃了晃手中的刀,龇牙咧嘴,朝唐龙走来。
唐龙很镇定:“刘庆,本王看在你刘家三代为襄王府效力的份上,再给你们一次机会,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要这么做?”
这几个人护着他的本体出城,如果能放弃这个想法,也不介意饶他们一命。
刘庆只当他是傲气,眼底藐视之色闪烁不停。“朱常淦,你还当这里是襄王府吗?”
“以前在王府,兄弟们惯着你,让着你,那是因为你是襄王的儿子,但现在你连一条丧家之犬都不如了,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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