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洪武十一年冬季…
城外,一处不知名破庙内…
……
咕噜…咕噜…
一位冻的直搓手的少年,坐在火堆旁,不时的探头张望一下,那垂吊在火堆上方,缺了一角的瓦罐!
而乌漆麻黑的瓦罐内,些许绿油油的野菜,随着一团团升起的雾气,正在不停的上下翻滚着。
...还有两个圆乎乎的鸟蛋,不时的冒出白色身影,又迅速隐去踪迹…
“唔……”
随着一声鼻音响起,少年明亮的眼睛下方,高挺的鼻子下面,一条亮晶晶的鼻涕,迅速的缩了回去!
而从少年皱起的眉头,呆愣的神情,可以看出,…此刻的他,或许正在神游天外!
…
“…唉,别人穿越,不是皇帝,也是皇子。
差一点的,好歹也是个官宦人家的少爷公子。
好吧,档次再调低一点,你好歹也让我当个商人家的少爷,可以混吃等死吧?
就算我上辈子算不上什么好人,再惨一点,让我做个农家子弟也好啊,
大不了以后我咬咬牙,埋头苦读十年,未来说不定也能当个秀才公啊!
可贼老天你把小爷送这破庙来做什么?…当土地公吗?”
…
“…咕”
随着腹内传出一声悠长的声音,少年那呆愣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色彩!
“…草,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天大地大,填饱肚子最大。”
少年嘀咕了一句之后,缓缓的从火堆旁站了起来!
可才刚跨出一步,却身子一歪,差点摔在了地上!
少年弯着身子,搓揉着发麻的双腿,眼中含泪的打量着,四面通风效果良好,晚上躺在稻草上,...还可以欣赏星星月亮的破庙!
...片刻之后,少年紧咬着嘴唇,昂起头,将快要流出的眼泪,强行给收了回去。
而后,忍不住竖起中指,对着满天繁星的天空,发出了一声充满悲愤的怒吼!
“老天爷,我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孽?以至于你要这么折磨我?”
“轰…”
一声惊雷突然响起,少年缩了缩脖子,轻声嘀咕道:
“..有没有搞错,又没下雨,平白无故的打什么雷啊?真小气…”
“...算了,想不想来都来了,总不可能现在一头撞死,再重新穿越一回吧?
...还是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少年嘀咕完,从角落里掏出了一个破旧的陶碗。
先是狼吞虎咽的吃了小半碗野菜,而后小心翼翼的用两根折断的木棍,从瓦罐中夹出了一个圆滚滚的鸟蛋!
“唉…”
少年望着这颗鸟蛋,长长的叹了口气,而后分为五口,将其消灭!
舔了舔嘴角,少年的目光,又紧紧的盯住了瓦罐中...仅存的那颗鸟蛋!
沉默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挣扎,...最终,还是缓缓的摇了摇头,选择了放弃!
“...唉,算了吧,这颗就留到明天早上再吃吧…”
拍了拍吃的半饱的肚子,放下了破碗。
少年又重新坐回到火堆旁,随手添了几根干柴之后,再一次陷入了呆愣的状态!
…………
少年名叫吴忧,三岁时父母死于战火,后流落街头,沦为乞丐!
十岁时被人贩子卖到胡惟庸府上,当了一名打杂的小厮!
随着时间的流逝,原本如小豆丁一般干瘪的身体,也逐渐变得饱满了起来。
而当时矮小的身躯,随着岁月的流逝,也变得修长起来。
又因常年在胡府干着一些体力活,八块腹肌也慢慢的显露了出来…琇書蛧
而当时脸色蜡黄,毫不显眼的五官,随着年龄的增长,居然也发生了惊人的变化。
虽然如今还不满十六岁,却已是身高六尺有余,俊朗的脸庞,犹如刀削斧凿一般,棱角分明。
而他那两道斜飞入鬓的剑眉,更是给少年增添了无尽的英气。
深邃的双眸,更是让胡府内的一些丫鬟,暗自迷醉不已!
鼻若悬胆,朱唇皓齿的他,哪怕是穿着普通的杂役衣服,也不能完全遮掩他俊朗不凡的外表!
……
而他之所以出现在破庙之中,也完全是因为他的外貌所引起!
...原来,在一个月前的一天傍晚,忙碌了一整天的吴忧,光着上半身,在院内擦拭着身上的汗水。
不曾想却被偶然经过此处,胡惟庸的小妾青荷,...看了个一清二楚。
...第二天,天还没亮,吴忧就被青荷的丫鬟,给带到青荷所住的房中,说是有事吩咐!
青荷挥了挥手,把丫鬟打发了出去之后!
没过多久,房中就传出了两人的话语!
“...夫人,请自重,吴忧不是那种人”
“而且此事一旦被老爷发现,恐怕…”
“慢点…慢点,我自己来…”
从隐约传来的话语来看,吴忧明显从一开始的有些抗拒,变得配合了起来。
紧接着就隐约传来了青荷的声音…
“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老爷他是不会知道的…”
就在吴忧面对妖艳的青荷,放弃了抵抗,准备豁出去,衣服也已经脱的差不多的时候,...房间的门,却突然被人暴力的一脚踹开!
