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塞令第十五-《朱子家训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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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军、左、右、前、后军,皆有分地,方之以行垣,而无通其交往。

将有分地,帅有分地,伯有分地,皆营其沟域,而明其塞令,使非百人无得通。

非其百人而入者伯诛之,伯不诛与之同罪。

军中纵横之道,百有二十步而立一府柱。

量人与地,柱道相望,禁行清道,非将吏之符节,不得通行。

采薪刍牧者皆成伍,不成伍者不得通行。

吏属无节,士无伍者,横门诛之。

踰分干地者,诛之。

故内无干令犯禁,则外无不获之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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