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春天》作者:秦三见
文案:
受第一人称。
路边捡了个流浪汉。
内容标签: 年下 都市情缘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袁涞,袁春天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路边捡了个流浪汉。
第1章
01
我遇见袁春天的时候,对面大楼的老板正从五楼纵身一跃,在地面摔成了一朵殷红的玫瑰。
袁春天的名字是我给的,因为在认识我之前,他一无所有,包括姓名。
当时他脏兮兮的,穿得破衣喽嗖,站在街边的早餐摊半米开外,目光贪婪地看着冒着热气儿的豆浆跟油条。
马路对面的跳楼事件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就好像相比于一顿热乎的早餐,血淋淋的现场根本不值一提。
我叼着烟站在门口,问了他一句:“饿了?”
那早餐摊的老板回头跟我说:“你别搭理他,给他一顿饭他就缠上你。”
看起来这是老板的经验之谈,但我还是笑笑,掏钱买了两份早餐。
两份都是给那脏孩子的。
早餐摊的老板似乎非常不待见他,加上这会儿没有空位,我就搬了屋里的小桌子出来,让他坐我店门口吃饭。
他一言不发地蹲在那里狼吞虎咽,连我给他拿了凳子他也不抬头,直接挪了屁股坐上去。
早餐摊老板说:“看见没?你给他吃的,他连句谢谢都没有。”
那孩子的动作怔了一下,然后抬头看我:“谢谢。”
我蹲在他旁边,笑着跟早餐摊老板说:“王哥,你看,他跟我说谢谢了。”
这孩子挺瘦的,干瘦干瘦的,看起来十几岁,明显营养不良,看不出来究竟多大。
我打量着他,就像对面那些人打量着坠楼现场。
他吃得很快,油条被他咬断,似乎都没怎么嚼就吞了下去。
他拿着碗仰头喝豆浆,像是一口气要把这春天给喝掉。
王哥说:“你看着吧,明天他还来找你要饭。”
虽然王哥言语中充满了嫌弃,但最后还是又给他拿了个茶叶蛋过来。
“看你面子,白给的。”王哥说,“也不知道哪儿过来的,三天了,就跟我这儿讨饭吃。”
我笑着说王哥:“估摸着是看你面善。”
“可别,我年轻的时候那是大杀四方的主儿,这些年金盆洗手不干了。”
王哥喜欢说笑,刀子嘴豆腐心。
“行了,我收摊了,对面那热闹,热闹得都影响我生意了。”王哥看了一眼这边,“他用着的那几个碗筷你先给收着吧,明天我过来了再还我。”
王哥一边收摊一边嘀咕:“小要饭的用了,回去还他妈得消毒。”
我笑笑,跟王哥道了谢。
早餐摊收了,王哥走了,对面警察也来了。
报摊老板看热闹回来说:“欠债几千万,还不上就自杀咯。”
我点点头,对那其实没太大兴趣。
相比于那个,我的注意力都被面前这男孩吸引了。
他把碗都舔得干干净净,比有些小餐馆洗过的盘子看着还亮。
这还真是饿坏了。
“吃完了就走吧。”我站起来,收拾东西,“自己在外面,别谁给东西都吃,万一里面下了毒呢?”
他笑着跟他开玩笑,但这又不完全是玩笑。
就算是小流浪汉,安全意识也得有,可别哪天被人毒死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是还有这么一个道理么。
我把一切收拾完,正好早上九点。
门上的木头挂牌被我翻过来,从“休息”变成了“营业中”。
我进屋前掐断了烟,没再管外面站着的人。
虽然九点的春光还没暖起来,但拿本书坐在室内窗边等着温度一点点攀升,这是一天里我最享受的时光。
第2章
02
我这家店赚不了什么钱,或者说现在开书店的没几个真能赚到钱的。
好在房子是我爷爷留下的,这附近又有几所大学,勉强能凑活一个收支平衡,至于我吃饭的问题,不指望这家店给我解决。
从小我就是那种一切都平平的人,没什么像样的远大志向,十二三岁的时候被人问起长大想当什么,我的回答就是:“想当书店老板,每天晒着太阳看书。”
大家都笑,说:“这孩子安分。”
是安分。
安分到毫无野心,二十七八了整天守着一家不赚钱的店,混吃等死。
我爸说:“你看看你陈叔家的儿子,从美国回来了,直接去上市公司当什么什么经理。”
对于这些,我左耳朵听右耳朵就冒出去了,我爸也习惯了,但他还是爱唠叨,最后我只好再给他做一道菜,让他吃得开心点儿,也就不跟着我絮叨个没完了。
我就是被我这爱唠叨的爸叫醒的,上午十点多,阳光上来了,暖和得不行,我窝在窗边的沙发上抱着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手机一响还吓了我一跳。
我爸在电话里说:“你徐姨又要给你介绍对象,要不你去见见?”
