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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相同交接错

黑白相同交接错

简介:
原名:《姐夫,别太猛!》【社会写实型小说】可以参考《余罪》。但本文写的并非卧底,而是更为边缘的人物:线人。简介:王猛,警校学生。毕业最后一年因保护女友,而被认定为重伤害,入狱两年半,与警察理想失之交臂。出狱后,机缘巧合混进社会,成了风光无限的“花河大姐夫”,与他的女人和兄弟们共同谱写出一段段江湖血史。而同时,他又有着另一层更为隐秘的身份……他是魅力四射的男神他是风光无限的商人他是冷血无情的混混他是精明睿智的线人他在花丛中徘徊,他在泥潭里挣扎,他在黑暗中匍匐,他在生死中舔伤……这是一本励志的奋斗史,还是黑道小说,每个人都有不同理解。(本文纯属虚构,现实中并非发生,切勿对号入座) 在黑白交接线上匍匐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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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相同交接错》

    2002年,发生了很多变化。大街上卖盗版磁带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VCD;韩流席卷华夏,HOT、李贞贤,动摇了四大天王的位置;四处张贴的都是《还珠格格》海报,满大街响的都是片尾曲《雨蝶》的声音……

    我记忆特别深,因为同一年我出狱。

    我入狱时还是1999年冬,本以为即将警校毕业的我,可以如愿穿上即将换发的99式制服,成为一名新世纪执法者。

    可就在临毕业的最后半年,我因为一个女孩,被判处了两年零六个月徒刑。女孩叫周舫雪,是我当时的女朋友。

    她是隔壁卫校的校花,因为几个社会青年入校骚扰她,导致我最后被认定为重伤害。而穿制服这件事,则成为我永远的一个遗憾。

    花河监狱的铁大门被拉开,这座北方江城特有的湿热扑面而来。正是夏季,空气里混杂着奇怪的化学品味儿。

    “王猛,出去好好生活!别再进来了!”狱警老沐说了一句,然后把二十块钱路费塞进我手里。这足够我当时坐公交到火车站,再坐绿皮车返回原籍的。

    “知道了,政府!”老沐平时很照顾我,否则我刚进去的时候,很可能被一帮人打死。

    我鞠了个躬,两年半的时间,不能说让我变怂了,只能说学乖了!

    有人说:监狱是男人最好的大学。

    我觉得有点儿片面,不过又必须承认:他的确给我补充了很多新知识。让我除了执法者该懂的那一部分,又多出了犯罪分子该懂的那一部分。

    而最关键的还是让我明白了那个事实:

    撑死胆儿大的、饿死胆儿小的,规规矩矩那一批,永远只能是一群倒霉蛋儿。而机会,却留给了那些游走在黑白边缘,甘于用命运赌博的人。

    顶着湿热的空气,一时间我不知何去何从。

    最想回的当然还是警校,我对花河这座城市的记忆几乎全是它,可它与我似乎已变成黑白两个极端,我回去又有什么用呢?

    卫校我也不能去,周舫雪之前曾看过我两次,可毕业后就离开了这座城市。毕业本就是分手季,何况对一个罪犯而言?

    除她之外,我家里的任何人都没来看过我,我知道是觉得我丢人。我爸当初为我考上警校,曾大摆宴席,收回了不少份子钱。现在肯定觉得:半辈子的脸都被我丢尽了。

    瞅着手里的二十块钱,我心里突然就冒出个想法:我一定要混出个人样儿来,让你们重新正眼瞧我!

    可毕业证没拿到,现在又有了前科,正经工作是不用想了,连当保安都成为一种奢侈。但找个饭店刷盘子,工地抬水泥总不是问题吧?

    可我还是想天真了……

    我坐公交去了市区,压根儿就没有工地。而刷盘子这种服务性工作,招的又大多是女人。

    我吧!年纪轻轻,还天生长了张高级脸,人家只看一眼,就觉得我不是那块料。

    的确!狱里很多大哥出狱时都会留下电话。可我跟其他人毕竟不同,我深知一入江湖深似海,如果真的踏进去,再想回头可就难了。

    天不知不觉黑下来,路旁的门脸还有一些亮着,我不死心挨家挨户的问。就这样,转眼已是深夜。

    这时天已有些凉了,我记得新华书店下面有一家网吧,之前跟周舫雪常去,就想先到那凑合一宿。

    可路过一个乌漆抹黑的胡同时,就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尖叫。

    “抢包了!”然后一条黑影便蹬着自行车从黑暗里窜出来,怎么就那么巧,正好冲着我而来。

    我想都没想,上去就是一脚。

    “砰”一声打了个迎击,那小子直接折了过去。或许是监狱里养出我的匪气,我揪住他脖领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通好打。

    一直到丢包的女人追过来,我这才罢手把包还给那女人。我去!硬邦邦的,估计有六七摞,这在当时绝对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小逼崽子,你他妈等着!”那小子爬起来骂了一句,又跨上他那辆二八大杠跑了,这时我才注意他满是鲜血的脸上,有一块大号胎记。

    心里暗骂:等你妈逼呀!这黑灯瞎火的,除非长成你这狗逼德行,否则谁认得出谁?

    “小哥,你没事吧?”丢包的女人怯怯地问了我一嘴。

    “没事儿!”我转身刚想走,又被那女人叫住了,“哎,你先别走!”

    我以为这是遇到了明白事儿的,可能要给我几百当感谢。说真的,就她那一包的价值,几百真不算多。

    可没想到她却说了一句,“我、我有点害怕!你能把我送回去么?”这就是我跟林娜的第一次见面。

    林娜住的地方,其实就是那个胡同里的一间公寓,只是黑灯瞎火,又弯弯绕绕,确实不太安全。我俩谁也看不清谁,直到走进公寓大厅,才能看清对方的脸。

    她跟我年龄相仿,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说真的,不能说特别漂亮,至少不如周舫雪。但1米7多的身高,配上苗条的身材,看上去有一种知性魅力。而那裹在水泥色制服下的胸部也不平庸,尤其对于她纤细的体型来说,更是难得。

    她见我正盯着她,不由脸一红,其实她也同时在打量我。

    我对自已的魅力深有信心,毕竟我二十多岁了,那也是从小学到警校,十几年来严格检验过的。就因为如此,我后来才有做大姐夫的资本。

    那时的花河还比较落后,除了市区仅有的几座高层外,几乎没有电梯。她住六楼,把她送上去我也气喘吁吁了,我毕竟已经走了一天。

    那时的人心还没有那么复杂,估计也是我英雄救美,她对我人品放心,便跟我说:“进去喝杯水!”

    这一说不要紧,我那没出息的肚子立时“咕噜”一声,就好像在告诉她:一杯水,可远远不够!

    进了屋子,林娜找了双拖鞋给我,鞋号很小,还是粉红色的,看来她房间里之前从没来过男人。

    屋里没有空调,一片闷热,她把外套脱了,又去开了窗子。可当短T恤下那丰满、成熟的酥胸再次晃到我面前时,我一瞬间就下头了。

    估计是入狱前刚刚尝过周舫雪的滋味儿,又在大狱里活活憋了两年,心里顿时一阵阵火气上涌。

    林娜似乎感受到了我眼里射出的欲望,“你、你饿了吧!我去给你煮盘水饺!”说完,慌不择路地跑了,那青春挺翘的屁股一撅,我他妈就更不想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