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的天气,正是炎热的时候。天上太阳高挂,树林里草虫鸣叫。微风徐徐,吹动着靠近树林的溪水泛起阵阵涟漪。
哗啦……
一只大手攥住了女孩的胳膊,将女孩从溪水里捞起来。
林西眼皮动了动,勉强的睁开眼睛。日头大的晃人的眼,林西下意识的又将眼睛闭上。
“你没事吧?”耳边传来清朗的声音,伴随着溪水叮咚,非常悦耳。
林西睁开眼下意识的侧头,只见面前有一张英俊的脸,蜜色的皮肤,黑色的眼睛,有水珠顺着他高挺的鼻梁滑落,滴在了林西的脸上。
“啊!”林西大叫一声从青年的怀里弹了出去,不想一个没站稳,跌坐在溪水中。
凉凉的溪水让林西清醒过来,这是真的,她能动了,再也不用躺在病床上了!
秦萧看着水中的女孩一会面露激动之色,一会捂嘴大笑,他皱了皱眉。
城里来的女知青,好怪。
索性不再管她,自己接着摸鱼去。
林西兴奋了好一会,才看清了身处的环境。青山绿水,鸟语花香。应该就是书中所描述的福兴村了,而她被读者意志选中来到这里是有任务的,那就是完成前期小炮灰的剧本,让男主走出村里,走出县里,成功创业走上人生巅峰!
只要男主成为首屈一指的富人,她就算完成任务,可以让现实世界中植物人的自己清醒过来。
林西想到这,脸上掩饰不住的开心。从水里站起来,林西就要往知青点走,她得赶快搞清楚,到底谁是秦萧。
等爬上了岸,林西转过身,朝着水里的男人摆摆手,“谢谢你。”
刚才林西来到这里不熟悉身体,大头朝下栽倒了,是这个男人救了她。面对她的感谢,男人只抬头嗯了一声。
林西抬脚便要走,“喂,”背后的人叫住了她。
林西转头,就见水里的人淌着到小腿的溪水朝着她走了过来。他穿着浅灰色圆领的短袖,浑身都被水浸透,显露出他强健的身体线条,隐约可以看见他沟沟壑壑的腹肌,再往上就是被衣服上的字挡住的胸肌。
“五一机械厂”
林西看的出神,她记得,男主好像就是这个厂子的工人。
“看够了吗?”清朗的声音响起头顶。
林西一呆,“看够了,不是,我没看。”
男人没听她解释,弯腰捡起放在石头上的干净蓝色短袖扔在她怀里,“套上再回去吧。”
林西低头看衣裳,也看见了自己身上被湿衣裳裹出来的形状,甚至能看清里面黑色的内衣。她脸上忽地一红,赶忙将蓝短袖套身上。
“谢谢,我一会过来还你。”林西不好意思的说道。
“嗯,”男人喉咙里溢出一声回应。
过了会林西匆匆跑了回来,她回知青点换了干衣服,头发也用毛巾擦的半干,此时编了一个麻花辫垂在肩头,随着她跑动一颤一颤的。
“谢谢你,我帮你把衣服洗了吧,”
“不用,放那就成。”男人说着,弯腰猛的扣下手里的竹篓,用手一掏,就把一条小肥鱼抓出来扔到了岸边的篓子里。
“那我给你放到干净地方了,”林西朝他笑笑,“对了,你叫什么啊,我叫林西。”
摸鱼的男人站直,他嘴角翘起来,别有深意的说道:“你就是林西?”
