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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起源

情书起源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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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起源》第一章

    秋日午后,阳光暖融。

    “玩球球!”

    “玩球球!”

    “爱你哦!”接连不断的女声从草地的小盒子中传出来。

    简甜给她家小狗买了宠物按钮,爪子按上去就会播放她提前录好的声音。

    她不断训练小狗,让它自己通过按钮表达需求。

    小狗依旧活力满满,乐此不疲的按着地上的按钮,而她已经累摊在草地上。

    见她没反应,又跑过来咬着她的袖子,试图拽她起来。

    简甜发誓,她真的不是一个好的铲屎官。

    小狗名叫萝卜,黑白两种颜色,是边牧和柯基的结合体,看上去就是短腿边牧,配上毛茸茸的大尾巴。

    有天她下班回家,看到它趴垃圾箱旁边,一时爱心泛滥,直奔便利店,买了一根烤肠喂它,然后它就一路一瘸一拐的跟着她。

    第二天早上发现它还趴在门口,用湿漉漉的眼睛望着她,从此她就收获了再也甩不掉的跟屁虫。

    平时工作忙,好不容易抽出点时间陪它玩,所以现在兴奋的不行。

    她长叹,认命站起来,再一看,萝卜已经跑远了。

    急忙追上去,远远的就看见萝卜站在一个人面前,嘴里叼着塑料按钮,拼命冲着那个人摇尾巴。

    一个穿着卡其色工装外套,深棕色裤子的男人半蹲下来,轻轻揉了揉萝卜的头,就起身继续往前走。

    萝卜不依不饶的贴着男人的脚踝,用身体不断的蹭着他的腿。

    她快速上前,弯腰搂过萝卜:“不好意思,我家小狗太调皮了,弄脏你裤子了。”

    低头扫过一眼男人的小腿,那里的布料已经均匀的沾上了一层狗毛。

    她下意识伸手,想快点毁尸灭迹。

    手还没碰到裤子,耳边就响起了低沉的男声:“没事,我自己来,狗狗很可爱。”

    男人已经先行退后一步,弯腰用手开始清理。

    视线突然被男人的手吸引,骨节分明,指甲修剪的很整洁,手背上有几道浅浅的疤痕,但并不影响美感,反而让人觉得踏实舒服。

    她抬头,男生眉眼低垂,黑色边框的眼镜,鼻峰高挺,鼻梁左侧有一颗浅浅的痣,微薄的嘴唇,显得有点刻板,却又忍不住让人想再看一眼。

    打住,难不成是她单身太久,看谁都有吸引力。

    忍不住又朝疤痕看了几眼,她手背上也有同款的疤痕,怪不得有点眼熟。

    立刻晃了晃脑子,站起来,略带歉意看着对面的男人道:“我带了胶带,我马上去拿给你。”

    说完就直奔远处的野餐垫,上面都是她外出准备的东西。

    等她找到胶带,就听见远处不断重复的女声。

    “爱你哦,爱你哦,爱你......”

    这是她给萝卜录的声音。

    此时萝卜正用爪子不停按着地上的粉色塑料按钮,尾巴欢快的摇着。

    萝卜不断用她的声音冲男人示爱。

    此刻,她有点想逃走。

    无奈硬着头皮上前,抢过地上的按钮,关掉背后的电源,伸手递给男人胶带。

    男人神色平静的接过,又看了一眼她手里的按钮。

    简甜发现他停留一秒的视线,立马尴尬症犯了,开始找话题尬聊:“哈哈哈,狗狗太喜欢你,给你添麻烦了。”

    男人已经清理完了,撕掉粘了狗毛的部分拿在手上,把干净的胶卷递给她,“不麻烦,我也很喜欢它。”

    他们目光对视瞬间,她从对方的眼神中能感觉到他对萝卜的喜欢,温柔且真实。

    她蹲下来摸着萝卜的头:“它叫萝卜,是小男生,已经一岁了,听说这边人少,就带它过来玩,你是住在这边吗?”

