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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秘地

女娲秘地

简介:
林峰原本是浪迹在火车站的一个小青年,却因为误抢一南方老板的包裹卷进了一个涉及三代人的惊魂角逐当中。 女娲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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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秘地》

    女娲密码

    阿懒小哥

    本书由磨铁(得间)授权掌阅科技电子版制作与发行

    版权所有

    ·

    侵权必究

    石家庄的五月是死气沉沉的,没有一丝风,人们慵懒地走在柏油路上。

    胆子大一点儿的女人,开始穿那种半镂空的超短裙,而年轻小伙儿一如既往的穿着个大裤衩,赤着上身在马路上裸奔,同时对从身旁经过的每一个漂亮女人想入非非。

    新百广场旁的火车站,此时此刻聚满了各种各样的人,穿红挂绿的,奇装异服的,每个人都揣着自己的心事,或喜笑颜开或愁眉苦脸。

    我和同伴夹杂在这股洪流之中向东涌去,并在公共厕所旁寻得一个僻静角落,我俩蹲身掏烟。

    我,林峰,二十三岁纯种屌丝男。

    老子没有故事,没有女朋友,没有考研,没有不治之症,也不放羊,哪条腿都没断,不养乌龟不养狗,不骑猪上战场,KTV里也唱不哭小姐,也不是从哪哪过来的,我现在唯一能做也想做的就是蹲在马路牙子上,嘬完这颗红塔山。

    “看好没,哪个?”

    旁边的皮包儿不耐烦的催促着。

    “包——皮别说话,老子在看。”

    我不耐烦的道。

    “老子叫——皮包儿!”

    前者愤愤道。

    “包~皮~”

    我故意把尾音拖得很长。

    “就他了。”

    我把烟屁猛嘬一口,然后弹到对面墙上,“手脚麻利点儿,抢包就行,千万别闹出大乱子。”

    皮包儿会意地点点头,这也是他相中的猎物。

    车站出口人流攒动,一个老板模样的中年人西装革履,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左手腕上挂着一块闪闪发光的腕表,拉着个棕色皮箱,右手始终放在胸口寸步不离,守着他的黑色软鳄鱼皮手包,啧啧啧,真是个大家伙。

    这家伙来回张望,显然是在寻找自认为比较安全的出租车。

    “哥们儿,打车啊。”

    皮包儿上前攀谈。

    黑色西装男满脸狐疑的上下打量了皮包儿半天,用一口浓重的广东话开了腔“四呀,四呀。”

    “去哪您嘞?坐我车吧,便宜!”

    皮包一嘴北方片汤儿话。

    “去青年路那边。”

    “呦呵,道儿够远的。”

    “多少钱?”

    “一百!”

    皮包儿故意要高价,好像自己真是个司机一样。

    “呜哇~哪有那么贵,唔这边的朋友说,也就二十块钱。”

    南蛮子伸出左手向皮包儿比了个二。

    “早没那行情了,你要嫌贵你扫听扫听别人。

    要不干脆让你朋友开车来接你。”

    皮包儿假装不耐烦,转身就走。

    “一,二,三。”

    我依旧蹲在原地,心里默默读秒。

    “等一下。”

    南方老板张嘴叫住皮包儿,阳光的反射下我竟然看到他嘴里两颗闪闪发光的金牙。

    “真是块儿肥肉啊~”

    我想。

    皮包儿回头之前冲我这边狡黠的笑了笑,是的,鱼咬勾了。

    “有事儿?”

    皮包儿回头。

    “嘿嘿”

    中年男笑笑,摸上衣口袋,竟从内兜里摸出一盒精致硬塑料盒香烟,从里边取出一根递过去,“兄弟,唔看你挺实在的。

    这样,你把我送到地方,钱一分不少。”

    “这不结了嘛!”

    皮包儿一抖手,把烟接过来叼在嘴边,“走走,车搁那边,车站人太多根本进不来。”

    一边说着一边欲帮南方老板拎皮箱。

    “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广东佬赶紧拒绝。

    皮包儿笑笑,“行,那我给你头前带路。”

    带路?去哪?真把他送霞光剧院去?休想!

