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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王
作者:水心沙
引子
奔跑。
不知道就这样跑了多久,前面依旧是无止尽的黑暗,身后脚步声一直跟着,如影随形。我张开口试图让自己的肺呼进更多一点的空气,空气很稀薄,脚下的石头扎进脚底心,没有任何知觉。
远处的芦苇荡一阵起伏,但四下里无风,我听见自己呼吸声粗得吓人。身后的脚步声逐渐清晰了起来,步子不快,一声一声踩进我耳膜里,就像踩在我心脏疯长的杂草上。
脚下突然一陷,在感觉一只冰冷的手扣住我后颈的瞬间。
“滴——!!”计时器准时发出尖锐的蜂鸣,我几乎从床上直弹起来。
睁开眼的时候,太阳正透过窗帘在墙上移出一道金红色的线,不大的房间里一团暖洋洋的明亮。下午一点。
来到巴格达的第五天,这个梦做了四次。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但我决定出门前给自己占卜一下,大凡这行做多了,或多或少对某些异常的事情带着种病态的迷信。
平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心跳很急,但呼吸并不喘,只是手和脚有点软。阳光让它们很快恢复了点温度,然后一点一滴蔓延到全身,除了脖子背后。那地方还有点凉,□在毯子外头,关节有点酸。
我咽了咽干涩的喉咙。
站起身穿上外套,拉上裤子,套上皮靴,和每一天所做的一样。冰箱里有半罐吃剩下的酸奶,还有一包不知道被谁放进去的糖。我把牛奶扔进了水槽,坐在沙发上嚼掉了半包糖。
计时器上的时间翻过了两个小时。
下午三点。
我扔掉手里的糖纸,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硬币。弹指,看着它射入半空再优雅地旋转着身体落回手背,正面。
从桌子上抓起枪揣进衣兜,我起身推门而出。
*** ***
我叫SALANG,圈子里的人叫我06,为数不多的人称呼我颜,颜色的颜。
十八岁在洛杉矶地下赌场打黑拳时被人相中,开始了行走边界的猎手生涯,一做就是十年,没有停歇,也没有考虑过离开。猎手的生涯就好象毒瘾的沾染,哪天就那么悄悄地走了,那一天也许近在眼前,你心知肚名,但难以同它割绝。
06是我在圈子里的代号,0是猎物的头,6是我的拳头。
圈里每个人都有大大小小不一样的武器,6是我的武器,我右手是一只杀人的拳头。左手是等待的,杀人的武器只需要一样足够,正如武学里大大小小的招式,而我二十多年来只学了一招,那招叫杀。
街口一辆车正熊熊燃烧,在我经过穆斯坦西里耶尔书院的时候。车是美国人的,周围有军队来往,黑的烟卷着金红色的焰直冲入云霄,没有人围观,也没有人对此投上更多的一瞥。
这座城市的人充斥着同我身上一样的气息,死亡的气息。
战后的巴格达还没有从这种浓重的气息里挣扎出来。废墟,随处可见的武装部队,警惕而闪烁的眼睛,木然的守望……
腐败的味道。
我在这些粘腻的空气里搜寻着我的猎物。
猎物的名字叫但丁·沃伦。
沃伦家族第六代继承人,华盛顿新报创始人,美国民主党新任委员会主席,总统大选后选人幕后最大的后台……他的头衔,多到能够卷成一支雪茄烟。
而现在,他所有的唯一头衔,是SALANG·颜的猎物,仅此。而这个男人之所以能成为我的猎物,只因为他手上一件即将脱手的货物,仅此。
最后一粒糖塞进嘴里的时候,我看到他从穆斯坦西里耶尔书院里走了出来,带着墨镜,低着头。褐色的头发勉强遮到前额,他用手拂着,朝左后的方向,这是他在做出某个重要决定后习惯的动作。
