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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世情缘》作者:风维
文案
明永乐年间,苏州。我睁开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我生在现代,长在现代,标准新新人类,父母副业是医生,正职是巫师,两口子因为没孩子於是竟使用了一种相当古老的巫术「逆天夺嗣」,生生拦路抢了一个魂魄,生下了我,只是法术没使到家,魂魄没抢全,漏了一魄照原路去明朝投胎去了,於是我只好跟着回到明代,追着我原来的身体继续过日子。
在明朝我只是个干粗活的小廝,却阴错阳差地备受闻家二少爷的宠爱,还有温柔秀丽的表少爷海真,只是……先不管这两人暧昧的关系,我老觉得闻府里上上下下到处都是祕密!甚至比我的真正身世还来得惊心动魄!
第1章
明永乐年间,苏州。
我睁开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据我已经了解的情况,今天江南首富林家刚刚买了我当打杂的小厮。我叔婶说我虽然是个白痴,但做起杂事来还挺能干,三百文钱买去应该不算亏本。他们的话其实并无贬低之意,我,或者说,我现在居住的这个身体,的确是个白痴,从生下来到现在为止,整整十九年都是无知无觉、行若木偶,叔婶肯抚养这样一具身体近十年,已算十分难得,尽管这个白痴几乎已包揽了家里所有粗重的活计。今年他们的亲生儿子要娶亲,现钱突然变得非常重要,于是终于决定把这副皮囊卖掉,能卖多少钱算多少。就在这具身体易主的这一天,我来了,我与他合而为一,承继了他的生命线。
讲起来很玄妙是不是,那就说清楚一点儿。我生在现代,长在现代,标准新新人类,父母副业是医生,正职是巫师,两口子恩恩爱爱,就是没小孩,掐指一算,原来命中无子。仗着有些法力,竟使用了一种相当古老的巫术“逆天夺嗣”,生生拦路抢了一个魂魄,生下一个聪明可爱的男孩,呵呵,那就是我。我幸福地长到三岁那年,父母接到天警,再掐指一算,哎呀不好,原来法术使得不到家,抢魂魄的时候没抢全,漏了一魄照原路去明朝投胎去了,唉,那就是我现在居住的这个身体是也。法术有了漏洞,天运便开始运转,逆天夺嗣之功仅能维持到我十九岁时,然后魂消魄散,大家一起死。父母大哭一场后,打点精神又使了一种名为“补天裂”的古老巫术,这次侥幸成功,我不用魂飞魄散了,但却必须要回归本位,也就是在我十九岁这年,不管天灾也好,人祸也好,现世的我一定会死,然后魂魄借巫术之力回到明朝,继续按我天定的命数生活。
就这样,我睁开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尽管从懂事那天起我就认命地在为这种逆转做准备,尽管我从来都知道有那么一天,自己会告别熟悉的现代世界,逆溯着光阴之河,来到这个属于我又不属于我的时空。然而当我的目光掠过柴房的青瓦,滑过远处烟柳重重、庭院深深的檐角高楼,停留在这明代的天空中时,泪水仍然忍不住如泉般涌出。我害怕,我恐惧。在这里,我是真正的举目无亲,我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我。
我被带到厨房干活。
我当然是不会的,但我这具身体会,当他没有意识没有灵魂的时侯他常干这种活。这算是很值得庆幸的事,因为虽然我早知道自己会回到明朝,也知道自己在这个年代里不是什么享福的公子哥儿,但我没料到自己只是个干粗活的小厮。我关于小厮的所有概念都是从小说和戏曲故事中得到的。我为了适应古代所学的那些东西,好象一点儿也派不上用场。
