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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看印度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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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印度的种姓制度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它依然深刻地影响着印度吗?为什么印度的女性要陪送那么多嫁妆?为什么印度人对洁净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恒河对印度的意义是什么?在印度生孩子是怎样的体验?印度的神话对普通人的生活到底有怎样的影响?印度人的生活到底是什么状态?本书将详尽给你讲述。把你带临印度现场,让你感受一个真实的印度。 在印度看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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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看印度电子版》

    印度婚姻和嫁妆

    嫁妆在印度社会确实是一种非常畸形却又非常普遍的存在,嫁妆金额常常能大到让有些家庭倾家荡产。

    2014年,有一次我从孟买坐火车去别的地方,有个步履蹒跚的老太太在车厢里乞讨,手里拿着一个塑封起来的纸牌子,一面是印地语、一面是英语,写着她的情况。按照惯常的套路,那肯定就是贫病交加,各种卖惨,然而在那个老太太的牌子上写着:我家里有两个女儿待嫁,所以求你行行好……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关注起了印度的巨额嫁妆问题。

    在古印度吠陀时期的《摩奴法典》和《阿闼婆吠陀》(1)中,列举了八种不同的印度教婚姻,这八种婚姻很有意思,基本上把大多数可能的情况都概括进去了。

    ?梵天婚姻(Brahmamarriage)

    这是印度教比较正统的包办婚姻,父亲给子女物色合适的对象,如果双方家庭都觉得满意,那么就可以安排婚礼,女方父亲需要负责新娘的衣服、首饰和礼物。

    ?提婆婚姻(Daivamarriage)

    提婆(Deva)是印度神话里的天神种族,提婆婚姻是把家中的少女作为贡品嫁给神,作为舞者、精神向导在庙宇中工作。不过后来这种婚姻完全脱离了最初的内核。

    ?仙人婚姻(Arshamarriage)

    新郎送给新娘家一头牛,并且要发誓履行照顾好新娘的义务。我觉得这种婚姻算是事实上的彩礼制,但对彩礼的内容有具体的限制。

    ?生主婚姻(Prajaatyamarriage)

    生主是印度教对创造者、统治者、某些神祇的一种称呼,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指代,有点儿难解释,大概相当于“Lord”。生主婚姻有点像现代的民事婚姻,婚礼仪式比较简单,夫妻双方交换誓词就算结婚了。

    ?阿修罗婚姻(Asuramarriage)

    新郎给女方家庭彩礼,以此换取新娘。在整个过程中,由双方父母做主,新娘并没有做决定的权利,所以阿修罗婚姻后来也变形了,变成了事实上的“卖女”,因此广受谴责。阿修罗是印度教神话中天神堕落之后变成的魔族。

    ?乾闼婆婚姻(Gandharvamarriage)

    自由恋爱婚姻,只要男女双方两情相悦,不需要双方家庭的同意。由于没有家庭的参与,这种婚姻不会有任何宗教仪式,因此虽然合理,但不被祝福。私奔也属于乾闼婆婚姻。

    ?罗刹婚姻(Rakshasamarriage)

    强抢民女,做压寨夫人。罗刹是印度教中的怪物(罗刹和阿修罗的区别在于:罗刹主要与人类为敌;而阿修罗是天神提婆的敌人)。

    ?毗舍遮婚姻(Paishachamarriage)

    毗舍遮是印度教中的饿鬼。

    在这八种婚姻中,前四种符合印度教礼法,是被神祝福的婚姻;第五种、第六种属于可接受范围,但不被神所祝福;最后两种则是犯罪行为。仙人婚姻和阿修罗婚姻都是事实上的彩礼制,而这些婚姻里面对嫁妆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描述。不过梵天婚姻中给嫁妆制度留了一个口子:新娘的父亲需要为女儿准备得体的服饰和礼物。这就为后来的嫁妆制度的滥用有了依据。

