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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愉之辞难工

欢愉之辞难工

简介:
在审视他人生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自己。理性与激情的冲撞构建了这个性感而优雅的故事。拷问文明和野蛮的界限,探寻知性与欲望的守衡本书基于美国著名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真实人生故事写就。20世纪30年代,三位年 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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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愉之辞难工》

    离开孟般亚的时候,有人朝他们的方向抛来个东西。那东西呈淡棕色,落在离他们船尾几米远的地方,在水里漂着。

    “又是个死婴。”芬说。

    这时他已经把她的眼镜摔坏了,所以她也看不出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前方,深绿色的大地呈现出一道弧形,弧的正中央有个明亮的缺口。船正朝缺口开过去。那儿吸引了她全部的思绪。她没再转过身去。岸边的沙滩上,几个孟般亚部落的人正敲着锣唱着歌为他们送行,她也没朝他们看上最后一眼。四名桨手站在船上,正跟自己的族人和其他船只大声打着招呼。每当他们一齐划动船桨,疾风便会一阵阵袭上她湿润的皮肤。她的伤口变得灼热起来,而且在收紧,似乎想趁着这短暂的干燥天气赶快愈合。风停了又起,起了又停。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知觉和意识已经不再同步,她知道自己又发烧了。这时,桨手们停下了手中的桨,从河里扎起一条蛇颈龟来。那只龟被拽上船之后,还在痛苦地挣扎扭动。在她身后,芬正轻声为那只龟哼着忧伤的挽歌。声音很低,除了她,别人都听不见。

    在俞尔特和塞皮克两河汇合之处,有艘汽艇正等候着他们。除了驾驶员,艇上还有两对白人乘客。驾驶员叫明顿,芬是在澳大利亚的凯恩斯认识他的。艇上的两个女人都穿着笔挺的裙子和长丝袜,男人们则身穿晚礼服。他们并未因为天气炎热而满口抱怨。这说明他们已经在这儿住惯了——可能是农场或矿山的管理人员,也可能是为那些人提供保护的执法者。他们最起码不会是传教士。今天要是又碰上传教士,她一定会受不了的。其中一个女人有一头亮丽的金发,另一个的睫毛则像黑色的羊齿草。两人都带着用珠串装饰的钱包。她们光滑的白色胳膊看上去跟假的一样。她忍不住想在离她近的那个女人的胳膊上摸一把,她想把她的袖子往上推,想看看那光滑的白色到底能往上延伸多远。不管她到哪个部落,那里的人都会在初来乍到的她的胳膊上那样摸上一下。她和芬上了汽艇,他们手上拎着脏兮兮的旅行包,眼里一副饱受疟疾煎熬的神情。从两个女人打量他们的目光里,她觉察出了一丝同情。

    汽艇的马达启动了。那声音太响,实在让人受不了。她不禁像孩子一样,抬手捂住了双耳。见芬也有同样的举动,她本能地笑了。可他却不乐意自己胆怯的样子被她瞧见,于是把她晾在一旁,自个儿跟明顿搭话去了。她便来到船尾,在女人们身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你们这是干吗去呀?”她问叫蒂莉的金发女人。倘若她也有这么一头金发,部落里的人一定会围着她摸个没完。长着这样的头发,你没法到部落里去。

    在马达的轰鸣声中,两个女人仍然听清了她的提问。她们都笑了。

    “今天是平安夜,傻瓜。”

    此时刚过中午,但他们俩今天已经喝过一轮了。幸亏她在芬那件睡衣上罩了一条脏得要命的宽松的棉布直筒裙,不然的话,管她叫傻瓜就更顺理成章了。她身上有好几处伤:手上有道口子,是被西谷椰子上的刺划的;右脚的踝关节发虚,使不上力;胳膊上的所罗门神经炎则是老毛病了;脚趾又痒又疼,但愿不是癣菌复发了。平时,一旦工作起来,这所有的不适她都能应付过去,可眼下,瞅着这两个浑身是绸缎和珠玉的女人,那种不适之感顿时变得强烈起来。

    “你觉得博斯韦尔中尉会去吗?”蒂莉问另外那个女人。

    “在她心目中,他可是魅力非凡。”那个叫伊娃的女人对内尔说。伊娃身材高挑,气度华贵,手指裸露在外头。

    “我没有。你不也是吗?”蒂莉说。

    “可你已经是有夫之妇了,亲爱的。”

    “那也不能指望人家一戴上婚戒,就不再留意别的男人了吧。”

    “我干吗要指望,可你丈夫绝对会的。”

    这时,内尔正在心里写作:

    脖子上、手腕上和手指部位都戴有装饰品;

    油彩只涂在脸部;

    着重突出嘴唇(暗红色)和眼(黑色);

    用腰带来凸显臀部;

    谈吐冲动而且急躁;

    最有价值的东西是男人,不是说非得有一个,但必须有能够吸引到男人的能力。

    她一旦开始,便欲罢不能。

    “你是不是一直都在部落里考察?”蒂莉问她。

    “她从浮宫的暮光球中来。”伊娃说道,她的澳大利亚口音更重一些,和芬差不多。

    “是。”她说,“从七月开始的。我指的不是今年,是去年七月。”

    “在那么点儿大的鬼地方待了整整一年半?”

