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教上第二十一-《朱子家训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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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之教,令分营居陈,有非令而进退者,加犯教之罪。

前行者前行教之,后行者后行教之,左行者左行教之,右行者右行教之,教举五人,其甲首有赏。

弗教如犯教之罪。

罗地者,自揭其伍,伍内互揭之,免其罪。

凡伍临陈,若一人有不进死于敌,则教者如犯法之罪。

凡什保什,若亡一人,而九人不尽死于敌,则教者如犯教之罪。

自什己上,至于裨将,有不若法者,则教者如犯法者之罪。

凡明刑罚,正劝赏,必在乎兵教之法。

将异其旗,卒异其章,左军章左肩,右军章右肩,中军章胸前。

书其章曰:某甲、某士。

前后军各五行,尊章置首上,其次差降之。

伍长教其四人,以板为鼓,以瓦为金,以竿为旗。

击鼓而进,低旗则趋,击金而退。

麾而左之,麾而右之,金鼓俱击而坐。

伍长教成,合之什长。

什长教成,合之卒长。

卒长教成,合之伯长。

伯长教成,合之兵尉。

兵尉教成,合之裨将。

裨将教成,合之大将。

大将教之,陈于中野,置大表三百步而一。

既阵去表,百步而决。

百步而趋,百步而鹜,习战以成其节,乃为之赏罚。

自尉吏而下,尽有旗。

战胜得旗者,各视所得之爵,以明赏劝之心。

战胜在乎立威,立威在乎戮力,戮力在乎正罚,正罚者所以明赏也。

令民背国门之限,决生死之分,教之死而不疑者,有以也。

令守者必固,战者必斗,奸谋不作,奸民不语,令行无变,兵行无猜,轻者若霆,奋敌若惊。

举功别德,明如白黑,令民从上令,如四肢应心也。

前军绝行乱陈,破坚如溃者,有以也。

此谓之兵教。

所以开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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