    嫁妆是怎么流行起来的呢?我目前看到的所有关于嫁妆制度的中文资料,基本上只讲到其中一个原因——种姓内婚制。事实上,嫁妆会在印度成为一种风气至少是三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接下去的剖析会提供除了种姓内婚制以外的更多角度。

    (一)种姓内婚制

    种姓内婚制无疑是最重要、最关键的一个原因。

    《摩奴法典》里面有2684条印度教律法,其中有三百条是跟“内婚制”相关的。内婚制,顾名思义就是只在某个种族族群或宗教族群内部通婚的做法,属于一种自我隔离的形式,通常都是为了保持血统和文化的纯正性。内婚制在世界上其实非常普遍,传统的犹太人、亚美尼亚人、摩门教徒、印度的拉其普特人(Rajuts)等都是内婚制群体。据我所知,还有很多群体有着不严格的内婚制:更倾向于内部通婚,只在特定情况下才允许与外族通婚。

    印度教很早就把人划分成了五个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四个种姓,以及贱民。前三个种姓最早都是雅利安人,被称为“再生族”(Dvija),具有宗教权利,再生族在8到12岁期间需要举行一次再生仪式(Uanayana),之后开始学习知识。首陀罗和贱民最早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印度土著达罗毗荼人(也叫达萨人),没有资格参与宗教活动。然而他们虽然没有宗教权利,却有宗教义务,受到宗教礼法的约束。

    《摩奴法典》里面规定,再生族的三个种姓只有同种姓的婚姻才是合法的,跨种姓婚姻会受到神灵和社会的惩罚。但这样一来,择偶范围就很有限,导致匹配不足。于是,法典里面针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放宽,再生族的男人如果在同一种姓里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在婚配的时候可以向下兼容——并把这个叫作“顺婚”;但高种姓女子嫁给低种姓男子的“逆婚”是绝对不允许的——女人本来就不够,肥水不流外人田。

    生物学有个专有名词叫作“慕强择偶”(Hyergamy):女性本能地会选择社会经济条件比自己好的男性,以繁衍更有竞争力的后代;与之相对的是,男性则会本能地选择更年轻、漂亮、健康的女性,目的也是为了繁衍更有竞争力的后代。A男可以找不同社会阶层的A女、B女、C女、D女,只要对方长得漂亮,就不会受到太大非议;但如果A女找不如自己的B男、C男、D男,多半会被人说三道四。

    印度在“慕强择偶”上也一样,但具体情况有两个地方不太一样。

    印度人对“美”的定义不同。“姿色”这个东西在印度不怎么值钱,五官好看的女生实在太多,宝莱坞明星卸了妆之后,大部分都是路人水准。印度审美主要围绕着肤色——白即是美!白即是正义!不信你也可以去看那些宝莱坞女明星,有不漂亮的,但绝对没有不白的。印度男人只要娶一个比自己白的姑娘,那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但问题是,肤色这个东西与种姓又是挂钩的,按照印度对漂亮的定义,这就意味着种姓越高越“漂亮”。这就造成了悖论——男的都想找漂亮的(白的),可比自己白的通常都属于更高种姓,属于宗教禁忌的“逆婚”。B男、C男、D男就算有了钱也难以晋升到A男,阶级流动的限制进一步加剧了婚姻选择的局限性。

    印度女生如果通过顺婚嫁入更高的种姓,不仅能繁衍更有竞争力的后代,还可以在宗教意义上实现一次“人生升级”,她从此将成为高种姓家族的成员,就跟那些女明星嫁入豪门一样。这种“升级”的意义在印度教里就好像重新投胎一样,能够拥有更多的宗教权利,子孙后代都能抬起头来做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光宗耀祖。

    既然有这么多的好处,“看不见的手”肯定要出来推一把。在印度,种姓虽然与社会地位相关,却跟财富没有必然联系。家道中落的婆罗门一大把,出人头地的低种姓也不少。有钱但没地位的低种姓和没钱但有地位的高种姓碰到一起,自然就可以搞一下平衡。低种姓家庭出钱把女儿嫁到高种姓家庭,从而实现人生升级。这样一来,高种姓的男子就成了抢手的“金龟婿”,这些男子的家庭有很大的选择余地,自然可以狮子大开口索要嫁妆。女明星嫁的豪门是真豪门,不图你那点小钱;印度高种姓的“宗教豪门”是假豪门,人家指着你的钱过日子呢。

