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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师尊他不想

炮灰师尊他不想

简介:
周五v,下本开《得罪不起那个疯道》本文文案:小傻子沈云意临死之前,意识突然觉醒了。原来,他竟是个穿书者。原文是真假少爷文学,小傻子是真少爷,但却是个炮灰。开文就惨死在了魔龙爪下,死得惨不忍睹!主角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名顶替,霸占了小傻子的爹娘,还抢占了小傻子的所有气运,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团宠,所有人都爱他!团宠是逍遥仙府的大师兄,天赋异禀,姿容冠绝。沈云意作为团宠的小师叔,却在仙府中完全不受待见,哪怕再如何讨巧卖乖,小心翼翼,但在大家眼里,始终比不上团宠一根头发!在团宠的衬托之下,他就像是脚底的淤泥,上不得台面的跳梁小丑。小傻子并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傻乎乎地把主角受当朋友。殊不知在主角受眼里,他什么都不是。连他死了,都不会正眼瞧他一眼。满仙府的人都知道,等小师叔到了弱冠之年,就要代替大师兄作为祭品,送至神魔道,供魔龙吞(玩)噬(弄)。小师叔身体这般孱弱,又痴傻得可怜,只怕凶多吉少了。可那又怎么样?能代替大师兄前去献祭,是小傻子的福气!沈云意不干了,掀桌了,炸毛了,开始口吐芬芳:都有几个妈?敢这么说话?到了献祭那日,沈云意一改往日楚楚可怜,痴傻呆愣的模样,穿着喜袍,手持长剑,一剑就劈开了封印。众人:草!当时山崩地裂,风云变色,半边天都被血光笼罩。魔龙现身,满目阴翳地盯着底下众人。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沈云意高声道:“是我救了你!”还指了指身后那些甲乙丙丁,神情冷肃,“他们都是我送来的祭品!”众人:淦!——————文里的修为等级:入玄,真灵,凝丹,天成,劫生,飞天境。攻是魔龙。预收:《得罪不起那个疯道》狗血古早追妻火葬场父母离异,当夜收拾行李各奔东西。为了挽回支离破碎的家庭,孟梨狂追他妈三条街,不幸被车撞死。为了回到原来的世界,阻止父母离婚,孟梨毅然决然地接受了系统指派的任务。攻略一本名为《善道》的言情文里的男主。书里的男主身世悲惨,自幼丧母,被父亲所弃。后被白云观的道士收养,起名常衡,对之悉心教导。常衡聪慧过人,道术精湛,悲悯苍生,深受当地百姓的信奉。而孟梨则穿成了一条九尾狐狸。在经历了数次生死考验之后,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为了讨常衡的欢心,孟梨忍痛割爱,将一把短刀,送给常衡当定情信物。可是后来,孟梨就被这把短刀插进了喉咙,连一身的狐狸皮,都被剥干净了。——————常衡生平最恨狐妖。他的亲生父亲当年被狐妖魅惑,在他六岁那年,做出了宠妾灭妻的混事。当着常衡的面,一剑刺死了尚有身孕的发妻,滚烫的鲜血,溅了常衡满脸。还命人打断了他的双腿,丢到乱葬岗去,任由他自生自灭。可怜的孩子拖着一双血肉模糊的断腿,硬生生地从乱葬岗里爬了出来,他发誓,要诛尽天下邪祟。可是后来,他却爱上了一只狐妖。还在最相爱的时刻,亲手杀死了他。再后来,常衡就疯了,见人就问:“你认不认识阿梨?他是一只很漂亮的小狐狸……他是我的狐狸。” 炮灰师叔还不想死(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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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师尊他不想》

    “我看你是活腻了!”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手里挥舞着竹棍,耍得猎猎生风,“居然敢咬我!!”

    “真他娘属狗的!”

    啪——

    迎面就是一闷棍。

    沈云意神情木讷,衣衫不整地蜷缩在床角,鼻子汩汩淌着血,他刚用手去捂,又一棍子,就抽在了左手手背上,顿时留下一道一指粗的血痕。

    随即又被劈头盖脸,连抽了十来下,伴随着“啪嗒”一声,竹棍断裂。

    那人还不解气,又冲着他的肚子,狠狠补了两脚,啐道:“什么东西!真当自己是仙府的小师叔了?”

