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浦-《河东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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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寿州士曹赴选。

至阌乡逆旅,方就食。

忽有一人前拜曰:“客归元昶,常力鞭辔之任,愿备门下厮养卒。”

浦视之,衣甚垢而神彩爽迈,因谓曰:“尔何従而至?”

对曰:“某早蒙冯六郎职在河中,岁月颇多,给事亦勤,甚见亲任。

昨六郎绛州轩辕四郎同至此,求卞判官买腰带,某于其下丐茶酒直,遂有言语相及。

六郎谓某有所欺,斥留于此。

某佣贱,复鲜资用,非有符牒,不能越关禁。

伏知二十二郎将西去,傥因而获归,为愿足矣。

或不弃顽下,终赐鞭驱,小人之分,又何幸焉!”

浦许之。

食毕,乃行十数里,承顺指顾,无不先意,浦极谓得人。

俄而憩于茶肆,有扁乘数十适至,方解辕纵牛,龁草路左。

归趋过牛群,以手批一牛足,牛即鸣痛不能前。

主初不之见,遽将求医,归谓曰:“吾常为兽医,为尔疗此牛。”

即于墙下捻碎土少许,傅牛脚上,因疾驱数十步,牛遂如故。

众皆兴叹。

其主乃赏茶二斤,即进于浦曰:“庸奴幸蒙见诺,思以薄伎所获,效献芹者。”

浦益怜之。

次于潼关,主人有稚儿戏于门下,乃见归以手挃其背,稚儿即惊闷绝,食顷不寤。

主人曰:“是状为中恶。”

疾呼二娘,久方至。

二娘,巫者也,至则以琵琶迎神。

欠嚏良久,曰:“三郎至矣,传语主人,此客鬼为祟,吾且录之矣。”

言其状与服色,真归也。

又曰:“若以兰汤浴之,此患除矣。”

如言而稚儿立愈。

浦见归所为,已恶之,及巫者有说,呼则不至矣。

明日又行,次赤水西,路傍忽见元昶,破弊紫衫,有若负而顾步甚重。

曰:“某不敢以为羞耻,便不见二十二郎。

某客鬼也,昨日之事,不敢复言。

已见责于华岳神君。

巫者所云三郎,即金天也。

某为此界,不果闲行,受笞至重。

方见二十二郎,到京当得本处县令,无足忧也,他日亦此伫还车耳。”

浦云:“尔前所说冯六郎等,岂皆人也?”

归曰:“冯六郎名夷,即河伯,轩辕天子之爱子也。

卞判官名和,即昔刖足者也。

善别宝,地府以为荆山玉使判官,轩辕家奴客。

小事不相容忍,遽令某失冯六郎意,今日迍踬,实此之由。”

浦曰:“冯何得第六?”

曰:“冯水官也,水成数六耳。

故黄帝四子,转辕四郎,即其最小者也。”

浦其年选授霍丘令,如其言,及赴官至此,虽无所睹,肸飨如有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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