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所有嘈杂的声音褪去,鹿笙的双眸失焦了一瞬,又缓缓恢复光亮。
别墅金碧辉煌的屋顶映入眼帘,高级香水味道充斥鼻腔,柔软的真皮沙发上铺着手工绣制的软垫。
隔着一张漆红木桌,大腹便便的男人翻着手里的资料,开口就是毫不掩饰的恶意。
“洛家这份婚约你不想去也得去,养你那么多年还是条白眼狼。”
男人望向鹿笙的眼神里没有半点亲情,不像是在看儿子,倒更像是在看一件可以剥削榨干利益的商品。
鹿笙没有说话,他指尖摁在沙发凹凸不平的绣纹上,垂下的眼帘遮住了瞳孔里的困惑。
他还在接收脑海里庞大的信息量。
鹿笙现在要扮演的是豪门里被抱错的假少爷,在真少爷被接回家的前一天,他被用城东一片地的价格卖给了洛家的残废。
真少爷叫胡辰。
他一直被所有人指责抢走了胡辰的所有东西,他生来就是欠胡辰的,他要还债。
只有鹿笙自己知道,胡家收养他,本来就是因为要给洛家那个残废的小少爷当冲喜新娘,这份恩情开始,就夹杂着阴谋算计。
鹿笙还是颗有用的棋子,胡旭脸上的表情缓和了点:“小笙,我知道你委屈,不过洛家少爷也是不错的人家了……”
胡旭口干舌燥地说了一会,面前青年还是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
他垂着眸坐在沙发上。
鹿笙长的好看,却太过锋利,下垂的嘴角只要不做表情就会有一股凶戾,他骨相优越,眼窝深邃,不算温柔的长相。
此刻他冷冷地看着自己的指尖,不知道在想什么。
胡旭有点拉不下脸,阴沉着表情:“鹿笙,你别不知好歹,你就是个攀高枝的,去哪不是攀?”
“真是个白眼狼,当初就不该收养你。”
鹿笙听到这,忍不住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冷笑,大厅里过亮的灯光让他有些厌烦,他拿起身边的外套就想往外走。
身后马上传来中年男人气急败坏的声音。
“鹿笙,洛家少爷就算是狗,你也得给我嫁过去。”
“老子就是舍不得胡辰过去,你在这儿连给他端洗脚水的资格都没有。”
胡旭图穷匕见。
鹿笙忽然回头,看着中年男人气到涨红的脸,嘴角勾起一点笑来。
他只有在笑的时候,眉眼里戾气才会淡一点,让他原本的漂亮一点点显现出来。
胡旭被他笑的一愣,下一秒,就听见鹿笙抿唇,慢悠悠的说:“好啊,我答应你。”
胡父本来已经做好软硬兼施当说客的准备了,反正说什么都不能让自己的亲儿子嫁给那个残废。
没想到这会儿鹿笙答应的这样快,他遮不住喜色,开口想对他说些什么。
鹿笙却有些不耐烦了,他端起水杯,将杯子里的茶一饮而尽。
身形高挑的青年站在胡旭面前,锐利的眉眼压下来,带着说不出的讽笑与自嘲。
“我会如你所愿的,父亲。”
说完,鹿笙顺着一边的旋转楼梯下楼,狠狠带上了书房的木门。
胡旭达到了目的,满意的笑了一下,将他刚刚用过的水杯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鹿笙下到一楼,大厅里电视发着亮光,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坐在一起,讨论刚刚肥皂剧的情节。
坐在正中央的青年长着一张和胡旭如出一辙的脸,他在看到鹿笙的时候怔了怔,刚刚还欢快的气氛马上变得凝滞。
胡辰笑的很虚伪:“笙笙,快来和我们一起看吧,新上映的剧是拾穗大大的新作品哦……”
胡辰站起来走上前,想要拉着鹿笙往沙发上走。
还没等他碰到鹿笙的袖子,眉眼锐利的青年就像是看到什么脏东西一样,脸色嫌恶的退后两步:“手拿远点。”
胡辰又摆出一副委屈的样子:“笙笙,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妈妈也在……”
他委屈的非常做作,但是在别人眼里,就是小可怜真少爷被假少爷欺负。
果然下一秒,女人尖锐的声线在耳边炸开。
“鹿笙你干什么!”
“你爸训你是你的错,你跟胡辰撒什么气!”
鹿笙眉眼淡淡,他单手勾着外套甩在身后,另一只手推开门把手,声音里全是厌倦:“别装了。”
“我赶时间。”
说完,鹿笙头也不回的出了别墅,夜晚的凉风吹过他的额间,露出青年漂亮到锋利的侧脸,鹿笙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发呆。
他的确赶时间,因为他要扮演的可不止这一场。
鹿笙原本只是个平平无奇的绿江五心读者。
但他实在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被穿书局选中,在穿进999本烂尾书后,鹿笙在其中发现了三本自己追过的书。
情节跌宕起伏,一环扣一环,但是全烂尾了。
他被关在那个世界几年,最后还是因为空间裂缝才彻底逃出来。
还有什么比这更恶毒的吗?