我哈欠连天地笑:“您可别闹了,我什么情况您知道的啊。”
他“啧”了一声,不知道第多少遍问我:“真改不过来啊?”
我就笑了:“同性恋这事儿,怎么改啊?又不是左撇子改右撇子,你敲打几下就扳过来了。”
小时候我是左撇子,后来我爷爷说这样不符合规矩,愣是给我强行扳过来了,用的方法就是打手。
后来我爸说:“得亏你爷在世的时候你没让他知道你喜欢男孩,要不他说什么也得给你扳过来。”
我当时没反驳他,只是笑,但我清楚,这是两码事。
我爸在电话那边叹了口气,不说这个了:“行吧,那你周末回来吃饭不?”
说话间我看见外面站着一人,那家伙不知道站了多久了,直勾勾地看着我,眼神儿怪瘆得慌的。
我说:“再说吧,你跟我徐姨不是过得挺好的?”
“还行,”我爸说,“我俩你就不用操心了。”
我爸一个人拉扯了我将近二十年,前年才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一挺漂亮的阿姨,俩人没领证,但就那么过着。
他俩挺合得来的,我爸因为身体原因提前退休,俩人在家提前享受老年生活,有滋有味儿的。
“那就挺好,”我说,“有点事儿,先不跟你聊了。”
挂了电话之后,我隔着窗户跟外面的小子对视。
印象里九点多我就告诉他可以走了,毕竟吃饱喝足了,再继续跟这儿蹲着也没意义。
没想到,我这一觉醒来,他在那儿站着看我呢。
这得是什么原因才被糟践成这样呢?
衣衫褴褛的,春寒料峭他却只穿着一双掉了底的鞋,脏兮兮的牛仔裤也破了,头发又长又乱,阳光一晃都能看见蒙着一层灰。
典型的流浪汉。
细胳膊细腿,但个子不矮。
更重要的是,我发现这小流浪汉的眼睛竟然特亮,就像是森林里的狼,在盯着猎物。
但我不是他的猎物,就像我不会再给他第二顿饭。
我冲他笑笑,又对着他做了个鬼脸,然后起身,喝完了面前桌子上已经凉了的咖啡,拿着空杯去洗,之后开始收拾里面的书架。
让我意外的是,当我收拾完书架给自己炒完两个菜的时候,发现那家伙还站在那里,似乎都没挪过地方没换过姿势。
我开门问他:“你都不用上厕所的吗?”
他呆愣愣地看我,那模样实在让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第3章
03
人一旦觉得自己无聊,那么很容易做出一些平时不会做的事情。
就比如,我对门外的小流浪汉说:“饿不饿?请你吃饭。”
两三个小时前我还在说不可能给他第二顿饭,两三个小时后我就推翻了自己的言论。
人的心思比侦探小说里的反转来得还多。
他没给我回答,像个哑巴。
如果不是早上听见他说过一声“谢谢”,我就真的以为他不会说话了。
因为不会说话,所以被家人抛弃,一个人孤苦伶仃地游荡在这个城市的每一处,这么想想,还挺有故事性。
但是我知道,这一切不过是我给他编排的故事,而他有自己的人生。
我又搬出了那张小桌子,之后端着盛出来的饭菜放在上面。
我问他:“会用筷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