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秋末冬至。
半夜里北风呼啸,第一场雪毫无征兆地落在黄土高原上,掩埋了荒凉的黄土地,因为常年放牧和砍伐的缘故,放眼望去,沟沟壑壑,竟一颗树都看不到,这里只有素裹,没有银装。
肃北省,一个边陲小镇。
镇子东北方向,有个名为旮旯村的小村庄,只有一条狭窄坎坷的土路能够通到里面,越往里走就越是荒凉,起初为这个村起名的人肯定也没什么文化,估计是放羊的兴头所致,爬到一座最高的山上瞅了瞅,村子正好坐落在一个犄角旮旯里,于是取了个自认为很符合村貌的名儿,一直延续至今,幸亏老祖宗才智卓绝,起码‘旮旯’这两字儿还是有的。
由于这场初雪来的过早,用老人家的话说,“地气还很旺”,加上日头一出来,原本脆弱的雪片没撑多久,全部化成了水,沁入黄土,风声依旧,但却只是徒劳,带不起沙尘,等村民相继推开门,只感觉一阵透骨的寒,“咋这么早就下雪了...”咕哝着到屋里找了件厚衣裳穿着,等小孩子醒来,唯独只瞅见山顶一坨一坨的雪白,像是老头头顶上的那毡白毛巾。
此时最后一家人的高粱也在村里男人们的帮助下装进了仓,冬小麦也喝上了第一口雪水,依然翠生生的长着。
脸朝黄土,背朝天,汗水滴了大半年的旮旯村的村民们终于能够迎来一年中相对闲暇的一段时日。
按理说,这个时候,男人们带着自家烙的馍和咸菜,再挎上一根棕绳,别一把斧头,漫山遍野去背柴火,女人们呢,将存了一年的破布都鼓捣出来,整一碗用面粉兑成的浆糊,裁裁剪剪,东拼西凑,开始做布鞋。
然而,已经是日上三竿,村口却没一个人出来,等了好半天,才看到一个穿花格子布衫的女人匆匆忙忙往一个方向跑,手里还提着一个筐子,上面盖着一片布,看不清里面的东西。
等女人赶到地方,早就有一个汉子迎了上来,女人忙将筐子递了过去。
“养了三年半,大红公鸡。”
汉子掀开筐子上的布一看,一只双眼炯炯有神,毛色红亮,十分威武雄壮的大红公鸡呱呱的四处张望。
“他婶,谢谢了!”
“只要狗娃儿没事儿,一只公鸡算啥,快拿进去吧!”
汉子点点头,将筐子重新盖上,三步并作两步走进了里三层外三层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屋里。
屋外头围着一大群人,脸色都带着些焦急和担忧,正是村里的其他人。
方才提着公鸡进去的汉子叫李爱军,是这个闭塞偏僻村庄里,唯一一个赤脚医生,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有个头疼脑热,大小病疾,要去距离县城五十多公里的医院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全靠着李家世代相传的岐黄之术,但凡是病了,李爱军总有法子给你开两副药,而且价格低到只收取个药材本,甚至赊欠一两年都是常有的事儿,要是连他都治不好,那基本上就能准备后事了。
经年累月下来,李家在旮旯村的威望和德信无人能及,只要他们家有个大小事,全村大人几乎都会过来帮忙。
然而,今天他们面对李家发生的事,却是束手无策。
李爱军的独苗,李狗娃,病了。
这病非常古怪,或者说不应该叫做病,而是中邪了。
在信息传播有限的旮旯村,人人都对鬼神畏之如虎,偏偏李家刚刚三岁的独苗就中邪了!
