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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异姓第一王爷

帝国异姓第一王爷

简介:
关于帝国异姓第一王爷:主角穿越到了一个叫做大正王朝的地方,三位哥哥均死于匈奴人之手,他开启了绝杀匈奴人的征程。因为父命他未能踏上战场,但是他通过经商一步步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最终成为掌控帝国财政的第一人。成为了绞杀匈奴人最强大的后盾。他大仇得报,开启了肆意挥洒,逍... 帝国异姓第一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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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异姓第一王爷》第一章 老子穿越了

    大正王朝六十九年十一月。

    出北地郡一直北行二百三十余里,有一座巍峨耸立,蜿蜒盘桓数百里的大山。次山名介生山。

    以介生山为界,山北是匈奴王国的地盘。山南乃大正王朝的地界。

    在此山东南方向有一处东西宽数十米的山谷,像一把巨斧生生把介生山拦腰劈开一般,这条山谷几乎贯穿了介生山南北。进入这条山谷北行二十余里,山谷豁然开朗,出现一处阔达数百米的开阔地带。

    这里是大正王朝和匈奴王国的一处互市之所。

    在两国绵延数千里的边境上存在大大小小数十处这样的互市。匈奴王国先祖和大正王朝先祖系出同源,因为当初犯流放之罪被迫出走北域寒苦之地。

    历经数十代的艰苦奋斗,最终在一代雄主冒顿可汗的带领下先后灭了魔笛、羌无、丁零、混更等十余个北地的王国,杀了北地最大的王国大月氏国国王,迫使大月氏残存子民西逃。吞并了紧邻大正王朝的娄烦、白羊、河南王,把国境线往南推进了近千里。匈奴王国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开疆拓土,在战马弯弓的血腥杀戮下,建成为一个稳定统一,疆域辽阔,拥有数十万控弦之士的强大王国。

    介生山互市每年三月、七月、十一月举行。孔季财和他大哥伯财带领着二十余名伙计、三十多匹马组成的商队,经过一个多月的奔波终于来到了这里。

    他们这个商队主要经营的是铜铁器。诸如煮饭的铜釜、割草的木柄铁镰刀等物。这些东西都是匈奴方的紧俏货,根本就不愁卖。他们用这个换回匈奴的牛羊马匹,运回内地后再售出换成银钱。这样一来一往所获利润往往在十几甚至数十倍。孔季财往上数三辈皆是靠此营生。

    “大哥,缘何不见一个匈奴女子?听闻匈奴女子热情奔放,屁股特别大!”孔季才仰着脸嬉笑着对大哥问道。

    “混账!一天天的一点儿好不学,竟扯这些下三滥的犊子!”孔伯财怒斥道。

    原来孔家家长孔泽生今年已经是六十五高龄的老人了,在这个年代能活到六十五岁绝对是老寿星了。

    孔泽生膝下共有四子,因为几代经商的缘故,都取了一个财字。按长幼序齿为伯仲叔季。

    如今家里经商等大小事情都交给了长子孔伯财。

    老二孔仲财从军多年,五年前死于抗击匈奴入侵的乱军中。

    老三孔叔财也在军伍近十年了,如今在北地郡担任司马一职。这也是孔家一直到介丘山互市的原因。

    老四孔季财因为是孔老爹五十多岁才添的。两位老人对他格外的宠溺。从小到大就是个只知道斗鸡遛狗,吃喝赌闹,玩世不恭的破孩子。

    老大和老幺两兄弟差了三十多岁。长兄如父,孔伯财心底对他虽然也是极为疼爱,但是看他不成器的样子却着实恼怒。

    这次带老幺出来就是孔伯财的主意。半年前十六岁的老幺刚刚和金阳大族许家定了亲。本指望他订了亲性子收敛些,谁想他随着年龄增长更加胡闹起来,在一群狐朋狗友的教唆下,到处拈花惹草,甚至公然调戏有夫之妇,至于逛青楼喝花酒更成了家常便饭。眼见老幺要彻底学坏,孔伯财便借这次互市交易带他出来历练。

    孔季财本来不愿意来,因为他早听说了出门经商要风餐露宿长途跋涉,辛苦异常。但是去北地郡,却可以见到自己三年未见面的三哥,才最终让他下定了决心。因为他记事起,大哥已经接管了家里的事务,很少和他交流。即使有交流也多是在他犯了错误后的训斥和责骂。二哥早年已经从军,更是没什么印象。只有三哥经常带他玩儿。兄弟二人感情很深。

    前阵子商队一行人在老三孔叔财的照顾下,在北地郡安顿修整了十几日。兄弟三人相聚甚欢。

    “匈奴人怎么如此之少?”孔伯财四下环顾,不觉一头雾水。如今自己一行人因为在北地郡多耽误了几天,到此已经是互市开始后的第五天了。按往年的情形,此时正是交易火热的时候。别说是匈奴的男子就是匈奴女子也是成群结队的。可是今天整个市场上除了大正王朝的商队外,几乎看不到匈奴商队的影子。

    忽然他脑袋嗡的一声,一股寒意涌了上来。在凌冽的北风吹拂下,他直觉的后脊梁骨上滑下了数行冷汗。

    “走!赶紧撤!”数十年和匈奴打交道的经商经验加上自己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要出大事了。

    商队刚刚撤离出山谷,就有一名身穿大正红色军服的士兵骑马奔驰到众人面前,只见他翻身下马径直走到孔伯财面前拱手说道:“我家大人让我通知大伯,近日匈奴人异常调动,恐要起战事。请您速速撤往义渠城。”

