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漫收到入职通知的时候,她正在外婆的老房子里收拾东西。
其实她很意外会收到这条短信,甚至在对方hr亲自打电话过来之前,她都认为这条短信是不是发错了人。
上面写着:赵喜漫女士,你好。
在迟迟没有得到她回复后,hr亲自打电话过来,问她是否可以准时入职。
如果方便的话,请在下周一准时来公司报道,需要带的东西都在短信里,当然,如果她本人还有另外的事情,可以提出来,公司会考虑推后入职时间。
喜漫很想问一句选择她的原因,但还是没有,她答应了一句“好”。
在挂掉电话前,对面的人提醒她,公司会在入职后安排统一的体检,项目详尽,这是公司的入职福利之一。
对方特意提醒她这个,让喜漫发愣了两秒,直到电话已经被挂断。
房间窗户是老式的外开玻璃窗,上面的红色木托已经干裂掉漆,边缘的木色发灰,角落积着厚厚一层灰尘,甚至连蜘蛛网都已经破败。
玻璃窗碎了一块小角,初冬的风偶尔刮起一阵,从破开的玻璃往里吹,喜漫坐在沙发上,于是冷风直直的钻进她脖子里。
今天天气预报显示最低温度是5c,南方的湿冷一向是化学攻击,风带着湿意能从毛孔一直钻进骨缝里,喜漫穿着宽松露脖的毛衣,整个脖子被寒风包裹,她反而很享受这种寒冷。
喜漫本来打算如果没有找到工作,就暂时住在老宅里,可现在突然通知她入职,那她就要做另外的准备了。
首先是要找房子。
离公司近的最好,这样节省很多时间,不过这里小城市,房子好找,租金也都便宜,基本上一千来块钱,能租到不错的小公寓。
租房软件上一招一大把,喜漫不太有精力去实地走访挑选,她准备就随便选一个,住得过去就行。
从老房子出来是下午三点多,路上来往的人比之前多了一些。
喜漫看起来是个生面孔,街坊邻居难免多看两眼,这赵二娘家的人早在六年前就都离开了,家里这么多年没再有人回来。
也没有人认得赵喜漫。
十八岁的赵喜漫和二十四岁的赵喜漫,没有太大区别,要说一定有不同,就是她这双眼睛,以前这双眼睛是会笑的,弯起来像一轮细细的月牙,比咬一口就流汁的蜜梨还要甜。
现在这双眼睛太平稳。
少了些兔子般灵动的狡黠。
回家的这条路变宽了,高低不一的围墙里,是熟悉亦或陌生的院落,冷风簌簌的吹着枯黄的树叶,一如多年前记忆中深刻的那个下午。
喜漫刚回来不到一周,因为要跑面试,她暂时住在宾馆里,还挺便宜,住一周五百块钱,现在面试过了,宾馆没有再住下去的必要。
她回去收拾东西。
六年前离开云州时就是这一个箱子,重回故里还是这个箱子,走时抛开了一切,回来依旧什么都没有带来。
喜漫在下午联系看了两个房子,第一个离公司步行五百米,租金一千二,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第二个距离差不多,租金一千,是楼梯房,有两室一厅。
喜漫在短暂的考虑后,选择了第一个。
因为在十八楼,高,视野好。
她喜欢大大的落地窗,和一眼就能看到窗外的开阔。
短暂的休息后,喜漫去了一趟附近的超市。
这里很方便,过了马路对面就有一家大型超市,是云州的连锁超市,开了十几年了,喜漫离家前就经常来逛。
六年过去,里面也大变样,应该是重新装修过一次,这个点超市已经准备关门,工作人员在各类水果和熟食区贴上打折标签,喜漫看着上方的分类牌,才勉强辨认自己要去的方向。
刚住进来要买的东西很多,首先是清洁用物,她得先把卫生打扫干净,其次一些生活用品,像洗发水沐浴露这些,还有衣架,床单被套,甚至是被褥,她都没有。
厨房用品暂时搁置,喜漫想,她短时间内不会在家里做饭。
出超市的时候满满两大袋。
喜漫突然有点后悔一次买太多,尽管就在对面马路,她力气不足以顺畅的提起来,她攒劲的往上一抬,咬牙往前走。
才走两步路——
她脑袋嗡嗡的响。
“姑娘往哪走?要帮忙不?”骑摩托车的大叔戴着浅棕色头盔,在她旁边停下。
这是云州骑摩托车拉人的标配,一顶浅棕色头盔,有点像老旧竹筐的颜色,喜漫站不太稳,她摇头,说自己不坐车。
“你是不是要去医院啊?”