刚进到屋里的李爱军就打了个哆嗦,正午阳光普照,气温起码还有十来度,可这屋里却如同三九寒天,桌子上的一碗开水,还没倒出来多久,上面已经覆了一层薄冰,出口气就看见一团白雾,几盏油灯冒着烟,照亮了黑暗的屋子,地上一大盆红彤彤的碳火堪堪维持着屋里的温度。
土炕上一个浑身黑青的男娃儿裹着好几床被子,双眼紧闭,因为痛苦,面目都有些扭曲,一旁的妇人搂着男娃儿,眼泪像断了的珠子一样往下掉,眼睛又红又肿,这妇人正是李爱军的婆姨,狗娃儿他妈,由于生完狗娃儿完得了场病,彻底失去了生育能力,所以这狗娃儿,就成了李家唯一的香火。
“王叔,你看这只公鸡能行不”李爱军看着婆姨和儿子,心里一颤,差点也哭出来,不过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先乱了阵脚,强行憋回去眼泪,捉住公鸡的两条大腿,拎了起来。
一个穿着有些年代道袍的老头子看了一眼,面露喜色道:“完全可以,这公鸡双眼锐利,冠红如血,灵气逼人,肯定能撑上一会儿!”
李爱军口里的‘王叔’正是隔壁村很有名望的法师——王半仙,平日里谁家要动土迁庄,定阴穴看风水,驱邪跳大神,都会备上点香烛酒肉去请,由于他和李爱军一个救活人,一个治死人,两人也十分熟络,听到李家出事,一大早就赶过来了。
王半仙不敢耽搁,接过李爱军手里的公鸡放在面前,怔了怔,看着公鸡的眼睛道:“这穷山沟沟里居然出了你这么个灵物,或许也是天地造化,我不伤你性命,只取你几滴鸡冠血救人,可否”
李爱军惊奇地发现,原本死命扑棱翅膀的公鸡好像听懂了王半仙的话,竟一动不动,喉咙里发出清亮的呱呱声。
王半仙感激地说了句“多谢”,取了根针,在鸡冠上轻轻一挑,一道血线就射了出来,好在王半仙早走准备,一个巴掌大的瓷碟已经等当好了,接了约摸小半碟,公鸡的叫声开始加重。
王半仙明白它的意思,念了几句咒语,在鸡冠上摸了一把,立马就不流血了,这让李爱军和他的婆姨在惊讶之余,生出了一丝希冀。
“让它的主人好生养着,这公鸡可是个宝贝,三年就有如此灵气,假以时日,说不定能成气候”
王半仙放好鸡冠血,把耷拉着脑袋的公鸡抱了过来,叮嘱道。
李爱军小心翼翼地把公鸡抱出去,交给那个女人,原原本本转述了一遍王半仙的话,又急忙跑进屋里。
等进来的时候,发现王半仙已经开始了动作,只见他取把老早准备好的黑狗血,鸡冠血混合在一起,又从怀里摸出两个小纸包,拆开倒了进去,李爱民作为大夫,自然认得,那是雄黄粉和朱砂,接着咬破中指,挤了几滴血同样加了进去。
调配完成后,又展开一张黄色符箓取出一支毛笔,笔尖沾上混合物,开始做符。
片刻符画好,王半仙长长出了口气,仿佛一瞬间苍老了好几岁,喃喃道:“以我的本事,这道五灵镇邪符,已经是目前我能画出来最强的符了,要还是不行……”
王半仙没有说完,但言下之意谁都清楚,要还是不行,这狗娃恐怕就真的回天乏术了。
“天清地灵,灵符通彻,上叩三清,下拜阴曹,今有李氏雏子狗娃者,邪佞缠身,吾今敕符,保佑安平,急急如律令!”王半仙念完咒语,割破李狗娃手指,取了一滴血在符上,直接贴在了李狗娃额头上。
顿时,李狗娃像触电了一样,浑身剧烈地抖动起来,嘴巴张的老大,凄厉的惨叫声中,一股阴寒的黑气从嘴里喷了出来,众人只感觉仿佛要被冻僵了一样,黑气中好像有几十只怨灵,呜呜的哭笑声充斥着整个屋子,听的人毛骨悚然!
