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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死亡(罪推理事务所)

第二类死亡(罪推理事务所)

简介:
本书《第二死罪》延续前作,再婚的狄雷尼决心辞去警务工作,离开权力斗争的泥淖,享受天伦之乐。但当纽约警局无力解决、饱受关切的烫手山芋滚到老长官索森的身上时,狄雷尼晓得,这又是需要借助他的智慧出马解决的时候 第二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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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死亡(罪推理事务所)》

    唐诺

    《第一死罪》很清楚是骄傲(尽管我个人以为可能更应该称之为自恋),而这本《第二死罪》指控的又是什么?即使你读完全书大概都不是那么确定,我也是特别为此查阅了出版和评论的一堆相关资料方敢放心告诉你,答案没错正是——贪婪。

    知道第二死罪是贪婪,我们一下子就明白很多事了不是吗?包括山德斯为什么这么语焉不详,包括山德斯为什么让这本小说这么快回归成“正常”的杀人推理故事,放弃了它的首部曲《第一死罪》里的心理学探述笔调、乖戾暴烈的角色人物及其杀人方式、死亡方式。

    这里,先让我们有点语病的姑且这么讲,只因为贪婪的人比骄傲的人多很多,多太多,多到遍地都是满街都是,直到它再难被辨识出来,而成为某种恒定的背景,成为一切的前提,成为人性;也就像基督教从亚当这家伙追诉起的罪人论一样,当所有人都是罪人,都犯某一种罪,那其实就跟指控人为什么没长四个眼睛、或不会飞没太大两样不是吗?也因此,某一个人如此稀罕的因为骄傲而犯罪、杀人和自我毁灭当然是怵目惊心的,我们会相当程度被迫去凝视它,动员社会力量去研究它、讨论它、解释它,不是因为罪的案情程度乃至于人死多少,而是因为它既是一处未知的空白、又是某种危险的征兆。所谓危险的征兆,指的不只是这样子的犯罪会陆续再发生,或更糟糕的被诱发、被摹仿的现实问题而已,它事实上还触动了我们某种更深沉、更自省意味的恐惧,那就是我们自我生命里那些相安无事、却又担心它蠢蠢欲动不受控制的黯黑东西。因此,往往只一个案件就足以带来某种末世的、魔鬼又将统治世界的迫切预感。但某人因为贪恋金钱、贪恋美色、贪恋捷运工程回扣或者行政院长、总统的权位而犯罪乃至于杀人(包括开枪杀自己)?这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奥秘需要解释的呢?这是很单纯的法律事件,我们通常只会把注意力摆在破案和定罪这一层面上头,抓出或纠出犯人和躲后头的有力人士,把他关起来或干脆吊死他电死他砍死他或开枪打死他,完毕。

    从这里,我们极可能得先厘清一个概念或者名词——山德斯书名所标示的罪,其真正的意涵不是法律意义的犯罪,而是一个伦理的、道德的概念之词,真正在现实世界的作奸犯科、流血杀人不过是其衍生出来、爆发出来的具体伤害形式暨代价;同理,这样的罪恶的致命性,其关注的主体是那个被罪恶抓住宛如恶魔附身的人,而不是小说中很倒霉被他杀掉的可怜人;一如国家地理杂志频道每星期二晚上十点整播映的重回灾难现场影片,探讨的不是不幸搭上那班飞机或铁达尼邮轮的人,而是失事害死人的飞机轮船本身。因此,这里的加害者和被害人不再是对立的、拮抗的双方,它们集中于同一个人身上,就像我们才在山德斯的《第一死罪》书里看到的那名又杀人又自毁的光头男子一般,呈现出“凶手/被害人”的两头蛇不祥模式。

    然而,要把这样概念化的、已然超越了法律层次的罪恶重新装回到以法律为基石的侦探推理小说中,便有着一定的难度,这尤其在“贪婪”这种普遍的、已达人皆有之程度的罪恶追索时被清楚放大出来——简单来说,除非你每本书都采用《东方夜快车谋杀案》那种“每一个出场人物都是凶手”的集体杀人模式,否则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对罪恶追踪,并一一予以惩治呢?比方像推理小说的最典型布局(这部《第二死罪》其实也是如此布局),某个万贯家财的老兄忽然被宰了,从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秘书、家庭教师、律师、管家、园丁司机厨子女佣、寄居家中的亲戚朋友到暗夜闯入的陌生盗贼云云,每个人都因子额不等的金钱动过心念而且深浅不一的“进行某种动作”,从概念化的罪恶探讨来说,这里每一个人俱已犯下了“贪婪之罪”了(如果贪婪是罪的话),差别只在于是不是采用取人性命这种特定手段罢了。甚至差别更细微、更随机在于不敢杀、来不及杀或没杀成功而已。然后怎么办?最终我们还是得回头取援于法律来界定罪恶的有无和大小吗?法律惩罚的明明是杀人或伤人,而不是谁谁贪婪不是吗?搞了半天怎么又回来了?