    但由于《摩奴法典》规定了只可顺婚、不可逆嫁,低种姓的男子依然没机会实现阶层跃迁。那个有“宠妻狂魔”之称的印度首富穆克什·安巴尼(MukeshAmbani)就属于吠舍种姓,所以你看他长得并不白(他的爸爸肤色更黑)。而他老婆俨然是个白种人,可她并不是高种姓出身,她的娘家是从中东迁徙到印度西北地区的异族“Dalal”种姓,大致属于武士或者商人种姓,她之所以那么白,是因为有中亚血统。

    当然,如今的印度教礼法本身也有所松动,在不断地被挑战和打破,只是这种松动还远远不够。

    我和太太在印度租的房子的邻居中有一对夫妇就是逆婚,两人都在银行工作,妻子比丈夫的种姓要高一点。女方父亲不同意,他俩只能私奔结婚(乾闼婆婚姻),女方父亲在她结婚之后再也没有跟她说过话。由于私奔,结婚没有嫁妆,她在婆家的地位也非常低。

    这张图是我自己设计的,方便大家理解。这才是如今印度种姓的真相:一个小圆圈代表了不同的jati(2)族群,有些族群是跨种姓的,而有些族群,如帕西族、锡克族,甚至不在种姓体系内(友情制图:Asoka)

    她父亲的这种做法从传统上来讲,已经算是克制的了,我们所在的泰米尔纳德邦共计发生过192起荣誉谋杀案,大多数都是因为跨种姓的“逆婚”。当地农村有一种坚定的信念:“如果我让我的女儿嫁给了我们自己种姓的男人,我就成功地保护了我们的种姓。否则,我的名誉就会受到侮辱。”在这种情况下,要杀死自己的女儿,才能恢复“名誉”。这样的荣誉谋杀在我的邻居的老家农村真实存在,而且大多数都不会立案,最后都私了了。

    (二)外来文化的影响

    如果说早期印度教婚姻中的嫁妆还有点遮遮掩掩,外来统治者进入印度之后,嫁妆就慢慢被摊到台面上了。

    外来统治者到了印度之后,鼓励生育。但他们带来的文化中的一些婚姻习俗跟印度教是相悖的,比如主张男方在向女方求婚时必须给彩礼(不过没有规定给什么、给多少),这在印度教看来是阿修罗婚姻;又如外来文化主张婚姻自由,寡妇可以再嫁。印度教自然如临大敌,生怕外来文化来抢自己的女人,矫枉过正地将一些传统陋习发扬光大,以反对外来风俗文化——为了反对而反对。

    ?童婚制度。《摩奴法典》主张“女儿要在8至12岁完婚”,早点定下婚姻大事,不让外来文化有机可乘。

    ?萨蒂制度。萨蒂(Sati)即万恶的自焚殉夫制,印度教认为寡妇是肮脏的,所以寡妇改嫁基本没戏。但外来统治者的文化对寡妇没有歧视。为了防止印度教寡妇接受外来文化,萨蒂制度一度发扬光大。

    ?嫁妆制度。某个历史阶段外来统治者带来的彩礼制度(Dahez)十分流行,影响了印度教。婆罗门社区为了抗衡,发展出了婚礼中的“Kanyadana”环节——把女儿作为礼物送给新郎。规定大家嫁女儿时一定不能收彩礼,不然就堕入了阿修罗婚姻。彩礼原本是一种经济学上的平衡调节手段,这种手段失效后,女方家里自然不愿把女儿随便嫁掉,都想嫁更高的种姓。也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顺婚变得流行起来,高种姓的男孩变得抢手,过去偷偷摸摸的嫁妆制度作为新的平衡手段得以大行其道。

