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国内有一本极受欢迎的杂志,叫《世界之窗》,介绍各国的风土人情、新闻时尚,销量有几百万。那时根本就没有什么互联网,国门乍开,信息渠道十分狭窄,该杂志几乎是唯一的途径,当红畅销在所难免。《世界之窗》每一期里面还会摘译缩写一部西方的惊悚小说,这是亮点中的亮点,也是我还有其他很多中国人最早接受同时代世界级畅销书的管道了,那种新鲜热辣的刺激,至今犹在心头。最难忘其中缩写过一本名叫《针眼》的畅销书,作者是肯·福莱特,写二战诺曼底登陆战前,盟军大布疑兵,伪造登陆地点,结果被希特勒的一个超级间谍识破,谁能阻止他改变历史的方向?
故事十分精彩,却也留下十分的遗憾,因为一部长篇被缩写成十几页,让人难以尽兴。当时忍不住想,什么时候能够读到原书就好了。没想到改革开放的速度实在惊人,过了两年,我和几个中学同学相约去上海旅行,逛到福州路外文书店的楼上,误打误撞一头闯进一个写着“外国人不得入内”的所在,里面尽是一个名为“光华”的出版社“出版”的外文原版书,其中就有《针眼》。
想来这也是天意了,当然毫不犹豫地买下。回到家乡以后,一时也没去看,因为当时英文水平有限,看看简写本还可以,看原文足本就困难了。有一天放学回家,看到我父亲辛丰年正捧着《针眼》看得起劲。这有点奇怪,因为我相信父亲对任何“畅销”的东西,都是没有兴趣的。到了晚上,他完全没有放下那本书的意思。到了第二天,他看完了。这本书写得非常吸引人,父亲对我说,“就是太黄了。”父亲的遗憾,立刻转化为我学习英语的强大动力。我花了整整一个月,连猜带蒙,活生生把这本书硬啃了下去。这是我平生读完的第一部英文小说原著,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只觉得自己有一种突飞猛进、脱胎换骨的感觉。
到了八十年代,西方通俗小说的翻译就多起来了,陆续又读了福莱特的《吕蓓卡密钥》和《圣彼得堡来客》,都是让人欲罢不能,必须一口气读完的惊悚题材。也就慢慢知道福莱特是英国头号畅销书作家,作品全球销量超过一亿册,那时候J·K·罗琳还没出来混呢。
前几年在美国的时候,常常到书店里去逛。有一天一眼看到一个熟悉的作者名字:福莱特。可是书名却是陌生的:《圣殿春秋》。越翻我越吃惊,这不是我所熟知的福莱特的间谍和惊悚题材,风格与他以往的作品非常不同,将近千页的超级长篇,写的是十二世纪的英国人,用五十年的时间,在一个叫王桥的地方,造了一座教堂。
福莱特写中世纪造教堂,而且写了一千页,这太不可思议了啊。好奇心让我忍不住买了一本回家细读,看看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一看不得了,昏天黑地,夜不能眠。首先,这是一部惊悚小说家写的“严肃”文学,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小说。其次,这部“严肃”小说比他的“非严肃”小说还要引人入胜。事实上,福莱特自己也说,这是他最心爱的作品,是他最成功的作品,也是他最畅销的作品。
二
小说一开始写十二世纪一个叫汤姆的建筑工匠,一生最大的梦想是造一座大教堂。这主要是出于生计的考虑,那是个兵荒马乱加天灾人祸的黑暗年代,怎样才能努力让自己和妻子儿女活下去,是普通人面临的最大问题。那时候要盖座大教堂,可不像今天我们造住宅小区,几个月就可以搞定,那是需要几十年的光阴,差不多可以提供一辈子的稳定口粮,对汤姆这样手艺高超的工匠来说,绝对是个理想的工作。
全书散布着各种中世纪建筑工艺的细致描写,从蓝图的设计、石料的开采、行业的规范,到门框的工艺、立柱的配置,各式各样的细节,应有尽有。这正是对现实主义的伟大传统的延续,黑格尔曾经称赞《伊利亚特》中火神兼匠神赫菲斯托斯替阿喀琉斯打造盾牌的著名场景。“二十只风箱对着坩埚吹呼,喷出温高不等的热风,效力于忙忙碌碌的神匠,有的亢猛炽烈,顺应强力操作的需要,有的轻缓舒徐,迎合神匠的愿望。工作做得井井有条。”黑格尔说,一切真正的史诗对于家庭生活、社会风俗、劳动技艺都要描绘出完整的图画,因为这些都是民族精神意识的表现形式。
如果你对现实主义或黑格尔毫无兴趣,那也没关系,这些对中世纪职业的描写依然会吸引你,因为福莱特可不完全是出于对荷马的敬意才花上这些笔墨的。倒霉的汤姆空有一身绝艺,既生逢乱世,自己又是时乖命蹇,灾祸不断地降临到头上。他用尽一切谋生手段,拖着一家,穿过一个个森林,来到一个个城镇,别说造大教堂了,就是要找到个替人加固房顶的临时性工作都十分艰难。小说写尽了一个中世纪的父亲,要为自己的妻儿努力打拼,想出一切办法不让他们挨饿的卑微努力,彼心彼情,和将近千年后的我们,是一样的。在连续性的失败后,他来到巴塞洛缪伯爵的城堡,向管家求一份低下的工作,遭到断然拒绝。绝望中,汤姆从技术专家的角度,向管家指出城堡在建筑上的一大堆缺陷,这些弱点将会成为防御上的重大缺陷。旁边的伯爵一听就明白了,立刻雇用了汤姆,因为他正在策划谋反,战争迫在眼前。