    “先是在这儿北面的山区和阿纳帕人待了一年。”内尔说,“接下来五个半月待在俞尔特河流域的孟般亚部落。我们离开得比原计划要早,因为我不是很喜欢他们。”

    “喜欢他们?”伊娃说,“我倒觉得你该把目标定得更实际一些,就是先保证你脖子上的脑袋不被砍掉。”

    “他们吃人吗?”

    如实回答这个问题恐怕不太安全,因为内尔不知道她们俩的男人究竟是干什么的。“不。新颁布的法律他们都懂,也都遵守。”

    “那些法律已经不新了。”伊娃说,“四年前就出台了。”

    “我觉得对一个古老的部落来说,它无论如何都是新的。但他们都还算守法。”他们之所以那么不走运,就是因为杀人案变少了。

    “他们之间也聊吃人的事吗?”

    她搞不懂为什么每个白人都会问起吃人这件事。她想起有一次,芬出去打猎打了十天,回来后原本想瞒着她,可最后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我也尝了,他们说得没错,味道确实像老猪肉。孟般亚部落有个笑话,说是传教士的肉的味道和猪肉差不多。”

    “他们聊这些的时候可都是满带着渴望的噢。”

    两个女人,甚至个子更高胆子也更大一些的伊娃,都明显有些害怕了。

    蒂莉接着又问:“你读过那本写所罗门群岛的书吗?”

    “就是那个连娃娃们都可以在树林里任意性交的地方。”

    “伊娃!”

    “我读过。”内尔忍不住问她,“你很喜欢那本书吗?”

    “哦,我不知道。”蒂莉说,“我只是不懂这种事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有人大惊小怪吗?”内尔问。她对这本书在澳大利亚引起的反响毫不知情。

    她本来还想问问那些大惊小怪的人都是谁,说了些什么,但这时,有个男人走了过来,手里拎着个大酒瓶和几只杯子。

    “你丈夫说你不能喝。”他略带歉意地对内尔说,因为他没给她准备杯子。

    尽管芬背对着她,但光从他弓着背微微踮起脚的姿势,她也能猜到此刻他脸上的表情。他用男人味十足的坚毅眼神使人们忽略了他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衣服和他所从事的古怪职业。他脸上不会有一丝笑容,除非是他自己开了个什么玩笑。

    啜了几小口酒,蒂莉的胆气又壮了起来,她开始继续发问:“关于这些部落,你想写些什么呢?”

    “我脑子里现在还是一锅粥。等回到纽约,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我才会知道。”她知道自己争强好胜的冲动又发作了。她知道,想象自己在纽约办公的场景一定能帮她在这几个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女人跟前占据上风。

    “你现在是要回纽约吗?回你的办公室?”

    她的办公桌。她的办公室。她那扇往外能看到阿姆斯特丹大道和第118街的斜窗。有时,距离能让人生出幽闭症般的恐惧感。“不,我们下一站先去维多利亚,去考察澳大利亚土著。”

    蒂莉把嘴一噘,说:“真可怜。你看上去已经累得不行了。”

    “你想了解那里的土著?那你问我们俩不就行了。现在就可以开始。”伊娃说。

    “其实也就是最后这五个月,最后这一个部落。”她不知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只要与孟般亚沾上边,她和芬就没有一件事是看法一致的。他根本不听她的意见。他那种不容分说的样子她此刻回想起来很是惊讶。蒂莉正用醉汉一样肤浅的眼神看着她。“碰上一个让你伤心的部落,这种事也是常有的。”她良久才说出这么一句。

    “内尔,”芬在叫她,“听明顿说,班克森还在。”他朝河上游挥了挥手。

    他当然还在,她心里这么想,可嘴上却答道:“就是把你捕蝴蝶的网兜偷走的那位吗?”她开了个玩笑。

    “他没偷。”

    他的原话是什么来着?那是在他们坐船从所罗门群岛回来的路上,他们俩最初的几次交谈中提到的一件事。当时,他们聊起了各自以前的教授。芬说,哈登挺喜欢他的,但却把自己捕蝴蝶的网兜送给了班克森。

    他们的计划全都被班克森搅黄了。他们早在一九三一年就到了这里,原打算去新几内亚岛的两个部落考察。可当时班克森已率先到了塞皮克河流域。他们只好再往北,去了在山区的阿纳帕。他们原本以为过上一年半载,等他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他差不多也该走了。那样,他们便可以选择一个自己最中意的靠近河流的部落来考察。靠近河流的那些部落,文化相对不那么闭塞,艺术、经济和宗教方面的传统也更深厚。然而,班克森居然还待在那儿没走。于是,他们只好朝着与他正在考察的基奥纳部落相反的方向去了。塞皮克河上有条叫俞尔特河的支流。正是在俞尔特河的南部区域,他们发现了孟般亚部落。可在那个部落才待了一个星期,她就知道他们选错了地方。最终她花了整整五个月的时间才说服芬从那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