吴忧慌乱的望去,只见刚下完早朝的胡惟庸,此时正一脸铁青的站在门口,目光冰冷的望着他!
不得不说,青荷这个女人不一般,反应能力非常快。
就在房门被踹开的瞬间,青荷迅速的离开了吴忧的怀抱,做出了一副保护自己的姿态,楚楚可怜的望着胡惟庸,眼中含泪,哽咽着说道:
“老爷,是他…是他闯入…妾身的房间,想要…非礼妾身。”
…
胡惟庸把青荷搂入怀中,杀意凛然的望着吴忧,道:
“...好胆,真是好大的胆子!
...来人,给我……”
不得不说,身处绝境当中,没有人甘心束手待毙!
吴忧自知,他和青荷之间的事情,绝对没办法解释清楚!
....并且,就算解释清楚了也没用。
身为胡府低贱的杂役,从被胡惟庸发现,他与青荷独处空房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他的结局!
吴忧虽然慌乱,..却也明白,一旦胡惟庸叫来了护卫,那他必将受尽折磨而死!
...与其这样,索性豁出去了!
想到这里,吴忧突然冲到胡惟庸身旁,在他准备叫人的时候,重重一拳将胡惟庸打翻在地…
...而后,外衣也来不及穿,迅速的跑到墙角下,翻墙而逃,藏身在城外的破庙中!
吴忧本就惊惧交加,再加上天寒地冻,又衣着单薄!
...最后,也不知是被活活吓死,还是被严寒冻死!
………
而现在坐在火堆旁的人,原本是二十一世纪,一个不良青年!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名字也叫吴忧!
而这个吴忧,怎么说呢...
...说他好吧,但坑蒙拐骗,无所不精!
你要说他坏吧,...可他做事,却又有自己的底线!
...比如,他专挑那些有钱、有势,却又口碑极差的人下手!
犹如潜伏的猎人,只要被他盯上了,不成功决不罢休!
而所得钱财,大部分都被其匿名,捐给了贫困山区!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得来的钱财,来路虽然不正,却可以用来做些正事!
...至于署名,他觉得没必要,做了...就够了!
他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曾经这样评价过他!
...半黑、半白,佛魔属性存于一体!
.
...而这位半黑半白的吴忧,之所以会出现在这个破庙里,也是由于佛性发作,为了救一位腿脚不便的老人。
最后老人安然无恙,他自己却被急速驶来的汽车迎面撞上,当场身死…
...为此,死者吴忧,也获得了感动西南省,见义勇为的称号!
…
当二十一世纪不良青年吴忧,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身处这破庙之中了。
而他占据了原主躯体的同时,也同时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吴忧悲愤的发现...
寒冬腊月,自己居然只是穿着单薄的衣物,冻的涕泪横流…
如果单单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大不了想办法弄一身衣物,这对于他来说,并不难!
可他万万想不到,自己一来大明,等待他的…居然是胡惟庸的追杀!
吴忧好歹曾读过高中,也读过一些史书,对大明的重要人物,多少也略知一二!
怎么可能不知道胡惟庸,...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
“唉…”
坐在火堆旁的吴忧,搓了搓手,又轻轻叹了口气,忍不住的低声抱怨了起来:
“别人穿越,是吃香喝辣,温香软玉在怀,
可为何轮到自己,却是野菜炖鸟蛋?还他么的只能是吃一颗,还得留一颗!”
“...怪只怪自己心软,看着面黄肌瘦的村民,硬是下不了手偷只鸡回来。
“为了补充点营养,只能上树掏了两颗鸟蛋。”
..想到这里,吴忧突然站了起来,来回不停的走动,思考起今后的打算!
“这样不行,....再这样下去,不被冻死,也早晚要死在胡惟庸手里!
...必须要尽快的离开京城才行!”
“但,...跑路需要银两啊!俗话说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
....自己身无分文,能去哪?”
...忽然,吴忧停下了来回走动的脚步,直愣愣的愣在了原地,眉头微皱,仿佛在心里做着什么打算!
“...抢?”
毫无技术含量不说,这也不是一个人能干成的事啊!
“...偷?”
倒也不是不行,凭他的手艺,想弄点小钱,简直是小菜一碟!
但关键是他不想偷普通人的钱,普通人本就生活不易,...何必让人雪上加霜呢!
“...骗?”
想到这里,吴忧眼中一亮!
“不过,不论是抢、是偷、或是骗,....都只能挑一只肥羊下手!
一是普通人本就生活不易,骗他们的钱于心不忍,天打雷劈!
二是肥羊钱多,向他们“借”点钱,也无伤大雅,...就当江湖救急了!”
“...嗯,就这么定了,就算冒险,明天早上也要进城一趟了!
…不过,为了保证明天有充足的精力,还是……”
想到这里,吴忧舔了舔嘴唇,拿起了瓦罐上的两根木条,精准的夹起了瓦罐中,原本打算留着,明天再吃的那颗鸟蛋…
这颗鸟蛋被分为十口,颇有些留恋的吞下肚子后,吴忧躺在了火堆旁....不远处的一团稻草上,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不一会儿,破庙中响起了一阵呢喃的轻笑声!
...或许,吴忧所期待的那只肥羊,已经在他梦里出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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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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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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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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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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