“要是不舒服我送你去,不收你钱!”
从他的话语中,喜漫已经能知道她自己现在脸色非常不好,她今天没有化妆,面色变化一眼能看出。
不过喜漫知道,她没必要去医院。
她准备找个地方坐下休息会儿。
超市外有长椅,喜漫坐下,东西刚放在一边,她脑袋“砰”一声往椅背上砸,接着听那大叔惊呼一声,踩下摩托车脚踏跑过来,边跑边问她怎么了。
这个点的超市附近人很少。
喜漫只是头有点晕,坐下时瞬间失去意识,就那短暂的一秒钟,她想让大叔不要喊人,可她喉咙被一口腥甜味卡住,无法开口。
后脑勺被砸得有点疼。
大叔来不及喊,一道平静的声音传过来,询问道:“怎么了?”
“这姑娘好好的,脑袋直往这上砸啊,我看她这脸色,说送她去医院,她也不肯……”
大叔要被这小姑娘家急死。
他自己的女儿和她差不多年纪,刚出来工作,在外面大城市,身体不太好,又总加班,所以看到这样的小姑娘,他就忍不住想帮一把。
“我是学医的。”短暂一句话,喜漫只觉得声音熟悉,她在坐下后身体的失重感逐渐消失,终于能够抬头,于是望进一双平静温柔的眼睛。
这双眼睛在看到她后眼神逐渐变得冷漠。
也许只是喜漫的错觉。
他问她哪里不舒服。
喜漫发愣般盯着他。
从他平静的眼神里,他看她完全是一个陌生人。
喜漫却认得他。
林向珩。
他的睫毛还是和以前一样长,皮肤是冷白色,穿着一件深色大衣,里面是白色高领毛衣,他站在面前时,一股熟悉的,阳光晒过的皂香笼罩下来。
他手上提了袋子,装着两小盒东西,他把袋子放下,要再次问时,喜漫终于能开口了。
“没事,低血糖。”她敛住视线,声音很轻。
夜色笼罩下,路灯打在她侧脸上,为她苍白的面色增添了一抹暖黄,林向珩似乎在思考,然后,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了一颗糖。
一颗彩色包装纸的糖果,安安静静躺在他手心。
“谢谢,不用了。”喜漫没接,“我自己有。”
既然她不要,林向珩没有多说,他把手收回来,那颗糖果放进口袋。
大叔看她已经缓过来,脸色也好多了,那边正好有生意,于是他去揽客,让小姑娘家家的,多保重身体。
林向珩还不走,赵喜漫此时很想离开这里,但她的力气还没有恢复回来,并且——
这两袋东西太重,她不确定她是否可以顺利把它们提到家里。
“还有哪里不舒服吗?”林向珩再次向她询问。
喜漫摇头。
于是她站起来,伸手去拿那两袋东西。
还没提起,已经被一双手先一步提了过去。
“走吧,赵喜漫。”他喊出她的名字,依旧平静陌生,“你要提去哪里,我帮你带过去。”
林向珩从不是个热情的人,他甚至很不爱搭理人,赵喜漫还记得她当初每天早上给他送豆浆和油条,连续一周后,他才开口和她说第一句话。
他说他不喜欢喝豆浆,让她以后别送了。
“哎呀,不喜欢喝豆浆的话可以喝牛奶呀,牛奶很香的,还有玉米汁也不错,我特别喜欢喝,而且新丰包子铺你知道的,他们家巨难排队,我每天早上早起十五分钟给你排队买的欸。”
赵喜漫笑起来,一副小甜梨死缠烂打的无赖模样,她说“求求你了,赏赏脸吧”。
即使这样林向珩依旧没有搭理她。
此时他的脸色就和当初一样,冷漠的像一座冰封的雪山,这么多年这座雪山从来没融化过,他现在像一个礼貌的公民,在帮助病弱的社会人士。
赵喜漫不想和他有再多的交集,可她现在又不能把东西从林向珩手里抢过来。
赵喜漫开口,她妥协说:“对面幸福大厦,帮我提到电梯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