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玄幻> 前行的脚步图片
前行的脚步图片

前行的脚步图片

简介:
你有多久没有好好看过一本书了,希望你能找到在书中对应的自己 前行者的脚步
您要是觉得《前行的脚步图片》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微信里的朋友推荐哦!

《前行的脚步图片》

    太阳迸发着光芒,今日的光芒尤为热烈刺眼,仿佛要照亮世间一切的不公与龌龊,又仿佛只是想照亮一个种族的辉煌

    意识从云层慢慢下移,能看见地面了。

    一处苍茫古老的大地上,神族和人族最强大部落战斗着,人族的嘶吼声震耳欲聋。

    所谓的神族并没有那么强大,遇到人族最强部落,神族也不断陨落。战斗非常原始,盾牌、刀剑、长枪。不同于人族的是,神族肉身极强,并且有小范围法术和巨龙帮助。

    人类最强部落所向披靡,悍不畏死,眼看一个战士被斩去一臂却丝毫没有停止挥动的长枪,在冲锋最前线被斩去一只手,基本被判死刑了。但是他的眼神没有丝毫畏惧,连被斩去手臂该有的痛觉都仿佛不存在般,甚至在临死前一枪捅穿两个神族,他癫狂的笑着,直到喉咙被洞穿。

    人族战士越战越强,从一开始的多人才能杀一个,到两人便能杀一个,甚至临死前更是能不要命的拉一个垫背的。无形的气势叠加,逐渐化为实质般的红光,莫名的力量出现。

    最强部落战士们疯狂了,神族不过如此。神族的脸上最开始的傲慢渐渐被恐惧占去一小部分,事态有些不受控制。

    此时意识进入一个年轻人族战士体内,他身躯被插满箭矢,匍匐的朝人族后方走去。因为箭矢太多,严重影响了他的动作,走路的姿势像极了行尸走肉,走不动了便开始爬行。终于他爬到了只有一尺深的沟里,爬不动了,所幸他想见的人就在眼前的沟里侧卧着,女孩流出的血形成了一个小泊。

    他看着她:“这辈子我们输了下辈子在保护你”

    女孩笑着咽气了,原来最强部落的女性也不例外,都是参战者。原来少年也不是惜命,只是要在死前见她最后一面

    男孩失去意识,此前身上的箭矢集中在胸腹部,回走时倒下爬行,让箭矢再一次插的更深,部分透体而过,卡在骨骼缝隙处箭头的则是折断留在里面。失血过多让他闭上了眼睛,不知多久传来骚动声让他睁开了眼睛,他没死!

    是神族在收拾战场,人类最强部落全灭,终究是被庞大的数量优势所打败。他脸埋在土里,等着有人过来,近了,很近了,起身抓起身上的半截箭矢,拔出一根插进那名神族脖子,金色的血液肆意飞溅。祂惨叫着,他嘶吼着,一个凄厉渗人,一个震慑心魄。

    一根接一个直到身上的箭矢全部拔出来插进神族体内,有些卡在骨骼处的箭矢拔出来后箭镞脱落在身体里,剩下的却依旧被插进神族体内,这更疼,疼的曾经高高在上的神族也发出野兽般的嘶吼。人族眼神散发着疯狂,周围数千打扫战场的神族都在看着,没人靠近,神灵们的眼神冷漠,姿态高高在上。那名神族已经救不活了,祂们没必要救了。

    然而战场中诡异的气氛弥漫开来,明明是祂们胜利了,为什么唯一的人族还能有这样强大的意志。

    人族还是先一步倒下了,但他依旧倔强的看着那个神族,想看着祂先他一步死去,可他没能如愿,即便是一样的伤势,神族的体魄也能苟延残喘许久。

    他眼睛死死的盯着,就以这种姿态失去生命,瞪大的眼睛充满着不羁、疯狂与不甘。

    最后死去的神族身上流出金色血液夹杂着人族的鲜红色,那是箭矢上带着的血液。那一刻他们的血液不分彼此,神族不再高贵,人族不在低贱。

    神族领袖命令族人回去,下令让这些卑贱的人族尸体暴晒,让野兽去吃,让虫蚁去吃。

    神族走了,野兽虫蚁来到这里,却没有急着啃食尸体,其中有泪腺的野兽嘶吼着流泪着,战场上充斥着彻人心扉的痛楚。

    仿佛这些智力低下的野兽们也知道这些人是敢于向神举刀的前行者

    最终他们的尸体还是被啃食殆尽,连骨头都未留在人间,仿佛他们从没出现过,世间存在的一切痕迹都被抹去。

    “族长,这次我们补全了自身的气势,我们更接近完美了,下一次呢?”