    关于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几乎都是一边倒的批评。种姓制度的自私和恶劣从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倒是隐隐觉得,假如古代印度次大陆没有种姓制度的话,印度人的日子可能会更糟——强调一下,是古代。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生产力几乎停滞不发展的古代,整个社会的财富大致固定,有多少富人或穷人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剥削和被剥削的阶级客观存在。种姓制度的有无,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限制了不同阶级之间的流动,并不见得会让社会整体更富裕或更贫穷。种姓制度被诟病的最大原因正是那些穷人、奴隶“世世代代”没有翻身的机会。

    印度人相信生命“不以生为始,不以死告终”,自己这辈子只是无数轮回中的一刹那,所以他这辈子成为某个种姓只是暂时的。并且他们觉得这辈子受苦受难,是在给自己消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别看那地主家这辈子逍遥,下辈子就该他受苦了——道理都是一样的,印度的穷人寄希望于来世,而其他很多国家的穷人寄希望于现世。

    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寄希望于现世,又很容易会失望——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而寄希望于来世,那是绝对不可能失望的——因为你绝对没有机会失望!

    所以,我相信生活在种姓制度下的古代印度的穷人大概比其他国家的穷人要幸福一点儿——他们恰恰是生活在希望中的,而非我们所认为的“永无出头之日”的绝望之中。你不得不承认这中间的逻辑相当高明吧?

    印度流传下来的史诗故事的世界观都特别宏大,计量数字都特别夸张,把历史事件和神话混为一谈,天界和人界一起互动。这是多神教故事的一个特点。在古希腊和北欧神话里,人跟神的互动非常多,比如《荷马史诗》,虽然讲的是人类的故事,但众神一点都没闲着,在天上对下头指手画脚。

    然而自从一神教开始了势如破竹的传播之后,就将原本地球上各种各样原始多神教消灭殆尽。为什么多神教不够打呢?因为一神教的神权具有绝对性,而多神教的神权不是绝对的,每个神都有自己的司职,造成了权力的分散。

    这个漏洞早在古埃及就被发现了。公元前14世纪,当时的法老阿蒙霍普顿四世(AmenhoteIV),在与祭司们的权力斗争中,废除了原来的古埃及主神阿蒙(Amon)及多神崇拜,推行太阳神阿顿(Aten)的一神崇拜(Atenism),将自己也改名为埃赫那顿(Akhenaten)(3)。但由于传统势力太过强大,这一宗教改革在当时也太过激进,在他死后很快就恢复了原样,祭司们的权力依旧。

    印度教早期大抵发生过雅利安人的吠陀宗教和印度本土原始宗教的融合,但当时具体是如何融合的,如今的学界大多只能猜想。民族融合通常都伴随着新制度的诞生,因为旧的制度难以适应新民族的加入和新文化的融入,反之,新制度诞生之后,往往也能够推动民族的融合。

    可以确定的是,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来到印度次大陆之后才有的,这一制度的形成是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作用的结果。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3500年前,雅利安人从干燥寒冷的中亚草原出发,穿过开伯尔山口,来到湿热的印度河与恒河流域。这里的土著肤色很黑,没有严密的社会结构,信仰自己的神,松散地以部落形式生活在丛林里。来到这里之后,他们经常会莫名其妙生病,他们认为一定是这里有什么脏东西;有时候跟土著接触,也会生一些奇怪的病,一定是土著身上有脏东西。

    雅利安人信仰源自中亚的原始神话宗教体系,拥有更严密的社会组织,这意味着可以一次性调动更多的人力,同时也有着更先进的铁器。相比于印度土著,雅利安人或许确实有一定的优势,但雅利安人对印度的征服绝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而是征服与融合同时发生。

