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黄昏里,夕阳被重重叠叠的楼宇遮住了大半张脸,透过梧桐树叶的缝隙将行人的身影拉的稀稀长长的。待人行道的指示灯变成绿色,我匆匆地过了街。
我与张明思约定六点在公司对面的商业街见面。这时间恰逢下班高峰,在滚滚的人流中我独自站在“隆基大厦”门口,显得有些扎眼。看了一眼手表,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刻钟,我略微踌躇一阵后转身进了“隆基”。
大厅中央坐落着一架三角钢琴,不同的时段有不同的女孩子在弹琴,而分布在这周围的每一家店铺的橱窗都敞亮得映得清人影。大厅内的人流稀松,三三两两地徘徊在各式的橱窗前,伴随着从钢琴里缓缓流淌出的旋律有着说不出的闲适。
我走到一家买水晶的店门外,橱窗里一只鸡蛋大小的水晶小猫咪正卧在蓝色丝绒上慵懒地眯着眼睛打量着过往的人流。这水晶小猫打磨得晶莹剔透玲珑有致。正当我看得入神的时候,它却随着一双突然出现的手离开了我的视线,我寻着那双手的方向抬头看去,店内那高高瘦瘦相貌轻俊的男人不是张明思又是谁?
我怔怔地看着他走到我面前,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放在我手上:“我说怎么不见人影,原来是跑这儿闲逛来了。”
这经年之后再次见面的第一句,竟然是这么平凡无奇的一句。
我回过神来:“一不小心忘记了时间。”
再看看手中的小盒子又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时候学大方了?”
多年不见了,他端着手臂毫不避讳地打量着我,我索性舒展开来大大方方地让其打量。
“怎么样啊?”我笑盈盈地看他。
“当年的小灭绝已摇身一变成气质女白领了。”他轻笑着摇了摇头,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我也悄悄地打量他,中规中距的牛仔裤加条文POLO衫的装扮已完全找不出当年那个小混混的影子。
这是阔别七年的再度相逢。他已不是当年的他,我也不是当年的我,好在,我们还是当年的我们。
我们选了一处街角的咖啡厅。门前有棵硕大的梧桐挡住了店名的一半,只露出“wallflower”一词,亦如我第一次来到这里的那一天。
明思大咧咧地坐在我对面,赤红色的夕阳打在他的脸上,使他的半张脸陷入了阴影中。这种感觉就像那一年的许多个黄昏,我只微微一侧脸就看得到他鼻影下的半张脸,还有那颗穿在耳骨处的耳钉。我仔细看了看他的耳朵,呵,好在它如今已经不在了。
“傻笑什么呢?”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耳骨处,他随即爽朗地笑了。
“年少轻狂啊年少轻狂!”
我也笑了,这个词用在他身上确实是恰到好处。
“最近怎么样?”
我笑着答道:“还不错。”
当期盼已久的重逢真正来临时,我的心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激动难抑,而是喜悦中掺杂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当然,也有紧张。我藏在桌下的手紧紧攥着衣裙,我等着他先开口,但又不敢坦荡荡地直视他的眼睛。
良久,他摸着下巴,微微隆着眉头:“让我想想我们有多久不见了……”
我笑了,我想这笑容一定有些别别扭扭的:“刚好七年了。”
半响,我听他说:“这七年来,我常常会想你。”
说话间他已经收敛起了前一刻的不羁,我无声地微笑着。不明就里的人或许以为这是情人间在互诉衷情,而听了这话的我明明会心跳但也不得不告诉自己,他只是在思念一个多年未见得老朋友而已。
我默默转动着咖啡杯,这一刻使我想起太多,都是这些年来我不愿触及的东西,是那段被风尘在心中良久,却又时不时地在心底掀起波澜的岁月。我敛了敛思绪望向窗外,对面的小广场上空正盘旋着几只风筝,在无风清朗的赤色天幕下它们仿佛只是挂在幕布上的几处点缀。
他搅着杯中的咖啡:“我的琴行刚刚装修好,什么时候来看看?”
我回过头来望着他,此刻的我定是一脸的讶异,我原以为他只是顺道来探望我。
“你是说在X市?”
错愕了一阵,我渐渐地兴奋了起来,这意味着他将时常出现在X市,离我更近的地方。
“是要定居X市了么?”我仍然不敢相信明思就要跟我生活在一个城市了。
他笑着点头,当我的猜测被证实时才觉得这幸福来得太过仓促,让我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什么时候去参观琴行呢?”
我抿了抿嘴:“周末吧,周末一定去。”
“一言为定!”
我沉淀已久的情感因为他的出现瞬间沸腾了起来,这空洞洞的城市也因为多了一个他而开始升温。周遭的环境都是我熟视已久的,但是却没有哪一刻比这一刻更能让我体会到对它们的归属感。这或许就是老友的魅力,足以使一片陌生的地方感染上熟悉的味道。然而他既是我的老友却又有着一种特殊的能力能够牵引着我心底的那颗种子,如今这埋藏多年的种子似是感受到了他的气息,也慢慢地苏醒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大家更好的阅读,不在榜的时候冉冉想修修文,当然更新还是照旧,但如果因“伪更”给大家带来不便还请亲爱的们谅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