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想已经昏睡了2天了。
这两天里,她听着周围细细碎碎的声音,大致猜到自己穿书了。
她前阵子被闺蜜安利一本年代文,这里面有一个配角,跟程想同名同姓。
大致内容是80年代初期,书中女主跟着乡下妈妈改嫁城市高门。
继父年轻时在部队执行任务,误入山林,性命垂危之际被当地一户村民所救。
相处之下得知,那村民居然是自己老部队的退伍老大哥。
两人一见如故,把酒言欢,无意间看到那村民的儿子,一时酒意上头,便承诺,将来若有女儿,就跟那村民结个儿女亲家。
后来继父在部队连连高升,跟原配生了一个女儿就是程想,中年丧妻之后,续弦再娶了女主的妈妈。
谁料时隔多年,那个村民居然托人送信,提醒他结亲的事情,还随信附上6000元的彩礼。
继父的亲生女儿得知那个男人是个农村人,年长她近10岁,还有两个孩子,还是个屠夫,现在是个什么劳什子养殖厂的老板。
梦里都是一个油满肥肠,满脸油光的老男人,对自己动手动脚,亲生女儿噩梦连连,每天寻死觅活的抗婚。
父亲实在不忍心,便给女主的妈妈好好灌了一顿迷魂汤,把女主这个便宜女儿当做替代品送过去了。
但是女主到了乡下,也是满心抗拒,给男人带了绿帽子,最后跟着一个外地来的小开看对眼,就跑了,之后在南方落脚,两人抓住机遇,挣下一份家产,倒是励志的很。
至于那个农村的男人在书中的篇幅甚少,只是说后期也赶上时代的红利,在农村小有作为。
但老来清苦,由于对孩子疏于管教,大儿子作奸犯科,贩卖毒品最后被抓获,执行死刑。
女儿也跟父亲割裂,脱离关系。
程想昏睡的几天里整理着原主的记忆,自己是魂穿到那位亲生女儿,跟自己同名同姓的程想身上了。
原主为了抗婚,一怒之下跳了河,而程想只是在家睡了一觉,醒来就穿到了这位原主的身上,奇哉怪哉。
程想在这期间听到一对母女期期艾艾的对话。
“妈,凭什么让我替她嫁到乡下去?我们好不容易才从那个穷乡僻壤爬到城里,我不要再回到那个地方。”一个女孩子委屈的哭着说。
“宁宁,你爸说了,只是让你先嫁过去,兑现了诺言,过阵子再跟那个男人离婚,再把你带回来”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
“这你也信?他为了自己的前程,连从小长在身边的亲闺女都舍得,更何况是我。
我张宁宁,就算改了他程家的姓,他也没把我当亲闺女,我在他那儿算个什么东西?
我一旦嫁过去,他还会理我?妈,你是我亲妈呀,你那时说要带着我享福,我才跟着你的,现在你竟然把我往火坑里推?”女孩子气呼呼的甩门走了。
这个叫程宁宁的女孩就是书里的女主,现在程想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
这位女主进城后,表面上乖巧恭顺,其实心机重重,无数次给脑筋大条的原主挖坑,害的原主屡屡遭到父亲的训斥和厌恶。
小时候有一次进山游玩的时候,这位女主还曾把原主推下山,险些丧命。
被家人找到的时候,原主向父亲告状,可父亲却说,原主是不停女主劝告,执意进山,女主跟着她,是为了保护她,而且她跌落山崖后,女主一直在山里找她,自己也受伤了。
一度另原主以为,真的是自己不小心踩空跌落的,现在程想整合原主的记忆,好似有了第三视角,清晰的感觉到当时女主在背后的推力。xǐυmь.℃òm
看来这位书中的女主妥妥的绿茶婊一枚,而且还是一个阴毒的绿茶婊。
这个原主嘛,娇小姐脾气,显然从小被宠坏了,被保护的过好,虽然骄纵了一点,却对人没有防备之心。
总结下来原主胸无城府,女主深藏不露。
一会儿,程想的父亲,程万山来了,继母苏青一把娇柔的小声音说:“万山,你还记得你当初接我走时说过什么吗?
你说会补偿我,带我过好日子,我二话没说,就舍了那个家,带着宁宁奔你来了。
可现在你真的忍心让我的宁宁再回到农村那个火坑里吗?你别忘了,宁宁她也是你的女儿”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柔弱又娇嗔。
程想心想:“这把子声音,女人听了都发软,何况男人,等会儿?女儿?我这是吃到了什么惊天大瓜?”
程万山是农村出去当兵的,后来攀上了程想妈妈这个高枝儿,程想的外公退休前是军区的高干,一路提携,才有了程万山的今天。
难道这个程万山居然在背后偷吃?
“你知道,我们娘俩因为你受了多少委屈?我被人骂破鞋,想想被他那个爹虐待,被村里人欺负,笑话,她好不容易才爬出那个火坑,你忍心再把她送回去?
你不舍得想想去遭罪,可是宁宁也是你的,你不能这么狠心”
“你小点声吧,恨不得嚷嚷着所有人都知道是不是?那咱俩就都完了”程万山厉声训斥着苏青,“我能怎么办,这件事军区已经知道,还要立一个重信守诺的典型,我要是食言,传出去,前途还要不要了?”
“我们娘俩的命都没你的名声重要。”苏青娇滴滴的嗔怪着。
程万山一向对苏青的撒娇没啥抵抗力,连忙又柔声蜜意的哄着她:“这只是眼下的权宜之计,等躲过这段风声,再离婚就行了,到时候我肯定给她另找一个好对象补偿她。”
这男人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怜程宁的妈妈当年为了跟他在一起,差点跟家里决裂,一路扶着男人上了青云,这男人居然在青云背后藏了人。
哎,什么样的女人都逃不过一个爱在外面吃屎的男人。
程想心里暗想,依他这个爹的尿性,一定会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让女儿嫁过去,又想到书中原主那段窒息的婚姻,程想做了决定。
“都别bb了,我嫁了。”程想开口冷冷的说道。
那一男一女,赶紧围过来“想想,你醒了?”
“想想,你刚才说什么?你愿意嫁过去了?这,这也太委屈你了”苏青假惺惺的关心着。
“好啊,那让程宁宁嫁?”
“啊?那怎么行?”苏青脱口而出。
看到程想一脸嘲讽的表情,赶紧堆出一个笑脸:“想想就是懂事,不让你爸为难,不像宁宁那个犟脾气,嫁过去也过不好,只能给你爸丢人,你看你都需要什么,跟阿姨说,阿姨跟你准备。”
程想撇撇嘴没理她,小时候,因为父母工作忙,自己跟着爷爷奶奶也在农村生活过一段时间,也经常听家里老人说起过80年代农村的很多事情。
她知道,这个时期的农村物资缺乏,条件艰苦,虽然大义凛然的决定嫁过去,但还是要做些准备的,总不能刚穿过来,就饿死在农村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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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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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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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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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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