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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木乃伊
作者:水心沙
备注:
女主角A,生性贪财、薄凉、且自私,在埃及靠鉴定和倒卖古埃及文物为生。一次在为中东某个油王寻觅一具特定木乃伊的时候,带回来一具疑是十七王朝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的木乃伊,当她正准备将其以高价卖出时,却发觉这具木乃伊身上起了令人惊诧的变化,而她之后的命运,也开始因着这具木乃伊而变得离奇并惊心起来。
本故事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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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有人说,要是对历史没有饿的人对面包般的爱,没有人会喜欢埃及。
我想那些人说得没错。这地方的保守,炎热,干燥,脏乱和落后,如果不是对它怀有某种地方的热忱,的确是无法叫人对它爱得起来的。
我在这让人爱不起来的地方待了将近十年。
最初是不得不待在这里,后来是无法再从这里离开。
不得不待在这里,是因为在我手头最窘迫的时候,我知道我需要这地方的工作。而无法再从这里离开的原因,我却无法用我的思维去理性地解释这一点。正如很多时候我对窗外那座苍白的,亘古不变的金字塔尖有种腻烦到呕吐的情绪,却无法抵抗每次如一日的那颗闪烁的天狼星在它上方慢慢出现时,我心脏的某个部位给我带来的那种奇特而无法名状的感觉。
我姓艾,这地方的人都习惯叫我A,或者A博士,我是这里一处地方级博物馆的古物分析师。主要负责木乃伊的分析和归类,工作很单调,月薪三千埃镑,在埃及这工资不高也不算太低。
当然,这样的工资是很难让一个对这国家和其文化并不那么热衷的人待上十年的,而其实我要告诉你的是,五年前的我在开罗最高档的区域有着三套属于自己的别墅,两年前的我在这个陈旧而混乱的国家里每年约有五百万左右埃镑的收入。
那时候他们叫我,或者说我这类的人为“蟑螂”。在两年前那件事没有发生之前,我是一名专替钱多得发慌的那些有钱人物色真正埃及古董的古物鉴定师。
我想你一定会觉得奇怪,什么样的人会放弃每年五百万埃镑的收入,转而去做那种为干枯的尸体打扫,标签,归类……诸如此类无聊而收入平平的工作。很无法理解,是么。
事实上这问题也是我一直在问自己的。
为什么?
因为两年前那件事么?
每次问到自己这个问题,我总会想起老默罕默德那张枯瘦得好像木乃伊一样的黑脸,还有他摸着那些坟墓里新刨出来的金灿灿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我很厌烦那种表情,好像一头饿急了的骆驼,饥渴、诡黠。但有时候又是喜欢的,当他把那些金灿灿的东西慎重其事地递到我手里的时候。
“价值,这就是价值。”每次把那些东西交给我的时候,他总会趁机捏一捏我的手,然后露出一排褐色的参差不齐的牙齿,用那种饿骆驼的表情对我道。然后一转身,把那些被我挑剩下的陶器全部踏碎。“诅咒,统统要销毁。”
那些陶器存放着陪伴了木乃伊们几千年的脏腑,碎裂的时候还有液体和一些发黑的凝固体从里头流出,气味很难闻,就像这老头咧开着的嘴里散发出来的味道。
每次做完交易他总会重复这个程序,每次做完这道程序他总会对我这么说。我不知道他这么做是不是真的出于对那些古老坟墓里几千年来的幽灵所存的畏惧,因为如果他真的心存畏惧,为什么对做这种行当几十年如一日的乐此不疲。
或者这就是金钱的魅力。如同奶酪之于老鼠,因此这里的人把他这类人叫做“老鼠”。
老鼠和蟑螂,同样的嗜好,同样的目的。我们一度“亲密”得不分彼此,在那件事没有发生之前。
☆、第一章
那时候我正在为中东某个油王寻找一样东西。
众所周知,那地方以乱和钱多得发烧着称。最具代表的是棕榈滩和数不尽的油王,王子,和公主们。有时候感觉那些大把大把绿花花的美钞捏在他们手里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挥霍,所以在我们这行当里,最喜欢打交道的也是他们这些人。因为他们给钱的时候往往无与伦比的爽气,只要合着了他们的心意。而不像某些有钱缺吝啬的美国佬,英国佬们。
那位油王就是这些人里的典型。
印象里,他同我做过的交易大大小小不低于十次,在短短的两年里,他大约往那些墓葬品里投资了差不多六七亿美金。而我从中的收益亦是相当可观。因此当时在接到他这笔单子的时候,我迅速放弃了手头所有的事情,巴巴地从美丽的爱琴海重新赶回了这片干黄乏味的土地。
但当时并没有想到他让我找的东西,会有着和他开给我的支票等价值的难度。
他让我替他寻找一枚戒指的主人。
戒指是油王从一次伦敦拍卖会上拍下来的,白银质地,上面镶嵌着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石。08年出土,是大约三千多年前的一件埃及古董。拍下来总共花了油王两百多万美金,其实通常来说这样一枚戒指值不了那么多钱,最多五十万左右了不起,不过这戒指有个比较特别的地方。
就在那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石里,肉眼可以分辨出里面有一只小小的金龟子,这令整颗宝石好像枚天然琥珀一样。但它并非琥珀,里面的金龟子也并非是真的金龟子,它是这种稀有矿石在亿万年的生成环境里自然产生的,俗称裂纹。
多数宝石里有了裂纹,基本就毁了,除了这种特殊的浑然天成某种具象花纹类的裂纹。
那是宝石里头罕见中的罕见。
也就因为此,所以抬高了这枚戒指的价值。当然油王花那么一笔钱拍下它并非因为这个原因。
真正的目的,是他要我凭着这枚戒指去为他找到它的主人,然后将它带给他。至于寻找过程中所必需的开销,他会全部报销给我,不列在报酬之内,并且无论寻找得成功与否。
听起来确实很诱人,并且合同上他给我开出的那笔报酬的数字,足以让我在世界上任何一座为有钱人而设的城市里过上一段足够奢侈的生活。这不能不说是种相当大的诱惑,尽管他让我替他寻找的,是现今被埃及政府查得极严的木乃伊。
为了钱没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也没什么是做不到的。
但问题就在,我上哪儿替他找去?
戒指的主人据说是十七王朝时期的一位法老王,斐特拉曼二世。那个历史上身世和他后事都是谜的人物。
史书关于这位法老王的记载很少,因为他在位的时间不长。只知道他很突然地取代了当时法定继承人的位置,继承了王位,简言之就是个篡位的。之后没过多少年就死于战乱,也有人说是一场宫廷政变,简言之就是被篡位了。
无论怎样,作为推行新政的改革派统治者,一旦搞不好,炮灰的下场必然在所难免。斐特拉曼二世在位时不仅是个宗教狂人,亦是个同阿肯那顿类似的宗教改革狂人,试图改革宗教,以此达到完全统治上下埃及的目的。当然其结果后人也是看到了。
别的就不知道了,因为后一任法老王即位后不久就抹去了关于他的几乎所有的记录,包括石像,壁画,甚至包括新建的城池。这一点同十八王朝的图坦卡蒙的遭遇,似乎有些类似。
而关于他死后的墓葬,更加是个谜。有人说斐特拉曼二世死后,为了他的灵魂得到安息,后任法老王用一整座城池作为了他的陪葬品。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专家研究了很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关于那段历史的记载实在太少,只能从民间流传的种种说法里去臆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