    沈云意头晕目眩,瘫软在床,好半晌儿都没爬起来,耳边充斥着嘈杂的声音。

    “婚服换好了没有?”

    “快了,快了!”

    “快你爹的头!都换一个时辰了!”

    伴随着推门声,一道尖锐的男音,骤然响起,“要是耽误了时辰,只怕要和今日赴宴的宾客撞见了!到时候仙主怪罪下来,有你们好果子吃!”

    “不怪我们啊,这傻子死活不配合!”一人气喘吁吁地道,“棍子都打断了!”

    “再换一根!”

    “没,没了,都打断了!”

    “快没时间了!实在不行,就把他胳膊扭断!”

    沈云意疼得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人抓住了他的胳膊,还很大力地对折,卡擦一声,还真折断了他的小臂,他吃痛,立马就松开了腰带。

    身上脏兮兮的破道袍就被扒了,有人往他腰腹上,缠绕了一圈又一圈的经幡,还把婚服劈头盖脸往他身上套。

    都不等他再有反抗,就取来绳索,将他五花大绑起来。

    沈云意又疼又懵,想像往常一样哀求,可嘴才一张,就被大力捏住了下巴,有人往他嘴里硬灌了滋味苦涩的药水,他呛得难受,想吐出来,却又被人堵住了嘴。

    像是掐鸭子一样,硬生生逼着他咽下去。

    “合欢散已经灌下去了……保管他待会儿比发|春的母狗还浪,要不要上脂膏?”有人问。

    “上你爹的坟!哪还有时间!”

    之后,沈云意就被人拖了起来,像对待什么破烂物件一样,硬塞进了花轿里。

    咚的一声,沈云意的后脑勺重重撞在了木头上。

    四人抬的花轿,晃晃悠悠,在一声声的催促之下,从小门快速抬了出去。

    与此同时,一盆水泼在地上。

    泼水的人啐道:“傻子!死了倒干净了!”

    ————

    不知过了多久。

    沈云意缓缓苏醒。原本呆滞的目光,也逐渐变得清明。

    就这么很突然的,他就意识觉醒了。

    原来,他是个穿书者。

    死后就穿进了一本修真耽美文里,成为了团宠……的替身。

    团宠是逍遥仙府第十六代弟子,名唤宁长泽,而沈云意是第十五代弟子,刚好比他高一个辈分。

    宁长泽是仙主的亲传弟子,而沈云意是仙主的师弟,即便二人一般年岁,但按辈分来算,宁长泽该唤沈云意一声小师叔。

    可这声小师叔,宁长泽从未喊过,只因为沈云意是个傻子,智商还不如狗,冲谁都只会嘿嘿傻笑,还流口水。

    别人给他一巴掌,都不知道哭,只会愣愣地盯着人看。

    典型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比旧社会的童养媳还要逆来顺受。

    从小到大,仙府上下的所有人都喜欢宁长泽,不喜欢沈云意。

    夸宁长泽漂亮,聪明,讨人喜欢,无论沈云意怎么卖乖讨好,小心翼翼,可在他们眼中,始终不如宁长泽,连根头发丝都比不上。

    只是一个讨人嫌,还惯会模仿宁长泽的跳梁小丑。

    十岁之前的沈云意,就好像是宁长泽的垃圾桶。

    宁长泽不要的衣服,丢给沈云意穿;不喜欢的玩具,丢给沈云意玩;就连吃剩的点心,都跟喂狗似的,丢给沈云意吃。

    而对那时候的沈云意来说,能吃到平时做梦都不敢想的点心,是一种奢侈。

    更别提衣服和玩具了,他捧在掌心,视若珍宝。

    如果不是宁长泽施舍他,那么,他什么都得不到,所以,沈云意一直很感激宁长泽。

    不仅不生气他对自己的呼来唤去,还天真的以为,他们是朋友。

    可实际上,他在宁长泽眼中,就是条听话的狗。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让他跪着,他就不敢站着。比狗听话多了。

