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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GL)》衣青箬
文案:
事情是这样的。
夏筝收到了一封信。没有收信人,没有寄信人,那封信就安安静静躺在她的信箱里。
两天后,她在自己所住的小区里,偶遇了曾经的同学李东茉。
尘封的记忆随之揭开。
#我喜欢你/真巧我也喜欢你#系列
书名跟茨威格的小说同名,灵感即来源于此。不过内容完全没关系。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夏筝,李东茉 ┃ 配角: ┃ 其它:双向暗恋,别后重逢,1V1,HE
第1章 陌生人的来信
夏筝收到了一封信。
没有收信人,没有寄信人,那封信就静静的躺在她的信箱里,她出差回来去取这段时间的报纸杂志时顺手带了上来。
现在这封信被摆在了她漂亮的小茶几的玻璃面板上。
信封是淡淡的蓝色,那是夏筝最喜欢的颜色。
右上角本该贴邮票的地方,画了一只栩栩如生的鸽子,那是夏筝最喜欢的小动物。
被面印了一朵鸢尾,也是夏筝最喜欢的花。
这下夏筝相信这封信真的是寄给自己的,而不是送错了地方。
而现在,夏筝正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难题:要不要拆开看看呢?
按理说既然是寄给她的,打开看看也没什么。可如果不是呢?她岂不是拆看了别人的信件?身为一个恪守己身的成年人,夏筝不愿意做出这样不合适的事情。
但随即她又想,这封信自己跑到她的邮箱里来的,也许本就是为了要给她看,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打开?若是错过了什么重要的讯息,那真是太可惜了。
——好吧,她承认,她心中已经对这封信充满了好奇。
尤其是现在是在她的家里,周围没有其他人,安全的环境给了夏筝更大的勇气。
最后,夏筝还是没能经受住诱惑,拿出裁纸刀,拆开了这封信。
信纸很薄,只有一张,而且是打印的。带着某种清淡的,令人舒适的香气,不知道是信纸本身就有的,还是洒上去的香水味。
夏筝有些失望,因为她本以为会看到手写的文字。或许可以凭着字迹,揣测一下对方的为人。
这封信没有抬头,就像是一片简短的散文,让夏筝看完之后,还是一头雾水不甚明了。
***
昨晚我做了个梦。
梦里是小时候的场景,我跟着妈妈和姐姐出门旅游,去的地方很远,是个我当时叫不出名字的城市。为了这一次出门妈妈做足了准备,为我和姐姐购置了许多漂亮的裙子和帽子,装了满满当当一个箱子。
那是在五月的夏天,太阳还不是最热的时候。我们坐的是汽车,沿路上能够看到大片大片的花树,姹紫嫣红,正是风光最美好的时候,太阳透过窗户照进来,暖洋洋的,让我忍不住满心雀跃。
醒来的时候我心里其实有些惆怅。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那么遥远的事情了。——不,或者说,我好像在某一天,突然失去了回忆的能力,将过往的一切全部都尘封在了脑海里。
直到做了这个梦。
你知道这个梦的结果是什么吗?你知道的对不对?
是的,在那个美好得令人忍不住叹息的,有着阳光的夏日午后,在大片大片的花树簇拥的路上,我、妈妈和姐姐乘坐的那辆车,发生了车祸。
我失去了我挚爱的妈妈,和会替我扎漂亮小辫子的姐姐,成为了一名孤儿。
那一年我十岁,正是还稚气未脱又偏偏懂得了几分道理的年纪,平时最爱干的事情就是跟妈妈和姐姐对着干。出车祸的时候妈妈将我护在怀里,令我逃过一劫。
我常常想,如果当初我不是那样糟糕,能够给她们留下些好的回忆就好了。
葬礼过后,失去了监护人的我被送到了爸爸家里。
爸爸和妈妈早就已经离婚,我和姐姐跟着妈妈,弟弟跟着爸爸,已经断了联系好几年。而我也是到了那里才知道,爸爸早就已经再娶,拥有了完整而美满的家庭。
可惜出现了一个不合时宜的我。
那时我已经知道不要讨人嫌,每天尽量留在自己的房间,绝不出去惹眼。孤零零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的时候,我会思考一些哲学的问题。
是的,你也许觉得很可笑,但的确是这样的。
我思考生命和死亡,思考我过去的生活,思考我的未来。但我除了思考,什么都不能做。
我太小了。
在这个时候,我意外的得知了一件事。
当初出车祸时跟我们的车撞上的那一辆车上,正好也坐着一家三口,爸爸妈妈同样将女儿护在怀里,让她活了下来。
跟我多么相似!
从那时开始,我就一直关注着那个与我同病相怜的女孩,拜托我可以拜托的任何人,搜集一切关于她的资料。有一位好心的警察帮了我这个忙,定期将他所知道的一切转告给我。
我看着那个女孩子,就像是看到了自己。她如果伤心,我也伤心,她如果高兴,我就会高兴。我感觉自己从未这样亲近过一个人,哪怕是妈妈和姐姐。
就这样过了好几年,我忽然得到了一个机会,可以去到她身边。
我欢欣雀跃,兴奋得不能自已。——我同她成了同学!
只是我一直不敢走到她面前,向她坦诚我的身份。我要怎么说?“嘿,我是当初跟你一起出车祸的女孩,我们真有缘分?”那简直是在别人的伤口上撒盐。
所以我只能远远的,安静的看着她。
我知道她的一切,她喜欢什么颜色,什么口味的奶茶,最爱吃什么菜,遇到解不出来的问题是下意识的小动作……我熟悉她,甚至超过熟悉我自己。
我就这样看着她,一直看着。
好几次我都想走到她面前,然而却每一次都情不自禁的胆怯,又收住了脚步。
不知道是不是我看的时间太长,也太投入了。我感觉自己将她当成了信仰,当成了全部,而等我自己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却已经迟了。
我陷入了一种完全无解的恋爱的漩涡之中,并且不愿自拔。
每一天,我都用自己的眼神膜拜她,用我虔诚的心替她祈祷,在她看不见的地方默默的照顾她。我想象自己是某些古老神话传说中的守护神,只为了她一人而存在,她却不必知道。
但假如她肯对我笑一笑,假如她肯同我说一句话,假如她肯对我说,“其实我也注意到你很久了。”
我想我愿意即刻死去。
***
这封没头没尾的信至此结束。
但夏筝却再一次确定,这的确是写给自己的。
因为她感觉,自己应当就是信中那个一直被默默关注着的女孩子。
糟糕的是,她根本想不出这封信会是哪一个人写的。
事实上,夏筝觉得自己跟这个写信的人一样,罹患了一种不会回忆起从前的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虽然努力的、充实的活着,但实际上却每一天都饱受煎熬,浑浑噩噩,根本不知道自己经历过什么。
这样的情形,一直到青春期结束之后才稍有好转。
那之后,她就告别了从前的生活和朋友,开始了全新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说,现在认识她的人,都不应该会知道这些被尘封的往事。
所以夏筝不太愿意相信,这是知道自己过往的人的恶作剧。应该不会有什么人花费这样多的心思,来玩这么一个无趣的恶作剧。最重要的是,这封信情真意切,除了最后的表白令夏筝万分不自在之外,其他地方,的确都能够唤起她的感情。
那种感同身受。
但是如果这世上真的有这样一个女孩——天啊,夏筝心想,自己竟然不认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