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
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轻矣。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化书 南北史演义 智囊全集 合浦珠 长物志 雪月梅 人间词话 大明奇侠传 东周列国志 汉书 同治嫖院 白蛇全传 欢喜冤家 庄子 九云记 锦香亭 盛世危言 韩湘子全传 李公案奇闻 五代秘史