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宋庆历三年正月初七,是公孙策昏迷的第三天,也是我魂穿后的第三天。
我名叫李长河,今年23岁,陕西米脂县人。我毕业于一所政法学院,按常理讲,我应该可以当一名地方的父母官。可惜的是,阴差阳错之余,我居然魂穿到宋朝,附体到公孙策的身上,成为了宋朝大清官包拯的左膀右臂。
我还是把故事从头说起吧。
2003年,我刚走出大学的校门,就被安排到安徽一个落后山村里去实习。一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情无比兴奋。当时的感觉,就像是一只被关在鸟笼中的小鸟,重获自由飞向了天空。
然而,现实终究击碎了我的梦想。
当我坐在车里看到崎岖不平的山路,以及一排排破落不堪的房屋,我的心沉了下去。心想:这里也太穷了吧。
随着车子慢慢的驶入一个大院子,我也感到一阵的眩晕——道路太差了,车子颠簸的太厉害了。我走出车子,立刻受到了他们的热情接待。
村支部书记走了过来,他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孙长河,是这里的村支部书记。今天早上接到了县委书记的电话,说是今天有个大学生来我这里实习。想必,就是你吧?”
“对。我今年6月份刚从学校毕业呢。我的名字叫李长河,很高兴认识你。”
“哈哈。咱俩真有缘分。虽然姓不同,但是名字都是一样的。你也叫长河,我也叫长河。”
看见他如此的平易近人,我也就不那么害怕了。尽管我以前都没有和当官的打过交道,但是我觉得只要自已不卑不亢,不在他们面前失态,应该没有什么不得体的地方吧。
孙长河连忙吩咐厨房里的阿姨准备午饭。他一边把我引到村支部委员会的办公室,一边叫书记去买啤酒。
孙长河是个话痨,看见我拘谨的样子,总是找一些话题来问我,免得我觉得尴尬。
不知不觉来到了午饭的时间,我和孙长河还有那个胡书记一起用餐。这两个人必定是个酒鬼,我都觉得可以给他们送个外号“千杯不醉”。我喝的醉醺醺的,最后居然都有点不省人事了。
最后,他们是扶着我到办公室的。我提出先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但是被他们否决了。孙长河告诉我,他自已非常忙,暂时没有时间来陪我,叫我先趴在桌子上休息一会儿。
等我睡醒后,已经到了下午时分了。我打电话给自已的父母,向他们报个平安。
时间过得飞快,我每天的工作就是陪着孙长河和他的书记何明同志一起去接待各种各样的领导,而且有时候还得陪他们喝酒。孙长河告诉我说,几年前也有个女大学生来这里实习,她勤勤恳恳,从来不给领导添乱,所以实习结束后已经顺利的去市政府工作了。他希望我也能和那个女大学生一样,服从安排,不能越俎代庖,而且最重要的是,凡事都要跟领导商量,不能擅作主张。
他这是话里有话啊!我心里想道。
可是,我天生具备的正义感,使得我遇到不平事总想着管一管。
就是这样的想法,惹得我终于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