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学同学有个习惯,那就是经常聚会。
开始虽然范围不大,但是一直保持到现在。
中学毕业后,有的上了高中,有的上了中专,可我却当了学徒工。
他们经常为我惋惜,说廉春明你将来就这点文化呀?每次谈到这个话题我都觉得很被动。
正好,首钢要在一些年轻的学徒工里培养技术骨干,调到北京冶金专科学校去学习,我报名参加了。
这个学校就是现在北方工业大学的前身。
有了这个好机会,我把高中课程学完了,而且我功课很好,这给我打好了文化基础。
对我从事写作时对事物的理解力都大有裨益。
我虽然身在学校,但因为我太爱吹笛子了,所以也没离开首钢乐队。
在学校我也每天练习吹笛子,而且肯下功夫。
我对吹笛子非常执着,有时一直在宿舍吹到差几分钟上课才跑到教室去。
每个礼拜六,我还给舞会伴奏,时不时还要参加演出,每逢周三还有活动,经常弄得很晚。
因此,上课就免不了没精神甚至睡觉。
因为我功课好,教数学的老师很喜欢我,但看我睡觉又不满意,她有意让我提起精神来会喊我回答问题,但我每次都能答得很对。
还有一次她看我上课睡觉,就喊我名字,叫我到台上讲课,结果没想到我还真讲下来了。
难道我是天才?当然不是。
因为我知道我会犯困,所以头天会自己看一遍。
我每次考试考得好是因为每次考试前我都把数学题做一遍,考试绝对是高分。
当然,也许是我脑子哪部分发达也未可知,反正就是对数学特别感兴趣。
无论是几何、代数、微积分,公式我都背得特别熟练。
同学们有时候也觉得奇怪,偷偷查看我的笔记,结果笔记本里面什么都没有,尽是我瞎画的小人。
同学们对数学有开窍早的也有开窍晚的,而我可能对数学在中专就开窍了。
可是,我那会儿对写作还毫无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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