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的正午,哪怕是在山林里,气温依旧灼人。
“嘶——”
脑袋疼的厉害,黎荞眉心拧了起来。
与此同时,肚子里传来犹如火烧一般的饥饿感,烧的他不由抬手捂住了肚子。
但下一瞬,他身子一僵,他不是被丧尸咬死了么?怎么还会有这些感觉?
猛然睁开眼,灿烂的阳光毫无预兆的铺满他的视线,整个天地都亮堂堂的,毫无末世那种空气里飘着烟尘颗粒的昏暗。
他不由怔住。
他有八年没见过这种明媚了,他这是在哪儿?
“你醒了?”一道低低的、温和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黎荞一惊,下意识的抬手,想要动用水系异能给自己罩上一个水球做防御。
但下一秒,一张俊朗的脸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动作立马僵住。
这张脸距离他有一米多远,看上去不足二十岁,棱角分明,五官锋利又俊美,神色带着几分戒备。
但偏偏一双眸子水润润的又亮晶晶的,宛如盛着细碎阳光的湖泊,看的黎荞有些失神。
而且,他竟是一身古人装扮,一身褐色的粗麻布短打,长发被一根小木棍挽在脑后。
“你……”黎荞失语,他这是穿越了?
“给你。”
这张俊脸的主人从背篓里拿出两个菜窝窝,往前跨了一步,极快的将两个拳头大的菜窝窝放到了黎荞的胸口。
然后大步退后,就跟黎荞身上有丧尸病毒一般。
做完这些,他一手拎起背篓,准备离开。
“诶,哥们儿!”
黎荞下意识去拦人,但下一秒,他脑袋仿佛被针扎了一般,疼的他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眼角的余光瞥见青年顿住了脚步,他立马哎哟了一声,痛苦的双臂抱头,要不是身上搁着俩窝窝头,他就在地上打滚了。
果不其然,青年又回来了,但与他依旧隔着一米的距离:“你怎么了?”
“头、头疼。”黎荞虚弱的回答。
“……你后脑勺磕到树上了,所以会疼。”
“啊?”黎荞依旧虚弱:“可是好疼。”
“你忍忍就过去了。”青年说完还是要转身走人。
黎荞见状,又痛苦的哎哟了一声;“你救人救到底,我现在又饿又脑袋疼,吃窝窝头的力气都没了。要不你喂我吃吧?”
“?”
青年一脸不可思议的回头瞪向他,短暂的震惊之后,眼神像是看流氓一般充满了厌恶。
青年拎着背篓,大步流星的就往山下走。
但走了几步,猛然回身来到黎荞身边,抬脚在黎荞腿上狠狠踹了几下,这才又快速的下山。
黎荞被踹的直抽气,但盯着青年颀长的背影,他却是心情极好的笑了起来。
刚才的脑袋疼,是他脑中被灌入了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
他穿越了。
他死了又复生。
而且,这还是一个山清水秀没有丧尸的世界!
就是这个世界的性别划分让他有些迷糊,在这里,除了男人和女人外,竟然还有一种名为小哥儿的人。
但没关系,只要没有丧尸,一切好说。
于是心情一好,再加上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青年的情况,他就忍不住嘴贱了一句。
青年名叫陶竹,是个哥儿,还是个大龄嫁不出去的老哥儿,所以刚才面对着他的嘴贱又是震惊又是生气。
不过,青年的脸的确长在他的审美上,而且还救了他一把,嗯,得报恩。
这般盘算着,他动用异能,凝出一个水球塞入口中。甘甜的水流过干涩的喉咙,落入胃中,让他饿得火烧火燎的胃好受了一些。
抓起两个菜窝窝头,就着水球,他一边吃一边恢复体力。
半个小时后,他慢慢起身,准备下山。下山时,他随手捡了些干柴,还编了个草绳捆干柴。
他穿的这具原身也叫黎荞,好吃懒做,在县城的私塾读了十年书,一事无成,连个童生都未考上。
之前有黎父黎母在,原身还能在私塾混日子,去年黎父黎母去隔壁县探望远嫁的女儿,下雨路滑,不慎跌入河里被淹死。
没了黎父黎母提供银子,原身为了继续混日子,不仅将他的田地卖了,还因为赌博欠了一屁股债。
即便如此,原身依旧想吃好的喝好的。