    在吠陀时代,雅利安部落(Arya)(4)和当地土著达萨部落(5)一白一黑泾渭分明,于是就有了最早的两个阶层——“AryaVarna”和“DasaVarna”。“Varna”是肤色、颜色的意思,后来衍生出种姓阶级的意思。有些达萨部落成了雅利安部落的盟友,渐渐被同化到雅利安社会,这些达萨人属于仆人或奴隶阶级。

    后来一部分达萨人被划入新出现的首陀罗(Shudras)阶层,首陀罗在早期的《奥义书》中叫“Pusan”,意思是植物滋养者,也就是最早的农民,随着地主阶级的出现,这些农民变成了农奴。另外一些工匠也被划入首陀罗阶层。与此同时,原来的雅利安人被重新划分为三个阶层:一个平民阶层——吠舍(Vaishyas)(6),以及两个精英阶层——婆罗门(Brahmins)(7)和刹帝利(Kshatriyas)(8)。精英阶层对吠舍和首陀罗进行污名化,说吠舍可以“任意压迫”,首陀罗可以“随便打败”。

    根据阿含经(Nikaya)中的记载和暗示,至少在佛陀时代,当时不同种姓之间并没有严格的职业限制,也没有严格的隔离制度和内婚制规定,甚至婆罗门可以吃任何人给的食物。不过,通过佛陀与婆罗门的对话也可以了解到,当时婆罗门为了保持其神圣性,正试图在不同的种姓族群之间划清界限、建立藩篱。后来的事实证明,婆罗门确实编撰出一套很好的故事。

    婆罗门后来编撰的种姓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世界上的人类,都是创世神梵天(Brahma)的不同部位变的——

    1.梵天的头变成了婆罗门,知识分子阶层,在当时其实就是祭司阶级,祭司的权力包括和神灵沟通、撰写并解释经典,种姓制度本身或者说整个印度教体系就是由婆罗门设计的;

    2.梵天的手臂变成了刹帝利,统治阶层,包括国王、贵族、武士,统治阶级的合法性是祭司赋予的,所以肯定得排在祭司之后;

    3.梵天的双腿变成了吠舍,小资产阶层,农民、手艺人、商人,这些人一般都有固定的谋生手段和特长,是缴纳赋税的主要力量;

    4.梵天的双脚变成了首陀罗,无产阶层,一般都是干苦力、做服务的人。

    这种部位划分的内在逻辑是一种比喻:人身上的各种部位本身就是不平等的,手脚都得听脑袋的话,只有各司其职,才能和谐相处。印度人对这个说法很买账,他们觉得世界的不平等才是真理,生下来就是做手做脚的阶层,从来不会痴心妄想要做脑袋。因为手脚就是手脚,脑袋就是脑袋,手脚安在脖子上也没法变成脑袋。

    除此之外,梵天脚踩的地方,是种姓之外的贱民(Dalit,意为地面、被控制),事实上的奴隶阶层,专门做那些与死尸、排泄物、血污相关的工作,如清洁厕所和下水道、制革、制鞋、屠宰、丧葬等。贱民最早的来源已不可考,大抵包括南亚的原住民、罪犯、战俘,以及那些违背种姓制度逆婚的人(9)。

    种姓制度有两大特点:不平等和世袭。

    在印度社会,族群种姓(Jati)的贵贱跟“洁净”程度高度相关。种姓越高者,其从事的工作就越“洁净”;反之亦然。

    由于南亚的热带环境有比中亚草原更多的致病因素,如导致水源性疾病、蚊虫传播的疾病、食物变质中毒、寄生虫病、皮肤病等的因素,种姓制度可能是最早的医学意义上的隔离制度。雅利安人注意到,在炎热的次大陆,接触某些东西——死尸、排泄物、血污——特别容易生病,便专门指派奴隶去做。这些干脏活的贱民由于长期和污物打交道,锻炼出更强大的免疫力,可以在污物中来去自如;而其他人接触了他们,就可能会受到感染而得病,因此贱民也被称为“不可接触者”。

