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订版后记-《明亮的对话:公共说理十八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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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这本书重印的机会,我对原书内容有针对性地作了一些增添,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我觉得需要提出来加以强调或补充的。

第一讲增加了“说理必须要有理由”

一节,强调说理中的“看法”

不能缺少“理由”

,初学者不妨从“因为……所以”

的句式开始,逐渐养成“话中带理”

的习惯。

第一讲里“说理的目标不是绝对的‘确实’”

一节后面则加了一个结尾,这节先前讨论的只是说理的目标“不是什么”

,现在增加的部分补充了“是什么”

第三讲增添了“中介保证的共同价值与‘逆向说理’”

一节,讨论为何在说理中提出的某些价值理由特别不容易被人接受。

第四讲里增加了“类别概念与先入为主”

和“准确概念与有效比较”

两节,都是在概念如何定义之外,补充了概念对说理在思维方式上的影响。

第二类是针对几个比较常见的似是而非观念。

有人以为,“事实”

本身就是最可靠的证据,说理无非就是“让事实说话”

但是,什么是可以用作可靠证据的“事实”

,这本身就是要在说理中辨明、确定和论证的。

为此,我在第二讲里增加了“说理中的‘事实证据’”

一节。

第二讲里增加的另外两节“有结构缺陷的‘理由’”

和“理由与解释”

是互相联系的,针对的是两个经常互有联系的误解:(一)凡是能增强说理修辞效果的(最常见的是类比和其他比较),就是好的理由;(二)解释或说明与理由对结论有相同性质的支持作用。

第三类是针对媒体在关于本书采访时对我提出的几个问题。

第二讲里增加的“理由与常识和知识”

针对的是公共说理中通常运用普通知识的问题。

第十一讲里增加的“个人教养与公共规范”

则是讨论公民教养和民主政治的“对话”

问题,强调的是,公共说理是一种与私人社交不同的交谈。

这次增加的部分超过原书的五分之一,主要集中在书的第二、三、四讲。

在公共说理中,理由和中介保证是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到说理的质量和可信度。

结论和主张是否合理、可靠,直接与理由和中介保证是否真实、公允、逻辑、充分,以及概念是否准确、清晰、明白有关。

除了上述添加的部分,书里的“说理的图尔敏论证模式”

一节从原来的第二讲移到了现在的第三讲。

讨论图尔敏说理模式的两节放在一起,前后联系,读起来应该更便利一些。

2014年5月10日,奥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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