我睡在一间大房里,跟四个粗壮的杂使男仆一起。林家是有钱人,连我们这种最底层的下人都有不漏雨不透风的完整房子住。现在是春天,气侯还暖和,我很忧虑该怎样过冬,我非常害怕寒冷。不过这里幸好是江南,如果命运安排我在北方,我相信我熬不过第一个冬天。
然而命运不允许我安安心心地在这温暖如春的江南当我的粗使小厮,它非要把我弄到北方去,越北越好。
小姐要出嫁了,嫁给京里闻太师的大儿子,堂堂国舅爷闻潜。本来这不干我的事,我是下等的杂役,边替小姐捧嫁妆都不配,更别提陪嫁了。可我自己干的一件傻事断送了我。
那天晚上月色撩人,我悄悄披衣下床,溜到荷池边赏月。其实都是粗使小厮了,还硬要保持这种莫名的情调本身就很可笑,但我崇尚美的头脑完全不理会我身份的卑微,硬要拉我的身体出去。
坐在荷塘边,我心中默诵着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想着明代的文人一定会觉得这篇美文又无韵又无律的差劲死了,自己一个人笑了起来。
这时柳径那边来了几条人影。我认出那是即将出阁远嫁的大小姐和她的贴身丫环英儿,另外还有一个体态俊逸的年轻书生。
我静静地坐在柳树荫里没有出声。我当然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按照现代的观念来看这根本算不上能让人吃惊的事儿。
然而让人吃惊的事儿很快就发生了。具体的细节没能看清楚,我只看见了结果:小姐掉进了荷塘。
荷塘并不深,但淹死人的能力还是有的。小姐挣扎着不敢呼救,情郎和丫环完全吓傻了。我叹了一口气,在阴影里站起来,悄然无声地跑另一条路上来。从这个方向出现可以让我在事后解释为起床解手听见了动静,不至于被人怀疑偷窥个人隐私。
我跳进荷塘把小姐拉了上来。作为前校际游泳冠军,救人只是一件小事,关健问题是善后,因为这三个人已经没有哪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了。没办法,天塌下来,只好聪明人顶着。我吩咐英儿送小姐回绣楼,自己拉着抖作一团的白面书生从后门打发走。本以为已经了事,可回来时发现那两个女人居然还待在原地等我。凶巴巴地一问,才知道绣楼底下守夜的丫头尽忠职守,起夜时看见门开着,以为自己不小心忘了关,咔嚓锁上了。偷情在外的可怜人儿回不了二楼的香巢,又不敢叫门,只好回原地等我,天知道她们为什么认为等我来会有用。
不过还真有用,我领着这主仆二人绕到绣楼后面,悄悄从暗梯回了房间。小姐从不知道她的闺阁内有暗梯,英儿也不知道。因为这暗梯是供我这种人进出这间美仑美焕的房间的……我每天都要来擦地板。
小姐进内室换衣服,进去之前还坚定地命令我不准走(这时侯倒威风起来了)。整装完毕出来后,小姐颤抖着询问李公子(我猜是指那个书生)是否已安全离开,我回答说走得飞快哩,神行太保也捉不回来了。小姐流下泪来,看样子这位久居深闺、金尊玉贵的大小姐的确受了惊。我同情这些金丝雀般不自由的小姐们,但不赞赏她们的眼光。干嘛总是喜欢邻院的书生啊?实际上那些书生既没决断也没魄力,只是些酸溜溜的呆子。不知道《西厢记》有无续集,我想莺莺嫁了张生未必会幸福一生,因为就理论分析张生属于那种见不得漂亮女人的肤浅男子。
揣摸着大小姐的心思,我善解人意地保证道:“小姐你放心,今晚的事情我决不会说出去的,女人成亲前总得谈一两个恋爱才不负青春好年华啊。”
小姐感动地扑过来抓住我的手(放开!快放开!男女授受不亲!!),眼泪汪汪地说:“你肯这样,实在是救我第二次命了。我一见你就投缘,不如明日回了太太,调你来我这里使唤如何?”
英儿也在一旁猛点头道:“是啊是啊,小姐出嫁后,身边最好有个能干人儿,我们也可以做好姐妹啊。”
我顿时满面挂上黑线,怒吼道:“你们看清楚一点!我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