    十岁之后,宁长泽懂事了,得知沈云意将来要代替自己,去给魔龙献祭,不知是出于愧疚,还是嫌弃,总而言之就再也不肯和沈云意待在一起玩了。

    为了不惹宁长泽厌烦,仙主就下令,将沈云意关在了仙府最偏远,最破旧的院子里。

    美名其曰是为了他好,让他好生调养,静心修炼。

    实际上只是将他远远打发了,让徒弟眼不见心不烦,甚至为了防止他跑出来,还命人用铁链拴住他的手脚。

    只要沈云意有口气在就行了,过得好或者不好,都无关紧要,反正他只是个替身而已。

    注定活不过弱冠。

    能代替徒弟去献祭,这是沈云意的福气,反正一个傻子,能对仙府有什么贡献?

    只会白吃白喝,占着小师叔的位置,尽做出一些丢人现眼的蠢事,惹人耻笑。

    死了才好,死了还干净了。

    一直到弱冠时,沈云意被人换上了婚服,腰间缠满束缚他灵力的经幡,将他用花轿抬去了神魔道。

    毫不留情地把他当成祭品,连人带轿推了下去。

    成为了魔龙的新娘,炉鼎,玩意儿。

    被魔龙肆意折磨玩弄,连一夜都没过,就惨死在了龙巢之中。死时,身体都被糟|蹋得扭曲变形了,眼睛睁得很大,黯然无色地望着被黑雾笼罩的天空。

    神魔道中,鬼气森森,数不清的冤魂哀嚎不止,到处都是累累白骨。

    这里将是他的埋骨之地。

    和他从小被关的黑屋子一样,暗无天日,空气中都弥漫着死亡的腐烂气息,他很不喜欢。

    他喜欢阳光,喜欢花草,喜欢清澈见底的小溪,以及一望无际的平原。

    可惜,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些了。

    连做梦都想嗅一嗅花香。

    喉咙里的血泡,咕噜噜地响。

    浑身上下所有的孔洞,都在汩汩往外淌血。

    沈云意最终痛苦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至死都以为,一定是自己不够乖,也不够好,所以才会被师门抛弃。

    而彼时,宁长泽正在仙府中,行及冠之礼,仙门百家齐聚一堂,张灯结彩,喜气洋洋。

    他穿着织金的华服,容貌俊美,气度非凡,一进门就成了全场的焦点。

    仙主满脸慈爱,亲自为他操持仪式,还当众宣布,徒儿要与中州最大的宗门昆仑宗结亲。待挑选一个黄道吉日,就和宗主之女,虞绾绾成亲。

    虞绾绾杏眼柳眉,明艳动人。

    二人郎才女貌,珠联璧合,极为般配。

    日后有了昆仑宗的支持,宁长泽的身份水涨船高,也为他之后称霸整个修真界,奠定了基础。

    所有人都在庆贺,欢声笑语溢满了礼堂。却没有一个人在意沈云意的死活。

    明明沈云意和宁长泽同岁,可一个受尽屈辱,惨死在魔龙爪下,而另一个众星捧月,风光无限。

    可殊不知这一切,原本都该属于沈云意。

    是宁长泽夺走了沈云意的人生,还有他的气运。

    ————

    沈云意原本不姓沈。

    宁家和莫家,原本都是冀川颇有名望的修真家族,但从祖上开始,就结了仇,立誓子孙后代不准结友,结亲,结盟,否则就要逐出家族。

    两家的子孙后代,也不敢违背祖训,一直以来两家都势同水火,两家的家主更是恨不得弄死对方,好吞并对方的势力。

    多年以来,各种明争暗斗,互不相让。

    莫家主为人阴险,趁着宁夫人生产时,带人偷袭,还纵火意图将宁夫人和即将出生的孩子一并烧死。宁家主早有预料,不仅提前转移了夫人和产婆丫鬟们,还带人杀进了莫家,血洗了满门。