可见,在任何时代,手艺不是万能的,但是有手艺的,总是比没手艺的,机会要多那么一点。
三
汤姆的飘荡,来到一个终点,那就是王桥修道院。在这里,他遇见全书的另一个主人公,王桥修道院副院长菲利普修士,他们一起来打造一座大教堂。菲利普笃信上帝,品德高尚,充满同情与爱心。但这种信仰不是抽象的,更不会像埃科的《玫瑰的名字》中的威廉一样总是在与人进行没完没了的神学讨论。菲利普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也是一个实在人。对菲利普来说,信仰上帝总是体现为很现实的行动,比如修一座大教堂。为什么要修呢?也很简单,因为原来的教堂被烧掉了(为何被烧是全书的一个关键情节,这里不作剧透)。
作品从菲利普的角度,写中世纪一座修道院的内部管理,同对汤姆手艺的描写一样,也是细节丰富,让人大开眼界。菲利普是一个非常能干的人,他把他的修道院管理得井井有条,但是一场大火几乎把他推向绝境。这时候,从天而降的汤姆就有点像是上帝派来帮助他的建筑之神了。汤姆向菲利普描述他的重建计划,这一段长篇大论,浓笔重墨,堪称经典。汤姆胸有成竹,从容自信,尽显神匠风采,而菲利普则被一步步吸引,在憧憬中心醉神迷。这也让人不禁想起《越狱》中的迈克·史高飞向他哥哥林肯描述逃出狐狸河监狱计划的场景。史高飞和汤姆一样,也是一位出色的建筑师,技术是他们求生的共同法则,这也许不完全是巧合。
汤姆的设计比原先的教堂要宏伟得多,这里面当然有他的私心,可以把工期拖得长一点,确保全家的长期生计,但这也是无可指摘的吧。就菲利普而言,把教堂搞大,当然更是不坏,可以扩大影响,可以吸引更多的百姓。但还有其他一些东西,这里面有一个工匠对自己手艺的骄傲和期待。菲利普问汤姆为什么渴望造一座大教堂,汤姆回答说:“因为它很美。”
还有其他的原因,大家自己去寻找吧。起点总是很简单,结果却很不简单。动机很现实,意义在过程中不断丰富,不断超越。如此说来,这个教堂的营造就有点不一般了,这世上的很多事情,其实都是这样的呀。
蓝图很好,现实却要残酷得多,有财政的问题,有来自教会更高层的阻挠,还有王位变迁,军阀混战,都给建筑工程平添各种障碍,乃至毁灭性的打击。从这里开始,大教堂的营造被嵌入一幅广阔的十二世纪历史画卷。
四
与大教堂的命运关联的诸多人物之中,巴塞洛缪伯爵之女阿莲娜的命运着实扣人心弦。汤姆修得了她家的城堡,却挡不住伯爵的覆灭之命。小说描写阿莲娜被凶暴残忍的世仇威廉·汉姆雷强暴的一段,可能会令国人产生强烈不适。我们都习惯了各种童话中的英雄救美,公主遭遇恶魔,千钧一发之际王子从天而降,从此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这里却没有什么王子,只有最令人发指,最让人难以忍受的现实。此段描写在西方读者中也引起争议,可我们不要忘了,这是十二世纪,一个极端暴力和野蛮的年代,战火连绵,法律无存,人命危浅,妇女更如俎上之肉,何以摆脱被宰割的命运?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王子更是等不来的,就是等到今天也不会出现。但这不是结局,更不是一切,阿莲娜擦干自己的眼泪和血迹,不是投河上吊,而是下决心复仇,光复家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个重修“大教堂”的计划,包含了罪孽、堕落、拯救和重建。这个重修的伟业,靠的是个人坚忍的意志,不屈的精神,与菲利普和汤姆的工程实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就是无边罪恶中的善,无尽黑暗里的光。
我们常常骄傲自己历史的悠久,史官文化的丰厚。这些年来从小说到网络到影视,从戏说到正说到歪说,历史题材汹涌澎湃,滔滔不绝。但是请仔细看一看,我们对历史的追捧,迷恋的是些什么?其实大抵就两个字:权术。以史为鉴,说得好听,其实鉴的不外乎宫廷政治、官场技能、尔虞我诈。在这些热门的历史作品中,人在哪里?人性在哪里?人心在哪里?
看看《圣殿春秋》吧,你也可以说这不过是一部商业化的畅销小说,充斥着阴谋、暴力和欲望。但是这里面有些东西,是我们缺少的,甚至是在我们的所谓“严肃”作品中,那就是建造。上帝可以是假的,天堂可以不存在,但教堂是可以造出来的。在建造的过程中,完善的是工艺,收获的是人心。
严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