    皮包儿三拐两拐,就带广东佬折进了早已踩好点的僻静清幽处。

    “师傅,你车停在这里?”

    那老板已经开始怀疑。

    皮包儿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的带他往巷子深处扎。

    “冚家富贵啦你!”

    南方佬自知上当,撤身就跑。

    “我去你大爷!”

    我大喝一声,从蛰伏半天的拐角处现出身来,把那中年男早吓得愣在当场。

    “彭!”

    一声闷响,中年男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我看见拿着板砖浑身颤抖的皮包儿。

    “我靠!

    下手这么狠!”

    我惊叫一声。

    “我这不是怕到嘴的肥肉跑了嘛!”

    皮包儿显得是那样惊恐不安。

    我骂了声废物,赶紧俯身去探那人的鼻息,“放心吧,死不了。

    撑死算个脑震荡。”

    我站起身。

    当我站起身我才发现皮包儿其实并不关心这广东佬的死活,他早已迫不及待的去解这位仁兄的腕表和金链子。

    “我靠,你下手够快的啊,他妈给我留点儿。”

    我大骂皮包儿。

    “这回这个货肥,你看大金戒指小手表的,这次又够玩上一段时间了。”

    皮包儿洋洋得意。

    “嗯,确实。”

    我表示赞同。

    “你说这皮箱里装的啥,那会儿我说给他拎着他死活不让,看来这里面肯定都是现金。”

    皮包儿伸手就要去摸皮箱。

    我把他的手扒拉开,“别猴儿急,想钱想疯了?找个僻静地方再说。”

    作为他的领导,我说话还是有些重量的。

    皮包儿警惕地扫视了一下周围,嘟囔道:“确实不太安全。”

    然后就悻悻地开始跟我把地上的人往边儿上挪,“这死胖子够沉啊!

    肯定没少吃好东西。”

    “干活得了!

    哪那么多废话。”

    我们两人抬着他,把他用力往巷子深处拖。

    “干什么呢!”

    突然从背后有人大喝一声。

    贼人胆虚,本来我们做的就是不光彩的事情,猛地听背后这么一喊,吓得我们赶紧把胖子扔在地上。

    “快跑!”

    我大喊一声。

    皮包儿手疾眼快,把金链子手表啥的往兜里一装,拿着那鳄鱼软手包就跑了。

    “真,真他妈厚道。”

    我大骂一声,远远地我就听到有人向这边追过来,也顾不得回头多看,我扛起手提箱就往岔路跑。

    做贼的规矩,如果被别人发现或者追击,两个人一定要分开跑。

    一是扰乱追击者,二是增加逃跑几率。

    现在顾不上这么多了,我扛着箱子穿过悠长的深街老巷。

    巷子很长很深,大概跑了七八分钟,眼前突然一片开阔,跑到闹市了。

    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我心中大喜,赶忙穿进人群顺势把外套脱了下来。

    又狂奔了五六分钟,我实在是跑不动了,便停了下来。

    “呼呼~”

    我双手拄着膝盖,躬着腰呼呼大喘。

    “妈的吓死老子了。”

    我往后忘了忘,见并没有人追上来,这才安定心神。

    我又往前走了会儿,见确实没人追上来,就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后背都湿了,本来天就热,这一跑内心一燥,更是觉得越发的闷热,汗珠子噼里啪啦地从头上滚落了下来。

    我伸手去裤兜摸烟,拿了根儿红塔山叼在嘴上,“妈的,也不知道皮包儿那小子跑掉没有。”

    喊话的人没追我,那就很有可能去追皮包儿了。

    那小子一身瘦肉,身体灵活,甩掉几个人应该不是问题。

    “活该被追,吃肉老想捡肥的,等他妈逃跑知道拿瘦的。”

    我暗骂这小子不仗义,但转念一想我又“嘿嘿”