    “不是,我来朋友家拿东西,路过。”

    “哦哦,那不耽误你了。”

    她说完拖着萝卜就走。

    萝卜一脸不情愿,一步三回头,冲男人‘嘤嘤’叫。

    无奈,她只能强行抱起萝卜往回走。

    ——

    如果说夜晚有什么最吸引人的味道,那就是烧烤摊啦。

    简甜坐在街边的露天餐桌前,周围烟雾缭绕,看着对面闪着五颜六色的招牌,喧闹声中,逐渐放松下来。

    “你说萝卜今天缠着一个男的,不让人家走?”沈时帆此刻有种想回去掐死逆子的冲动,真是白养它了。

    沈时帆,从小隔壁家的孩子,打架和学习都第一,听她妈妈说,沈家和她们家还是亲戚,沈时帆经常仗着和她六代开外的血缘管东管西,现在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在她出差时帮她带带狗。

    “嗯,不过人家办完事,还回来陪它玩了一会,性格挺好的。”

    简甜看着微信新好友发来的消息:你好,我是秦顾。

    她想到今天下午的情景,十几年社恐都快被这几个小时给治好了。

    秦顾见萝卜的叫声太过凄惨,竟然和它保证,等他拿完东西就来陪它玩,萝卜听完立马就不嚎了,乖乖的任由她抱走。

    半个小时后,萝卜正好好的吃东西,突然就停下来,奔向远处,留它亲妈一个人在风中凌乱。

    远远的一个小黑点,这都能认出来,不愧是狗!

    萝卜不停的围着他‘嘤嘤嘤’的叫,扯着他玩发声按钮。

    简甜把按钮全都给了秦顾,除了那枚粉色按钮。

    她一个人坐在垫子上,一边看他们玩,一边吃零食,吃着吃着突然有种莫名的孤独。

    逆子嘛!有了新欢就忘了亲妈,正常,正常。

    简甜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秦顾临走前,逆子又上演了一把狗哭狼嚎,咬着他的裤脚不让他走,一副谁也不能把他们分开的架势。

    简甜看得头皮发麻,尴尬的脚趾抓地。

    最后,托逆子的福,她成功收获了秦顾的微信。

    秦顾主动向她要微信是她没想到的,不过竟然是为了萝卜,就感觉心酸酸的,人不如狗啊!

    萝卜见他们俩加了好友也不闹腾了,乖乖和她回去。

    当时她脑子里只有三个字:成精了。

    再次看着手机屏幕上三个小时前的对话。

    秦顾:你好,我是秦顾。

    兔子不吃萝卜:你好,我是简甜。

    秦顾的头像是棕色背景带一段英文的图片,点开放大。

    翻译过来就是:当你弄清楚你的人生使命是什么的时候,你就完成了你的人生使命。你的目标就是发现你的目标。这不是一个悖论。

    突然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心头微颤。

    她下意识的点开一个红色的社交软件,找到关注列表,指尖向下拖动,目光聚焦在一个卡通胡萝卜的头像,备注的名字是胡萝卜先生。

    这是她暗恋的人。

    那天她决定收养萝卜的早上,它好像知道马上要挪窝了,拽着她到初见的垃圾桶旁,它从草丛里扒拉出一捆信,一路叼着和她回家。

    很明显,它意思应该是:东西收拾好了,回去吧!