了解一个猎物,首先要从他的习惯开始。
周围的保镖迅速围拢过去,不多不少,刚好20个。不包括最棘手的两个。
那两个是泰拳高手,三十岁,生理和技能最成熟旺盛的年龄。泰拳并不可怕,可怕在练的人体能肌理的强度和出手的速度,这两人在圈内被人称作锯齿,传闻中,他们的速度可以媲美子弹。
了解一个猎物,其次要从他的牙齿着手。
糖纸打着转落地,贴着脚尖轻轻飘离。他在他保膘组成的肉盾下离他的防弹车还有不到十步远的距离。
我迈步,拔枪。
“轰!”燃烧的汽车突然再次发出一声剧烈的爆响,几下尖叫,身后出现了小股暂时的混乱。美国人沉不住气开始放枪,枪声在空旷的街道上散成凌乱的几小点,混乱加剧。但丁·沃伦和他的保镖紧绷的注意力被迫朝这里集中了一下,随即,发现了我的存在。
而我仅仅需要他们在发现我和我手里的枪时那点点片刻的滞缓。
枪响,沉闷而干脆,二十一个人在我眼前倒下不过只是瞬息而过的刹那。背后的混乱依旧,还没有人留意到离他们几十米开外这一幕屠杀。我在两辆卡车从面前急驰而过的瞬间飞奔向倒在书院门口那堆尸体。
比从书院门内疾闪而出的两道身影先一步站在但丁·沃伦身体边上。
他还没有彻底断气,躺在地上死死看着我的眼睛,嘴不停挣扎蠕动着,以至大片的血呛住了他的喉咙。
“伊……甸园……”彻底失声前我听到他喉咙里挤出的嘶嘶声响,他慢慢失去光泽的眸子里倒映出两道锐利的运动线。
我低头疾速扭转,在两条刚劲有力的腿朝我踢来的瞬间抽身闪开。脸旁劲风紧贴着呼啸而过,我脸上的皮肤针刺般一片辣疼。
泰拳的腿,那是钢铸的利斧。
可惜短的通常要比长的快上那么一点点。
如果说他们的腿是斧头,那么我的手就是把剑,闪开斧刃厚重尖锐的锋,那就是剑气的天下。
我闪开了,出手,所以倒在地上捂着咽喉不断抽搐的是他们,而不是我。
泰拳讲究的一个是快,还有一个是出招后让对手无法忍受的致命疼痛。要活命,就不要给对手任何反击你的力量和机会,这点我用进了我的拳头。
耳旁响起消防车尖锐的鸣笛,我蹲下身抓起但丁·沃伦右手边那只棕色箱子。箱子是太空金属制的,一副同样质地的镣铐连接着箱子的一头和他的手。
要取走箱子要么割断手铐,要么砍断他的手。我从皮靴内抽刀一刀剁下了他的手。
身后终于响起发现这一幕的目击者尖锐的惊叫,随即有脚步声混乱而匆促地从身后数个方向集中过来,不下十人,夹杂着零星的枪声。
而我早已跳上了刚好从边上驶过的公交车,在那些琳琅的栏杆间安静看着他们。
第一章
公元前13XX年,亚述王辛伽以一支不足两万兵力的军队一夜间扫平北叙利亚,又在短短一周内强制平息了腓尼基人的起义,先后两次入侵菲利士提亚,甚至把征服的触手伸展到巴比伦尼亚。这样迅捷而极具成效的战斗力,使这个新近崛起的国家在当时两河流域直至北非沙漠间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而卓越的统帅力、残忍的个性、不定的行踪以及谜样的身世,亦使得统治这个国家的帝王辛伽成了遍及西亚一个极具争议的传说人物。
有人说他是被神所诅咒而出生的孩子,喜欢把对手的领地用他们的鲜血染红,以至被他所征服的领地无一不受到百般蹂躏。也有人称他本就是恶魔之子,从他率领的第一场战役开始,他便几乎战无不胜,无坚不摧,那是得到恶魔的庇佑。而对这份庇佑的回报,则是他的敌人流下的鲜血和被摧残的哀号。
从来,他的敌人只见过戴着副青铜面具,鬼魅般出没于沙场的辛伽王,没有一个人见过他以真实面目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