    由于某些“污染”现象客观存在,就会顺理成章地令整个社会形成保持隔离的共识。印度教中关于“洁净”与“不洁”的定义极为繁琐,一部分有点道理,一部分则完全是胡说,比如器物的洁净排名:金银青铜黄铜陶器;又如出生、死亡都被认为是不洁的。有些不洁是物质上的,有些则是超越物质层面的;有些“不洁”具有时效性,造成的污染是暂时的;而有些“不洁”却是永久的,那些永久性的不洁不但无法通过物理方式来清洗,甚至是无法物理隔绝的。

    由于不同种姓的人洁净度不同,你只要相信了这种洁净观,自然就会跟其他种姓的人保持距离,以防“污染”和“被污染”,种姓制度从而进一步得到巩固。越是高种姓的印度人,在生活中就会越注意保持“洁净”,低种姓的印度人有时则会“放飞自我”。由于食肉被视为不洁,印度社会很流行素食。

    而轮回观就如我开头所说的,低种姓的人寄希望于来世,十分安于现状,不想对这个体系造成任何破坏。按照轮回的说法,每个生命都在这套体系内不断循环,因此虔诚的印度教教徒(佛教教徒也是)不但不伤害动物,还每天拿剩菜剩饭去喂街上的动物——牛、狗、猴子、乌鸦等,印度的大街就像动物园似的。

    在印度他们认同自己的种姓身份,接受自己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地位,就不会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何不妥。在印度教文化中,不仅仅是牛被封了神,大象、猴子,甚至老鼠也都是神。在动物被人膜拜的同时,却仍有许多人生活得很困难。我想,或许正是因为许多印度人从未以执掌生杀大权的万物之灵自居,他们才会像对待人一般对待动物。一方面,他们毫不怀疑动物跟人一样有灵性;另一方面,他们也坦然接受人活得像动物一样。

    这套逻辑运转起来简直牢不可破,奠定了非常牢固的“秩序”与“合法性”基石——社会分工、社会稳定、统治阶级上层的神圣性等问题都得到了完美解决。

    效果已经这么好了,印度教还要往上加套一个紧箍咒:谁要是敢破坏种姓制度,就会落得永世不得超生。所以,如今虽然法律上废除了种姓制度,种姓依然事实存在于印度社会。

    我在印度经常能感受到高种姓对低种姓的歧视,但那些低种姓的人对自己的状态很认命,因此往往逆来顺受。绝大多数普通印度人都很安于现状,既没什么拼劲,也没什么责任心。

    印度教的吠陀文化在早期曾经往外扩张过,将它“优秀”的种姓制度进行文化输出。东南亚的很多地方曾是印度教社会,印度教在泰国、老挝、印度尼西亚都留下了印记。如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的83%的居民都是印度教教徒,据说是公元一世纪传过去的。就在不久之前,巴厘岛的印度教教徒还被分成四个种姓,分类方法跟印度的一模一样。

    中国人所知道的四个阶层的种姓,在印度已是老皇历。内婚制对不同种族的融合只能起到减缓作用,而远远无法真正杜绝。到了印度教后期,由于千百年来的混血,种姓早已不再是按肤色人种(Varna)分的四大类,而是根据出身(Jati),即传统职业或种族群体,各种各样的“Jati”组成印度社会的基础。你首先属于某个“Jati”种姓,然后才会根据其高低贵贱被归类到“Varna”种姓,但在归类的时候常常会有争议,因为很多“Jati”同时跨两个甚至三个“Varna”,另外一些新兴职业也很难用老办法来分类,比如律师、记者、外科医生。

    每个种姓下面都包含了大量以职业、出身划分的族群。截至印度独立的时候,整个印度有两三千个不同的族群,被分到这五个阶层(四个种姓再加上贱民)的大类里面。

    种姓之所以叫种姓,本身是跟姓氏有关的。印度人一听对方的名字就知道他的祖宗十八代是干什么的,比方说,“Gandhi”是卖香水的,“Dhobi”是洗衣服的,“Srivastava”是军队书记员。

