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给事分第八-《金刚经治抑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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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义】世尊住世,为一大事因缘,欲众生了生死,而众生之所以报恩者,若徒取形式上之香花庄严,岂真供养给事哉。

必也以养志为先,自己明此大事,求了生死,斯真供养矣。

原夫众生之所以不能自在如佛者,良以无善巧方便慧,乃抟取色身名身,成此世界,由微尘而世界,由世界而微尘,轮回无尽,苦恼无尽。

不知此乃影像相,如不能离于幻影,则视一切妄相,执为实有,在微尘执微尘,在世界执世界,在佛则执三十二相矣。

如是颠倒,自不明一合相圆合而成为实相之理,故当离一切相,以无住为住,是真供养如来者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须菩提,诸微尘。

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注释】世界微尘,同一生灭之幻相,散为微尘,合为世界。

其实微尘世界,皆无自性,非有实体,众生执有,抟取色身,假立一合相,但不过影像而已。

以抟取色身,故成为世界,不能无名,遂立名身,世人愚痴,无善巧方便慧以破之,不得自在,故佛反问之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

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注释】前段佛谓众生之色身名身,不过微尘转世界之一幻起幻灭耳,何可抟取!

即今如来之三十二相,非正觉性体,又何尝不是幻身生灭,岂得因佛身为奇特而可分别哉。

夫如来者,法身也,不可以取相见,不可以离相求。

汝今欲供养如来,若以见相为供养者,非真供养给事者也。

行者于此等处细参之,最可发平等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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