    神族族长骂到:“该死的,卑微的蝼蚁,怎敢主动对神族开战,怎么能拥有比神族还要强大的勇气,神族才应该是最强的,没有短板的种族”

    “下次科技之力或魔法之力都行,收割之前不要干预他们发展,记得用大洪水清洗下地表,不要遗留进化之力,已经得到的不用在培养了,况且这次进化之力的培养有了不可控的风险,死了很多族人,尤其最后那个家伙,气势近乎实质化,差点就进化到更高一层,还好在那之前没撑住死了,他带来的麻烦够大了。”

    其他神族也被那最后站起的人族身影占据了心神。淡漠的心里获得胜利的那点喜悦也被冲刷殆尽。那个爬起的人唤醒了战争时人族的疯狂。神,不敢收尸。神,怕了!

    ————————————————————————我是一个分割线—————

    ———————————————————

    s:作家的话不能超过五百字,分了两部分还是超了,所以将我的想法写在了这里,挺重要的可以看看。

    看了九年书,第一次自己写书。因为书看得太多了,眼界越来越高,再加上书荒很少有书能让我满意了,看着弱智一样没有底线,只会跳出来让主角装逼打脸的反派让人提不起对抗的心思。

    只会喊666的复制粘贴版的配角又略显无聊,种马一样的男主到处播种,却没有爱情热恋阶段应有的轰轰烈烈,又或者归于平淡后的那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与陪伴。

    其实经历过爱情的人都说过,即便是成功的爱情也不是只有美好,既有大的磨难,也有细碎的磕磕绊绊,甚至还有激情过后令人烦闷的平淡感,让人不禁一次次问自己的内心,难道我们之间真的没有爱了吗?

    爱情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人们会在爱情中成长,或性格或做行为。看对眼就一辈子不争不吵恩恩爱爱是不存在的,又或者只存在于对爱情认识不够透彻的作品中。

    爱情中双方都是读书人,也同样都是一本书,另一半的一生值得细细品尝,一见倾心固然可贵,但细水流长才是爱情最后的归宿。

    就这样在书中各个方面得不到满足的我,准备自己写作。于是就在一天早上,从我的梦境开始写这本书。

    这个战斗场面是我昨晚的梦,切身体会到那种疯狂。便将他作为主角的梦,带着出现在我梦里那3000名战士的魂魄在剑与魔法的世界里过精彩的人生,这里不只有战斗,让生前一直在战斗世界里度过的可怜战魂得以见识新世界,略显紧张的情节中搞笑逗比也不会少。也让主角在新世界里崭露头角,当然他是一个类似于多重人格精神病的家伙,原因嘛便是那些战魂又逗比了,他本人是正常的,嗯应该是正常的??ω??嘿。

    在我的想法里,没有换世界这个概念,所以身边的队友不会经常换来换去,只有这一个剑与魔法的世界。

    并且我对于塑造有底线的反派有着一种执着,反派不会无脑使坏,不会为了给主角打脸机会而去装逼,这种蠢事儿我是不会写的。所以对执着于扮猪吃老虎打脸的朋友可以不用看了。

    作品很少有罪无可恕的反派,有的是立场不同却又有着自己底线的反派,但是也不会乱洗白。

    在我书写的世界中,一个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包括主角团,也不全是正义的伙伴,而是一个有善有恶,活生生的人。我觉得这才是角色的魅力所在。

    在九年的读书经验中,我深刻的了解到,一个有底线,有原则的反派,他的人气甚至能超过主角。所以我塑造的反派,他是有自己的理由,并且是有智商的,为人也会比较谨慎,不会像爽文里的反派一样活着就是为了衬托主角而装逼,然后被打脸。我个人是不喜欢这种低智的。

    然后明确告知是单女主,这比较符合我的爱情观,我本人观念就是,既然是爱情,那就应该相濡以沫,得一人心,终死不悔。不喜欢男主像个种马一样到处播情撒种,满脑子都是云雨。云雨可以有,但也要合理不是么,情到深处自然而然是合理的。

    至于观众喜欢看什么样的男主,不是我考虑的问题。应该考虑读者,但不应该讨好读者,写书应该有自己的主见,先写你的,再让读者区分好坏,而不是说这种

    “朋友们,帮帮忙投个票,月票第一我就考虑在后续情节复活伊老。”这样的蠢话。

    讨好读者,就意味着写不好书,必须要有所取舍。那为什么不写一个我自己喜欢的书呢?所以不管是男主还是主要的几个配角我都是只分配一个女生做伴侣。嘿,分配这个词用的真好,曾经就做过国家分配对象的白日梦??o??

    另外书会尽量免费,如果以后收费了,也可以在别的地方看,我不介意,你们懂我的意思。因为该有的细节我不会少,细节能造就一本书的深度。也只有足够多的铺垫,高潮才能跌宕起伏,让人有一种电流从头顶窜到脚底的感觉,浑身一颤。不知道你们读书时看到一本书最精彩的部分会不会也有这种感觉。

    读一本书就像傲游一个世界,书里主人公的爱恨情仇感同身受。仿佛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一样。我希望我的书,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精彩绝伦的世界,从新颖的角度了解它,读过之后仍流连忘返。也希望能够交到志同道合的书友,和一位终身的笔友。获一同道书友,不胜荣幸,胜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