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三月。
清晨,阳光还未洒落大地,泸州市郊的一座院子里,公鸡已经开始打鸣,一位满头银发斑驳陆离的老者,左手提着一个塑料袋,右手伸进袋口中抓起一把里面的玉米粒,熟练地向前方抛洒。
这位长者的头发略长,向后梳得一丝不苟,花白的胡须如同流苏般垂落至领口,遮住了整个下巴,给人一种超凡脱俗、仙风道骨的感觉。
老人名叫刘策,跟以往一样天蒙蒙亮就起床,开始给院子里的鸡投食……
自从退休以后,刘策便离开了省城,回到老家泸州的一处市郊小院,过起了期待已久的田园生活,这一过就是十年……
刘策是作为干部六十五岁才退休的,如今的他已经七十多了,老伴在前几年已经先他离世,除了儿女们偶尔过来探望以外,其余大多数时候他都是独自生活,虽然子女多次劝他搬回省城跟他们住在一起方便照顾,但每次都被他给拒绝,理由也很简单,身子骨好着呢,不需要照顾,只想住在老家,讲求一个落叶归根……
好在老爷子的身子骨确实还很硬朗,再加上年轻时在侦察连服役多年的经历,使得他即便年老,独自生活也没有丝毫困难……
恍惚间,灰蒙蒙的天空划过一缕微光,一道状似流星的光亮迅速朝着地面接近,片刻间便向着小院的方向坠落而来……
嘭!
一个东西伴随着光亮坠入小院,随之传来的只是一声低沉而短促的闷响,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就像一枚子弹射入大地,掀起一点土块,仅此而已。
刘策抓起玉米粒的右手一顿,狐疑地看向院子里的一角,正是刚才那从天而降的东西的落点,刘策很确定那不是子弹,子弹不会这样从天而降还伴着流星般的光亮,是什么鬼东西?
带着七分谨慎和三分好奇,刘策缓步朝着那个角落靠近……
公元904年,春,唐末。
“陛下!陛下……大事不好了!”
“梁王反了!梁王反了!”
秦岭山脉的一座道观中,一名宦官慌张地跑进正殿,拖着那不男不女的音色大声呼喊着,一个踉跄跪倒在地。
唐昭宗李晔冷哼一声,不屑的喝道:
“混账!什么梁王!逆臣朱温不尊皇命,把控朝纲,他早就已经反了,还用你说?”想着自已做了这久的傀儡皇帝,心中不忿,大骂过后却又无可奈何,一声低叹:
“哎!计划了半年有余!没想到最后还是突生变故,看来这次南逃蜀地是不可能顺利了,难道这就是天意吗!”言语中尽显不甘。
宦官一听这丧气的话,顿时急了,跪着朝前挪了几步,焦急的说到:“陛下,这次不同啊,您不能再被他们抓住了……”
说到这里突然停下,有些犹豫。
“有何不同?说清楚!”李晔追问道。
事关生死,宦官赶忙低头说道:“回禀陛下,刚刚收到的线报,这次梁王……哦不,朱温他不仅是要抓陛下,而且还要杀陛下啊!”。
事实上,在朱温的军中也有李晔势力安插的细作,关键时候会利用传书鸽或者快马等方式向他们传来一些重要信息,这次的追兵当中就正好有一名细作,是一名斥候,趁着断后的军队与他们先锋军对垒之时,将情报传给了禁军派出的探子,紧赶慢赶,直到刚刚探子才将情报带回到正在一座道观中休整的李晔众人手里。
“什么?线报怎么说?”李晔大惊,急忙问道。
“刚刚收到探子的消息,追兵这次接到的命令并不是活捉,而是生死不论,咱家以为,朱温这次是想杀死陛下,另立其他的皇子殿下为帝,以便于他继续掌控朝廷……”宦官一边解释,一边将刚刚收到的线报呈上。
李晔接过线报,看到上面写的“追回诏宗,生死不论”几个字后,后脊一阵发凉,但他还是强行让自已镇定下来,心中默默地想着:“大唐疆土辽阔,我却没有容身之所,上天真要亡我吗……”
就在昨日,唐昭宗李晔为了摆脱逆臣朱温的掌控,在被迫离开长安迁都洛阳之时,突然率禁军向西突围,沿着傥骆道一路南下,准备逃往蜀地。
自从安史之乱过后,朝廷便逐渐失去了对地方势力的掌控,皇帝为了制衡地方节度使,只能授予宦官相应的兵权,以达到平衡各方势力的目的。
毕竟宦官无后,只能是依赖于皇权,相比起权臣来说,宦官更容易管控,但这也只是相对的。
几十年后,随着宦官权力的逐步扩大,也已经是尾大不掉,自成体系。
两年前就有宦官裹挟李晔从长安去往凤翔城(后世的宝鸡市)投奔岐王李茂贞。
宰相崔胤只能借助朱温的势力去抗衡,伪造诏书让朱温去救驾,虽然知道这是引虎驱狼,但情势所迫也没有别的办法。
李晔被救回长安后,半年前又有宦官将李晔与何皇后软禁于后宫,假传圣意,要不是左威卫上将军孙德昭发现问题并果断站队斩杀了那几位宦官的话,估计李晔现在都还在后宫被关着,所以宦官不杀,李晔的南逃计划就难以达成。
为了这次突围,李晔已经准备了半年有余,为了彻底除去宦官之患,宰相崔胤先是借朱温之手清除掉了那些与其他势力暗中勾结的大宦官,只留了几名毫无权势的小宦官用来侍奉皇帝。
之后,崔胤又暗中为李晔组建禁军,储备实力,因为宦官一除,朱温必然会挟天子以令诸侯。
结果也不出所料,朱温开始要求李晔迁都洛阳,并对朝中反对他的重臣下手,专横无比。
所以李晔暗中派人联络了蜀王王建,希望蜀王可以派出军队过来接应。
蜀王当然是愿意的,皇帝住在自已的地盘,对他来说就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就算自已不想去做那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也总比皇帝落到逆臣朱温的手里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