    等莫家主反应过来时,一家老小已经死绝了,只剩下个在死人堆里,嗷嗷啼哭的孩子,这是他的夫人受惊之下,早产生下的孩子。

    自知大势已去,莫家主纵然再如何懊悔,也只能先带着孩子逃命。

    结果意外被他撞破了宁夫人的藏身之处。怒火攻心之下,背着孩子杀了进去,在即将要杀死宁家骨肉时,心生一计。

    自家孩子跟着自己只会吃苦受罪,朝不保夕,索性来了一出狸猫换太子。

    把两家的孩子给交换了。

    而这个狸猫就是宁长泽,太子则是沈云意。

    更狗血的是,两人实则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莫夫人婚前就和宁家主不清不楚,后来怀孕了,也不知腹中是谁的种,稀里糊涂就生了出来,最后,还惨死在了宁家主的剑下。

    莫家主逃离家乡,还带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如丧家之犬一般。每每看见孩子的脸,就会想起灭族之恨。

    不仅废了孩子的灵根,毁了他的伴生法器,还将他丢在乱葬岗里,之后就逃命去了。

    任由孩子自生自灭。

    幸好被一个好心的农户捡走。

    农户家没有孩子,老夫妻一开始并不知道这孩子傻,还满心欢喜地养着,后来渐渐察觉出不对劲儿了,但也养出了感情,不舍得将之丢弃。

    虽说是个傻子,但老夫妻对孩子很好,家里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也要先紧着孩子吃饱。

    养了一只母鸡,每隔一天下个鸡蛋,不舍得吃,也不舍得卖,都留给傻子吃。

    老夫妻穿的衣服缀满补丁,傻子倒是每年都能穿上新做的粗布衣衫。

    后来,当地闹瘟疫,农户家死光了,就剩下小傻子。

    当时逍遥仙府的老仙主远道而来,欲消灭瘟疫,济世救人。便见一个小孩子,浑身脏兮兮的,穿的也破破烂烂,身后并排两具腐烂的尸体。

    正趴在地上,跟羊一样啃草。

    一看见老仙主就嘿嘿傻笑,虽然饿得面黄肌瘦,但一双眼眸十分干净明亮。

    老仙主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阿,阿云,云就是天生飘的云,”小孩子磕磕绊绊地说,以为老仙主也想吃草,还抓了一根,喂了过去,喃喃细语,“爷爷吃,阿云喂老爷爷吃……”

    老仙主觉得他虽然痴傻,但心地善良,又如此可怜,便问他,愿不愿意随他走,往后跟在他身边修行。

    “那,那有窝头吃吗?”小孩子咬着脏兮兮的爪子,眼巴巴地问,“阿云饿了,肚子扁扁的……想吃阿娘做的窝头……可是阿娘在睡觉觉,不给阿云做窝头……”

    老仙主告诉他,以后想吃什么都可以,便在灭了瘟疫后,带他一起回了逍遥仙府,还收为了亲传弟子。

    本想好生教导他,传授他法术,不求他日后出人头地,扬名立万,但求他能保护好自己,无愧于天地。

    可惜,没过多久,老仙主就仙逝了。

    留下了两样东西。

    一是宗主之位,二是毕生修为,凝结出的赤丹。分别赠给两个徒弟。

    大弟子理所应当继承了仙府,而小徒儿得到了赤丹,不仅修复了毁损殆尽的灵根,连伴生法器都起死回生了。

    只可惜,那时的沈云意才刚满六岁,还是一如既往痴痴傻傻。仙主认为,一个傻子,不配拥有这么高阶的法器,恐他拿此剑伤人。

    便将此剑从傻子手里无情地抢走,一直封印在仙府后山。

    倘若不是赤丹早就被沈云意吸收了,那么,连老师父留给他的唯一一样东西,也会被夺走。

    比起小傻子来,身为主角兼团宠的宁长泽,无疑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有他在的地方,沈云意永远被衬托得像是阴沟里的老鼠,又臭又脏。

    哪怕沈云意一记羡慕的眼神,都会被人曲解成嫉妒,从而对他百般唾弃。

    他无疑就是个万人嫌。

    走到哪里,被嫌弃到哪里。

    唯一的用处,就只是代替宁长泽献祭。

    既可怜,又可笑。

    更可悲的是,沈云意是胎穿,在娘胎里时,就有神智。

    他被弄傻后,整整二十年,受尽了苦难。

    真是太操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