    也因此,我们通常会看到书写者某种息事宁人的简易处置,那就是在书的最后留个尾巴,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八字真言改动一字,成为“天网”,意即犯罪的人即使法律动不了他,但举头三尺自有神明,自有更高、更森严的正义果报机制存在,犯罪的人不只最终仍得面对清算、面对审判,他更当下就得受良心的折磨,他永远是个不快乐不自由的人……

    活在一个普遍怀疑神、怀疑良心惩罚机制的时代,这种处置当然令人不免沮丧。

    有关维多·麦兰这个贪婪受害者

    《第一死罪》书中,如我们所言,最迷人或至少着墨最多、最让人思量的人物,是那个被骄傲之罪附身的凶手;但如今这部《第二死罪》最有意思的角色却回头成为被害者的画家本人。

    尽管这有些转头就跑的意味,但我们得公平的说,山德斯选定一名乖戾的、功成名就却不快乐的天才画家做为人们犯贪婪之罪的对象,是远远比寻常那种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扁平被害人好太多了,这相当程度的挽回了“第二死罪”这个书名和原初野心勃勃书写意涵的面子——它使得贪婪这事有了层次,有了内容和深度,还超越了个人,遥遥指向着孕生着、鼓励着并触发了人们普遍贪婪之心的外头世界,亦即我们生活其中、日久不太容易保有警觉的所谓利伯维尔场机制。

    麻烦先请大家回想一下。比方你一定在报纸或电视新闻里瞥见过,苏富比拍卖场又成功以好几个亿、好几十个亿的台币售出某一幅梵谷或林布兰名画的动人消息,然后提醒自己可怜的疯子梵谷生平只卖过一幅画,实得五十法郎。还有,你在百货公司偶然站在漂亮天青色的第凡内钻石专柜前头,好奇数起定价小牌子上头那长长一排0,然后你也不妨再补充一下已不算科学新知的另一桩事实:如今科学家很简单就能在实验室里模仿地层的适当压力、并急速缩短化学作用所需要的漫漫岁月悠悠流光,让一截石墨的碳元素重新乖乖排列成为钻石出来。请注意,出来的是千真万确的钻石,不是长期以来骗子用的锆石,但我们顽固的叫它人工钻石,以此和大自然土法耐心压制而成的天然钻石分别开来,价格也完全是不同的两种东西。

    《第二死罪》的这名被害人画家维多·麦兰当然比文生·梵谷好运太多了,除了被某人用刀子捅死在自己画室里。他有机会看到自己的志业和技艺成果为世人肯定,并来得及享用伴随而来的经济利益一段时光。但山德斯冷酷的告诉我们,梵谷式的荒谬悲剧仍一定程度而且如录像带快速前进般的在他生命中重走一遍,这也就意味着这样的悲剧并不全然源自于个人的八字流年不利,而是有其相当成分的结构理由,是绘画这个人类从事了上百万年的古老行当,和才不过为期数百年的自由资本市场机制撞击的结果,因此难以完全遁逃,只能视之为某种必然性的处境。

    山德斯告诉我们,即便像维多·麦兰这样一个已顺利站上顶峰的画家,他一样有他漫长的未成名小画家时光。维多·麦兰如今一幅画叫价十万美元以上,但市场上同时存在着一堆他当年以一百块钱快乐卖出的画。这个无可奈何的荒谬当然可以也必须料理,靠画家本人的忍受力和自我说服能力,并把当年花一百块那些家伙视之为如今中了乐透的幸运儿。而且,利伯维尔场也发展出它某种“合理”的补救方法,比方说在合约上明文规定,未来的增值画家有权分享一定比例的利润云云。但无论如何,这里首先就存在某种漏洞,某种人性陷阱,时时试炼并造成人们行为的变异,让贪婪如霉菌般偷偷生长。

    山德斯又引进了国税局这个角色,让整个状况更有趣更诡异——一个画家生后如果留下遗作,国税局这样一个如见血鲨鱼的单位当然要计价课征遗产税,而且一定依当前的行情计算,即便是画家一百块钱时期留下的滞销货亦然,除非这些画在还是一百块时期就完成转移,且符合每年赠予的有限额度(等它们变成十万美元再赠予就来不及了)。这样便又出现了另一个人性陷阱:如果像维多·麦兰这样一个画家不想让他的家人子女未得利先破产的话,如果画家的继承人不甘心这一大笔钱平白被政府拿走变成工程回扣的话。

    这里,终极的荒谬便是,如今绘画很难再是纯净的、由创作者内心奇异力量所驱动的自在行为。金钱的幽灵时时侵扰它,要不就在事后重击它,不复像它最早的先人面对星空、面对高山流水、面对一张奇异的脸或面对自己心中的图像,你只要专注的、神往的捕捉那样的剎那、那样稍纵即逝的悸动即可。“有许多艺术家对遗产税毫无概念,他们不是精明的生意人。可怜的笨蛋以为自己留了一窝的蛋给妻子儿子,没料到还得课税。还有,或许那个画家画出了一幅他爱不释手的杰作,他不想割爱,挂在墙上自己欣赏,可能在几年间还会再略做修饰。这里亮一点,那边阴影深一点。不过他会保留个几年,也可能永远不会出售。听着,组长,当你谈论的是艺术家时,你所面对的是一群疯子。不要期待他们会有合理的行径或常识。他们没有。如果他们正常的话,就会去当卡车司机或推销鞋子了。这一行不好混,大部分的人都会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