    “Jati”种姓范围远比“Varna”要大,比如某个群体并不属于印度教文化圈,自然也不属于任何“Varna”分类。假如这个群体有一天改信了印度教,种姓划分就会成为一个非常有争议和模糊的问题。所以印度人平时更多讲的都是“Jati”,而非“Varna”。

    几千年来,不断有外族融入印度社会,他们带来了许多新的族群姓氏,成了种姓体系的一部分。只有成为印度教社会的一部分,那些负责解释经典的祭司,才会根据他们的“Jati”,将他们划分到不同的“Varna”。划分的时候常常会有争议,但久而久之便固定下来了——士农工商的社会阶层划分哪儿都有,不同的是我们的职业和阶层具有流动性,在印度传统社会,职业划分则是绑定的,你没有机会翻身。

    外来人员之所以逃不过阶层划分,是因为你来到印度总得工作吧?印度社会的工作分贵贱,你只要工作,就会被贴上“洁净”或“不洁”的标签,会被阶层化和种姓化,这跟你信什么宗教没关系(外国人是刹帝利的说法也是这么来的,因为当时的英国人在印度属于统治阶层,所以被归为刹帝利。但各位可别自作多情地认为只要是外国人就都是刹帝利,印度教怎么看待你,只跟你的职业有关)。

    (三)看不见的手

    嫁妆制度最早之所以在婆罗门中流行,是因为在1956年《印度继承法》(HinduSuccessionAct,1956)颁布之前(包括在英国殖民期间),印度妇女没有家庭财富的继承权。

    在吠陀时代,由于女性没有继承权,嫁妆就成了一种事实上的财产分割方法。有些婆罗门为了保护自己女儿的权益,利用“梵天婚姻”由新娘父亲提供礼物这个漏洞,会准备一份嫁妆,吠陀时代的嫁妆被视为“Stridhan”,梵文意为“女人的财产”。不过在那个时候,嫁妆是富裕的高种姓的特权,低种姓更流行彩礼。因为低种姓家庭里的女儿,会更多地参与经济活动,在家庭里有更大的经济价值,把女儿嫁出去对穷人的家庭无疑会有经济损失,需要彩礼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正因为如此,最早也是印度的贵族发现了嫁妆的好处。一是可以加强贵族家庭之间联姻的纽带;二是让女儿变相继承财产,保证女儿到了婆家之后的家庭地位与生活质量——富人家女儿出嫁是去做阔太太的,非但不干活,还得要仆人伺候,经济价值为负。嫁妆作为一种提前支付的生活开支,在贵族婚姻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我在印度也确实听到过有人声称嫁妆是父母给女儿下半辈子提前支付的生活费,以此为嫁妆的合理性正名。这种说法如果是贵族之间通婚或许还说得通,放到平民婚姻里简直是不可理喻——就算印度女人婚后不工作,嫁到你家吃你的、用你的,人家不也要生孩子、带孩子、做繁重的家务吗?这些劳动难道就一文不值?

    所以无论是嫁妆还是彩礼,在富裕阶层和贫困阶层有着截然相反的需求。然而,由于上层阶级的大力推动,“顺婚”制度的升级,下层阶级对“梵天婚姻”的效仿,以及对“阿修罗婚姻”的抵制,最终嫁妆制度胜出,成为一种全民性的制度。

    目前印度社会的现实就是这样的。一个家庭如果在嫁女儿的时候给了很多嫁妆,他们在给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就会设法索要更多,要把付出去的赚回来。当彩礼或嫁妆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之后,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经济闭环。且越贫困的地方,由于缺乏经济能力,人们就会越依赖彩礼或嫁妆的收入,也就更难打破这种闭环。在印度经济发达地区,如今很多人已经果断抛弃了嫁妆陋习,而且他们也确实有底气向嫁妆说不;而在诸如比哈尔邦这样的穷地方,嫁妆是当地贫困家庭的一笔重要收入,很难说服他们放弃。