回到知青点的林西坐在炕边,回想方才男人朝她笑,露出一口白牙。
他就是本文的男主,秦萧。
说来这个秦萧也是可怜人,他小时候家里父母都是厂子里的工人,日子也过的挺好。后来母亲得了恶性疾病,父亲白天上班晚上伺候病人,没过多久就在上班的时候因分神被机器绞断了手。
欠了许多的债也没把他母亲治好,最后还是去了。小小年纪的秦萧就学着干活,什么活都干,和他父亲一起还债。
算算日子,今天是林西来到福兴村的第二天,还没见过男主,这才不认识他。林西从炕边起身,既然有目标,有主角,那她就好好努力,争取早点回到现实世界。
现实世界里,林西是植物人,所以到了这里身体能自由的动,林西高兴极了。同屋里另一个女知青还没回来,她用扫把将屋里都收拾了一遍,又擦的干干净净。
忙活完,林西擦擦额头的汗,出去院子里把她去河边洗的衣裳收回来。日头大,晒一会就干了。
屋里叠衣服的时候,听见院子里热热闹闹有人说话,不一会就闪进来一个身材丰腴的姑娘。
“林西,你看这是我今天在县城里买的发夹,好看不?”姑娘边说边拿着发夹往头上比划着,略带婴儿肥的脸上漾着笑容。
她叫叶青青,是和林西一起来的知青。今天知青点的众人趁着有时间进了县城,采购了一些需要的东西。而林西因为手头不宽裕,就独自留下称身体不舒服。
“好看,”林西回答她。
叶青青害羞的整理了下头发,然后从袋子里掏出另一个发夹给她,“这个送你,你长的白净,带红色的好看。”
胖乎乎的手心里放着一个红色蝴蝶结样式发夹,是塑料质地的,但是怎么也得卖一块钱。林西抿唇,摇摇头谢绝了她的好意,“谢谢你,不过我不太喜欢带这些东西。”
叶青青遗憾的哦了一声,“你要是想带就拿,我就放在桌子上。”
“对了,我看你气色不错,是不是觉得好一些了?”叶青青关心问她。
来的路上,知青们三三两两说话,叶青青人长的胖乎一些,坐在角落里没人理,后来林西坐在她身边,和她说了一路的话。
等到地方分寝室,俩人理所当然的分到了一起。叶青青喜欢林西,觉得林西人长的好看不说,脾气还好。
“好多了,”林西笑,圆圆的眼睛弯着,唇边显出两个梨涡,看起来甜美又可爱。
俩人说话的功夫,外头传来响动。
“同学们,都出来吧,咱们一起生火做饭吃。”
昨天是他们到村里的第一天,村长和村民热心的招待他们,但是今天开始就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院子里,一个瘦高个的男人站在台阶上,他见众人都到齐了,就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今天我们就将做饭这件伟大又有意义的任务进行分配,有没有手艺熟练的同学愿意承担起这个大任啊?”
男人话说完,众人面面相觑,大家都是十几岁的年纪,有的家庭条件非常好,来这里也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锻炼自己,要说做饭还真都不会。
男人扫了一圈,见众人没应答,就说:“那好,由我这个点长分配一下吧。”
知青统共有十一人,五个姑娘,六个小子。他们基本都是十七八岁,只有肖军年龄大一点,今年十九岁了,做事又稳重,所以众人评选为他是知青点的老大,尊称为点长。
“咱们来到村里,是要帮助村民们干活的,还要尽力的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去帮助村民解决问题。所以,这做饭的事情就交给力量弱的女同学。”
说着他扫视了一圈,最后定在了林西的身上,“我看林西同学身子骨弱,可能也没法干力气活,那就留在点里做饭吧。”
这里的干活是真的很累的活,比如帮助村民种地收割,帮着放养养猪。现在正是热的时候,城里来的这些年轻人们可不一定能吃这个苦。相比之下,做饭倒成了轻松的活了。
有个长脸齐刘海的女同学举手,“点长,林西同学自己也忙不过来,不如我留下帮她吧。”
“既然宋红梅同学主动了,那就留你和林西同学一起,俩人打水什么的也有个伴。”
林西点点头,她没什么意见,别让她闲着就行。
今天大家还没开始干活,自然是要一起做饭的。老乡们送来许多的食物,米面粮油,蔬菜果子,整整放了一桌子。
男同学们去劈柴,女同学们洗菜洗米,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林西和叶青青一起蹲在院子里择韭菜,剩下的三个女同学聚在厨房收拾其他的菜。其中一个双马尾的姑娘叫赵蓉的,她用手肘推了推宋红梅,
“哎,你说点长是不是对林西有意思啊,要不为啥留她在点里做饭呢?”
“我感觉像,你们没看见在火车上的时候,那几个男同学对林西献殷勤吗?
开口的是一个短发的姑娘叫马玉凤,她们三个人在城里就是同学,互相都认识,关系也很好,到了村里住在一个大屋子里。
宋红梅撇嘴,显得脸更长了。本来她们三个里,属宋红梅长的好看,男同学也爱围着她转。可是自从林西来了,那些男同学就转了目标。
她往院子里看过去,就见一个戴眼镜的男同学笑着和林西搭话。
“哼,什么样的货物吸引什么样的人,进村里的路上,那些庄稼汉子不都盯着林西瞧吗。可能觉得林西适合留在村里,当一个村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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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你真看见林西了?”三强面带兴奋赶忙上前接住秦萧的鱼篓子,又问道:“是不是可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