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伪装中(出书版)》作者:莫里
文案:
一个是无人爱的胖胖熊哥,就算家世过人、脑袋聪明却仍然得不到青睐。
另一个,是没人要的嗲嗲娘泡,温柔贤淑、小鸟依人,但是谁喜欢女气的男孩?
于是在网络上谈起恋爱的俩人昧着良心说了谎:
熊哥熊熊自称身材健美、有六块腹肌。
娘受猫猫自夸热爱运动、人称运动小王子。
网恋总有见面的一天,但是在见面之前,俩人到底能否伪装成自己所描述的完美样子呢?
楔子
猫猫从小就知道自己与众不同——是的,与众不同。
比如人家小男孩爱玩泥巴可是他却喜欢娃娃,比如人家小男孩爱爬墙可是他却喜欢扮家家,再比如人家小男孩喜欢揪小女孩的辫子,可是他却喜欢扒其他小男孩的裤子。
后来猫猫长大了,又一次知道了自己的不同——他「居然」是个同性恋!这里的「居然」并不代表猫猫知道自己的性取向之后的诧异心情,而是对于长到了十五岁的自己才知道自己是个同性恋、结果导致先前的几年都和各种各样的帅男失之交臂的叹息。
再后来,猫猫在无数次深入gay吧想要交出处男身、结果却在众多帅攻满眼惋惜的铩羽而归的原因总结中得知,原来自己不是一般的同性恋,而是很多帅攻都讨厌的一种——「娘受」!
是的,很多同性恋都瞧不起「娘受」,「娘」意思是娘娘腔的,而整个娘受连起来,则是表示像女人的受。
再看看猫猫:他是标准的混合系娘受:他爱漂亮,喜欢打扮,思想细腻,讨厌运动,讨厌流汗,说话细声细气,常用「人家」和「讨厌」……
所以这样的他在部落格上和即时通上给人的感觉是个心思细腻很有思想的男孩,可是一和网友见面,他一句一个人家,一口一个讨厌,走几步喘几下,一流汗就撅嘴……几乎是见面必死。人家的理由很充分——拜托,这都哪个年代了,还有谁会喜欢女孩子气的男孩儿?
而猫猫呢,对爱情又有那么一咪咪「理想化」、「完美化」、「幻想化」——他这么一个天天在网上看小说都只看甜蜜温馨文的主,盼望着的爱情纯的跟水晶似的,纯净度越高越好。
「交往必须先从交换日记开始,然后才能牵牵小手、抱抱小腰、亲亲小嘴儿……」他是如此对同为娘受的好友、花名为莉莉的李古力解释的。
哦,对了。纯洁的猫猫不大赞同婚前性行为,真的。
……
于是就这样,猫猫直到现在仍然是纯洁无比的处男一枚。
猫猫真童真,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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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啊,这难道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吗?……
——猫猫如此想道。
作为一个粉红型酷爱幻想的娘受,这种经常性的自认为是耽美小说主角与另一个耽美小说主角宿命的相会的想法,经常会从猫猫的脑袋里稀里哗啦的往外蹦。
而现在这个「宿命的相会」,居然真的被猫猫等到了。
猫猫的部落格建在蛮有名的一个同志部落格网站上,而这里所有部落格地址的形式都是一样:www.gaygaygay.com/XX,这个XX就是当初建立部落格时用户自己所定的个人地址,而猫猫,选择的则是「猫猫」。
猫猫的部落格叫「爱猫」,咋一听像是个什么宠物类部落格,但是实际上则是挂满了猫猫自己的照片,他的那些照片一般都选择在户外照,看起来阳光灿烂倒是有些健气受的样子,可是只有天知道,他只是想表达出自己是个外在可比阳光还俊美的男孩子。
他建这个部落格主要是想要找一个可以爱「猫」的人,也就是说,他想找个小攻,而且是那种很宠他很宠他让他往西他就不会往东让他在浴室做就绝不会去沙发的攻,这样的攻不少,但是能接受娘受的攻他还没有遇到过。
猫猫每天上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自己的部落格,他先把输入法调换成英文输入了统一的开头网址,但是在输入后面的中文「猫猫」的时候,却忘了掉换成中文输入法,直接打了「maomao」的汉语拼音到了地址栏。他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的错误,小手一压,确定键就按下了。
现在正是用网高峰期,打开网页的速度并不快,萤幕上最先出现的就是漂浮在部落格顶端的部落格名——「爱猫」,可是等到整个部落格完全出现已经是两分钟以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