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苏舸从宿醉中醒来,睁开眼的一瞬间,只觉得额头火烧火燎地疼。
开始她以为是昨晚庆功宴上喝酒喝多了的关系,不过只短短一瞬,苏舸就察觉到不对劲。
并不是喝多了酒的头痛感,而是好像在哪里重重撞击过的疼。
还没等她来得及想是怎么回事,一个带着怨气的男人声音忽地落在她耳边。
“苏舸,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
苏舸一个激灵,彻底清醒过来,同时看清了此刻自己身在何处。
狭窄的胡同里,她正躺在地上,抱着一个陌生男人的大腿。
那男人长得面目清秀,可苏舸发誓自己活了二十八年,绝对不认识这么一个人。
许兴民厌烦地瞪着苏舸,“我说过,我们已经分手,就算你再纠缠,我们之间也没可能了!”
这女人是听不懂话吗?
从说分手那天起,就对他死缠烂打,闹得他整天不得安生。
早知道这么难甩,当初就不该因为她长得漂亮就去追。
不过那时候许兴民自己也料想不到,有一天厂长女儿会对他抛出橄榄枝。
能攀上厂长千金,谁还稀罕一个徒有脸蛋的女人。
“你......”
许兴民还想说什么,却发现苏舸的状态有些不对劲。
刚才还撒泼打滚地和他哭闹,这会儿却直勾勾盯着前方双眼发呆。
许兴民心烦意乱,觉得苏舸一定是不甘心,还在想法子要留住他。
也是,自己这么优秀的男人,打着灯笼都难找,错过自己,苏舸可再找不到下一个。
看着苏舸,许兴民内心有些复杂,苏舸其他方面远比不上厂长女儿,但这张脸还是能看的,比厂长女儿漂亮不少。
既然她这么不想分手,不然就跟她私下里谈着?
什么时候腻了,再说分手的事?
不过这女人也太难缠,到时候谈久了再分手,就怕她闹得更厉害。
许兴民正胡思乱想着,就见前一刻还抱着他大腿苦苦哀求的苏舸,忽地松开了手,麻利地从地上站起来,若无其事地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然后看向他,目光沉静,“好,我同意。”
突如其来的一下,令许兴民有些微微失神。
“你......同意什么?”
苏舸仰起下巴,不耐烦地瞥他一眼,“同意分手啊,不是你提的吗。不过咱们可说好了,从此以后互不相干,谁再反悔去骚扰对方,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自打谈恋爱以来,苏舸一直对许兴民百依百顺,啥事都听他的,即便被分手,也没跟许兴民说过一句重话。
这会儿苏舸突然硬气起来,许兴民一下子有点接受不了。
苏舸手一伸,又继续道:“还有,咱俩谈恋爱这一个月,我可花了不少钱,这钱你得给我。”
“你什么时候给我花钱了?”
苏舸冷笑一声,“这一个月出来吃饭都是我出的钱,逛公园的两毛钱门票也是我掏的,还有看电影的七毛钱,给你买了套新衣服七块二......这么算下来一共是十三块三毛。一分不少,你都得给我。”
提起钱,许兴民脸都白了,“凭什么我得给你,吃饭是咱们两个一起吃的,也得算你一份,公园是两个人逛的,电影也是两个人一起看的,我都只用了一张票,还有那套衣服,大不了我还你。”
许兴民的话,苏舸理都没理,直接道:“十三块三毛,我说了一分不能少,就是一分不能少。你玩弄感情,我还没朝你要精神损失费呢,你倒好意思算这么清楚?总之,拿钱出来,痛快分手。不给钱,我就闹到你们机械厂去,让厂长千金知道知道你是个什么货色!”
“厂长千金”四个字一出来,许兴民脸刷地更白了。
他没想到苏舸竟然知道了厂长千金李文雯的事。
当初跟苏舸确立关系时,许兴民留了个心眼,以刚相处先别宣扬为理由,让苏舸别把两人谈恋爱的事情说出去。
每次约会,他也是偷偷摸摸的,没叫任何人知道。
后来因为无意中帮了李文雯,而得到她青睐的时候,许兴民还为此庆幸过,幸好跟苏舸的事没让旁人知道。
他知道苏舸最要脸,被人甩这种丢脸事,她是不可能宣扬出去的。
然而万万没想到苏舸突然硬气起来,现在竟拿这件事来要挟他。
“苏舸,你疯了吧?去我们厂里闹,被人知道这事,你就不怕把自己名声搞臭了?”
“你一脚踩两条船的都不怕,我怕什么?要臭名声,臭的也是你。不给钱?行,我现在就去机械厂。”
苏舸作势要走,许兴民一把拉住了她。
“说话就说话,少碰我!”
苏舸手一扬,啪地一声拍开了许兴民的手,后退两步和他拉开了距离。
许兴民此时心里呕地不行。
思来想去,他决定咽下这口气,拿钱息事宁人。
能娶到李文雯,以后自己要多少钱没有。
“钱给你。”
许兴民抖着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出来,里面装着他今天刚发的工资。
作为市机械厂的一名技术员,他每个月的工资有三十七块五。
拿到工资后还了欠同事的二十四块,里面还剩下十三块五。
看他慢吞吞的样子,苏舸不耐烦,一把将牛皮纸信封扯过去,从里面数出十三块三毛来,剩下的两毛扔回给许兴民。
紧接着她转身就走,一个眼神都不想再给这渣男。
许兴民盯着拿到手还没捂热就瘪了下去的信封,一张脸拉得老长。
苏舸身上揣着钱,慢慢悠悠地往苏家所在的胡同里走去。
边走边整理着脑子里杂乱的信息。
苏舸出生于21世纪,大学毕业后考进了老家的会展中心,从事运营工作。
最近刚完成一个大型展销会,熬了半个月,同事们都说要出去放松一下,苏舸也跟着去了。
期间喝了两瓶啤酒就醉了,等她一觉醒来,发觉自己竟然穿进了一本年代文,书名叫《嫁给下乡知青后,我一胎三宝》。
原身和自己同名同姓,是这本年代文里最可怜的炮灰女配。
现在是1976年,原身读完初中就不念了,靠自己本事考上了滨江市纺织厂,当了工人。
原身从小就漂亮,大了更是出落的亭亭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