重生一世,他终于回到现实世界,鹿笙要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造福远在银河另一边的穿书局同事们——
让那三本作者把书写完!!
鹿笙:造福他人,还能压迫自己家太太日十万日百万?
鹿笙:干!
所幸,在回到现实世界时他可以自由选择身份,于是他成为了——一位伟大的路人甲。
可以在每个人身边不起眼的摸鱼,比如,成为豪门里最不起眼的小少爷,学校里平平无奇小学渣,工作群里的摸鱼佬……
而刚刚,他终于和豪门文作者搭上了线,未来他要嫁的洛家残废洛舟,就是几年后大热商战文写手。
不仅他小说登顶商战文,还因为商业天赋成了最年轻的首富。
而他这个冲喜男妻,只需要在他家里被嫌弃,被冷落,暗中摸鱼,并在网上化身无情小天使,支持他,催促他完成作品就可以了。
确定豪门文作者这边没什么问题后,鹿笙从一边的草丛里推出来了一辆看起来有些破旧的小电驴。
然后长腿一跨。
接下来,他要去悬疑文作者林知栩身边送温暖了。
他是现在的科研大佬,a大的教授,而鹿笙扮演的则是他身边最菜最不起眼的小助手。
林知栩不仅在a大任职教授,还自己带的有专业团队。
同时,他写的悬疑小说也因为逻辑严谨,情节丰富在未来大受追捧。
鹿笙作为组员,本来今晚没有事情,但林知栩突然通知,让他们晚上九点在实验室集合。
他被迫赶点。
鹿笙骑着小电驴,收起那副豪门叛逆小少爷一个打八个的表情,头顶黄色的头盔上还有一只小黄鸭,摇摇晃晃的在上面嘎嘎乱叫。
他本来长的锐利又略带凶相,但此刻迎面吹来的风吹乱了青年额头的黑色小卷毛,将原本属于少年人的漂亮一点点剥开显露。
鹿笙洋洋得意的拧把,头顶的小黄鸭随着他的动作在弹簧上一蹦一跳。
手上的小天才电话手表发出尖锐的闹钟提醒,鹿笙低头一看——
他还有五分钟就要迟到了!!!
鹿笙把自己的小电驴拧到最大把。
都怪那个胡辰!
下回绝对不再和他多说一句废话了。
小黄鸭在夜里绝尘而去。
鹿笙在研究所的一个小树林里一个急刹,他从小电驴上跳下,着急忙慌的把自己身上名贵的衣服全部扒了下来,卷吧卷吧塞到了往常放衣服的树洞,露出里面洁白的白大褂,和布料粗糙廉价的裤子。
他最终在迟到的边缘踩线进了研究所。
他早早就把自己的刘海全部放了下来,遮住眉眼,然后带上了巨大的黑框眼镜着急忙慌的进了研究所。
却在临进实验室的时候,旁边的金属检测门忽然发出滴滴滴的响声。
实验室不让带金属。
鹿笙低头,看到了自己白大褂里的一根金色设计感满满的线条,国际走秀大会上的珠宝,一条项链能买一套房。
忘了取了。
林知栩规定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鹿笙又是呆板到绝不迟到的人设,于是他咬咬牙,拽下金项链往旁边一丢。
价值连城的金项链咕噜噜滚到一边,鹿笙急冲冲的冲进实验室。
身后空空如也得实验室走廊里突然传来脚步声,一个身材纤长,穿着白大褂,带着金丝边眼镜的清俊男人朝实验室缓缓走去。
“vges项链?”
男人指尖纤长,抬手拾起跌在地上名贵的金色项链,抬头看了看面前的金属门,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他声音清冷,压下来的声线带着点低沉得尾音。
“谁这么粗心……”
男人摇摇头,抬步朝实验室走去。
这个小插曲谁都没有放在心上,鹿笙推门进实验室的时候,林知栩的研究组已经到齐了。
这是他第一次踩着九点的表到,实验室的组员们用怪异的眼光看了他两眼,然后压低声音开始聊天。
“这个书呆子什么时候走啊,看着他就讨厌!”
“就是,废物一个,还是个垃圾本科学校,他凭什么跟我们一个组?”
“a大以下人均垃圾好吧。”
鹿笙装作没有听见,慢吞吞的移到自己座位上,低垂着头打开电脑。
蓝色的屏幕映亮他的眼镜,鹿笙有些心虚的关掉网页里的学校报名官网。
……好巧。
他下一个角色扮演,就是a大的大一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