    孔伯财也认出了来人,这是老三孔叔财的一名亲兵。前些日子一直是他照看他们这些人的吃住起居。此时他已经确定了自己之前的判断。其实和老三相聚的时候,他在无意间就听老三提起十月中旬匈奴右贤王部遭遇了特大暴风雪。十月大雪如果是匈奴王庭倒也正常,放在匈奴右贤王部确实早了点儿。因为遭遇大雪的地方距离大正王朝不过区区数百里。

    匈奴人最难熬的就是十一月到来年四月份这段时间。这段时间草原上可放牧的地方本来就少,如果遭遇大风雪,准备过冬的草场被冰雪覆盖,牛羊在缺少食物的情况下很难抵挡酷寒的冬天。加上今夏据说匈奴人有限的几处粮场遭遇旱灾收成骤减,匈奴人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每逢到这种年景,匈奴人跑到大正国境内大肆劫掠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但是因为这个时代信息闭塞,孔伯财对匈奴人那边的情况并不清楚。如果他提前知道这些情况,断然不会冒死前来互市的。

    作为北地郡司马的孔叔财对匈奴人的情况比较了解。对于匈奴人缺粮的问题,官方渠道早有邸报。三四个月前夏粮征收完毕后,大正王朝采取低价兑换的方式在五六个规模比较大的互市地点,向匈奴王国输送了大批的粮食。这在大正官方的潜意识里把匈奴人为了抢粮食来打劫的可能性排除掉了。

    而那场暴风雪仅仅发生在二十几天前,匈奴人具体的受灾情况大正官方根本不知情。就是北地郡也是在孔伯财商队到达义渠城的那几日,才得到匈奴右贤王部遭遇特大暴风雪的情报。而匈奴要来袭的消息,在今天一早由北地郡太守和都尉召开的紧急通情会上刚刚通报。

    义渠城就是北地郡的治所。从这里到义渠城要接近三百里的路程,一行人因为马匹载满了货物,行动并不快。在第四天的黄昏时分才看见义渠城的影子。

    当一行人心底一松,压抑的心情刚刚舒缓起来的时候,身后的地平线上却扬起了漫天的灰尘。一阵阵的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此时众人回头望去,不禁吓得魂飞魄散。

    无数的匈奴人挥舞着马刀,嘴里嗷嗷的叫喊着飞奔而来。在他们前面是四处奔逃的大正子民。人群不时有人中箭倒地或者直接被匈奴人砍倒在地上。

    “逃!”孔伯财再也顾不得商队的财物,他飞快的卸下自己马上的行囊,看了一眼吓得没了魂的老幺,一脚踹了过去,“要等匈奴人来砍你的脑袋吗?赶紧上马!”

    孔季财这才醒过神来,他颤抖着双手慌手慌脚的卸自己马上的货物,孔伯财一把拉过他,“赶快上我这匹!”

    在大哥的帮助下,孔季财爬上了马,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大哥狠狠地一马鞭抽在了马身上,马儿飞快的朝着义渠城方向奔驰而去。

    孔季财是会骑马的。在这个年代,家里有马是很有面子的事情,而能骑着马上街那更是很拉风的事情。对于这个纨绔哥儿来说,拉风的事情肯定要做。哪怕是吃苦也要学会。

    当义渠城已经来到眼前的时候,孔季财才松下心神,回头望了望,却更加惊骇。此时早没了大哥和商队的影子,映入眼帘的是漫天的匈奴骑兵,恰在此时一支羽箭直直射入了他的后心。他只觉得眼前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

    当孔昊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一座破土地庙里。他狼狈的趴在一席蒲草上。最诡异的是他的后背一阵阵钻心的疼痛。当他想摸摸时,却看见从后背到前胸缠着厚厚的一层布条。

    “老子受的枪伤,好歹是因公导致的啊,怎么这么敷衍老子?”出身铁匠世家的他,自幼喜欢军队生活。在考上大学后念了两年又参军到了部队。在部队他很快从一名普通战士成长为一名出色的特种兵。但是在一次执行缉毒任务时,他记得自己胸口中了一枪,就失去了知觉。

    “你醒了?”这时一名瘦小干枯满头枯草样毛发的孩子走到他面前问道。

    “你是谁?我这是在哪里?”

    “我叫赵娃子,这是土地庙。你被匈奴人的箭射中了,是我救了你!“

    “什么?匈奴人?被箭射中了?”孔昊拧了自己一下确认不是在做梦。

    “这是什么朝代?”

    “这是大正王朝。”

    “我怎么到的这里?”

    “你中箭昏迷不醒,是你的马把你驮到土地庙附近的。”

    “那我昏迷了几天了?”

    “十三天了!”

    “十三天?这十三天我是怎么过来的?”

    “当然是我喂你了。你的马被我宰了。”赵娃子指了指咕咕冒着热气的一个破瓦罐说道。

    “我靠,它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我还是你的救命恩人哪!兵荒马乱的,讨饭都没有地方去。不杀它我们两个人都得死!”

    “嗯!那你还会治箭伤?”

    “我从八岁就被掳掠到匈奴人那边,别的东西没学会。对于治疗外伤我倒是懂一些的。”赵娃子用脚踢了踢地上一堆枯草样的东西,“这东西治箭伤很管用的。”

    “谢谢啊!那匈奴人哪儿去了?”

    “那群天杀的畜生,把义渠城围起来整整打了十二天。昨天才刚刚撤走。我呸!”赵娃子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我靠!老子穿越了!”孔昊最终确认了这件事,但是自己穿越的这个朝代他却弄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