前天,原身嫌黎粮也就是原身大哥家的杂粮馒头掺的野菜太多喇喉咙,闹着想吃肉,为此将他那份馒头给扔了,气得黎粮这个最为疼爱原身的大哥都不肯再管他吃饭了。
没人管饭,在村里借了一圈也没借到粮食,于是原身今天就上山转悠看能不能踅摸到什么吃的,结果一脚踩空,脑袋撞树上死了。
回忆完原身活该跌死的一生,黎荞已经来到了山脚,手里也已经捡了一大捆干柴。
刚才一路下来,没有看到任何猎物,而原身家里穷的连老鼠都不愿意光顾,于是他没有回原身所在的三柳村,而是沿着山脚去了绕村而过的小河。
三柳村的这个小河有十米来宽,河水湍急,所以河里面的鱼不太好捉,没人捉,这些鱼就越来越多,黎荞在河边站了不到两分钟,便有条一尺来长的草鱼从他跟前游过。
黎荞瞧着那鱼,在河边蹲了下来。
他的水系异能也跟着穿越了,虽然八级被压成了一级,但捉鱼肯定没问题。
过了午时,河边空无一人,一级的水异能操控不了自然界的水,于是他把大手伸到了河水中,紧接着,一个水球出现在他掌心。
水球摇摇晃晃的向着河里正游来游去的草鱼飘去,撞上草鱼之后迅速变大,瞬间便将那条毫无防备草鱼包裹住了。
然后水球又晃晃悠悠的来到了黎荞身边。
这草鱼万万没想到人类竟然有如此作弊神器,到了黎荞手里才想起来扑腾。
可惜晚了。
黎荞随手将其扔到岸上,然后视线转回到了河内。
靠着这种手法,不到十分钟,他便捉了十条鱼上来,每条都有一尺多长。
用草绳将十条鱼串起来,他一手拎着鱼,一手拎着干柴进了村子。
现在是麦忙天,家家户户都忙着收麦子,小孩子也得去麦地里捡麦穗,所以整个村子有些静。
原身家在三柳村南边,三间土坯正屋,东西各两间厢房,原身懒惰,所以小院生着杂草,瞧着有几分荒凉。
原身把家里能卖的全卖了,包括他读书时所用的书籍和笔墨纸砚,因此几间屋子不仅脏兮兮,还光秃秃。
厨房里铁锅、菜刀都没了,案板上只有个缺了一个刃的破剪刀,旁边有几个陶罐陶盆陶碗。
好在还有一点点盐巴,可以让黎荞做烤鱼,他没有用锈迹斑斑的破剪刀,而是打算凝出一把水刀收拾这几条鱼。
但水刀刚出现在他掌心,门口就传来了轻微的推门声,紧接着脚步声响起:“小荞,你在家么?”
黎荞将水刀收起,从厨房走了出去。
入目的是一个面孔黑红、带着皱纹但一看就很朴实的农家汉子,正是原身的大哥黎粮。
黎粮一看到黎荞,脸上便显出了内疚之色,他赶紧晃了晃手中的馒头:“小荞,饿坏了吧,快来吃馒头,中午刚蒸的,你大嫂今天去县城割了五斤猪肉,这里面夹着两片肉,可香了。”
说完这句,又叹气道:“昨天不借给你粮食,是想让你挨挨饿,好长长记性。你别怪大哥,你这样,大哥实在是没办法了。”
这一番话,可谓是语重心长。
这种淳朴又真挚的兄长爱,黎荞别说是自己碰上了,自打末世来了,他连见都没见过了。
在心里骂了原身几句,黎荞正准备开口,但院门却是被突然推开,一个有些富态的中年妇人气势汹汹的闯了起来。
“黎粮!老娘大热天蒸的馒头,你竟然拿来给这个败家子,你就是喂狗都比给他强,狗还能给你摇摇尾巴,他能干啥?”
“他能欠五十两的赌债让你这个冤大头还!”
不是旁人,正是原身的大嫂王桂花。
王桂花吼完,爆发出与她体型不相配的速度,几步就冲到黎粮跟前,敏捷的伸手去抢那两个夹着肉片的馒头。
黎粮一脸被抓到的心虚,但拿着馒头的手却是举的老高:“小荞两天没吃饭了,总不能饿死他吧?”
“饿死了正好,老娘到时候一定放鞭炮送他!你把馒头给我!”王桂花蹦着去够黎粮手里的馒头。
但她比黎粮足足矮了两个头,就算是蹦起来也够不着馒头。
越想越气,她干脆伸手挠向了黎粮的脸,恨恨的威胁道:“我告诉你,你今天要是敢把馒头给这个烂人,那咱们就合离!这个家有他没我!”
黎荞:“!”
罪过罪过。
他赶紧大喊:“嫂子,我不吃馒头,我吃鱼,你别生气!”
吃鱼?
这两个字一出,不仅黎粮愣了,王桂花也停止了挠人,一脸震惊的看向黎荞。
“大白天的你做什么梦?吃鱼?你吃屎还差不多!”
黎荞:“……”
这是骂原身的,不管他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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