    笑了。

    哼,这小子平常就阴阳怪气,对我说的话更是阳奉阴违,暗地里背着我不知道私吞了多少好处。

    要不是看得上他偷窃打架是把好手,我说什么也不管老大要这个人。

    这次啊,我有好东西我也不分给你,我用手摸了摸旁边的皮箱。

    抽完烟,我思绪平静了不少。

    在这个行业混饭吃,按规矩得到的东西三天不能下账,也就是说三天不能动,怕小字辈儿的冒犯了其他盘口的“神仙”

    ,或者得罪了其他地方的势力。

    如果是道上的人丢了东西或者被抢了,搁江湖上放出风来,各个盘口的老大都要帮忙寻找,如果是自家小弟手脚不干净,还得带着东西带着人去人家地盘儿上“负荆请罪”

    下账的有专门的地方,就跟梁山好汉“分赃聚义厅”

    差不多一个性质。

    碰头也有专门碰头的地方,我现在按规矩应该去长江路那所房子等着跟皮包儿汇合。

    “狗屁的规矩!”

    我想想就来气,老子拼命抢来的东西凭什么要分!

    现在正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平常都是两人,现在就我一个人,我先把箱子打开,捡着值钱的先拿一部分,然后……

    “嘿嘿,我这脑瓜子真聪明。”

    我都羡慕我的智慧,那就先带着拉箱回家吧。

    我独居在这座城市某一个城中村内,并不是每个痞子都能花天酒地,有钱开豪车住洋房,我的经济水平只允许我蜗居在这个大城市偏僻的一角。

    在这里有好多我或者说跟我一样的人,他们昼伏夜出,做着不可告人的生意。

    现在是下午,筒子楼的住户们慵懒的躺在床上,灼灼烈日晒在这片烂地儿,蛆虫都退避三舍,不愿接受这光的恩泽。

    我穿进村中的一条小路,没有人。

    村子里的建筑跟这座城市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对照,在外面不远处便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而这座村子仿佛被时光遗忘了一样,虽处闹市却格格不入。

    烂尾的二层小楼锈迹斑斑,脱落的墙皮一片一片地掉落在地上,走不远在村子正中还有一个巨型垃圾堆,这里堆满了村里人各种生活垃圾:食品袋、牙刷、穿破了洞的连体裤,还有封面印满日本女明星的光盘。

    我无闲关心这些东西,我租住的房子就在这个村子东边的一个小二楼,我在烈日的灼烧下不由加快了脚步,好在这个村子荒凉至极,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根本无闲顾暇你到底是找人还是住户。

    我拐弯抹角上了我居住的二楼,这是一个筒子楼,在局促的空间内住着十来户人家,不得不说房东要钱不要命。

    光顾着挣钱安排房间,根本没有布置消防通道或任何消防措施。

    只有挨家挨户放在门口的尿盆算的上一个装液体的容器,有的住户尿盆里边盛装着半盆橙黄色液体夹杂着些许铺散开的纸巾。

    我掏出钥匙拧开属于我的那间房子的门锁,然后闪身进门。

    “砰~”

    地一声沉重的箱包被我扔到了地上。

    “他妈的,累死老子了。”

    我迫不及待地去看今天的收成。

    拉链滑到尽头,我把上盖翻开里边的东西便呈现在了我的面前。

    一堆杂七杂八的日用品中掺杂着一个硕大的红布包裹。

    衣服,这个留给我穿。

    身份证,孙立堂?什么狗屁名字,我撇了一眼那上面的照片,正是我们打晕的那人。

    除此之外还有几张泛黄的纸张,上面曲曲扭扭地画着犹如蜘蛛爬行的符号。

    这啥玩意儿啊,护身符?看来有钱人都信这一套,我不以为意。

    翻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任何值钱的东西,这不禁让我大失所望,我把最后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硕大的红色包裹上。

    “贵重的物品肯定要特殊对待哈。”

    我伸手抓起那个包袱软软的,掂了掂还挺沉。

    “啥玩意儿啊。”

    一边说着我一边去解包袱上的纽带,纽扣打结处用一股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红绳子打着个万字结。

    “啥啊这是,这南蛮子整得这么神秘。”

    我见解半天解不开,干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轻轻一划绳子开了,一层一层的包袱皮随之解下。

    “我去!”

    数层红布包裹着的他妈竟然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