    从某种意义上讲,索取高额嫁妆(彩礼)的家庭,本身是被这一社会风气所绑架的。过去大多数印度人一贫如洗的时候,搞嫁妆这一套的主要是婆罗门;后来低种姓群体有点钱了,迫不及待要摆阔一下,嫁妆大行其道。如今婆罗门群体反而是最先摒弃嫁妆制度的,因为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和经济收入水平通常都更高。

    除了要保证收支平衡外,在索取嫁妆的时候还会有一种不可避免的攀比心理。嫁妆和彩礼本质上是人的物化,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的。标的低了,岂不就是变相承认自己低人一等?所以从长期来看,嫁妆的金额必然不断走高。

    奁,音“连”,是中国古代女子梳妆用的镜匣,引申为嫁妆的意思。因嫁妆纠纷(索奁)而烧死妻子的家庭谋杀是南亚的一大特色。

    印度在1961年颁布了《嫁妆禁令》(DowryProhibitionAct),然而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因为关于“嫁妆”的定义有很多漏洞可以钻。这一禁令形同虚设,民间依然我行我素,嫁妆纠纷致死案时有发生。

    印度在20世纪80年代对《嫁妆禁令》进行了两次修订,其中有一条新规定:离婚时,男方需要将收受的嫁妆悉数返还女方。在此之前,按照印度教传统,婚后嫁妆属于男方,离婚了,女方也不能带走。

    为了避免离婚之后人财两空,很多男方家庭选择谋杀妻子,而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制造厨房火灾的意外假象,将妻子烧死。由于立案率低(女性权利低下,警方容易被收买)、取证困难(通常都是男方举家合谋互作伪证),索奁焚妻成了一种高收益、低风险的牟利勾当。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人都要诅咒这万恶的包办婚姻、吃人的“封建礼教”。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鲁迅《狂人日记》

    坦白说,我小时候从来没读懂过《狂人日记》,也始终没有真正理解为什么说封建礼教“吃人”。我那时候对封建礼教的理解十分浅薄,仅限于贞节牌坊、裹小脚之类的,那些固然残忍,但似乎也没到“吃人”的地步。年少无知的我从来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也再没有机会去经历。我相信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讲,“封建礼教”只是遥远的往事,遥远到甚至让某些人有些“怀念”那个时代。

    地灶

    嫁妆这玩意,原本应该是有钱人的专利。古印度的祭司们曾汇编过一部法典,用以约束下层的人,代表的是古代婆罗门的“三观”。穷人打一开始就该老老实实按照市场规律搞彩礼制,然而他们经受不起“顺婚”升级这套糖衣炮弹的诱惑,把自己变成卫道士,也让自己成了殉道者。

    而贫穷和愚昧是这一切的根源,两者互为因果。

    印度的很多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都能追溯到“封建礼教”。印度政府知道有问题,可他们处理的方式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颁布各种各样治标不治本的禁令——禁止性别选择、禁止种姓歧视、禁止嫁妆制度、禁止走私黄金,以及各种出于宗教禁忌的禁令——禁止饮酒(某些邦)、禁止宰牛……

    印度政府是如此热爱禁令,禁令最新的版本则是“禁用××APP(10)”“禁止进口”……印度人不去好好反思印度进入现代社会后经济发展落后的根源,也从来没有尝试用政府的力量去进行实质性的宗教改革、经济改革以及社会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会用各种禁令来掩盖问题。按照印度一贯的做派,这些禁令不但解决不了原有的社会问题,还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就拿嫁妆问题来说,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的不是禁令,而是触及灵魂的宗教改革,让人们明白种姓制度是过去统治阶级对他们进行人身控制的工具。

    (1)Atharva-veda,Atharvan指僧侣,Veda指知识。

    (2)jati:按照职业划分的种姓。

    (3)阿顿神的光芒。

    (4)意为高贵。

    (5)意为奴隶、仆人、野蛮人。

    (6)意为部落的成员。

    (7)意为祭司。

    (8)意为武士。

    (9)高种姓女子与低种姓男子的通婚。

    (10)多指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