“狗娃体内怎么会有这么多怨灵!”王半仙吓的瞠目结舌,呆呆地看着屋顶盘踞着的黑气。
“王叔,这是咋了,我家狗娃儿他……”李爱军跟婆姨傻了眼,他们都是普通人,那里见过这种情况,颤抖着看向王半仙。
王半仙回过神,气的破口大骂:“你们啊!狗娃生在阴年阴月阴时阴刻,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招阴之体,对鬼怪邪物来说,简直有无法抵御的诱惑力,哪个都想吞噬他的魂魄,娃出生的时候我就叮嘱过,不论如何也不要去阴气重的地方,而且随时随地都要戴好我给的那块儿玉佩,你们倒好,居然放他去乱葬岗!而且我师傅留给我的保命灵玉还被弄碎了,这下子,几十只怨灵附在他身上,谁能有法子!!!”
李爱军的婆姨吓坏了,一听这些东西都是怨灵,扑通一下跪在王半仙面前连连扣头,祈求道:“都怪我不好,没能看住他,谁知道一个不留神,他……居然就跑到那地方玩去了,王叔,您可是看着他狗娃长大的,求求你救救他吧,哪怕是要我的命都行啊!”
李爱军也跟着跪了下来,王半仙伸着指头,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良久之后长叹一声道:“或许这就是他的命吧!罢了,我一生无儿无女,几乎把狗娃儿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子,今天我就是豁出去这条老命,也得试试!”
“多谢王叔,多谢王叔!”李秋军和婆姨如同抓住了唯一的救命稻草,不停磕头,就连额头上都渗出了血。
“起来吧!关上门,把这道符贴在门沿上,不管听到啥声,都不许人进来,我今天就跟这些杂碎斗上一斗!”
王半仙又画了张符,交给李爱军,把两人赶出房间,插好房门,脱掉道袍,从背后抽出一柄桃木剑,一层极其淡薄的青光覆盖在了剑身上,深吸一口气,震声道:“孽畜,死后不入阴司销账,私自逗留人间害人,想要这小娃的魂魄,先问问我手里这把杀鬼剑!”
吼吼吼!
屋顶上的黑气中顿时传来阵阵非人咆哮,像是鬼哭狼嚎一样,围在屋子外头的村民听到后,吓得退开老远。
紧接着,王半仙的怒喝、怨灵的咆哮,伴随着激烈的打斗声在屋里响了起来。
打斗足足持续了半小时,里面的动静才弱了下来,李爱军跟婆姨对视一眼,却不敢贸然进去。
又过了一会儿,屋子里才传来了王半仙气若游丝的声音:“进来吧...”
两人连忙推开门进去,屋里的东西横七竖八地散落一地,油灯也早就灭了,王半仙像没了骨头一样坐靠在炕边,手里只握着桃木剑的剑柄,嘴角挂着血,身上的衣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撕成了一条条布绥,伤痕累累,俨然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王叔!你怎么了!”李爱军一步蹿到王半仙身边,将他扶住。
“呵呵...没事儿,方才我与狗娃儿体内的脏东西打了一架,奈何这把老骨头实在没用,灭不了它们,不过...咳咳,那些东西,也被我给打伤了,一时半会儿没能力再伤害狗娃了。”
李爱军这才注意到,笼罩在屋顶那团黑气也不见了踪影,而狗娃明显也好转了很多,脸上有了人色。
“扶我起来...”映着王半仙脸色苍白如纸,搭着李爱军的肩膀站起来,挪到狗娃旁边坐下,慈祥地摸了摸他的脸蛋,然后扒开狗娃的衣服,沾着那会儿调配的法药,用尽力气,在狗娃胸口画了一个八卦图案。
“爱军,我已经没能耐了,接下来狗娃的生死,还得靠你,你听我细说...”王半仙躺在狗娃旁边,低声在李爱军耳边说了一遍。
“王叔...这...能行吗!”
“现如今只有这个法子了,这些怨灵呆在狗娃体内,依靠他独特的体质恢复起来很快,这回把它们惹毛了,再出来,恐怕就会彻底要了狗娃的命!”王半仙艰难地道。
“好!我现在就带人出发!”李爱军一听,不再多言,一把搂起王半仙的包,转身出门。
“记住,今天晚上十二点前,必须回来,否则我的八卦封鬼印和镇邪符就挡不住了!”
李爱军走到门口,王半仙又补充道。
“放心吧王叔,哪怕是死,我也会赶回来的!”李爱军握紧拳头,声音铿锵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