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工作氛围已经足够让人头昏脑胀,恰好又赶上“百日誓师大会”的筹备会议,会议室里没有几个精神状态还算清醒的人了,除了讲台上那位——副校长已经滔滔不绝地慷慨陈词了二十多分钟,还没有切入正题。
这时,宋歌的手机铃声响亮地打断了副校长的发言,她手忙脚乱地拒接来电,却无法拒绝全场投射而来的目光,这群目光里有责备,有同情,甚至有幸灾乐祸。
短暂沉默后,副校长终于稳定了情绪,她清了清嗓子,继续发言:“我们既然选择老师这个光荣的身份,就应当有为人师表的觉悟,如果开会时都不记得手机调成静音,怎么有底气要求学生们上学时把手机静音呢?“说完,副校长翘着指头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她不友善且不屑得有些高傲的目光自发言台上精准地钉在宋歌身上。
宋歌被副校长盯得打了个冷战,她慌张地低下头,简直恨不得把头埋到桌板下面,却还是忍不住瞥了一眼,这一瞥刚好与副校长的复杂目光触碰。
副校长本没想到过错者还有胆量望向她,这一瞥让她立刻像是一只被激怒的猫,发出短暂而古怪的“哈“声,这声音十分短促,却足够旁人听出这语气词中的强烈不满,而这不满又多少夹杂着一些陈年恩怨。
宋歌紧张得几乎要弹射起来,她的双腿已经发寒,恨不得登时走掉算了。
好在,副校长自以为大人有大量,又或者是讲稿太长,容不得这么长久的停断,总之,她没有与宋歌僵持太久。副校长翻了个白眼后,继续她自以为精心准备的、冗长且有没有营养的讲话。
后面的讲话内容宋歌是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她忐忑得一动也不敢动,几乎连呼吸都戒掉了,她的窘迫太过明显。宋歌知道很多人还在偷偷瞧她等着看笑话,她自知不能继续静止下去,这让自己像个手足无措的傻子。宋歌把签字笔摁在本子上,她逼着自己写点什么,但是她又听不清任何语句,只好一笔一划地写着自己的名字,仿佛一个专心听讲、奋笔疾书做记录的好学生。
宋歌一遍遍地告诉自己:我不在意这些,我已经习惯了,副校长本来就瞧不上我,这是正常的,没什么。
但是怎么可能没什么?
终于熬到散会了,宋歌默默待在原处没有动,等其他同事陆陆续续离开会议室,她才开始慢吞吞收拾东西,磨磨蹭蹭地全部收拾妥当后,她本来想在这间已经空无一人的会议室坐到下班,静思已过,也免了再跟其他人碰面,但她突然想起下午才收上来的课堂小考卷,今晚必须要批完,不然明天课上讲什么呢?宋歌不得不强打着精神准备回办公室去,她垂着头向门口慢慢腾腾地挪动。忽然,宋歌低垂的眼睛看到了一双黑色的皮鞋,她认识这双鞋。
过年时,曾旭的二婶付友红曾经“不经意“地透露过:“这双鞋子还蛮难买的,阳阳在巴黎排了好久的队才搞到呢,听说要八千多块!花这么多钱买双鞋子,真是败家!可是我这儿子呀,怎么批评还是不改,这可叫我这个当妈的怎么办呢?“
说到这里,付友红一脸宠溺地看着儿子曾阳。曾阳一脸无所谓,他的手指正噼里啪啦地敲打着手机屏幕,不知跟谁聊得火热。
怎么办呢?自然是跟家里人炫耀一番:多么好的儿子啊,本科毕业后就跑去欧洲留学,一个硕士接一个硕士地念着,但是一张毕业证都拿不到,“半途而废地念了这些年的书,倒是不忘啃着老给老妈买一双奢侈品皮鞋。”曾旭对堂弟曾阳这样评价。
付友红眉飞色舞地聊着无人关心的皮鞋,没人接话,大家默许了她的炫耀,她也只好默许了大家的沉默。
曾旭用胳膊肘轻轻顶了宋歌一下,挤眉弄眼,用夸张的嘴型说着:“又来了。”宋歌轻轻笑了笑,她怕付友红看见,赶紧低下头。
敏感的付友红还是瞥到了宋歌的笑容。这种欢快的微笑太发自内心了。付友红的慷慨陈词瞬间就失去了动力,她没底气地住了口,却忍不住狠狠削了宋歌一眼。
是这时候开始记恨我了吧?宋歌赶紧拽回思路,她低头盯着这双有些磨损的皮鞋,心想:她难道天天穿着这双鞋吗?奢侈品也能穿成这样。
即便脑瓜顶没有长眼睛,宋歌也能清楚地感觉到付友红冷冽的眼神正蛮横地冲破她的头皮、直插在她的灵魂上。