    回家后它就把信藏起来了,她也不好奇,索性就没管。

    然后家里就开始出现被萝卜撕咬开的信件,一封,两封,十封,甚至更多。

    信件的收信人全都是未来的女朋友,好奇之下她读了信。

    隔天她逛社交软件的时候,刷到头像是胡萝卜的用户发表的动态,里面就是她在信里读的内容。

    里面是他写给未来女朋友的一百封信,语言从生涩到很自然的分享日常感悟,不是普通的日常吃喝和日程安排,而是关于内心的探索,多数是关于自己情绪分析。

    胡萝卜先生的信与其说是写给未来女朋友,不如说是写给他自己,严谨文字配上很温暖的风景照。

    真的很神奇。

    她找到了写信的人,在网线另一边的陌生人。

    每天晚上用小号看他的分享,已经成了习惯,同时心动也一点点的萌芽。

    胡萝卜先生的一百封信早已写完,最后只留了两个字:回见。

    以后的日子里就是重复的从第一封看到第一百封,循环反复。

    再看着自己用小号偷偷留言,写给胡萝卜先生写的情书已经第五十封了,不是告白,而是按照他的方式感受生活,分享的同时她自己得到治愈。

    纸质的信件也被她好好收藏,她有点自私,只想默默占有这些。

    无法诉说,依旧沉醉,大概这就是暗恋的感觉吧。

    她竟然从秦顾的头像能看出胡萝卜先生的熟悉感,真是中毒了。

    切换到经期助手,九月十日是预测的月经日,还有三天,果然马上就要来大姨妈了,情绪就是这么敏感。

    “哎哎,发什么呆呢!我跟你说话呢,而且我这么一个大帅哥坐你面前都能走神?简甜你长本事了。”沈时帆拿起一把羊肉串在她眼前来回晃着,满脸的不高兴。

    简甜很上道,想到又有事情要麻烦他,于是很狗腿的说道:“这不是发现你又变帅了,一时看呆了。”

    “呕~”沈时帆一脸便秘的表情,“有啥事直说,别恶心我。”

    “哦。”简甜一秒收敛,‘滋啦’一声,她拉开一罐可乐递给他,“明天我要出差。”

    “哦。”沈时帆回给她同样的话,傲娇不理人。

    简甜又拿起一串烤鸡翅,故意捏起嗓子,讨好似的递给他:“鸡翅,香香的~。”

    女孩突然靠近,杏眼微弯,水润动人,婴儿肥的脸庞,有一股不自知的可爱。

    沈时帆蹭的一下从椅子站起来,走到旁边和烧烤店老板说些什么,老板递给他一个袋子。

    他再次回来,仍是一副坏脾气的模样道:“走吧,去你家拿狗。”

    简甜看向他手里的袋子,他故作平常的道:“给萝卜带的,没加调料的烤鸡腿。”

    此时沈时帆的心机全写脸上了,他在嫉妒秦顾。

    一进门,萝卜就直接朝沈时帆扑过去,热情的不行,完全忽略了亲妈的存在。

    沈时帆得意的看着她,动手把鸡腿的肉撕下来放到萝卜的碗里,又给它加了一把小鱼干。

    简甜无奈的摇头,开始收拾萝卜的东西,平时的玩具和零食就收拾了一大包,收完后就顺手放到茶几上,接着就回房收拾自己出差的衣服和摄影器材。

    她是独立摄影师,这次的工作是受松林镇的旅游机构的邀请,拍一组宣传照,大概需要四到五天,时间太短了,而且住宿是当地提供,不确定能不能带小狗住宿,还是把萝卜打包送到沈时帆那里去。

    一出房门,就看到沈时帆一遍一遍的撸着萝卜的狗头,嘴里碎碎念道:“萝卜,萝卜,告诉我谁是世界上最帅的人?”

    这话怎么听着有点耳熟,这不是白雪公主中恶毒后妈的台词吗?

    萝卜趴在窝里,闭着眼睛,蜷缩着尾巴,无动于衷,完全无视窝边这个怪叔叔。

    她立马get到萝卜的心情,好心的指正:“你是萝卜的干爸,不是后爸。”

    沈时帆转头斜了一眼她,警告她想好再说话,毕竟还有求于他。

    等她一走近,萝卜的耳朵立马支起一只,眼睛也似睁非睁,似瞟非瞟。

    一看就是干了什么坏事,怕被她发现。

    茶几上的大包不翼而飞,再看萝卜的表情,颇有点心虚。

    她故意说:“看到茶几上的包了吗?本来打算带萝卜去玩的,现在找不到了。”

    沈时帆马上会意:“找不到就先去我那吧,家里的一些鸡肉干,冻干生骨肉饼,冻干青口贻贝,冻干奶酪块,冻干南极磷虾没人吃,都快过期了。”

    “嘤”萝卜继续装死,不要以为它不知道,这个把戏玩了这么多次,它都腻了。

    它绝对不会不会把包拿出来的,一个有思想的小狗,是可以拒绝美食的诱惑的。

    小狗可不是要去玩!

    你们这些愚蠢的凡人是不会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