宋歌又打了个冷战。
“小宋,咱们聊聊天?“付友红趾高气昂声音从宋歌头顶传来。这哪里是聊聊天,分明是兴师问罪来了。
宋歌的头愈发低下去,她觉得是应该要说点什么的,但是又什么也说不出来,无论此刻面对的一个长辈,还是一个领导,她都紧张得难以言语。宋歌发觉自己喉头很痒,几乎要咳出声来,她使劲儿吞咽口水,遏制了咳嗽的冲动,这也让她更加说不出任何话来。
付友红不理会宋歌的静默,自顾自说起来:“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
宋歌连忙抬头,着急地摆着手连连说不。
付友红却看不见也听不见似的接着说:“你如果有意见,就当面锣、对面鼓地说出来,我又能把你怎么样吗?你这样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说真的,让我很寒心。”
宋歌知道自己现在说什么都不对,干脆继续低着头,比起别的,她最擅长这事儿。
付友红根本不在意听者的表现,她抑扬顿挫地抒发着情绪:“小宋呀,你就算不把我当领导,好歹也把我真的当成你的亲二婶啊。当初,你刚来报到,我一眼就相中你了,立刻把你介绍给我的宝贝侄子,我是真心实意把你当家里人啊!你怎么跟我就不亲近呢?咱学校什么情况你也知道的,市重点初中呀,多少人挤破头往里进,你当时只是个本科生,本来是留不下的,但我凭一己之力要求留住了你,我支持着你,你就不能也支持支持我吗?”
这是事实。
宋歌毕业于海成一所很不错的高校,在校期间成绩很好,本科毕业后她没有继续升学,而是选择投入教育事业。本来,以宋歌的条件,去一所一般的中学是没什么问题的,不过,海城一中实在是海城最好的重点初中,每年的升学率甩第二名一大截,这是各种师范生挤破头想要挤进来的好单位。宋歌投简历时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海城一中不行就海城二中,海城留不下就回老家去好了,她向来不争不抢、顺其自然。
面试后,校领导对于宋歌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觉得她虽然有些才能,但过于内向,不适合担任教师;有人觉得教育是一件长远的事情,只要宋歌肯付出精力,凭她的聪明才智,对这份工作一定可以很快上手;有的人点出,从三年前开始,海城一中的入职标准至少是研究生学历,宋歌本科学校再优秀也终究是差了一点……最终,还是付友红一锤定音,要求留下宋歌试试看。
回想起来,付友红当初也是有一点私心的,她看好了漂亮聪明的宋歌,想把她介绍给自己的宝贝儿子。那个不着调的曾阳常年漂泊在外,付友红总觉得不是个事儿,她想着得有点什么东西把他套牢留下来才行,这个“儿媳妇“或许是一个很好的借口。
后来,在付友红的引荐下,宋歌和曾阳见了面。如付友红所料,宋歌的漂亮、婉静确实一下就吸引住了曾阳,他看惯了热情奔放的外国女人(当然也包括在外国的中国女人),一下就被与众不同的她击中了心脏。这又如何?曾阳可不想年纪轻轻就为了一个女人放弃大好的自由,所以趁着情分尚浅,偷偷又跑回了欧洲。付友红自觉有些对不住宋歌,只好顺水推舟把她介绍给曾旭,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说起往事,付友红总能滔滔不绝,她把自己说的很是感动,一见宋歌仍旧低垂着头,她就觉得越说越没劲儿,反正也是陈腔滥调,说久了自己都嫌烦。想到这里,付友红又替自己悲伤起来,她不想被宋歌看穿情绪,只好赶紧打发后者走了。
宋歌小心翼翼地道了别,然后像一只虎口逃生的兔子一样,以竞走般的速度驶向自己的办公室。
看着宋歌远去的背影,付友红冷哼一声,还是一如既往的小家子气,幸好曾旭没相中她,不然可是耽误了儿子的大好前程。这么想着,付友红昂着头,踩着她的奢侈皮鞋,踢踢踏踏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